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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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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時間越來越近了,我們的期末考試時間也要來了。下面請看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供大家參考。

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篇1】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各學院及相關單位:

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為確保各項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考試時間:18週週一至週五(2017年1月2日-2017年1月6日),考試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考試地點以教學管理系統內查詢為準。

3.開課學院提供試卷及考場學生名單,監考學院提供考場記錄單、考場門貼,監考教師佩戴學院自制監考證。

4.考生數小於等於60人的,設1名主監考和1名副監考;考生數大於60人的,設1名主監考,2名副監考。主監考由開課學院派出,監考由學生所在學院派出,同一考場內有不同學院考生的,由學生人數較多的學院派出監考教師。

5.學生必須攜帶身份證、一卡通或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參加考試。

6.各學院要按照《河南科技大學考試工作管理細則》認真組織考試,根據教學管理系統安排監考教師及考場巡視,保證考試工作的正常進行。

7.請後勤集團提前對桌椅配備、照明等進行檢查,並保證考場按時開門,乾淨整潔。

8.請任課教師在考後及時報送成績。

教務處

2016年12月15日

  【篇2】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各部門:

為做好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工作,切實加強考試管理,端正考風,嚴肅考試紀律,進一步提高考試質量,現將本學期期末考試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各分院領導要重視期末考試工作,按照《伊犁師範學院考試管理工作規定(修訂)》(伊師院字[2015]77號)要求,成立以各分院領導為組長的考試工作小組並於12月20日前報教務處考務科備案,考試工作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本分院的期末考試工作,學校也將成立期末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全校的期末考試工作。

(二)根據《伊犁師範學院考試管理工作規定(修訂)》要求,各分院做好學生考試資格審查,若要取消學生考試資格,任課教師應於課程考試前一週將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姓名、學號、班級及原因報學生所在分院,分院審核彙總後報教務處。對於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學生,任課教師應在課堂上予以宣佈,由班主任通知學生本人並予以公示。

(三)各分院及教研室負責人對教師的命題要嚴格把關、確保命題質量,認真學習上學期試卷的抽查反饋結果,每門課程(非教考分離課程)均須出難度、質量和數量相同的A、B兩套試卷,試題由各分院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學工作的領導按照《伊犁師範學院考試管理工作規定(修訂)》(伊師院字[2015]77號)文件要求審查,並做好試卷保密工作,若出現問題將追究責任。

(四)根據《伊犁師範學院關於開展教考分離工作的意見》(伊師院字[2011]18號)的要求,各分院已基本完成了教考分離的試卷庫建設,教務處將組織人員於期末考試前對各分院本學期教考分離課程的試卷庫建設情況、保密情況進行檢查。

(五)本學期全校期末考試統一在教學管理軟件中編排,考試編排時間:2016年12月2日—12月9日。監考教師全校混排,各分院要提前安排好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通知本分院教師登錄教學管理系統查詢考試時間和地點。如教師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監考,各分院負責安排其他教師調換,並報考務科備案。

(六)各分院要認真學習《伊犁師範學院考試管理工作規定(修訂)》(伊師院字[2015]77號),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嚴肅考風、考紀,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杜絕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行為。試卷評閲原則上採取集體閲卷、分題流水作業的評閲方式,考核成績的評定以期末成績為主,期末成績的比例佔70%,平時成績(含期中考核及平時表現等)佔30%。有實驗(實踐)環節的課程,可酌情調整比例。

二、日程安排

(一)本學期期末考試定於2017年1月2日~2017年1月8日進行,其中:1月2日~1月3日上午進行全院通識教育課程考試,1月3日下午~1月8日進行專業課考試。各分院可根據各專業的實際教學情況具體安排本分院的期末考試日程,並提前做好考試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各分院安排考試課程時要認真與授課安排核對,防止漏排、錯排的現象發生。

(三)課程的課堂講授於2016年12月30日結束,所有考查課的課程考核在12月30日前結束。

三、成績上報

(一)所有課程的考核成績由主講教師從網上錄入,成績錄入的截止日期為 2017年1月12日。

(二)緩考學生需向任課教師提供由教務處審批完畢的緩考申請表,任課教師根據緩考申請表在緩考學生“平時成績”一欄中錄入平時成績,並在“備註”欄中註明“緩考”,之後再行提交(未向任課教師提供緩考申請表而未參加考試者,成績按曠考計“缺考”,並取消次學期的正常補考機會)。

(三)因轉學、轉專業、留(降)級而按照規定申請過課程免修的學生,任課教師需根據學生提交的免修課程申請表中的成績登錄該門課程成績;因轉專業、留(降)級而申請跟其他班級補修課程的學生,相關分院須做好期末考試工作的安排。

(四)對因特殊情況(如轉專業、留級等)異動過學籍而在系統名單中未顯示的學生(學生參加了期末考試且記分冊中有該生的平時成績記錄),請任課教師及時與教務科聯繫落實之後再行錄入並提交成績。所有任課教師需對錄入的成績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核對,不得漏報或錯報,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五)各分院教學祕書須在成績提交截止日期前篩查本分院還未提交成績的課程,並通知到相關任課教師,逾期未提交成績者將對相關責任人按照《伊犁師範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提交成績的教師,須書面報經分院領導同意並上報教務處審批方可執行,否則也將按照教學事故予以處理。

(六)本學期期末考試單科成績單統一使用網上打印的成績單(格式二),從網上打印的單科成績單由主講教師簽字後交各分院存檔。

(七)本學期的期末考試試卷分析統一使用網上打印的試卷分析報告。試卷情況分析、改進措施兩欄,請主講教師詳細、認真地填寫。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分院嚴格按照考試日程組織期末考試,合理安排各門課程的考試時間,不得安排的過於集中,也不得提前結束考試工作。

(二)各分院監考教師應嚴格按照學校考試的相關規定參加監考,提前半小時到領卷地點領取試卷,提前15分鐘到達考場佈置考場;監考過程中嚴格管理,認真組織,為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考試環境。

(三)各分院考試工作小組應認真巡視本分院考場,及時瞭解考場情況,確保考試的順利完成。

(四)本次期末考試試題仍由各分院按照考試試卷標準的要求自行打印,考試前15天交教務處文印室,教務處負責印製。逾期未交者,將對該分院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考試結束後,主講教師需對試卷進行全面、認真的分析,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同時,各分院要認真做好試卷、單科成績單、試卷分析等教學原始材料的存檔工作。

(六)各分院的考試總結經各分院領導審閲簽字後於2017年1月10日前送交教務處考務科。

附件:伊犁師範學院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通識教育課程期末考試安排

特此通知。

教務處


1.關於2016-2017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2.關於2016-2017上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3.關於2016-2017期末考試安排通知

4.關於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5.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6.關於2016年秋季學期期末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7.關於2017年放寒假的通知

8.2016至2017學年寒假放假時間的通知

9.2016-2017中小學幼兒園假期的通知

10.2016~2017學年幼兒園寒假放假時間通知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