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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2017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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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馬上就到了,下面歡迎參考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關於2016-2017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

  關於2016-2017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1】

各學院(部)、相關處(室):

按照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各教學部門教學任務將陸續結束,為保證教學工作正常進行,現將期末考試工作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課程考核安排:

1.考查課程原則上安排在最後一次課隨堂進行,涉及學生較多的考查課程,如需作統一時間安排的,可報教務處協助處理。

2.考試課程的考核各學院請統一安排在考試周(第十八週)進行。

3.第十七週為實踐課程環節教學周,各教學部門不得安排考試,無實踐教學課程的學生請各學院合理安排學生複習備考。

4.根據《武昌工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武工院字[2013]90號)文件規定,任課教師應提前向課程所在學院(部)提交考試計劃和命題試卷,由學院(部)審核並安排考試。考試計劃和命題相關信息、試卷電子檔(壓縮包命名: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試卷(XXX學院)),各學院彙總後留存。

5.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課程考核管理的通知》(校教務[2016]39

號),試卷類考核課程,由課程負責人填寫《武昌工學院課程考試命

題雙向細目表》(附件1)。

6.大學體育課程的考核由體育課部自行安排。

7.各教學部門應根據《武昌工學院學生成績管理規定》(武工院字[2013]87號)第二條的規定,清理不具備考試資格的學生,學生名單于第十七週前報教務處備案,並通報給學生所在學院,由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本人。

8.無法參加期末考試,需要辦理緩考申請的,請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在考試之前辦理,辦理完畢後的緩考學生名單,請各課程所在學院(部)於第十七週前匯同無資格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二、期末考試周安排:

1.考試周:第十八週(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6日)

考試時間:上午09:00-11:00下午12:30-14:30 /15:00-17:00

抽考時間: 第十八週週四(2017年1月5日 09:00-11:00)

2.公共的通識課、學科基礎課考試請各學院(部)提前與教務處聯繫安排時間考試。

3.各教學部門在考試周安排的課程考試,考試時間和場次請儘量均衡分佈,安排的考試班級1天內不能超過2門課程。

4.各教學部門的考試課程請先在正方教學管理系統上進行時間安排,然後在系統裏考場安排內申請教室。

5.考查課有需要另行安排考場的到教務處教學運行科申請考試教室。

6、各教學部門請根據自己的考試安排做好詳細的考試工作計劃,並於2016年12月23日前報教務處備案。

7、教務處抽考的課程統一安排在第十八週週四(2017年1月5日)。

8、考試周的巡視及檢查工作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三、考試命題、審核、印製與安全保密:

1.考試命題

(一)命題原則

(1) 必須依據課程教學大綱和學期授課計劃命題;

(2) 原則上每份試卷題型不少於4種;

(3) 課程名稱、課時、教材相同的課程由教研室統一命題;

(4) 分數分配不宜過分集中;

(5) 按100分鐘或120分鐘的考試時間命題;

(6) 難易度適中(一般基本知識60%,中等難度的30%,難度大的10%)。

(二)試題內容要求

(1)每份試題內容覆蓋教學大綱不低於80%;

(2)同一門課程的試題內容與近三年試題的重複率不得超過20%;

(3)主、客觀題比例一般在4:6左右;

(4)同時使用的A、B卷內容重複率不超過30%,備用試題(C卷或B卷)與正考試題內容原則上不得重複。

2.試題審核

(1)試題審核由系(教研室)主任、各學院(部)分管教學領導負責;

(2)審核試題要嚴格按照《武昌工學院課程考試命題雙向細目表》、《試題審核表》上的內容逐項進行;

(3)審核合格,由系(教研室)主任、各學院(部)分管教學領導在《試題審核表》上簽字,方可啟用試卷組織考試。

(4)非試卷型考核的課程,課程負責人在確定考核方案後填寫《武昌工學院課程考核説明表》(附件2),經學院(部)審核,於12月16日前交至教務處運行科備案後實施。

(5)所有考核的課程,各學院(部)填寫《武昌工學院課程考核審核彙總表》(附件3),由領導簽字蓋章,於12月16日前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6)教務處抽考的試卷(A/B卷、標準答案、紙質檔、電子檔)、雙向細目表由各學院審核完畢後於12月9日前交教務處運行科,督導室檢查並指定A卷或B卷考試。抽考課程見《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抽考課程安排表》(附件4)。

3.課程期末考試的試題和答題紙由各學院送學校文印中心統一印製。

4.試卷的安全保密

(1)命題教師、學院(部)、教務處及文印室,對試卷均負有安全保密責任,各個環節必須履行交接手續;

(2)試卷保管的各個環節要有安全措施,做到萬無一失;印製試卷車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印製完畢的試卷原稿要認真保管,集中銷燬,不得隨意亂丟亂放。

四、期末考試監考、巡視、閲卷、成績管理及補考安排

1.監考與巡視

(1)期末考試的監考工作由各學院按每個考場兩位監考老師安排,考試巡視人員由各學院負責人和輔導員組成。抽考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2)課程開考前半小時,主監考教師在學院教學祕書處領取試卷及《考場情況記錄表》;考場上,監考老師要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考完後及時將《考場情況記錄表》上交到學院;全部考試結束後,請各學院將考試情況彙總,填寫《考試情況彙總表》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2.閲卷

(1)必須嚴格按《武昌工學院教師評閲試卷基本規範》中的要求進行閲卷。

(2)每小題評閲時計正分或0分,彙總後計入《考試答題紙》得分欄。主觀類題型要給出評分細則。

(3)每大題得分寫入《考試答題紙》的評分欄,評卷教師需在總分簽名欄簽名,不能用蓋章代替。

3.成績管理

(1)成績報送方式:

成績上報採用網上登錄,學院及教務處存檔的方式進行。

(2)紙質成績存檔:

所有課程《成績單》一式三份,開課部門留存一份,裝訂課程試卷一份,交教務處一份。公共選修課《成績單》開課部門、教務處、學生所在學院(通常為所有學院)均需留存。

(3)網上成績錄入截止時間:2017年1月9日。

(4)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在網上錄入成績者,教務處將進行通報批評。因成績未錄入而影響下學期補考的責任人,除按教學事故記入教師本人檔案外,再按學校相關教學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5)考試質量分析:閲卷後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質量分析。定量分析要針對期末考試成績進行,各分數段人數統計要準確無誤;要從教和學兩方面做好定性分析,力求深入細緻,切忌簡單敷衍。一方面針對本次考試情況,對考生答題的傾向性錯誤及其成因進行分析,另一方面對本課程的教學(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提出明確、具體的改進措施及意見。

4.補考安排:本學期考試成績不合格的學生,都需在下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完成補考工作。

五、考試相關材料的裝訂及存檔

課程考核結束後,裝訂試卷要求以班級為單位裝訂成冊,其順序如下:

1.考試課試卷裝訂順序:學校統一印製的試卷封面;考場情況記載表;學生平時成績記載表;學生總評成績登記表;成績分析表(試卷分析表);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A/B卷,B卷末考例外);空白試卷(A/B卷,B卷末考例外);學生試卷(按學號由小到大排列)。

2.考查課試卷裝訂順序:學校統一印製的試卷封面;課程考核説明表;考場情況記載表;學生平時成績記載表;學生成績報告單;成績分析表;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A/B卷);空白試卷(A/B卷);學生試卷(按學號由小到大排列)。

3. 課程考核試卷裝訂後由各學院(部)分年級、專業進行保管。

特此通知!

  關於2016-2017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安排的通知【2】

本學期期末考試即將開始,為做好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一)第一階段(第14周結課有集中實踐環節班級)考試時間:2016年12月5日(第15週週一) -2016年12月16日(第16週週五)。

(二)第二階段(第16周結課有集中實踐環節班級)考試時間: 2016年12月19日(第17週週一)-2016年12月30日(第18週週五)。

(三)第三階段(第18周結課沒有集中實踐環節班級)考試時間:2017年1月3日(第19週週二)-2017年1月13日(第20週週五)。

(四)本學期期末將參加《大學英語(A、C)》(不包含播音類和藝術類)和《高等數學(Ⅰ,Ⅱ,Ⅲ)》重考的補考生(不論是否參加網絡重修班)考試地點和時間由教務處統一安排(;《大學英語(A、C)》藝術類和播音類專業的補考生考試地點由學院負責安排,與正考同時進行。

(五)各學院(部)專業課程不得提前考試,必須在相應時間內進行。

二、考前準備工作

(一)各學院(部)要高度重視本次期末考試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考試前要組織本單位教職工認真學習《新疆大學普通本科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試行)新大校字[2013]112號》、《新疆大學普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新大校字[2015]70號》等文件,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監考職責培訓。加強學生誠信考試教育,使學生端正態度,以良好的精神狀態迎接考試。各學院和相關單位要相互協調,緊密配合,作好考前各項準備及保障工作,確保考試工作正常進行。

(二)各學院(部)要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考試期間每天要有學院(部)領導值班,負責當天考試工作,同時要組織學院(部)級巡視小組,督促、檢查各項考務工作,嚴格考試紀律,發現問題及時與教務處協商處理。

(三)嚴格考試紀律,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各學院(部)要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把防止學生違規當作大事來抓。在此重申:監考人員要嚴格執行考場紀律,對學生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的監考人員,將給予通報,並將通報存入個人業務檔案,被通報人員將按《新疆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中的條例記相應的教學事故。

三、命題及印卷的注意事項

(一)堅持“教考分離”。建有校、院級題庫課程的必須從題庫抽題。其它課程,由教研室主任根據師資情況,指定非任課教師命題,各類考試課程必須同時命出題量、難易程度和知識覆蓋面大致相當的A、B兩套試卷,從中任抽一套用於期末考試。

(二)嚴把命題關。命題教師要依據教學大綱及教材,根據本課程特點命題,題型要多樣化,試題分量及難度要適中。教研室主任對試題要認真審閲,不符合命題要求的要退回修改或重新命題。

(三)凡是通過網上選課開設的課程,沒有進行網上選課(正選)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各開課學院(部)的任課教師應嚴格執行,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四)所有課程考試試卷必須由命題教師或課程負責人負責試卷的印刷工作,不得找他人代替。

(五)印刷試卷時,務必用紙質版的試卷樣板去印刷,不得使用電子版的試卷樣板去印刷。印刷試卷過程中,命題教師或課程負責人不得離開印刷室,必須全程陪同印刷。

(六)試卷印刷完畢後,命題教師或課程負責人務必將紙質版試卷樣板和印刷機的版紙一併帶走,不得留在印刷室。

(七)公共任意選修課程的考試時間,嚴格按照正常結課時間隨堂進行,不得提前考試,如有特殊情況的以教務處的通知為準。

(八)考試結束三天(合班五天)內,必須上報考試成績。由開課學院(部)送教務處學籍科和學生所在學院,要求任課教師考試結束後10日內,在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中完成成績錄入工作。

(九)學生所在學院要在考試開始前10天,將相關考試安排及考試人數報送到開課學院(部),以便試卷印刷、安排主考教師等事宜。

(十)在第三階段考試時,各學院(部)要在2017年1月13日當天安排考試,學生不得提前離校。

四、監考及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試嚴禁聘請外院或其他人員(含研究生、博士生)監考,凡不按要求或私自調換監考教師將按相應教學事故處理。

(二)開考前15分鐘監考教師進行考試清場工作,安排本考場學生的座位,要隔行隔列交叉安排,嚴格杜絕抽屜和桌面存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一經發現均按《新疆大學普通本科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試行)新大校字[2013]112號》文件的精神來處理。主考教師協助監考教師完成此項工作。

(三)凡參加考試學生的證件要求,按《關於新疆大學各類考試攜帶證件要求的通知(新大教字[2008]128號)》執行(校園卡視為有效證件)。

(四)監考老師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如發現考生有違規行為,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考場記錄上詳細填寫違規行為發生的準確時間、過程、違規證據(如手機作弊的要對手機裏的內容進行拍照)等信息,且本考場所有監考老師均應在考場記錄表上簽名。

(五)公共課考試的草稿紙由學生所在學院提供。

(六)各學院教室衞生由各學院負責,校管教室衞生由大樓部負責,對於衞生較差的教室將給予通報批評。

(七)各學院務必提前將考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主、監考教師,切勿出現監考遲到、曠到等現象。

(八)各學院安排考場時,把結業生(延讀生)儘量單獨安排在一個考場。

(九)結業生(延讀生)不允許跨學院參加考試,當學期同一門課程考試次數不得超過一次。

五、考試相關提示

為使學生切實認識到違規的嚴重後果,自覺抵制考試違規行為,監考人員必須將以下提示內容完整書寫到黑板上,嚴禁擅自修改或刪減:

(一)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將手機帶入考場的考生按作弊處理(無論手機是否關機)。

(二)考試作弊者,取消學位資格。

(三)使用通訊工具作弊者和替考者,開除學籍。

(四)考試違規者,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及開學重考機會。

希望各單位以及有關人員能夠認真、周密安排部署本學期期末考試各項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考試結束後,對考試組織情況、考風考紀情況、閲卷評分情況、各門課程的命題質量、考試方式方法改革等情況進行總結,以便完善今後的考試工作。

教務處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