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精華】我的高一作文集錦九篇

【精華】我的高一作文集錦九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3W 次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說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我的高一作文集錦九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閱讀,總使我覺醒,而路遙帶給我的《平凡的世界》,卻最值得我沉思。那一個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體會。

我們從一出生就是一個平凡的個體,生活在這個平凡的世界,過着平凡的日子。悲、歡、離、合。

但總會有一些人,在寵辱不驚的天地間,活出最閃耀的自己。有一個自由的靈魂,但爲了國家卻甘願成爲一名普通礦工,那是孫少平的不平凡;腳踏實地,從一無所有到承包磚廠,變成“農民企業家”,那是孫少安的不平凡;始終以深深糾纏的故鄉情結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萬字的小說——《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現出當代城鄉社會生活,那是路遙的不平凡。

窗外陰,微冷。我蜷縮在窗邊,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頁了,隨着鐵路線,我的思緒飄到了黃土高原。

頭頂青天,腳踏黃土,這裏的人們給我最初的記憶便是樸素勤勞,但黃土高原就像是個粗獷的漢子,顧及不到人們的吃穿。深夜裏,便有無數人在月光下反覆掐算着開銷,那一聲聲嘆息,有如雞毛落地。在那時的社會,溫飽、貧窮永遠是問題。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開篇,或許是現在的環境使然,我的內心有了巨大的反思:兩個高粱面饃,甲、乙、丙三種菜系就代表了三種不同的社會層次。學生吃不飽,書也沒得讀,有的只有那落後的教育體系和無窮無盡的勞動。而當代的我們,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麼。難道幸福是抱着手機玩到天昏地暗?難道幸福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難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時別人投來羨慕眼光時的滿足感?嗚呼!實則不然!

對於那些黃土高原的少年們來說,幸福是偷偷揣在懷裏的一本書,幸福是幾個白麪饅頭,幸福是從嗓子眼裏打出來的飽嗝。可即便是這樣小小的期望,在那個時代下,竟變成了奢求。

貧窮和苦難的惡爪,不斷伸向擠在破舊窯洞裏的那一家,他們從不輕易低頭,從不輕易向命運妥協。就這樣,孫少平揹着一個承載着全家人希望的包,隻身踏上了前往一個陌生城市的路。爲了生存,也爲他那不羈的魂靈。雖然日子過得很苦,但他卻在這個黑漆漆的世界裏真正蛻變。孫少安在經歷種種磨難後終於把窯場豎了起來,紅紅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桿,也使他低了一輩子頭的父親孫玉厚很是寬慰。他們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爲他那個世界的存在而戰鬥”。

落葉飄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麼,路還很長,要爲夢想而不息奮鬥。不知不覺,我又翻回扉頁,重新品味。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從小,在媽媽講的故事的薰陶下,我特別喜歡看書,尤其是童話故事書,在所有童話故事書中,我最喜歡的是《一千零一夜》這本書。

一千零一夜是由阿拉伯民間故事彙集起來的,又名《天方夜潭》。

這件作品講述了,在古代印度與中國之間,有一個名爲薩桑國的國度。那裏的國王山努亞生性殘暴愛嫉妒,國發現王后行爲不端,所以將其殺死!此後,國王山努亞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後在公雞啼鳴時,將其殺害,不可間斷,以示報復。因此,整個薩桑國的少女都不得不逃離至他國。

宰相的女兒安卓魯知道了這件事後,下定決心要拯救那些無辜的少女。她不顧父親的阻攔、妹妹的勸告,自願嫁給國王山努亞。

安卓魯嫁給山努亞後,用講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國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於是她說“如果國王開恩,讓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將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亞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發展,於是便發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講完再殺她!

就這樣,安卓魯的故事每夜講到最精彩處天剛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亞等她故事講完再殺她,而山努亞也受不了故事的誘惑,再次發了誓。

安卓魯的故事一直講到了一千零一夜,國王終於被她感動了,下旨不再娶妻,與安卓魯白頭偕老!而安卓魯講的故事也被國王紀錄下來了,編寫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內容豐富,規模宏大,故而被高爾基譽爲民間文學史上“最壯麗的一座紀念碑。”

“阿索的紅裙子、駝背的故事、阿里巴巴與四十大盜、懂鳥語的僕人……”這些故事都出自於《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異:勇敢、機智、敢於冒險、熱愛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還被改編成爲動畫片,故事情節生動,引人入勝,用故事轉化現實的辦法,來教育人們!動畫片裏充滿了奇思妙想,特別適合九歲以下的兒童觀看。

一本喜愛的書,可以帶領我們走向浩瀚的天地;帶領我們領略知識的真諦!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窗外的`雨濛濛,透着薄薄的霧氣,很靜。幾隻小燕子站在欄杆嘰嘰地鬧上兩句,雨水在地上的瓷磚塊上跳躍,嘀嗒嘀嗒……

我認識她便是自小的事,她慈祥可親,臉上佈滿了皺紋,一頭飲銀髮在太陽的照射下閃閃的,泛着銀光。一雙澄澈的雙眼是她最大的特徵,總能傳達給別人安慰與鼓勵。

她是土生土長的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勤勞的她總把她那個悽清寂寞的家收拾得整整齊齊的,她總說:“唉呀,人老了,就別麻煩大家了,我自個兒好着呢,天天出去跟大傢伙不知道多開心了。”說完我總能“偶然”看到她對着一張老照片撫摸着,無聲的淚水落下來了,老人孤獨悽清的家靜得只有淚水嘀嗒的聲。

她是張奶奶,那個曾經對我很好很好的長輩,她在我小時候的童年生活中就是一個形影不離的玩伴。捉魚、挖泥鰍一堆幼稚的事都有我和奶奶的聲音迴盪在田野上。那時秋風吹起,稻穀的海洋裏我們靜靜地躺下,聊聊未來和幼稚的話題。夜晚吃完飯就拔腿奔到張奶奶家去捉螢火蟲,張奶奶手提着小燈,微弱的亮光照在我們臉上,她用她的大手拉住我的小手,手心盡是冷涼,“奶奶,你是不是冷了?我回去拿件衣服給你。”說完就跑了回家,留下張奶奶一個人楞在原地。回到那裏時,只看到一個身影坐在大石塊上,那背影看起來那麼瘦小和孤獨,彷彿一葉扁舟遨遊於人海,無依無靠,而她的人生也可以說是無依無靠的。

雖不理解她總是說自己開心卻偷偷地落淚,但是我也只想給她家的溫暖。“奶奶,我給您拿衣服來了。”我走上前道。她笑了笑,摸摸我的頭,說:“囡囡,奶奶給你講個故事好不好?”說着一邊把手上的一塊小玉石用繩子系在我手上。那晚,夏蟲輕輕吟唱,滿天瑩光,腳邊一片青草,夜色很美,童年時幼小的我不明白奶奶的眼睛爲什麼黯然而無彩,卻閃閃淚花說着一些教導我的話。那夜之後,我再次來到她家門前,屋子變得空落,只留一些傢俱,卻不見了她忙碌在勞動的身影,後來很久才知道,奶奶她去世了,離了人世,也離了我。

唯一留下的只有那塊小玉石和她和我曾經待在一起的快樂時光。望窗外的細雨想起了她無聲而孤獨落寞的淚水,奶奶,是您在想我嗎?

回到故鄉,坐在她以往乘涼的大樹下,我彷彿看到她的笑容,耳邊似乎迴響着我們溪邊捉魚,夏日裏漫步的嬉笑聲,如今沒了,只殘存着她在我生命裏的回憶與笑聲,奶奶,我也想你了,關於您,我不想只存於回憶中,我們還去捉螢火蟲吧,好嗎?我不想只收獲回憶。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說學好物理是男生的強項,我只是笑而不答。因爲我喜歡物理課,物理也是我的強項。

首先,我喜歡物理課,因爲物理貼近生活。有時候在課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種老師把生活搬進課堂,又帶領我們從課堂走入社會的感覺。另外,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了應付升學考試,;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將來進一步學習相關專業打好基礎,因此強迫自己必須學好物理,因爲物理對自己的以後很重要。我認爲,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和感興趣,纔是動力的源泉,加油站。人們常說,處處留心皆學問。不錯的,我發現,物理特別貼近生活,生活中處處有物理,學習它很有用。有時會有這樣的感覺:其實這個道理我很小的時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沒有總結,上升到理論而已。因此,有種迫不及待地求知慾望,所以我喜歡物理課。

其次,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很小的時候,老師、家長都經常說,課前預習很重要。因此在寫完作業後,我也主動預習過,可是老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惱,又沒有人指引。時間久了,也就放棄了這個習慣。但是現在不同了,我喜歡預習,因爲預習前,老師會給我發導學案。導學案引導我該複習哪些舊知識,然後跟隨老師設計的巧妙的問題一步一步的思考、學習,步步深入,直到主題,而且後面還跟有練習,加以鞏固所學的新知識。我喜歡預習,因爲我每次預習後都有很大收穫。預習後,有時能基本領會這節課的主要內容,有時會有一兩個問題弄不明白,我就及時做出標記,第二天,課堂上我就有明確的目標,會非常關注其他同學對這些問題做出的回答和解釋。我喜歡預習,因爲每次預習後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爲這是我自己獨立思考、學習得到的收穫,是自我能力的見證。我更加堅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見長了,我越來越厲害了,與此同時我也越來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第三,我喜歡課堂上的自主學習模式。

小時候我是一個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聽老師講課。現在不同了,改成我們先學習、討論,之後給大家講,講得好,老師給予肯定、表揚;講的不夠完整,同學們互相補充,實在不行,老師再指點、講解,而且不忘鼓勵大家繼續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學習,而不是被動接受知識,我體驗了學習的整個過程,我知道了該如何學習,也就是學習的方法。再也不會因爲課堂上沒意思而走神或睡覺,我學到的不僅是知識,更是學習知識的方法。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自己主動思考、小組合作學習的自主學習模式,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知識。

第四,我喜歡實驗,愛追根問底。

我雖然是女生,而且是一個很文靜的女生,但是我很認真,什麼事我都愛弄個清楚、明白,不弄出個水落石出,決不罷休。物理課都是先總結道理,再運用到社會,很深奧。而物理實驗恰恰解決了這個難題,讓我好像不怎麼會說但心理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喜歡實驗。有時候,實驗還會和書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樣。我想:科學家都認定了,就應該是那樣了。結果被老師批評了: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老師還給我舉例說,曾經有一個物理學家總是抱着懷疑的態度,刻苦鑽研,一遍又一遍地實驗,竟然推翻了認定幾千年的一個定律,在歷史上有很大反響。我很受啓發,並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個物理學家。從此以後,我不禁更加喜歡實驗,還更理直氣壯的愛追根問底,弄得有幾次讓老師哭笑不得,說:小心點,可別是鑽了牛角尖。我雖然不太明白,可我還是喜歡我的認真勁,喜歡實驗,喜歡追根問底,喜歡物理課。

這就是我喜歡物理課的理由,我喜歡物理課,並且希望有更多的人來喜歡物理課。

教師評語: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學起來會事半而功倍;被動的強迫,甚至會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生活瑣碎事情中、無意的言語中等等,默默的收穫着。看了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經意的言語很可能影響孩子的思想,改變孩子的觀念,甚至改變孩子的人生,伴隨孩子一輩子。因此,做老師的,一定要先思而後行,爲祖國培養出更多的、喜歡學習的、會學習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在初中的時總覺得高中離我是幾百裏後的事情,卻不料時間過得太快,我還來不及珍惜初中那三年的時間,那三年的友誼就進入了高中。

如果說小學年少太無知不懂世界那麼大也不知道未來會有那麼多的煩惱,相信着世界有潮人這一類人,那麼我認爲小學是暖色的,因爲它是我青春當中最天真的時期;如果說初中是剛剛進入青春期,我們都是十三四歲的少男少女還不太會爲自己的前途未來所迷茫,走投無路那麼我認爲初中是彩色的,因爲它承載我青春中抹不掉的時期;如果說高中是人生的一個轉折點,因爲你該爲你的將來做打算,那麼我認爲高中是黑與彩所結合的,因爲它代表着我們不再是小孩而是邁向大人的重要一步。

初中時期的好朋友很多個,下課的總是三五結伴地說着有的沒的。初中時很討厭學校,討厭食堂卻不曾想到中考真正結束的那一天卻發現自己竟那麼喜歡那個曾叫做“地獄”的學校還有那個班級。當時對未來還是迷茫的,不知自己讀哪所學校如同迷路的兒童等待着一個人牽引他回家。

剛進入高中,曾很迷茫一切都和初中不一樣了,好朋友也就那麼一兩個,接觸的人和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再後來發現是自己成長了,以前交朋友如果能夠一起玩就是好朋友了,而現在要的不僅是能玩得起來,還要真心交談的人。“朋友不求交得多,但求教得精”這句話真的說到我心底兒去了。你的朋友再多,但你要相信真正在你落魄時候伸出援手的纔是真的摯友,而在你風光時討好你的只是狐朋狗友。狐朋狗友再多也抵不過一個摯友。朋友是你青春當中的一味添加劑,他會給你的人生畫紙上增添出紅、黃、藍、黑,她會成爲你離開家後堅強的後盾。未來的十幾年中,你的朋友會越來越少你人生的色彩也將變得單一,在你還未老去時請保持住自己青春的顏色!

“青春”這一詞是無形的,但它總會出現在有形當中。比如當你聽到別人說你居然長這麼大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已長大了,你的父母已滿頭白髮,這就是“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剛剛過去的夏季,似乎仍在眼前。鍋蓋和鍋鉢之間的細語傳入耳畔,伴隨着我與母親之間的時光。

窗外的夏意,如潮水般不停拍打着家中的窗戶,煤氣竈上的藥鍋得到了片刻的安寧,鍋蓋與鍋鉢緊密貼合,講着說不完的悄悄話。手臂上的痘痘準時的和夏天一起到來,消耗着母親的剩餘假期。

“咔”這是煤氣竈打開的聲音,藥鍋的空隙被藥草和或多或少的水填滿着,睡意不斷侵蝕着清醒的意識,滿眼都是母親在廚房裏忙碌的身影。

“呲呲”鍋蓋和鍋鉢摩擦着,尋找着合適的契合點。往常一瞬間就好的事情,今天卻顯得格外的漫長。“呲呲”的聲音不絕於耳,彷彿握住鍋把的手不斷顫抖着,似乎過了一個漫長的世紀,“吧嗒”一聲,卡扣與卡扣緊緊貼合着。

隨後母親的身影在廚房中忙碌起來,“踢嗒”“踢嗒”母親拖鞋的後跟與地上的瓷磚清脆地碰撞着。磕在廚房的桌子上,模糊的視線裏全是母親的身影,身邊迴響的是母親拖鞋的聲音。

“還沒好嗎?”我輕輕地詢問着,刻意的壓低了嗓門,生怕破壞了這種寧靜安詳的氛圍。

“來了,來了。”母親回答道,睜開眼,“呲呲”鍋蓋被母親掀開,一股奇異的藥香頓時充斥了整個廚房,一股苦味中夾雜着絲絲的甜味。

“叮”湯勺與鍋蓋相碰,“叮”母親小心翼翼地將清亮的藥湯勺入玻璃碗裏,儘量避免發出聲音,但還不免有些小小的碰撞。“你說人越老,就越不中用。打擾到你休息了?”母親將碗放在我的面前,碗底與桌面相碰,亮綠色的藥湯不斷在碗中晃動着,投射下充滿生機的光,乾枯的葉子在湯中發出充滿生機的光芒。

端起碗,將藥湯倒入喉嚨中,辛辣與苦澀的信息在舌尖傳入腦海,艱難的嚥下,母親輕拍我的背部,還是像以前一樣的安慰我。

“乖,沒事,治病的。”母親還是如小時候一樣安慰着我,一年年的熬藥,原來對藥理一竅不通的她,此時對那些藥名,各種藥效,都瞭如指掌。

竈臺上的小火繼續舔着鍋底,鍋蓋與鍋鉢依舊在輕輕的碰撞着,這聲音依然在我耳畔時不時的迴響着,依然伴隨着我與母親的時光。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朦朧中看到你身着一襲白袍,醉捧半壺美酒,像酒中仙一樣飄然而來。

在我的生命剛剛開始時,朦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雖然對於你的詩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斷的咀嚼和欣賞中,也漸漸懂得了一些。“牀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這句詩詞膾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種溫馨的感動勾起了我無盡的遐想。在兒時,我欣賞你的非凡才華!

你放蕩不羈,一個酒壺竟成了你畢生的摯愛。你引吭高歌,彷彿天生天養。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脫靴研墨,視名利如糞土。你舉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稱臣是酒中仙。”舉杯,飲盡風月;舉杯,引吭高歌;舉杯,放蕩不羈。那時,我欣賞你你將自由進行到底的勇氣!

你說“長風破浪會有時。”你說“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樂觀。你笑看風雲,似乎一切離你遠去,只剩下一個空靈的世界任你遊蕩。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無人問詢的孤獨;你醉飲美酒,豪揮筆墨,寫盡滿腔熱血。一張薄薄的宣紙寫不了你滿腔的豪情,一支秀長的毛筆話不盡你一生的壯志。後來,我欣賞你無以言語的豪邁!

當思緒靜靜回放,情節慢慢梳理時。偶然發現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滿身才華但無處施展而悲憤;你憤恨世道炎涼,感到仕途艱難;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對未來充滿希望,你也因此對自己滿身才華的施展而滿懷信心……“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身爲遊子的你心中滿懷惆悵;你對着高堂明鏡,心中延綿不斷的傷感竟讓青絲變爲白髮;你厭惡官場險惡,憤恨之中的你寫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你高呼“行路難!行路難!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擲地有聲,鏗鏘有力。現在,我欣賞你不畏權貴的清高。

原以爲你的一生都是順風順水,但現在看來卻遍佈坎坷。也許是因爲當時的懵懂沒有參悟透你如此複雜的內心吧!原來,你的一生也會被風中翻飛的秋葉遮擋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來,這纔是你坎坷遍佈而又詩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賞你,欣賞你的才華,欣賞你的勇氣,欣賞你的豪邁,欣賞你的如此種種。最重要的,是欣賞你的樂觀豁達和絢麗多彩的人生!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每個人都會有一個他自己喜愛的職業,有人喜愛當一名空姐,有人喜歡當一名護士,而我喜愛的職業是做一名人民教師。

小時候,我的老師問我以後的職業會是什麼時,我低下頭羞澀的說:“我想當一名像老師您一樣受同學們喜愛的老師。”後來,我漸漸長大,我越來越確定我以後的職業是當一名老師。特別是在高一歷史公開課上,我的歷史老師問我,我未來想做什麼。我用鏗鏘有力和堅定不移的聲音說:“我想當一名老師,和老師您成爲同門。”我的歷史老師當時笑了,並用她那溫柔又肯定的語,鼓勵了我,並讓我好好努力,爲自己的理想插上翅膀。

如今,我仍然在爲我未來的職業而努力着。我每天都認真學好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盼望着有一天能夠站在三尺講臺上實現我小時候就有的願望。

我想當老師這個職業,有很多原因。一開始,我或許是喜歡老師這個職業所帶來的福利。比如,有寒暑假,週末,工資高等等。但現在的我更喜愛這個職業所帶來的價值。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書育人是一名老師的天職。我喜歡孩子們那渴望知識的眼睛;我喜歡在知識的海洋裏和孩子們一起遨遊,從而不知疲倦,樂在其中;我喜歡生活在永遠有正值青春的少年中,這樣我能告訴我自己:哪怕有一天的的外貌不再年輕,但我的心一定是年輕的,因爲我的生活裏圍滿了風華正茂的年輕人。

我喜歡老師這一個職業,我不求名滿天下,願求桃李滿園。或許有一天你會在教室裏看到我,那時的我,一定是站在三尺講臺,正用我平生學來的知識,帶着祖國的花朵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我的高一作文 篇9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