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高一作文 > 我的高一作文彙編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彙編六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3.13W 次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據體裁的不同可以分爲記敘文、說明文、應用文、議論文。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的高一作文彙編六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豔的玫瑰,你明知它帶刺,卻甘願爲它留下一抹嫣紅,而後染紅了你的世界

——題記

有時候,我在想,如果過去的事情能再重來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兩個字,就等同於癡人說夢話,現實永遠會殘酷地扼殺了你的如果。

我認識她,在很久以前,說不清有多久了,彷彿過了一個世紀般久遠。我和她的第一次見面很是不可思議。那天下午,我氣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裏,邊喘氣邊說:“帥哥,來杯珍珠奶茶。”

“哦。”她應了聲。

過了幾分鐘,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揚起了微笑,淡淡的說:“給,還有,我是女的。”我頓時語塞,這,這事能怪我嗎?她留着一頭露耳的男生頭,穿着過於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剛剛是背對着我的。“這,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來掩飾我內心的尷尬。她聳了聳肩,說:“沒事,我叫晴,你呢?交個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興認識你。”我微笑着說。就這樣,我們認識了。晴,她長的其實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時我都會把她當成男生。就是因爲這一點,才發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們兩個去公園玩。走進公園裏,一羣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對話就傳到我們的耳邊。“你們看,她們多噁心。唉,同性戀,真可怕。”其中一個小混混說。“對啊,好惡心,我要吐了,她們的手還牽着。”又有一個混混附和地說。我聽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們的冷嘲熱諷,我跑到他們那裏,生氣的說:“喂,混蛋,你有病,你纔是同性戀呢。”“小妹,別生氣嘛。我可是不歧視同性戀的。但是,我拜託你們別出來外面,這樣可是會嚇到別人的。”那個人說完之後,周圍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們的嘴臉,我被氣暈了,我說:“牽手又怎樣,我還有更厲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我吻了她的臉頰。那羣小混混大叫了幾聲,就識趣地走了。之後,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淚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來,抱着她說:“晴,別哭,我不喜歡看你哭。”“玲,對不起,對不……”晴一邊哭一邊說。

之後,晴就再也沒有留男生頭了,她留起了長髮,再也沒有穿過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換成了漂亮的長裙子。即使這樣,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們仍像以前一樣黏在一起,一起聽歌,一起買衣服。但是,越美好的東西越容易消失,而我們卻不能做任何事情來挽留它,於是,它散了,它溜了,它離我們而去了。

依舊忘不了那天,你對我說你要走了。我聽後,心裏頓時慌了,我哭着對你說可以不走嗎。你沒說話,你只是一直無奈的搖頭,最後,我倆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後,你走了,你還是走了,在那個飄着雪的冬日裏,你離我而遠去了。

有很多時候,我都在回憶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時從我的腳下飄過,遠去了。然而,在最後,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遠都觸不到行雲流水般的青春。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有人喜歡南宋豪放派的蘇軾,有人喜歡憂國憂民的陸游,有人喜歡被稱爲“詩聖”的杜甫……而我喜歡被稱爲“詩仙”的李白。

浪漫主義詩人李白,一生寫下無數詩篇,讓後人景仰。我喜歡李白的'“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從這裏可以窺見祖國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偉壯觀;我也喜歡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從這裏可以看出李白與汪倫之間那深厚的友誼;我還喜歡李白的“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從這裏可以品出李白那濃濃的思鄉之情;我還喜歡李白的“危樓高百尺,手可摘星辰”,從這裏可以讀出李白那豐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來也很有趣。相傳,他父親愛子心切,一定要讓李白的名字不同凡響,所以直到七歲李白都沒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裏賞花,父親有意考考兒子的本事,詠了兩句“春風送暖百花開,迎春綻金它先來”。說完,就讓她們母子倆續上。李白手指李樹,脫口說道:“李花怒放一樹白。”父親連聲叫好,心裏一動:這句詩的頭一個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嗎,最後的一個“白”不正說李花的聖潔高雅嗎?於是,他就給兒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別。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氣死,而是醉死。相傳,一天夜裏,李白喝醉了酒,搖搖晃晃地走在山間小路上,發現月亮的影子在河裏,心想:奇了,月亮怎麼掉在河裏,我要把它捧起,掛上天去。可是月亮沒掛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雖然酒能讓李白寫名詩,但是卻也把他自己給灌死了。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詩人,他斗酒詩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響的名字,讓我對他深深崇拜。我認爲論誰是唐代詩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屬!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有一種味道,如蜂蜜般甜蜜,如甘泉般沁涼,如濃茶般香醇。它就這樣浸入我的生命,給予我溫暖。

小時候,甜蜜如蜂蜜

記得三年級的一個冬天,寒風緊得很,驟雪也不願示弱,不到半晌,那未來得及融化冰層的地面又被蓋上了一層厚厚的棉被。正趕上放學時,風雪肆虐交加。看看周圍的同學們都投入了父母溫暖的懷抱,我只能望洋嘆息,因爲我知道父母正在上班,爲了這個家,更爲了這個我。當我邁着步子小心翼翼地踏着滿地白雪時,看到遠處熟悉的身影,當我確定他是向我走來時,我滿心幸福洋溢地向他跑了過去。我驚訝地問道:“你怎麼來了,不上班嗎?放假了嗎?”只見父親依舊露出那曾經給了我無數溫暖的酒窩:“天不好,我不放心你。”我的心瞬刻間就被觸動了:父親很少請假的。

當我還在發呆時,老爸打斷了我的思緒,他緊鎖雙眉,一邊責怪我爲什麼不多加點衣服,一邊卻連忙脫下他的大衣爲我披上。瞬時我的世界春暖花開。

甜甜的,如蜂蜜般,時刻給我慰藉。沒錯,這就是親情的味道。

稍大些,清爽如甘泉 人總是這樣,得意而忘形,容易被暫時的成功感而迷惑。自然,我也不例外。年齡稍大些,步入了中學,在學習上,我稍稍有了些成績,就高興的不得了,似乎就要飛上了天。這時候他來了,打斷了我爲自己編織的美夢。那是一個繁星滿空的夜晚,風兒悄然地從沙沙的叢葉中走過,一切都那麼靜。我拿着一張滿分滿懷欣喜卷興沖沖地跑父親面前,令我意外的是,他竟毫無表情地把卷子放到了一邊,然後心思沉重地拉我坐下,爲我講了一個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美一次空軍對戰,日軍空軍訓練有素,以十分輝煌的成績取勝,但最終能夠安全地回到日本的戰機只有不足十架。父親爲我:“你知道這是爲什麼嗎?”我滿心疑惑地搖了搖頭。父親說:因爲人本空軍快到日本時,美軍組織了一場偷襲。而日本空軍以爲自己已經取得了勝利,於是放鬆了警惕。同樣,你又何嘗不是那?驕傲使人落後,你一定要牢牢記住。

清涼透爽,如甘泉般,時刻爲我淨化心靈。沒錯,這就是親情的味道。

長大了,香醇如濃茶

自從步入高中的校門以來,在沉重的學習壓力下,我總是忽略了父母——那相隔百里的牽掛。一次大休回家,偶然看見了父親那隻寬厚的手:黝黑黝黑的,指甲中還留了些污垢,幾根稀疏的汗毛在毛孔中七零八落,手指之間有大小不一的繭塊,大拇指上還有幾處皸裂。再看那雙鬢的白髮,那而頭上肆虐的皺紋,那彎曲的脊柱。我指着白髮說:“老爸,我幫你拔白頭髮吧!”老爸笑了笑說道:“不用拔,人總會老的,畢竟你也長大了。”此刻,淚水不禁涌了出來。

濃烈香醇,如濃茶般,時刻感動着我。沒錯,這就是親情的味道。

那種甜蜜的味道,那種清爽的味道,那種香醇的味道,就這樣一路伴我成長。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叮鈴鈴……”上課鈴聲響起,早讀已經過去。老師邁着輕快的步伐來到講臺上了。

“上課!”老師喊道。同學們緩緩站起,然後有氣無力地道:“老師好!”問候語同時也在門口響起,原來是同桌。只見他直挺挺地站在那裏,揹着一個看起來空癟癟的書包,頭髮亂得像個鳥巢,英俊的臉上有着一雙炯炯的眼睛。

當同桌走進教室,來到最後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書包,在書桌上取出一本課本,打開來,然後迅速進入“釣魚”狀態。我靜靜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擾他,生怕他發起火來。

就這樣,一堂課過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卻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臨近上課時,同桌被放出來了,沮喪着臉對我說:“又要寫檢討,沒點新花樣。”

很快,幾百字的檢討被同桌“秒殺”了。在枯燥無味的課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開始哼唱起歌曲來。聲音雖然很小,但不得不說很好聽。

放學了,同桌早已收拾好書包,當老師宣佈下課時,同桌馬上抱起籃球,然後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說:“看我籃球場上大發揮!”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籃球場,看着同桌在場上邁着矯健的步伐,把籃球往對方球框裏不停地投,大長己方士氣時,我真爲我有個籃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個令我討厭的地方。每次他都會習慣地從我的書桌上拿作業去抄,但抄完後卻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這事,他會訕訕地笑道:“下次不會了。”

記得有一次元旦晚會,同桌辛辛苦苦地練了一星期的歌,準備在元旦晚會上大放異彩。結果元旦晚會上,同桌果真如願地大放異彩,贏得了臺下所有師生的掌聲。

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陽剛、帥氣、勇敢的男生,一個我熟悉的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曾一直仰慕着學神,殊不知,我與她,只差了簡單的兩個字:方法;可差的只是這兩個字,就讓我只能仰慕她,遠遠地看着操場那邊的她。

——題記

在學海里拼命遊動,我努力不讓自己沉入海底;眼睜睜地看別人造好了船,西湖氾濫舟,自己卻連該怎麼造船都不知。我曾一度想要模仿別人的“造船”方法,卻沒有任何作用:如果一個科學家能把一滴眼淚裏所有的成分都複製了,包括水、鹽和溫度——他所複製的,請問,能不能被稱作一滴“眼淚”呢?

我曾迷茫、無助,每日都慌亂,睡眠的時間也越來越晚。我也努力,但總感覺用不上力……

從期中的第二名,到月考的第五名,再到期末的第七名,我真的很害怕。

後來,我來到了晨晨,聽段老師的課:“笨鳥先飛沒有用,應該巧飛。”所謂“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定指的是那些不使蠻力的“大力士”;所謂“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攀登”的前提是,找到了一座正確的山,這樣才能登上輝煌高峯。“方法”二字,看上去真的很抽象,但如果透過現象看本質,這就是一種成功的捷徑。

第一堂課,老師就問了我們一個問題:“每年考生有四萬多名,而能考上三大校的只有幾百人,你憑什麼在其中?”是啊,憑什麼?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夢想,可有的人只是夢一夢,而有的人開始了逐夢的奔跑。在付出行動的人裏,又分爲兩種——“拼死”跑的,和“輕鬆”跑的。大部分人包括以前的我,會認爲只有努力纔會成功;殊不知沒有方向的努力,會越付出,錯得越離譜。而看似輕鬆的人,能看見的只是他們的“冰山一角”,看不見的,就是那背後的鑽研、反思與巧勁,是適當的油再加一把火,燃燒殆盡,逬出最璀璨光芒。

我有夢想,我在努力,我一直很棒!我找尋見了方法,我要扶搖直上,騰霄九天!

我不願做世上最不快樂的那種人:沒方法,卻又有上進心;沒方向,卻又夢想;越努力,越難過。我一定會找到屬於我的方法,不管過程有多麼迷茫,我要衝破雲霄,牽住屬於我的陽光。豈能遂盡人意?但求無愧我心。我一定要改變,做最好的自己!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我現在可是越來越不講究了。在食堂吃完飯,要是身上沒帶紙,我會找個“人煙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過衣袖解決嘴上的油和飯。當然,這種情況一般只限於星期五,快要回家換感覺衣服了嘛!

曾經買過一本書,叫《假裝的藝術》,顧名思義,它的大概內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裝,如何假裝成一個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給你書皮學,讓你背上幾個格調很高知名度卻不怎樣的葡萄酒名,這樣你就可以再衆人面前侃侃而談,儼然一個大學究,讓人敬佩。

大概因爲我是一個正直的人吧,這本書沒翻幾頁就果斷送人了。這是第一本讓我極度憎惡的書,我的觀念是:品味是裝不出來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瑪拉,倘若從嘴裏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話而是痰,那麼這還是一個下里巴人。

記憶中,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打扮過自己,甚至沒有刻意整理過頭髮,如果哪天早上一覺醒來發現頭髮翹得實在是不對稱了,我纔會打溼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習慣在我面前過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後面不都是配了一張光碟嗎?有的人找到了用處,把它當鏡子使。我旁邊有一公,做起事說起話來大大咧咧風風火火,可沒想到卻也有一顆愛美之心。上一些課時,他便對着光碟,帶着少年維特式的煩惱去擠臉上的青春痘。我在心裏很不好意思地笑:“就這張臉,上邊多一顆痘少一顆痘還真看不出差別咧。”

寫這篇週記的時候,我腳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絨拖鞋,身上穿的是實在不好意思穿到學校裏面的幾年前買的童裝,可是我卻不以爲然,因爲什麼?因爲不欺少年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