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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讀三年級作文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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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三年級作文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必備】讀三年級作文合集九篇

讀三年級作文 篇1

小文說話有些結巴。他最害怕朗讀。自從那次語文課上,老師請他朗讀課文,受到同學們的嘲笑後,她下定決心學會朗讀。

有一天小文問爸爸媽媽。爸爸媽媽說:“以後要在家裏多朗讀課文。”聽爸爸媽媽的話,小文下定了決心。

小文問同桌,“什麼時候我纔不會結巴呢?”同桌說,“你在語文課上要好好朗讀課文。”聽了同桌的話,小文決定以後要多朗讀課文。

小文問組長:“什麼時候我纔不會被同學嘲笑呀?”組長說:“你以後要多朗讀課文或多背誦一些課文。”聽了組長的話,小文決定以後要多讀多背。

小文問班長:“我什麼時候纔會流暢地讀書呢?”班長說:“你每天要多朗讀課文,多增長見識,才能會讀書。”聽了班長的話,小文決定要堅持讀書,增長見識。

小文問朋友,“朋友,我什麼時候會怎樣讀點好書、背點課文、多學點知識呢?”朋友說:“你要專心讀書,多背課文,多學點知識才會有用處。”

聽了朋友的話,小文決定以後要努力讀書,多背課文,多學知識,大聲地朗讀課文來面對同學們的嘲笑。

小文問語文課代表。語文課代表說:“你要多朗讀課文,多背誦課文,多記課文才會讀到好書。”聽了語文課代表的話,小文下定決心要聽課代表的話認真朗讀課文。

慢慢地,小文終於學會怎樣讀書了。說話也不會結巴了,心裏無比愉悅。

讀三年級作文 篇2

讀了一本好書,名叫《雷鋒的故事》,他的童年很悲慘。他從小就失去了爸爸、媽媽、哥哥和弟弟,還有一次被惡狠狠的地主婆砍傷了手背。

雷鋒是一位從不亂花錢的人。縣委決定在遼闊的團山湖開辦一所農場,但是資金不夠,他們讓全縣的青少年捐出自己的錢。鋒一聽到這個消息後,立刻跑到自己的宿舍裏,拿出他省吃儉用節約下來的錢,一點兒也沒有給自己留,全部都捐了。像我們同學們每年都要捐款,捐給那些災區的孩子們,有的同學身上有很多錢,但他只捐一點,還有很多留給自己用,有的同學和雷鋒一樣,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都捐了出去,還有的同學捐了自己所帶錢的一半我會把自己帶的所有錢都捐了,我要向雷鋒學習要做一個有愛心的人。

雷鋒是一位樂於助人的人。有一次,他外出在瀋陽站換車的時候,一出檢票口,發現一羣人圍看一個揹小孩的中年婦女,原來這位婦女從山東去吉林看丈夫,車票和錢都丟了。雷鋒買了去吉林的火車票塞到大嫂手裏,大嫂含着眼淚說:“小兄弟,你叫什麼名字,是哪個單位的?”雷鋒說:我是解放軍,住在中國。”他做的好事數不勝數,做一天的好事人人都可以做到,但做一輩子好事,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但他卻做到了,他很讓我敬佩。

讀三年級作文 篇3

“在每個人健康成長的男孩的生命中,一定會有一個這樣的想法:懷着滿腔熱情,去某個地方挖掘寶藏。”馬克吐溫先生在《湯姆歷險記》中這樣寫道。這就塑造了一個調皮搗蛋、勇於冒險的小湯姆。他經常做這樣一個夢:做個威風的'海盜船長,率領一幫豪氣干雲的弟兄,掠盡天下財寶;有時又想成爲一名正義之士,懲惡揚善,留下千古美名。不管怎麼說總是想成爲萬人矚目的人,成爲英雄。多少人都絞盡腦汁去實現夢想,而湯姆卻憑藉機智勇敢、敢於冒險,當上了英雄。

無論湯姆和哪些人打交道,湯姆要麼憑藉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要麼耍耍小聰明,總能在最後脫穎而出,成爲大家崇拜的對象。他特別正義,捨己爲人。當湯姆和貝琪出現矛盾時,湯姆主動代貝琪受罰,又一次打動了貝琪;在山洞迷路時,湯姆體貼貝琪,最後憑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牢牢樹立了貝琪心中英雄的形象。

他很勇敢、冒險。他最終戰勝了恐懼和逃避,毅然出庭指出殺人真兇,解救了無辜的莫夫:波特;還在山洞中無意發現了真兇下落,陽差陰錯地逼死了印第安喬,瞭解了小鎮壓上的大命案。簡直成了小鎮上的傳奇人物,從此他的一言一行都被大家拿來做榜樣。

從《湯姆歷險記》中,我悟出了一個道理:一個有有勇氣敢於嘗試,纔是一個真正的英雄。

讀三年級作文 篇4

看了《何以》,我有種想哭又有點想笑的感覺。趙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確實是個圓滿的結局啊。僅僅只有十一萬字的小說,能把這個故事描繪到這麼動人的程度,不得不說顧漫是個很有實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點兒。

《何以》這麼一篇十一萬字的文章居然連載了七年。記得六年級的時候,不到一年我就寫了八萬多字然後結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醞釀這篇小說的,所以我很佩服烏龜漫。可是當我看見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時,卻覺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

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親生的,而自己也喜歡這自己的這個鄰家過來的男孩,卻不敢說。她慶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沒有看中哪個女生。可是到後來趙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對她說“你好,我是趙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時候,我想何以玫已經覺得有種崩潰的感覺了,因爲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關係。後來當我回顧結局的時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這個可憐的姑娘。或許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

如果《何以》會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見以玫會有一個幸福的結局。

讀三年級作文 篇5

有一種愛就像一本厚厚的書,不容易讀懂。有一種愛就像太陽,有時候會被濃濃的烏雲遮住,但是你仍舊可以根據他找到方向。

有一次,我邁着沉重的腳步,拿着那張可憐的試卷回到了家。媽媽從房間裏走了出來,問我:“你今天考試考得怎麼樣呀?”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心裏七上八下的,想媽媽會不會看到我這分數,就來罵我啊?我緩緩地拿出了那寫滿紅叉叉的卷子。

果然,不出我所料,媽媽把我拉進了房間。她問我:“你這是怎麼考出來的?我昨天給你講的你是左耳進右耳出嗎?你昨天覆習了沒有啊?你……。”媽媽嘮叨了好久,最後來了一句:“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說着,她就把試卷重重地甩到了牀上,關上了門。

我自己問自己:你昨天認真複習了嗎?沒有。你這樣的成績會給你面子嗎?不會。

過了一會兒,媽媽見我在反思了,就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好成績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以後要複習!”我點了點頭。我知道,媽媽是爲了我。

我終於讀懂了這份愛。

讀三年級作文 篇6

今天,我讀了《磨杵成針》的成語故事,這個成語故事非常的耐人尋味,讓我感受頗深。

這個故事講得是唐朝大詩人李白小的時候很貪玩,不喜歡學習,有一天,李白出去玩,在路過一個小溪邊時,他看到一位老奶奶,正在一棵大樹下的石頭上磨一個粗粗的鐵棒槌。李白很好奇,走過去問老奶奶在做什麼?老奶奶說在磨針,李白感到很不可思議,他根本不相信,就問老奶奶:“要把這麼粗的鐵棒槌磨成針,能行嗎?”老奶奶笑笑說:“只要我天天磨,這鐵棒槌就是再粗,也會越來越細的,最後一定能磨成針。”李白聽了。很受感動和啓發,他想:“我學習不正如老奶奶磨針嗎?”只要我天天認真的學習,堅持不懈地讀書,再難懂的問題。我也能讀懂,記住的。”

從此以後,李白不再貪玩了,他天天認真的讀書,不管遇到什麼困難,李白就會想起老奶奶的言行,他就會精神抖擻,不懈地努力,後來,李白成了一名偉大的詩人。

是啊,“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只要我們肯下功夫,堅持不懈、持之以恆地做一件事情,我們就能取得好成就。

讀三年級作文 篇7

媽我想讀對您說》這篇文章主要寫了媽媽迷上麻將後,對“我”的關心少了,“我’也得不到應有的輔導和溫暖了,心情與成績也受到了影響。

作者把這些事,用很真實的文字變現了出來,感人肺腑,而結尾是一段作者充滿辛酸的渴望呼喊,能給人一種強烈的震撼力,相信作者的媽媽看到後會悔恨交加,猛然醒悟的讀了這篇文章後,我感到很愧疚!同時,我也感到慶幸,慶幸我有一個從不打牌,處處爲我着想的媽媽,而我爲什麼要愧疚呢?應該高興纔對呀,這是因爲我沒去珍惜我媽媽,如果有件事沒依我去做,或是對某件事不如意,就對媽媽大吼大叫,或者去賭氣.讀了這篇文章後,我知道自己是很幸福的,所以,我一定再也不對媽媽大吼大叫,再也不會隨便跟媽媽賭氣了,我會珍惜我現在的一切一切.相信我很快能改掉這個對媽媽大吼大叫和隨便賭氣的壞毛病,加油吧!

讀三年級作文 篇8

同學們,你們喜歡看書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知識的海洋,是智慧的結晶。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

8月10日早上9:30,我們小記者一行人來到南洋廣場新華書店,感受閱讀帶來給我們的魅力。今天來參加活動的同學還不少呢,眨眼間都滿坐了。有幾個還是我非常好的朋友呢,心裏別提多開心了。

首先,由太倉新華書店的工作人員帶着我們參觀了整個書店,這裏的書應有盡有,種類繁多。有藝術類、有文學類、有從小學至高中輔導類、有科普類等等。說到科普類,哈哈……那是我的最愛,每次來都是首選。小記者們邊參觀邊議論,大家都對這新華書店最熟悉不過了。接着,書店負責人爲我們講解了新華書店的發展史,原來第一家新華書店是在1937年4月24日在陝西延安清涼山的一個窯洞裏誕生的。它開始承擔圖書出版和發行的角色,並從延安走向全國。目前,太倉新華書店有圖書15萬冊,圖書種類達3000多種。於20xx年搬遷至現在的南洋廣場。

接着,新華書店負責人又給我們分享了閱讀的重要性,鼓勵我們要多讀書,多看書。書是人類的良師益友,只有多讀書,才能茁壯成長。緊接着,小記者代表,雙鳳小學的朱幽穎同學上臺給我們分享了她的讀書樂趣。從她一一羅列的書名中,體會到她是真的愛上了書,愛上了閱讀。

最後,書店還給我們每位小記者贈送了書和本子,今天的收貨還真不小呢。通過他們的鼓勵與分享,我也暗自下決心。讀書吧!多讀書!讓我們一起沉浸在書的海洋裏吧!

讀三年級作文 篇9

讀了《淘氣包埃米爾》,我覺得埃米爾真的像題目中所說的——他像淘氣包一樣淘氣。

倫納貝來亞的埃米爾有着圓圓的藍眼睛,紅撲撲的圓臉蛋,一頭捲曲的淺色頭髮,這一切都給人一種聽話的印象,但他卻是一個小淘氣包!

埃米爾是那麼頑皮——他把自己的妹妹當國旗升到旗杆頂;他把豬血扣在自己爸爸頭上;他不知從哪兒贏來一匹馬,破窗而入嚇壞了彼特爾夫人和整個維莫比;巴克胡瓦舉行拍賣會,他亮出了高手……總之,埃米爾一淘氣就得坐木工房,他都要削一個木頭老頭兒。可誰都沒想到,他長大以後竟當了社區委員會主席!

讀了《淘氣包埃米爾》,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哥哥,哥哥以前是個淘氣的“小鬼”,專門捉弄人,經常引來隔壁叔叔阿姨和小朋友們的“告狀”,氣得爺爺直吹鬍子瞪眼,跟脾氣溫順的姐姐比起來,可真是相差“十萬八千里”啊!可如今,他已經是個乖巧懂事的小夥子了。說不定長大也能像埃米爾一樣當個什麼主席呢!

埃米爾的淘氣中蘊藏着他的可愛,我真喜歡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