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作文中心 > 三年級作文 > 有關讀三年級作文合集七篇

有關讀三年級作文合集七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29W 次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讀三年級作文7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讀三年級作文合集七篇

讀三年級作文 篇1

看了《何以》,我有種想哭又有點想笑的感覺。趙默笙和何以琛在一起,確實是個圓滿的結局啊。僅僅只有十一萬字的小說,能把這個故事描繪到這麼動人的程度,不得不說顧漫是個很有實力的女作家,嗯,就是更文速度慢了點兒。

《何以》這麼一篇十一萬字的文章居然連載了七年。記得六年級的時候,不到一年我就寫了八萬多字然後結局,可是那和漫漫不能比,人家是用自身的感情慢慢醞釀這篇小說的,所以我很佩服烏龜漫。可是當我看見何以玫的番外篇,她自己的心理時,卻覺得比正篇更加震撼人心。

她自己的哥哥,何以琛,居然是和她不是親生的,而自己也喜歡這自己的這個鄰家過來的男孩,卻不敢說。她慶幸的是,何以琛的眼界很高,沒有看中哪個女生。可是到後來趙默笙站在她面前,微笑着對她說“你好,我是趙默笙,是你哥哥的女朋友”的時候,我想何以玫已經覺得有種崩潰的感覺了,因爲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不是兄妹關係。後來當我回顧結局的時候,心中想的不是默笙,而是何以玫——這個可憐的姑娘。或許這就是何以玫的命吧。

如果《何以》會出第二部,我希望看見以玫會有一個幸福的結局。

讀三年級作文 篇2

《烏塔》這篇課文寫的是14歲小德國小女孩,獨自一人遊歐洲的事,表現了這個少年有很強的自主意識和獨立生活的能力,以及她對生活的熱愛。

讀完這篇課文,我開始了沉思:爲什麼德國的孩子才14歲,就能一個人遊歷歐洲呢?是我們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覺得家裏就這麼一個寶貝(或孫女),一個人去多不安全!不不不,烏塔也是家裏的寶貝,難道他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不擔心她嗎?烏塔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也擔心她的。或許是我們自身的毛病?烏塔在(1處)家裏就設計好了旅行路線和日程(有計劃),(2)每到一地就先查當地警察局的電話號碼,以便遇到危險和困難時請求幫助(有安全意識),(3處)再給家裏撥個電話或幾張明信片(有孝心)。(4處)還用了三年時間準備這次旅行(不草率),(5處)閱讀了很多與這些國家有關的書籍(有準備)。然後,爲了掙旅費,(6處)每個週末去幫餐館或超級市場分發廣告單,假期還到別人家裏陪小孩玩(自力更生)。如果,我們能做到以上6處,爸爸媽媽能不讓我們去嗎?看來問題還是出在我們的身上。所以這件事不應該怨爸爸媽媽。

有一次晚上,我的爸爸媽媽突然臨時有事,再爸爸媽媽走之前,我拍着胸脯對他們保證:“我一定不會害怕、不會大喊大叫的。”沒想到,在爸爸媽媽走了以後,我先是有些害怕,又聽見陽臺有“沙沙”的響聲,我心想:是不是電視裏的殺人犯藏在陽臺上呀?想到這裏我出了一身的冷汗。真希望爸爸媽媽能現在回來,我抱着腿縮在沙發上。十分鐘過去了,陽臺上的“沙沙”減小了,我點着腳(沒穿拖鞋),悄悄地走進臥室,然後猛的一下,把錄音機打開,並且把聲音調到最大。又以訊雷不及掩耳之速躺在牀上,連衣服都沒脫,把被子蒙的緊緊的——睡覺,而且不露一點縫隙。沒想到,第二天早上,媽媽驚奇的對我說 :“你能一個人睡了?真厲害!”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中國孩子非常依賴父母。

現在,哪個孩子不是家裏的小王子、小公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經受不了任何的一點挫折。

正如陶行知說的:“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自己幹,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漢。”

在此,我希望我們都能向自立歌那樣,不再依賴父母,做個能自力更生的人!

讀三年級作文 篇3

隨着時光的流逝,我漸漸長大,我看了很多描述豐子愷這個散文家、漫畫家、翻譯家的書籍,也看過他的散文和漫畫。每看一次我都有深深的體會和感悟,所以我毫不猶豫地看,常常一愛一不釋手。

我對豐子愷的《兒童漫畫》非常着迷程度與我的年齡同步增長,我感覺他的眼睛是一雙善於發現美的慧眼,他的手是一雙善於記錄美的妙手,看到兒童的傻氣,無知、幼稚,描繪出兒童任一性一的執着和不退縮。就如《興味》中的那個織一毛一衣的女孩,他就將那女孩的心緒描繪得淋一漓盡致。

我對豐子愷的'散文的感覺是很自然“樸而不俗”,從中透露了他的內心世界,每篇文章沒用華麗辭藻,都是一些直白的話語。可是又毫不顯得粗俗,而是清新可喜的,讓人如沐春風。就如他這樣寫一把從前用來描繪油畫的調色板刀,“它也許曾經跟隨名貴的畫家,指揮高價的油畫顏料,製作出一等獎的作品來搏得沸騰的榮譽。現在用它切芋艿削蘿蔔,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蘿蔔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許比油畫中更爲豐富,讓它嚐嚐吧。”

他這樣的寫作方法足以看出他的心是多麼的純樸、直率、自然啊!也不是不顯幽默感吧?我看了他文章總會想是不是他具備了與美好生活相和諧的美好品一性一呢?要不然他怎麼會如此地發現美,在不完全美好的世界上,保持了美好的心境呢?

我想,他對生活是有這種慧心,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榜樣,希望我們也能學會。

讀三年級作文 篇4

我讀完了烏塔這篇課文,覺得烏塔非常了不起,14歲遊戲歐洲。如果按這樣來算,11歲時應該把自己的國家都遊遍了。而我呢?現在還寸步不離家,視成“寶貝”呢!

讀着這篇作文,讓我想起了幼兒園時的自己。那時,我不太敢出門,媽媽一走自己也立刻跟上。晚上,在外面總是緊貼着媽媽,怕突然冒出什麼妖魔鬼怪來,回到家裏已嚇出一身冷汗。睡覺時,哪怕再怎麼擠怎麼不會舒服,也要和媽媽在一起睡。好似媽媽是我的保鏢或者護身符,能把什麼東西都嚇倒一般。

現在,媽媽時常鼓勵我,讓我慢慢不再依靠大人,而是與生活融爲一體。自從獨立了以後,我才發現,原來生活是那麼有趣、豐富、多彩。由此可見,只有不靠大人才能有一個更全面的自我。有時,我自己一個人到公園與小夥伴玩;有時,我在媽媽沒在的情況下自己燒飯、炒菜,還有時獨自一人睡覺。這都可以認爲是我的“成長的足跡”。

同學們,讓我們掙脫依靠的束縛,到廣大的天裏來呢!

讀三年級作文 篇5

我英語成績不是很棒,所以爸爸媽媽決定要給我買點讀機。點讀機能幫助我提高英語成績,我對自己充滿信心。

星期六,我跟着爸爸、媽媽高高興興地來到雄城大廈。爸媽在跟售貨員阿姨談價錢,我在一旁看書。一會兒功夫,我們就買好點讀機回家了。

回到家,我打開盒子一看,“步步高點讀機”像是一本大字典。翻開“字典”,裏面有好多按鈕。我讓爸爸教我那些按鈕是幹什麼的,怎樣使用。因爲買的時候沒有詢問售貨員阿姨,所以我和爸爸就開始研究起點讀機來。“智能輔導”、“測驗”、“聽課文”等。我一項對新鮮學具感興趣,所以東按按,西點點。很快,我們就找到了我正在學的三年級英語。我開始用點讀機點讀我學過的內容。

買了點讀機,我心裏真高興。因爲我不用再擔心英語學不好,點讀機就是我的小老師。

讀三年級作文 篇6

圓明園由康熙、雍正、和乾隆精心設計,着手打造,用了151年的時間建造了一個好比人間仙境,漂亮精美,無法用語言形容的圓明園。並藏有大量奇珍異寶。圓明園內有數不盡的宮殿和令人陶醉的景點。乾隆皇帝認爲圓明園十分了不起,不論外表,和建築所蘊含的含義都別有一番風味。

這樣的好景不長,1860年,英法聯軍入侵中國,清軍也在大力抵抗。但是,英法聯軍僅有三千人,用先進的武器把超過三萬名的用鳥槍和腰刀抵抗清軍統統殺死,讓我感到無比的痛惜。我同時也十分憤怒,中國擁有人力物力,擁有許多資源,就是沒有好好地利用起來。龐大的軍隊沒有優秀的武器和高超的武技,最終只能全軍覆沒。更何況國家擁有着英式槍炮,但又未曾批量生產,給清軍使用。令我最氣憤的,就是乾隆對科學的厭惡,甚至認爲科學是玩物喪志。一個國家的統治者不認同科學,那麼,國家的強大又從何談起?就是因爲大清帝國的落後,才使得英法聯軍得逞。

乾隆皇帝實在是對外國太敏感,只想靠自己的實力走下去。合作可以促進國家的文化發展,科學技術發展,還可以使兩國更加了解對方,並對對方更加友好,能保持和平。相反,乾隆皇帝對他國的不認同,讓英軍難以完成女王使命,才用武力侵入中國。對於咸豐,他實在是個敗家子,享受皇帝所擁有的豪華生活,但又不治理國家,在危機爆發之時,也不想辦法,只顧着逃難。因爲這樣的皇帝,在危機關頭,我們只有飽受折磨。一個國家文明的落後,和不做事的統治者,加起來就是一場不可言喻的災難。

我對英法聯軍是十分痛恨,這龐大的軍隊用機槍無情地奪走了三萬多人的生命,又侵入了圓明園,可以搶的東西都被士兵們搶光了,拿不走的就任意破壞。幾千聲打破玻璃瓷器聲在同一秒同時發出,這樣的情景也持續了許久,這多年前的精美藝術品在瞬間就變成了碎陶瓷塊兒,當今誰也不知道這曾是價值連城的藝術品,誰也不知道破壞它們的人是誰。這些還不算什麼,英法聯軍還有條不紊地把火把統統投向圓明園,使圓明園在幾分鐘內便燃起熊熊大火,三天三夜的時間裏火帶着圓明園和三百名官女一起離開了我們。英法聯軍卻帶着勝利的笑容。這羣人從此讓了令人神往是圓明園永遠的離開了我們。我的心頭充滿着憤怒的氣,久久不能平息。

簡單的說,一樣好東西突然失去,你只會痛心。法國作家雨果曾經說過:“在地球上某個地方,曾經有一個世界奇蹟,它的名字叫圓明園......一天,有兩個強盜走進了圓明園,兩個勝利者毀滅了圓明園......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分別叫英法西和英格蘭。”

《 圓明園》是我們國家的建築驕傲,同時也是我們的恥辱。我們這後輩要好好學習,做個國家棟梁,保家衛國......

讀三年級作文 篇7

讀了《淘氣包埃米爾》,我覺得埃米爾真的像題目中所說的——他像淘氣包一樣淘氣。

倫納貝來亞的埃米爾有着圓圓的藍眼睛,紅撲撲的圓臉蛋,一頭捲曲的淺色頭髮,這一切都給人一種聽話的印象,但他卻是一個小淘氣包!

埃米爾是那麼頑皮——他把自己的妹妹當國旗升到旗杆頂;他把豬血扣在自己爸爸頭上;他不知從哪兒贏來一匹馬,破窗而入嚇壞了彼特爾夫人和整個維莫比;巴克胡瓦舉行拍賣會,他亮出了高手……總之,埃米爾一淘氣就得坐木工房,他都要削一個木頭老頭兒。可誰都沒想到,他長大以後竟當了社區委員會主席!

讀了《淘氣包埃米爾》,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哥哥,哥哥以前是個淘氣的“小鬼”,專門捉弄人,經常引來隔壁叔叔阿姨和小朋友們的“告狀”,氣得爺爺直吹鬍子瞪眼,跟脾氣溫順的姐姐比起來,可真是相差“十萬八千里”啊!可如今,他已經是個乖巧懂事的小夥子了。說不定長大也能像埃米爾一樣當個什麼主席呢!

埃米爾的淘氣中蘊藏着他的可愛,我真喜歡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