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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遇和旅行的錯覺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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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和豔遇有類似之處:人都愛幻想,總希望在一段新的旅途或新的愛情裏,發現另一個自己。早年間,世界還很廣闊未知時,文藝作品大都以此爲主題:堂吉訶德出門旅行,尋找騎士夢;意大利的民間故事裏淨是騎士出門,夜宿磨坊,品嚐麪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里美以第一人稱寫旅遊到西班牙時,聽到了卡門的傳說;夏多布里昂喜歡寫主角去蠻荒地帶,被美女傾心,被蠻族追殺……

豔遇和旅行的錯覺散文

所以,人類很容易產生這樣一種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豔遇尾聲恐懼症”: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結束,一段豔遇永不熄滅,一個衆人歡飲的夜晚,可以通過無限換酒吧續攤,逼得天色永遠不亮……但這裏面,有一點幻覺的成分。

早在19世紀,巴爾扎克就寫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愛好,就是養個情婦。你可以讓老婆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駁回情婦的諸多要求。

假想一下,把旅遊當作一個美麗的情婦好了——許多人愛旅遊,其實是愛這樣一種狀態:啊,開始旅遊啦!好難得出門啊!我要過另一種生活!我要把工作都拋掉!要把平時攢的錢都用上!我要把日常對自己的壓榨和摳搜,都在旅行中找補回來!

在旅行中,人就像面對情婦一般,因爲過上了遠離日常生活的另一種未知而新鮮的生活,於是格外慷慨,特別好奇,尤其大驚小怪,經常一驚一乍。你會更認真地去端詳他鄉的天空,而你在故鄉可能從沒注意過天空的顏色;他鄉的狗都比較可愛,儘管你在故鄉可能特別討厭狗的味道;他鄉的空氣都那麼沁人心脾,而家鄉的空氣,你從沒仔細聞過;他鄉的劣質手工小商品,顏色似乎都比家鄉的鮮豔些,能讓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來。

《羅馬假日》裏,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來最老套但又最傳奇的愛情。納博科夫在用俄語和英文寫作時不斷講同一個故事:他如何坐着俄羅斯的長途火車,去海邊的度假勝地,在金色的沙灘上遇到一個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語短篇小說裏,那常是個愛滾鐵環的女孩子;在《洛麗塔》裏,那是洛麗塔的前身安娜貝爾)。托馬斯·曼的作品中的.許多愛情發生於療養勝地,《死於威尼斯》裏,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傳奇美少年達齊奧。茨威格寫過至少兩個“我在度假時遇到有人和我傾訴他的假期愛情故事”的短篇。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當作愛情的一部分,或者乾脆就是愛情。

與其說旅行比生活美滿得多,不如說我們試圖讓假期比生活更美滿。所以旅行和夢不一樣,做夢,你不知道何時醒來;旅行,你知道它何時結束。旅行是一種短暫的、濃縮了的生活,另一個人的短暫天堂。而旅行的尾聲,就像離開情婦迴歸家庭,意味着:哎呀,我又要回去工作了,又要朝九晚五了,又要回到那種摳搜省錢的日子了!因爲結束的陰影和絕望感如此濃烈,所以在旅行裏,一切都迫不及待。《死於威尼斯》裏阿申巴赫愛上達齊奧後死去了,《洛麗塔》裏安娜貝爾也很快病死了。旅行的結束等於重回現實,等於一種浪漫生活的終結,等於離開情婦回到妻子身邊。而這種“終於還是會回到日常生活”裏的苦悶,就像橘子汁裏的澀,只會讓甜來得更濃烈些。所以旅行裏的陽光、果汁、單車、刺得人脖子發癢的草坪、大海、風箏、寫有電話號碼的紙片、貼着禮物標籤的CD、游泳池旁邊的樹影、平時根本來不及一口氣讀完的書,都帶着愛情的顏色,比平時的風景美好得多。

當然,去掉“旅行=情婦”的倉促又濃烈的幻覺成分,仍有人會相信:旅行時,的確可以見識各類新的東西。但這裏有一個常見的悖論:你特意跑去旅遊的陌生城市、搜着店名去排隊的名吃、從朋友那裏借來的書,你會格外熟悉;自己所處的城市、小區後門外的小吃、買來擺在書架上積灰的書、在身邊很久的人,你反而會想不起。

因爲人們多少總是存着這樣一種心思:放在身邊的,隨時都能觀賞,所以還是先瞻望遠處好了,身邊的東西下次再說,下次再說……於是很多時候,就這麼下次再說,終於錯過了。

如果嘗試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好些,不總指望着把好好享受的希望寄託在別處、未來和旅途上;如果對自己日常生活的伴侶好一些,不總指望着命運給你埋伏着許多段一見鍾情,那以後,到旅途末尾,你想到要回歸家庭和日常生活時,便會少些恐慌,而會一邊聽歌,一邊想象回家睡一覺,第二天起來吃熱騰騰的早飯的場景。簡單說來,無非是:平時對自己好些,旅行時就沒那麼神經質地戀戀不捨;對自己身邊的人好些,情婦就沒那麼大誘惑力了。道理十分簡單,晏殊很早就寫了:“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