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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與熱的光芒生活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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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與熱的光芒生活散文隨筆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熱鬧的人,不喜歡成羣結隊,不喜歡熬夜喧囂。然而我也不是一個文藝女青年,沒有那種書香氣質。不過我很喜歡在休息的週末靜靜得窩在家裏,看本喜歡的書,喝杯清茶就這樣度過一下午。

我是個很容易滿足的人,甚至在完成一件平常人都覺得不值一提的事我都會沾沾自喜。我就是這樣一個生存在浩瀚宇宙中渺小的個體,世界上有幾千幾萬個我默默無聞得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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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氣場相同的人會相互吸引,從而成爲朋友。但事實證明完全沒有共同點的人也可能成爲朋友,就比如小鐘。我不記得怎麼和她熟識,只是不知不覺我們就很要好了。我想應該是人類的本性,越是自己缺失的越是覺得好奇,從而被擁有這一特點的人所吸引。我自知沒什麼引人注目的優點,可小鐘偏偏覺得我與衆不同,用她的話說就是:“在這個物慾橫流、人心浮躁的社會中,還有像你這樣與世無爭,拋棄自身利益不顧的人,簡直就像稀有動物一樣少見。”聽到這句話後我側重點竟然是“稀有動物”這四個字,然後不禁想到稀有動物早晚會趨近滅亡這樣傷感的事情。當然我沒有說出這種欠揍的想法,畢竟我還不想失去這唯一的朋友。

大二的時候我和小鐘一起從學校裏面搬出來合租一個公寓,雖然在同一個屋檐下,但是我們的生活方式卻是天差地別。我每天除了上課之外,都是穿着寬大的睡衣窩在沙發上看書或者上網,而小鐘則是踩着8釐米的高跟鞋像只美麗得花蝴蝶一般出沒各種場合,到了晚上才醉醺醺得回來。

我已經習慣在每個她晚回來的夜晚早早煮好解酒湯等她,然後看着她語無倫次得說着胡話喝了湯後昏睡過去。我對這樣的生活很滿足,一個小小的屋子,一個真心相待的朋友,最重要的是沒人來打擾的清淨。

不過小鐘最終還是有些看不慣我每天宅在家裏的樣子,她認爲青春的大好時光不能就這樣浪費在這幾十平米的房間裏。於是她掏空心思邀我和她一起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毫無疑問我是拒絕的。因爲我已經很久沒有與人溝通了,如果不是小鐘主動走進我的世界我可能連朋友都不會有。

其實我也不是一直都這麼孤僻,至少在高中時候我還是有朋友的。只是有些背叛來得太快,讓那時幼小心靈的我沒辦法接受,於是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究其原因只是些小事,無論跟誰說起來都會認爲這種事沒必要矯情到封閉內心。可我一直不認爲悲傷可以用矯情來形容,沒有人願意讓自己難過,事實上不矯情的悲傷又怎麼稱得上是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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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鐘在多次勸導無效後便放棄了,只是眼看暑假就要來了,炎熱的夏天更加有不出門的藉口。小鐘擔心我在屋子裏生根發芽,於是想出了最後的辦法。

那天她依然很晚回來,我也照常煮了湯準備迎接醉醺醺的她,開門後卻發現她異常精神,並且笑盈盈得看着我。沒等我問她今天爲什麼沒喝酒,她就從背後牽出一隻雪白的薩摩耶。

這隻狗子讓我在漫長的暑假裏有了出門的理由,我想這也是小鐘的目的吧。薩摩渾身雪白,吐舌頭的樣子就像是在微笑。這讓我想起來超能陸戰隊裏的大白,也是這麼溫暖。可我跟小鐘說了這個名字後她卻覺得很無趣,如果白色就叫大白,那還要名字有什麼意義。然後她歪着頭想了一會,我以爲她會起個很與衆不同的名字,沒想最終這隻可愛的薩摩落得小黑這個名字。

小黑就小黑吧,反正只是個名字而已。有了它以後,我的生活規律得更加像個老年人。早上吃早餐後跑步,白天就在家看書寫作,到了晚上就帶着小黑去公園散步。公園裏有許多帶着孩子的寶媽,還有跳廣場舞的大媽,像我這個年紀的倒是很少見。不過我並不在乎,人生本來就是無趣的。無論是青年、中年還是老年,無論曾經多輝煌,或者多滄桑,最終都逃不開塵埃落定的命運。每個人都一樣,在小的時候開始上學,在一定的年紀學成畢業,然後找到工作沒多久就要結婚,最後生個女兒或者兒子,等孩子長大了就過上偶爾和樓下老頭老太太下下象棋的老年生活。這樣說出來像是很無趣的樣子,但事實就是如此。當然,這一切的大言不慚都是建立在沒遇見寧杭前的,所以後來我也再沒有動不動就把命運掛在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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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寧杭自然是在滿地小孩亂串的公園裏,畢竟我的活動範圍就那麼大。那天跟往常一樣一人一夠出去散步,唯一不同的是小黑的`情緒似乎有些不太平靜。我納悶春天已經過去了,它怎麼還不知廉恥的往人家母狗身上撲。身爲它的主人我感覺很是尷尬,爲了打破這尷尬我只好跟對方主人澄清一下我家狗其實是正經狗。正當我試圖解釋什麼的時候,擡起頭映入眼簾的是個面部菱角分明,身高一米八五左右,手臂上肌肉微微凸起的陽光型男。

美色令我沉淪,陽光令我眩暈,緊張令我脫口而出:“我是個正經狗。”說完之後才反應過來指着小黑馬上改口:“阿不,它是個正經人。”

我發誓我長這麼大從沒丟過這種人,我一向都是頭腦冷靜處變不驚的人。果然人的大腦不能長時間處於高溫下,太陽使人頭腦發熱,從而做出愚蠢的事情。所以那天開始我再次躲進我的小房子裏閉門不出,就好像烏龜把頭縮進殼裏以後整個世界都變得安全了一樣,多麼自欺欺人。不過小黑對於我這種做法表示嚴重抗議,它每天比我的鴨子鬧鐘都要準時,一到時間就去門口瘋狂撓門以此宣告着它的不滿。

我最終還是忍受不了小黑的無理取鬧把它牽了出去,走到公園門口時候我明顯感覺心跳加快了許多。爲了緩解緊張的心情,我怒搓了小黑的狗頭,小黑也禮貌還了我一個白眼,然後轉頭搖着尾巴牽着我進了公園。那天小黑牽着我繞着公園轉了好幾圈,結果並沒有看見他。之後的幾天我們都在公園閒逛,卻再也沒有見到他。我不禁感到有些失落,同時和我一樣失落的還有我的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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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生病了,這件事我是在電話裏通知小鐘的,小鐘問我什麼病,我想了一下說是相思病。她笑着和我說不要開玩笑,但是我真的沒有開玩笑,它已經好幾天不吃東西了,整隻狗瘦了一圈。小鐘說會馬上回來看小黑,說起來小鐘已經好幾天沒回來了,每晚給她做的醒酒湯涼了又熱,最後還是倒掉了。她最近好像很忙,我從不干涉這些,只是她不在的這幾天我竟有些想她了。我以爲我已經習慣了孤獨,可對於擁有過陪伴的人來說孤獨卻顯得那麼無助。

小鐘再次回來的時候帶了兩個朋友到家裏做客,要說緣分奇妙的地方就在於你永遠不知道它有多狗血。我沒想到我會再次見到他,那感覺就像聖誕老人已經通知今年不會來了,可聖誕節那天卻給你個Surprise。

那天一起來的還有另外一個個子稍微矮些的男生,他叫子城。其實也不能說矮,畢竟以寧杭的身高正常男生站在身邊都會顯得略矮一些吧。這男生一看就是文弱書生型,長的白白淨淨,放在西遊記了一定是白骨精喜歡的類型。然而我不喜歡這種小鮮肉型,我依然喜歡寧杭這種的,畢竟我是個專一的人。

小鐘積極得向我介紹完這兩個男生後,小心翼翼得看着我,生怕我會因爲她沒經過我同意就帶回來陌生人而生氣。我想她一定出乎意料的發現我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排斥,甚至試着接受。

雖然我已經很努力的讓自己看起來好相處些,但是真正去做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連微笑都是略顯尷尬的。我想這可能是因爲我太久沒有認識新的朋友,當然也可能是想起之前在寧杭面前出過的大糗。

值得慶幸的是他好像並不記得我,想來也正常,他的出現對我來說是驚鴻一面,而我在他眼中只不過是個路人。想到這裏我竟不知道是該慶幸還是該難過。

從那以後我波瀾不驚的人生總算是起了些許漣漪,我們四人在百無聊賴的暑假結伴而行,就像是成立了一個四人小組。天氣不是特別熱的時候我們就四處遊玩,我會默默得跟在寧杭身邊,才發現頭要仰到太陽刺痛雙眼才能看到他的臉。

不用說也知道我從前是個沉默寡言的人,可如今卻以外的發現我還有逗逼的潛能。我每次挖空心思逗大家開心的時候,小鐘都一臉不可思議的看着我,雖然我每次開玩笑都顯得很笨拙,但也正是這種笨笨的感覺逗笑了大家。

天氣炎熱的時候我們就躲在屋裏吃滷味喝着冰鎮啤酒,最後湊一桌麻將。我從來沒喝過酒,第一次喝酒就醉的不省人事,醒來後才知道那天除了子城沒有喝醉外我們都醉了,他一個人照顧我們三個一夜。不過話說回來,子城一直都是個溫柔細心的人,他會提醒我不會喝酒就不要太多,每次我笨拙得逗大家笑時,他都是迴應最積極的,有時候我真的很感謝他的高情商讓氣氛不會那麼尷尬。不過寧杭在這方面就沒那麼在行了,他總是和小鐘鬥嘴,直到兩人都氣到各坐沙發一角不再說話。當然,這只是開玩笑的打鬧,每到這時我和子城就會默契的相視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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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個暑假最幸運的一件事就是治好我和小黑的相思病了,小黑在找到它日思夜想的小母狗後又恢復了初來時活蹦亂跳的模樣,果然是隻見色忘義的狗子。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轉眼間又到了假期的尾巴。

隨着時間的流逝,我的內心逐漸變得焦躁起來,我決定把我喜歡寧杭這件事要和小鐘先說明,接着再去找寧杭。可還沒等我找機會約小鐘,她卻先把我約到我們常去的小店。

等我到的時候發現她已經等候很久的樣子,我看見桌子上放滿了海鮮,於是笑着問她爲什麼之前一直都不喜歡的東西現在反而點了這麼多。

“不是我不喜歡它,而是它不喜歡我!”她好像提前就喝了點酒,說話有些大舌頭。

我走近才發現她並不是因爲喝酒才大舌頭,而是因爲海鮮過敏。我嚇得趕緊把她送到醫院,在去醫院的出租車上她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喜歡他。。。。。。 ”

這件事以後我好像如夢初醒,我一直忘了小鐘也是個女孩子,並且比我優秀得多。那天小鐘從醫院醒來後什麼都不記得了,我也不打算再問些什麼。

子城打電話給我說寧杭喜歡小鐘,後面又說了什麼我也不記得了,只記得我沒聽完他說話就掛了電話。他們互相喜歡正好也不需要我這個中間人做什麼了,於是我的老毛病又犯了,等着我縮頭的烏龜殼已經落滿灰塵了吧,不過沒關係,因爲我又回來了。如果逃避解決不了問題,那就接着逃避,真是沒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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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開學後要努力學習爲藉口搬回了宿舍,小鐘也找不到阻攔的理由,只是說她一直在那公寓,如果想回去了就回去。

回到學校後我真的是爲學業忙碌,應付各種考試,考各種證書。慢慢的我又找回了當初那個安靜的自己,並且沉迷學習無法自拔。

小鐘再次來學校找我的時候是兩個月後,她說她從細心的子城那裏得知我喜歡寧杭。我驚訝子城敏銳的觀察能力,也疑惑爲什麼她突然找我說這個。她笑着說:“其實我喜歡的是子城,可他喜歡你,不過我早就釋然了,但是這感覺怎麼像是狗血偶像劇呢!”我點點頭表示贊同,隨後又總覺得哪裏不對。她看着我傻愣的樣子笑了出來:“男人對於我來說怎麼能和朋友比呢,我太瞭解你了,記得我說過一直欣賞你的爲人嗎?我怎麼能讓你受委屈。”我聽了這話差點沒感動得哭了出來。

後來寧杭追小鐘未遂後又轉過頭來追我,我笑着問他喜歡我什麼,他說喜歡我性格開朗又總是能逗大家開心。我搖搖頭說他一點都不瞭解我,他眼神有一瞬間的暗淡,隨後又變會我初遇他那陽光模樣。看啊,人生是可以只如初見的,因爲那人並不是多麼重要的人,我找到了比那更珍貴的東西。

我回想起之前的種種,突然發現我和小黑一樣見色忘義,小鐘爲了我能從封閉中走出來做了那麼多,而我卻爲了個男人而縮了回去,真是沒良心。

小黑再次失去了小母狗,不過在我的嚴格管教下它沒再鬧小性子。生活好像又恢復了平靜,不同的是我已經漸漸走出了陰霾。

每次寫到最後都感覺沒啥結束語,我就在這裏補上去吧。這個故事的靈感來源於最近很火的塑料姐妹花,還有就是越來越多閨蜜搶男朋友的戲碼輪番上演,導致現在一提起來閨蜜這個詞就像在說綠茶一樣。

我很討厭這種感覺,在我眼裏友情彌足珍貴,它並不比愛情差到哪裏去。尤其對於女人來說,男人的心思怎麼說也沒有女人細膩,一般真正瞭解女人的還得是閨蜜。

我現在還記得大學那陣子我們宿舍幾個女生之間的友誼,是那種你要去約會我就把我最好看衣服就借給你穿,最好的化妝品拿給你用,如果哪個渣男敢欺負你,我們就幫你一起罵他。並不像所說的那樣爲了男人各種耍心機,相比之下男人才是外人,姐妹永遠最大。

在生活中,愛情友情都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故事裏講的那樣,愛情喚醒作者沉睡已久的心靈,而友情則是在你艱難路途中時刻陪伴、不離不棄。有的時候愛情就像是遠處燈塔上的燈火,遙遠卻明亮,給人無限幻想和希望。友情則像是常伴左右的燭光,給人溫暖的力量。不要因爲一直擁有就不去珍惜,任何陪伴我們成長的都要心存感激,願人生路途從此不在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