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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手抄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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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守法,進一步提升法治交通意識、文明交通水平。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手抄報資料

  【全國交通安全日手抄報資料】

  駕駛員交通行爲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二、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安全設備保持安全有效,不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車容要保持整潔。

三、駕駛車輛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不準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嚴禁車交給非司機駕駛。遵守貨物、人員裝載規定,不駕駛超員、超載的車輛。

四、駕駛車輛時要精神集中,不準在駕駛車輛時閒談、吸菸、飲食,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開車。

五、禮讓三先,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亂掉頭,不闖單、禁行線,不闖紅(黃)燈,不搶道,不插隊,不亂鳴喇叭,不開賭氣車、英雄車。

六、駕車行經人行橫道、電、汽車站或車多人多的繁華街道,要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

七、要注意禮讓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和禮賓警衛車隊,不準亂插禮賓警衛車隊。

八、停放車輛時,應在停車場或指定地點的停車位內依次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停放時要關閉電路,拉好制動器,鎖好車門。短時間臨時停放,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

九、行車中發生交通事,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並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行駛中遇事故現場或危急病人時,應主動給予幫助。發現或瞭解事故逃逸車輛或線索,應積極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

  騎車人交通行爲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二、車鈴、車閘、車鎖、車牌必須齊全有效。騎車上路,必須攜帶行車執照。

三、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和醉酒的人不準在道路上騎車。

四、各行其道,在沒有快慢車道的路段,要靠右邊行使。不準在人行道和快車道上行駛。

五、騎車人要嚴格遵守交通信號,綠燈行紅燈停,不闖紅(黃)燈,不準越線停車。

六、騎車不準逆行、斜穿、扶肩並行、雙手撒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不準和機動車搶道。騎三輪車不準並駛。

七、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中途車閘失效時,要下車推行。

八、轉彎時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搶行猛拐。在有崗臺的路口左轉彎時要繞崗臺。

九、騎車不準帶人。學齡前兒童經過十字路口時,要下車推行。載物不準超長、超寬、超高。

十、要禮讓禮賓警衛車隊,不穿插禮賓警衛車隊。

十一、車輛停放時,須在停車場或准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有序停放。不準亂停亂放。

十二、騎車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矛盾或交通事故時,要文明禮貌,互相謙讓、保護現場,並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

  行人交通行爲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二、行人外出時,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

三、橫過馬路必須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在設有人行橫道信號燈的地方。

四、嚴格遵守信號。在沒有劃人行橫道的地方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斜穿、猛跑。

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鬧、追車、扒車、強行攔車、拋物砸車或進行其它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六、學齡兒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帶領。

七、不得損毀和隨意拆移交通設施,不得鑽跨、倚坐交通護攔、隔離墩。

八、列隊在馬路上行進,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橫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乘車人交通行爲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二、乘坐公共汽車、電車、或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排隊候車,待車輛進站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要站(坐)穩扶牢,並主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

三、乘坐的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

四、不準在車行道上或非出租車停靠站點招呼乘坐出租車。

五、不準強行攔車、扒車、追車、拋物擊車。

六、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各類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

七、乘坐貨運汽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不準在高於車廂欄板的貨物上乘坐,不準在駕駛室和車廂以外的任何位置站立、攀附或乘坐。

八、不準乘坐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罐車、輕騎摩托車。

九、不滿十二週歲兒童不準在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上乘坐。

  道路交通安全行爲規範

一、指揮燈信號的含義:

1、綠燈亮起時,准許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2、紅燈亮起時,禁止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3、黃燈亮起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准許已經超過停止線的車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二、行人人必須遵守的規定:

1、行人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要靠路邊行走;

2、過馬路或橫過車行道,要看清來往車輛,從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內通過;

3、在通過行人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應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要圖方便,走“捷徑”,亂穿馬路或翻越護攔;

4、不準在馬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打過往車輛;

5、少年、兒童禁止在馬路上玩耍、打鬧;

6、不要讓幼兒單獨在馬路上行走;

7、高齡老人上街最好有人攙扶陪同過馬路;

8、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列隊須在人行橫道上行進。

三、非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非機動車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向前後瞭望過往車輛和行人,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2、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它車輛或手中持物行進。

3、不準騎車帶人或帶體積較大的物件;

4、不準未滿12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5、未滿16週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6、不準非機動車人員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或曲折競駛;

7、三輪車、板車不準兩輛並行。

8、超越前車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9、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並伸手上下襬動示意,不準妨礙後面的車輛行駛。

10、中學生不能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如摩托車)。

四、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乘車須到指定的站臺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後,先下後上;

2、不準在車道或高速路招呼出租司機;

3、在機動車行進過程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準跳車;

4、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上車;

5、乘坐轎車的機動車時,前面的乘客要繫好安全帶。

1.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手抄報資料

2.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主題宣傳活動資料

3.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主題

7.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方案

9.2016年全國交通安全日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