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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已成往事讀《飄》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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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同“一千個讀者心中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不同的人來說,“愛”這個字眼所包含的意義都是大相徑庭的。人們用不同的方式去詮釋着愛,收穫着愛:在有的人心中,愛是舉足輕重的,他們苦心經營着愛;相反,在有的人心中,愛是微不足道的,他們肆意揮霍着愛。

當愛已成往事讀《飄》有感

而《飄》的主人公之一——郝思嘉——一個桀驁不馴的女孩,就把愛視爲微不足道的。她肆意踐踏着這份青澀的、朦朧的愛。16歲的她,聽說自己的意中人衛希禮將與媚蘭結婚,便想在第二天的宴會上奪回希禮,並與他私奔,沒成想衛希禮竟婉言拒絕了。她惱羞成怒,便在衝動之下與媚蘭的哥哥查理結婚——當然,她只是想讓衛希禮生氣罷了。但不久,南北戰爭爆發,在婚後一週,查理入伍,不到兩個月,便死在了軍營裏。

3年後,北軍包圍了亞特蘭大,當時住在亞特蘭大的思嘉帶着媚蘭回到了塔拉,艱難地生活着。知道南軍投降,思嘉的生活才稍有好轉。但爲了籌集300美元的稅款,她與親妹妹的未婚夫甘扶瀾結了婚。

儘管思嘉已有兩個孩子,但她依舊想着衛希禮。不久,甘扶瀾爲了給思嘉復仇,中槍身亡。思嘉爲了榮華富貴,違心地與白瑞德結婚。雖然瑞德全心全意待她好,但她對衛希裏始終念念不忘。她的三次婚姻沒有一次出於真心,她把愛情與婚姻作爲交易。直到最後她才發現衛希禮的軟弱無能,不值得去愛。倒是白瑞德才是思嘉真正愛的人。當她明白過來時,瑞德卻已離她而去。“還是留給明天去想吧……不管怎麼說,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最後,思嘉身心疲憊地說。

但“明日何其多”,在現實生活中,不會有那麼多的明天。消失在人海中的人明天已找不回來,曾經的青蔥歲月也不會再回頭。儘管小說中的郝思嘉纔剛剛28歲,還是花樣年華,但她卻白白浪費了整整12年的歲月。她爲了一個在內心深處並不愛的男人,辜負了一個以真心對待她的人。她的愛情不是充滿詩意和浪漫情調的那一種,而是現實的和功利的。爲了達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爲人所不齒的狡詐伎倆。原本可以很美滿的結局,卻因她對愛的幼稚見解變得令人嘆息。她一開始的抉擇就決定了她的命運。

但當我們在爲思嘉的愚鈍與幼稚惋惜、哀嘆時,其實,像思嘉這樣的`人物就如同空氣——無處不在。當我合上書後,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的一個朋友——小靜。她的內心很柔弱,表面上卻十分堅強,因爲她是一個單翼天使,父母離異。曾幾何時,她的母親還很年輕,風韻十足,但性子孤傲。她的父親不停地追求她,並與她結婚。可日復一日,她的父親發現自己並不喜歡她的母親,並不喜歡她那喜怒無常、養尊處優的性子,當時只是因爲她高高在上,難以匹及才產生了仰慕之情罷。他們之間的隔閡已不能用深淵來形容,因此他們屢屢吵架,並不因爲顧及小靜就在旁邊而停止下來,反而越吵越兇。最終,在懂事的小靜的勸解下,他們離了婚。雖然到最後,他們還是收穫了自己的自由,但13年的光陰就這樣如流水般地過去了,身上的包袱也變得更重了——小靜母親已是人老珠黃,魅力全消;而小靜的父親則變得膽小怕事、唯唯諾諾。一次錯愛,使兩個人,兩個家庭承受了許多不該承受的磨礪,錯過了許多不該錯過的機遇,浪費了許多不該浪費的光陰。

愛,並不是微不足道的,它很重要。也許有愛時並沒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我們卻不能沒有愛,不能失去愛。有愛,就該好好的去愛。不要把愛當做兒戲,因爲一旦愛了,就要付出諸多努力,付出諸多珍貴的事物;不要把愛當做交易,因爲一旦如此,這場交易就一定會輸得一敗塗地。當你幡然悔悟時,卻猛然發現,自己已一無所有。

然而,當愛已成往事,或許,放手纔是最好的選擇。這時的愛,只會是一個累贅,倒不如放手。人生已經太匆匆,將往事留在風中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