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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農村兩委換屆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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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農村兩委換屆調研報告【1】

2017農村兩委換屆調研報告

2017年是全省村、居同步換屆選舉之年,也是合鄉並村後村“兩委”首次換屆選舉。針對往年村“兩委”換屆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以及今年並村後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何確保順利完成村“兩委”換屆選舉任務,提升村民依法自治水平,這是擺在各級黨委政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值得我們深入研究和積極探索。

今年6月25日至7月15日,永州市民政局開展了關於做好合鄉並村後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專題調研,調研組深入道縣、寧遠、零陵、祁陽、東安等縣區的職能部門、鄉鎮和村,通過採取問卷調查、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和聽取彙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接觸基層羣衆、黨員和幹部,爲明年我市農村換屆選舉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並就有關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分析,提出對策和建議。據此,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基本情況

2016年,我市根據省委、省政府的統一安排,在全市範圍內進行了大規模的並鄉合村改革。此輪區劃調整改革,省裏下達我市合併建制村的任務是2004個、減幅爲39.7%,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2016年5月31日,我市嚴格按照省裏的要求全面完成合村方案報批。全市共合併減少建制村2100個,建制村數由原來的5060個合併保留2960個,精簡幅度達41.5%,超過省定精簡幅度1.9個百分點。爲確保新村事務有人管、工作不脫節,我市各縣區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關於在並村改革中加強村級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都建立了新村臨時黨(總)支部,選派了黨(總)支部書記,設立了新村換屆選舉工作籌備委員會,並正在按城鄉依法自治達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村工作完成後,新的行政村普遍地域增大、人口增加、事務增多。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將面臨許多新情況、新特點,難度也會隨之增大,必須深入研判形勢,精準施策,主動作爲。

  二、主要問題

從調查看,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將呈現出“新老問題並存、新舊矛盾交織”的局面,主要體現爲“五難”。

(一)思想複雜難把脈。面對並村後的“兩委”換屆選舉,現任村 “兩委”幹部思想複雜、考慮很多。主要表現爲:一是平安身退、但求無過。部分年齡較大的村幹部認爲自已年齡大了,能力也不及年輕的同志,工作上應付,特別是一些得罪人的工作更不願意去做,當老好人,力求輕鬆、平安退下來。二是情緒悲觀、缺乏動力。少數村幹部思想比較悲觀,認爲自己再當選的難度較大,有另謀出路的打算。個別村幹部由於工作壓力較大,覺得村官難當,也有“撂挑子”的想法。三是思想不純、動機不良。大部分村幹部思想上進,工作積極,願意通過正常渠道繼續接受村民和組織的挑選。但也有少數村幹部動機不良,存在搞小動作的傾向,比如,爲在並村後能繼續當選村幹部,在並村時就向鄉鎮黨委提出本村與某某村合併的意願,人爲增加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難度。

(二)認識不高難統一。由於各村的經濟發展狀況、文明程度和地域風情不同,村民素質參差不齊,對“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認識也千差萬別。一是法制意識不強。部分村民缺乏民主、法制和公民權利意識,對換屆選舉認識不清晰,態度不端正,配合不積極。在上屆選舉中出現的“只看眼前利益,不顧及全村發展,誰給好處就選誰”的不良情況可能還會再出現。也有的村幹部和羣衆抱着“事不關已”、“愛選誰選誰”、“選誰是誰”的消極心理,不願參加選舉,有可能使選舉達不到法定人數而失效。二是宗族意識濃厚。由於我國兩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影響,宗族社會殘留意識在不少農村羣衆中依然存在,宗族派性勢力干擾選舉的可能性很大,如不正確引導,將嚴重影響村“兩委”換屆選舉。三是村民期望過高。目前,羣衆對村幹部的期望越來越高,希望村幹部既要懂政策法規,又能帶領羣衆致富,還能夠辦好公益事業、做好村務財務公開。但是,部分村幹部由於自身素質和能力有限,大都憑經驗、憑威信、憑家族勢力開展工作,在帶領羣衆發展經濟、興辦農村公益事業、解決民生問題等方面辦法不多、措施不力,久而久之,少數村幹部在羣衆中的威信不高,給選舉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三)組織實施難操作。一是“能人”難選上。我市屬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多,在村“能人”少,一些有文化的返鄉高中生、複員軍人、經濟能人整天忙於自己的事務,怕麻煩、怕影響自己的事業,嫌地位低不願當村幹部;部分村支書怕爭權,多年都不願意發展新黨員,不願使用有能力的年輕人,致使黨員隊伍年齡老化,黨員文化素質偏低,真正適合當村書記、村主任的人少;也有少數村民嫌待遇低,無發展空間,不願當村幹部,多種因素造成了基層組織後繼無人的局面。另外,計生政策將部分優秀人員排除在候選人之外。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有規定:1990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爲的人員,不得列爲村民委員會候選人。我市歷屆村“兩委”換屆選舉中,絕大部分村對1990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爲的人員,都予以一票否決,使部分優秀人員難以進入組織視線,進不了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名單。二是“選民”難聚集。並村後,新的行政村人口多了,地域廣了,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難以集中。特別是幾個小的自然村、山區村合併的村,居住更爲分散,集中選舉難度更大。如:祁陽縣的雲騰村由3個村合併而成,人口2500人,面積有8平方公里,在選民登記、正式選舉中難以集中。三是選舉難組織。農村大多數青壯年外出務工經商,村裏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居多,選舉達不到法定人數。特別是小村併入大村的,原小村羣衆在本村無人當選村“兩委”成員時,不參加選舉的可能性增大。四是幹部難配備。合村後,由於村“兩委”幹部總的職數減少,在村幹部配備上既要兼顧原來行政村已配備的幹部,又要按有關的選舉辦法選舉新人,在換屆選舉時原來小行政村無人當選村幹部的現象會很普遍,給鄉鎮黨委、政府在人選的確定上增加難度。五是問題難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積重難返,如集體財務、土地承包、土地徵用、城中村改造、計劃生育、建房批地問題都會在村級換屆選舉中不同程度的暴露,如處置不當勢必影響換屆選舉工作。另外,在歷屆選舉中,在選民資格確認、委託投票、代寫選票、程序操作環節把握不精準,容易發生紛爭。

(四)變相競爭難杜絕。去年12月省委組織部、財政廳下發了《關於提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標準的通知》,村幹部的待遇大幅提高,年均達到2.1萬元,村“兩委”幹部競爭將更爲激烈。如果掌控不好,極易出現下列情況。一是搬弄是非贏選舉。極個別人會以村務管理、幹羣關係、懲治腐敗或解決某一問題爲由,誇大、歪曲甚至捏造事實,利用“村民自治”的幌子,迎合個別羣衆的“仇官”心態和少數羣衆的眼前利益,樹立自己“敢與政府作對”的形象,贏得少數村民的好感;有的甚至會通過貶低性言論有意損害競爭對手的聲譽拉取選票,以達到當選的目的。二是請客送禮搞賄選。少數人有可能通過宴請、送煙、送物、送錢等進送禮選,由於取證難、涉及面廣、利益驅使和執法主體不明等原因,導致查處難,一旦出現此類情況,極易影響羣衆參選的積極性。三是轉變身份爭權力。一些黨員身份的村委會幹部認爲村支部權力大、平臺好,更能施展自己的本領,有向黨支部職務轉型的意向;也有的村委會幹部認爲進入村支部委員會後能更好的爲自己及家族謀取利益,也千方百計往村支委的目標鑽。

(五)後續問題難解決。並村後新建制村雖然都已經掛牌並啓用新印章,但依然由原村幹部負責原村的工作,原村幹部的待遇也按省裏的要求發放到今年12月底。此外,新合併村還因道路、土地、山林、資產、債務等問題,導致並村的新建制村工作難以統籌開展,少數村貌合心不合的現象客觀存在,這些都是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消極因素。具體有以下幾種情形:一是並村後道路通行不暢。由於合併前村與村之間來往少,一些村雖是山土相連、水系相通、山脈相承,但村與村之間的道路不相通。如,藍山縣祠堂圩鎮新成立的大砠村,因原大基村和砠背村道路不相通;新成立的東毛山聯村,因原鄧巖村其中有兩個自然村與現址村部連摩托車都不相通,給村幹部辦公和羣衆辦事帶來諸多不便。二是並村後形合神不合。據調查發現,有些地方原有行政村之間因田土、山嶺、水系、道路等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導致部分村民存在牴觸情緒。少數村民思想守舊,以大村子自居,排擠其他合併的小村,不利於團結。三是並村後利益難均衡。合村工作涉及複雜的產權關係和利益再分配,如處理不好就會引發矛盾糾紛。並村之後,因人口增加,地域擴大,爭取上級項目資金的數量會相應增多,隨之也帶來利益分配不均等問題,有可能影響選舉。四是並村後集體資產、財務和檔案移交沒到位。在並村時都對村級資產進行了清理,但因法規政策不明晰,界定缺乏操作性,對原村的資產、財務和檔案等未及時移交。特別是債權債務化解問題一時難以到位,羣衆有意見,也將直接影響換屆選舉。

  三、對策及建議

做好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事關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事關農村社會大局穩定。爲此,我們要着重強化領導、優化方案、依法操作、破解難題,確保換屆工作順利進行,選出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羣衆公認的新一屆村“兩委”班子。

(一)堅持問題導向,搞好頂層設計。換屆前往往是農村各種矛盾的凸顯期。對此,各級一定要高度重視,把準問題,超前謀劃,周密安排,搞好頂層設計。一是精心調查摸底。縣區、鄉鎮要成立調研組,專人負責,深入到每一個行政村,摸清基本情況,掌握換屆選舉的有利因素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心中有數。特別是對換屆困難較大、矛盾突出的村,在分析吃透村情民意的基礎上,制定出務實管用的工作預案,實行一村一策、一村一案,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換屆選舉的順利進行。二是合理設置村“兩委”幹部職數。綜合考慮並村後各村的面積、人口狀況以及合村數等因素,分類設置村幹部職數,改變以往村大村小、工作量多量少一個樣的狀況。從調研的情況看,建議:2000人以下的村“兩委”幹部職數設3人,2000人至5000人的村“兩委”幹部職數設5人, 5000人以上的村“兩委”幹部職數設7人爲宜。此外,山區少數民族鄉地廣人稀,羣衆居住分散,基礎設施落後,村幹部工作難度較大,而且,合村前每個行政村最少有3個職數,如果單純按人口來確定職數,山區多個小自然村合併後的新村“兩委”幹部職數最多隻有4個,相對於合村前村幹部職數至少減少3個以上。根據山區的特殊情況,建議可適當增加1-2名村幹部職數。三是精心制定選舉方案。人大、組織、民政等機關和部門既要嚴格按照上級法律法規的規定,也要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方案。首先要施行分片選舉。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一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和第十五條“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的規定,結合並村之後,村組規模增大,地域範圍更廣的實際,分片產生村委會候選人和村委會組成人員。以合併前行政村爲一個選舉片區,先擬定好村委會組成人員基數和候選人基數,然後將每個選舉片區要產生的村委會組成人員基數和候選人基數進行明確,由選舉片區羣衆直接提名村民委員會候選人和直接選舉村民委員會人員。各選舉片區選舉產生的村民委員會人員匯聚在一起,就是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各選舉片區選舉產生新的村民委員會委員後,再召開全村村民大會,由村民從已產生的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中直接(差額)選出村主任、副主任。其次嚴把“入口關”。要嚴格執行上級關於村幹部任職條件的有關要求,始終把規矩、紀律,特別是政治素質挺在前面。逐步改善村“兩委”班子成員年齡、學歷結構不優,能力不強等問題。建議在方案中明確村“兩委”成員原則上要有1名年齡在35週歲以下,黨支部書記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週歲,村民委員會主任原則上不超過50週歲;村“兩委”成員要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爲主體,原則上要有1人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再次調整計生政策。我市村(居)民換屆選舉一直遵循原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1990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爲的人員,不得列爲村(居)民委員會候選人”的規定,而隨着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村(居)換屆選舉理應做出相應的調整。在保障民主和依法辦事的前提下,爲確保優秀人才順利當選,建議調整爲:“2010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爲的人員,不得列爲村(居)民委員會候選人”。

(二)堅持黨委領導,壓實各級責任。換屆選舉每個環節都要體現和落實黨的領導,強化黨委指導和把關責任,牢牢掌握換屆選舉工作主動權。要強化縣區委、鄉鎮(街道)黨組織的領導,建立健全目標責任體系,爲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實行“縣區委統一領導、鄉鎮黨委責任主體,鄉鎮領導掛村聯繫”的責任制,每位鄉鎮領導對所掛點村“兩委”換屆選舉直接負責;人大、組織、民政等機關和部門對工作骨幹力量進行業務培訓,使各村都有選舉工作業務的明白人。縣區、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換屆選舉工作目標責任細化表》,明確鄉鎮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實行鄉鎮領導幹部包片、一般幹部包村責任制,充分發揮包村幹部、駐村幹部和駐村扶貧隊的作用。對選舉工作重點村、難點村,各縣區要抽調得力幹部組成工作組深入村、組和農戶中,做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確保實現黨委人事安排意圖。

(三)堅持依法辦事,嚴格操作程序。一是嚴格選舉程序和操作步驟。堅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權威。凡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要不折不扣的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尚未做出明確規定的,要按照村民自治原則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依法討論決定,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和政策法規執行。二是嚴肅換屆紀律。對宗族、宗派和各種非組織活動干擾和妨礙換屆選舉工作的行爲,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僞造選票和衝擊選舉會場等行爲,必須堅決依法打擊;對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爲的,各級紀委、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要立案查處,並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三是做好羣衆來信來訪工作。建立健全村“兩委”換屆選舉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時報送制度,全面掌握選舉動態。對羣衆的來信來訪,要認真調查覈實,及時辦理並回復羣衆。

(四)堅持破解難題,掃清工作阻力。一是強化宣傳教育,做好正面引導。以增強選民的民主法制觀念爲重點,加大法制宣傳教育力度,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堅持依法參加選舉。要突出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中的重點內容編印成宣傳小手冊,發放給村民,讓廣大羣衆瞭解、掌握選舉的方法、步驟和操作規程。充分利用廣播、會議、標語、走訪、座談等羣衆喜聞樂見的方式,引導他們認識到換屆選舉的重大意義和作用,調動羣衆參選的積極性、主動性,消除羣衆的牴觸心理,變“要我選”爲“我要選”,爲搞好選舉奠定思想基礎。二是完善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小城鎮、美麗鄉村建設和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對新村進行統一規劃佈局和建設,推動公共資源向農村傾斜。要加快農村路網、電網建設,打通“斷頭路”,修好“連心橋”,架好“通信網”,切實解決羣衆生產、生活難題,爲換屆選舉營造良好環境。三是給予新村政策傾斜。在項目建設、資金扶持等方面,對新村給予一定傾斜,讓羣衆真實的感受到並村帶來的實惠,促進新村真融合、快發展。四是及時移交財務、資產和檔案。各級黨委、政府要從財政、審計、經管等部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資產清算小組、財務審計小組和檔案清查小組,對合並前行政村的債權債務、資金使用和資產處置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審計,並及時張榜公示,消除少數村民疑慮。對合並前各個村存在的問題要逐一建立臺賬,針對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由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工作組進行調查、清理、處置,儘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尤其是對村級財務的清理審計,必須提前進行。建議:各縣區務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要逐個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確保存在的問題限期整改到位,爲做好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打下堅實的工作基礎。

  2017農村兩委換屆調研報告【2】

爲切實做好明年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深入瞭解目前村“兩委”班子現狀和羣衆滿意度情況,我鎮成立了由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組織、管區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調研小組,進行了爲期5天的調查研究。通過實地走訪、專題座談、發放調查問卷等形式,對當前我鎮村“兩委”班子建設及換屆後出現的各種新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鎮村“兩委”班子基本情況

我鎮現有50個行政村,2011年5月全部完成“兩委”換屆工作,按期換屆率和一次成功率均達到100%;新當選“兩委”班子成員的素質和能力進一步提高,達到“三高三強”標準的村支部書記比例爲84%,村“兩委”成員比例爲78%;村支部書記依法兼任村委會主任的比例爲86%,村“兩委”成員交叉任職比例達到81%;村“兩委”班子結構明顯優化,優秀青年、婦女和學歷層次較高人員比重進一步提高。

  二、村“兩委”班子建設的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