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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病工作計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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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要內容。爲保障本項目順利實施及根據市、縣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現就我鄉開展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做法。

重症精神病工作計劃範文

一、項目目標:

對轄區內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服務。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1、人員篩查:在全鄉範圍內全面開展精神病調查摸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做到定期對精神病人進行隨訪,以瞭解精神病人身體情況。

2、病情評估:爲重症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症精神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患者就診的專業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聯繫方式等基本情

範文九九網況、患者精神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對交通不便的精神病人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居民健康檔案時安排公共衛生小組輪流下鄉爲其建檔。

3、定期隨訪:通過門診、電話隨訪、入戶訪視等方式,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專業上級醫院。

4、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訓練。

三、項目職責與任務

1、醫院成立專門精神病患者管理領導小組,開展精神病患者隨訪管理。

2、根據上級醫院返回的本鄉精神病患者名單,反饋給鄉村醫生並要求其進行覈實,確實在本轄區居住的進行登記建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