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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教師學習憲法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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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人師表是教育活動對教師個人言行提出的一條重要的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師言行對學生思想、行爲和品德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它是一種重要的教育力量。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6教師學習憲法心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教師學習憲法心得

  【2016教師學習憲法心得1】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一項目,主要介紹了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法律本質和憲法的構成,讓學生對憲法有一個整體的瞭解。然後分別從憲法的內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介紹了憲法的特殊性。

在講授“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這一節內容時,我採用了“新課導入 初步感悟”、“自主探究 全面理解”、“知識整合 系統小結”、“夯實基礎及時反饋”、“暢所欲言談收穫”等幾個教學環節,環環相扣,生動有趣,體現出了“差異教學”,使課堂教學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在分析學情時,我發現學生對憲法知識瞭解有限,而這些知識理論性又較強,離學生的生活實際比較遠,若由教師泛泛講授,那課堂將會是枯燥與沉悶的。因此,通過組織適當活動、設置情境,學生積極參與、討論。從而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熱情,同時也認識到了憲法就在我們身邊發揮着它的作用。

探究“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時,通過一個“法律體系金字塔”讓學生形象而又直觀地看到了憲法的地位最高,從而避免了單純地說教。

學習過程中首先重點解決本課的重點問題:“爲什麼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分三個探究活動:(1)“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最根本的問題”,我通過召開“法律家族會”的形式,讓學生主動參與,根據自己瞭解的有關法律的知識,由憲法及義務教育法、刑法、訴訟法等普通法律,分別談談作爲法律自己主要任務是什麼,老師及時做出引導,這樣學生自然就得出了“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生活中最根本的問題,而普通法律只規定國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問題”的結論。(2)“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用了茁壯的“一棵樹”來說明憲法與其他法律是“母”“子”的關係,非常逼真,學生很感興趣。由“法律體系金字塔”再次說明憲法的最高地位決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爲嚴格”,重點把握課本上的“相關鏈接”,另外又讓學生了解了一些我國現行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資料和圖片,主要目的是讓學生真切地感受到“更爲嚴格”的含義。最後趁熱打鐵共同感悟“爲什麼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學生說得很好,熱情高漲,效果非常好。

在突破難點時,我直接運用了兩個有說服力的材料,與學生共同分析討論,從而讓學生明確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兩個表現。

學生通過這種參與問題的分析與交流討論的體驗式學習方式,深刻地瞭解了憲法的地位與重要性。

教無定法,通過不斷嘗試,我深切的感受到在全面瞭解學生心理髮展特點的基礎上,通過非智力因素的完善與提高,促進學習效率以及課堂教學有效性的提升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經。使學生在學習生活中健康、愉快地成長,作好適應並參與未來生活的心理準備,無疑將會使學生終生受益。

  【2016教師學習憲法心得2】

作爲一位一直研習憲法學的老師,我把自己學習憲法學的體會與大家交流一下,希望對你們學習憲法學有所幫助。

一、要抓住憲法學這門課程的主線。法學專業,四年下來,開設幾十門課程,其中核心專業課程爲十四門(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每一個部門法學,都有學習與研究的主線,如刑法學的核心問題就是定罪與量刑,而定罪的核心概念就是犯罪構成,刑法學所涉及的問題,基本上都是犯罪構成而展開的。就憲法學而言,這門課程研究的就是“權力與權利的關係問題”。我們所有的教材的撰寫,都是圍繞這個問題來展開的。就權力而言,就涉及到權力的概念、權力的主體、權力的分類、權力的取得、權力的限制等問題,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然要圍繞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權分立;政黨、國務院、人大、法院等問題展開;而就憲法文本而言,有關權力的這些問題就內涵在憲法的總綱、國家機構等憲法條文裏。就權利而言,就會涉及到權力與權利的關係,權利的概念,權利的主體等問題,而這些問題與公民、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基本權利、人權等問題息息相關。

二、要帶着問題去學習憲法學。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範的是國家的根本性問題,因而憲法問題,既是法律問題,但更是政治問題,因而既要從憲法的角度思考,但更要從政治的角度思考,任何從單方面思考都是過激的,要麼偏左,要麼偏右。在當前中國的體制下,許許多多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歸根究底都會成爲一個憲法問題,雖然解決這些問題很難,但作爲法科生,你一定要培養自己發現這些問題的能力。這些問題既包括宏觀的國家體制問題,也包括微觀的公民權利,也有中觀的權力運行等問題。比如,從宏觀而言,當前的執政黨正高舉司法改革的大旗,但當前中國體制下,能否能如西方發達國家一樣確立起司法獨立與權力制衡?如果司法獨立,把黨權納入司法體制,那執政黨的領導權如何保證?有憲法的國家,一般都會有獨立的憲法監督制度,諸如美國的違憲審查、法國的憲法委員會,德國的憲法法院等,但我們中國,爲什麼沒有獨立的憲法監督機制?學習了憲法後,能不能從政治的角度給出自己的答案?

從微觀而言,現實中經常報道的諸如佘祥林等冤假錯案被判刑的情況,從表面上看,是一個刑法問題,但我們追究下去,本質上就是一個憲法問題,能不能從憲法的高度確定刑事被告人有沉默權?還有,近幾年來,以許志永博士爲首發起的教育平權運動,其目的就是推動高考的改革,那麼,憲法依據在哪?我國的憲法明確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諸如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國立大學,把更多的招生名額投向了北京,是不是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權?當前中國的城市化運動,把農民的土地國有化徵收,再高價拍賣出讓給房產?在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城市土地所有權爲國家,農村土地所有權爲集體,政府低價徵收再高價拍賣,這種行爲是不是違憲?從中觀而言,憲法是權力與權力、權力與權利的關係問題,在確立了國家宏觀體制的情況下,權力的運行與權利的保障就是憲法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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