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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轉學證明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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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轉學證明 證明書

初中轉學證明
初中轉學證明
學生有下列三種情況可申請轉學:
(一)哪些學生可以申請轉學
1、學生戶口由外地遷入本市,可申請轉入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本市遷往外地,可申請轉往外地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後,戶口所在地離所在校(以下稱原校)過遠,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學校間轉學。
符合上述情況的學生轉學時還需注意以三下個條件:
1、遷入新建住宅區或單位散建住宅的學生,待建住宅單位將配套中小學校舍交付使用或按規定繳納生活服務設施建設費用後,方可申請轉學。
2、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
3、小學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和中學的畢業年級,一般不辦理轉學。
(二)怎樣辦轉學手續
外地學生遷入本市,應由學生家長持原校開出的轉學證明和學生本
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到負責接收學生戶口所在地區轉學生的學校(以下簡稱“管片學
校”)聯繫申請(若不瞭解管片學校是哪所學校,可到學生戶口所在區、縣教育局詢問)。經學校同意,即可轉入該校就讀。
本市學生轉往外地,應由學生家長向原校遞交書面申請,並向原校出示戶口遷移證明。原校同意,即可爲學生開具轉學證明。
學生需在市內轉學,學生家長應持變動後的戶口登記卡或有關證明向原校申請。原校同意後,學生家長填寫好原校發給的“轉學聯繫表”,原校在表上籤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後,再由學生家長持該表和戶口登記卡或有關證明到戶口遷入地區管片學校聯繫申請。接收學校若同意,須在“轉學聯繫表”上籤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然後學生家長將該表送回原校,原校爲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小學生轉學,學籍卡片和健康卡片由原校交學生轉入學校;初中學生轉學,學籍卡片由原校複製一份留存,原件和健康卡片交學生轉入學校;高中學生轉學,由原校將學生檔案交轉入學校,學籍卡片由原校留存。
原校對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調劑分配的學生不得拒絕接受。接受確有困難的,由學校所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解決。
學校接受的轉學學生,應按其原就讀年級插班學習。學習成績過差的,可降一個年級。
(三)轉學需轉什麼材料
小學和初中學生轉學時,需隨轉學生的“學籍卡片”(記錄學生基本情況和學業成績、操行、考勤、受獎懲等情況的表)和“健康卡片”(記錄學生體質、健康、鍛鍊等情況的表)。
高中學生轉學,必須隨轉學生檔案。
(四)轉學遇到問題怎麼辦
符合轉學條件並按正常手續辦理轉學的學生,遇到管片學校拒收時,學生家長可到所在區、縣教育局聯繫,由區、縣教育局責成管片學校安排學生就讀。若區、縣教育局經過覈查確認管片學校接收有困難,需將轉學生分配到其它學校安排就讀,家長、學生應服從區、縣教育局的安排。
學生轉學,學校不得收取轉學費用。若學校向符合轉學條件並按正常手續辦理轉學的學生家長提出收取轉學費時,學生家長應予以抵制。若學校因學生家長不交轉學費而拒收符合轉學條件的轉學生時,家長可以向所在區、縣教育局報告,由區、縣教育局負責處理。
學生在轉學過程中遇到其它問題,可向區、縣教育局反映。
(五)什麼時間辦理轉學手續好
爲了有利於學生的學習和保障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一般情況下,在寒暑假期間及其前後一週爲學生辦理轉學手續爲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