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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活動中心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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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活動中心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

  爲了加強活動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組織凝聚力,充分發揮學生幹部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特制定《學生會活動中心規章制度》,每位成員務必自覺遵守。
  部門成員守則
  1.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校風校紀,倡導良好學風;
  2.提高綜合素質,嚴格要求自己,注重個人形象,維護學院學院學生會的整體聲譽,並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3.樹立高度的責任感,以“全心全意爲廣大同學服務”爲工作開展原則;
  4.對各項工作做到分工合作,並對自己的本職工作盡職盡責,積極主動,按時按量完成,加強幹部間的配合協作;
  5.按時時出席會議,並作好會議記錄,不遲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提前請假,並備齊有關手續;
  6.開展各項工作前要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工作完成總結經驗與不足;
  7.積極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門組織的活動,拓寬視野;
  8.部門內與部門間加強溝通交流,建立良好協作關係;
  9.全體部門成員接受全院同學監督。
  工作要求
  1.部門成員要積極貫徹執行學生會以及部門的章程和決議,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2.部門成員在工作中要顧全大局,不計較個人得失,加強團結,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反對一切形式的小團體主義;
  3.工作中服從組織安排,主動積極,勇於開拓,奮力進取,勇於創新,任勞任怨;
  4.嚴格落實執行活動廳管理條例。實行崗位責任制,對於玩忽職守從嚴處理。
  例會制度管理條例
  1.根據部門具體情況,本部門每週召開例會一次,定於每週二13:00,地點定於院學生會辦公室(1410);
  2.會議紀律:每週部門例會,部門成員必須準時參加,自覺保持會場安靜,並且作好會議記錄。不得遲到、缺席、早退,因故不能參加須提前請假,不得擾亂會議秩序;
  3.會議要求規範、高效、簡短、不形式化,充分調動積極性與工作熱情。
  4.會議具體傳達院學生會一週工作安排即“上情下達”,並總結上週工作情況,“下情上報”,要求部門各個成員積極發言積極討論。
  辦公室值班制度條例
  1.爲加強部門成員責任感和服務意識,方便諮詢和工作安排,要求週日至週四每晚19:00~20:30安排1~2名成員在院學生會辦公室(1410)值班;
  2.值班人員要按時值班,及時簽到,對於擅自不到者,給予相應處理,值班人員需舉止得體,對來訪人員熱情大方。不得在辦公室內嬉戲喧譁,不得吸菸。
  3.值班人員要服從辦公室人員安排負責打掃衛生,檢查辦公室財產;
  4.值班人員應妥善使用和保管辦公室內器具,不得浪費辦公耗材,臨走時要收好辦公桌,關燈鎖門。
  考評制度
  爲了激勵部門成員增強自我約束力,互相學習和監督,特制訂考評制度如下,部門成員互相監督執行。
  1.例會:部門成員有義務參加每次部門例會並積極發言、作好會議記錄。例會無故遲到一次者予以口頭批評,遲到三次計缺勤一次,缺勤一次在例會中警告批評,並視後果給予相應處分,缺勤三次自動退出活動中心;
  2.值班:部門成員應按值班安排表按時值班,及時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值班人員未按時簽到和早退的,按缺勤計。缺勤三次自動退出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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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請假制度:當週部門例會和值班因故不能參加的,需提前請假,以便工作安排。請假需提出書面申請,由本人遞交部門負責人。覈實情況後方能准假;
  4.工作安排:工作時間玩忽職守,擅自離崗或不按工作規程操作導致發生意外事故或造成了損失,產生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經濟損失大小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外,還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十分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評優:部門內由專人負責日常工作考勤,每月彙總。期末部門依據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現評選優秀個人,並推薦到院學生會評選優秀學生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