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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日的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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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經常看到徵文的身影吧,徵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徵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法制宣傳日的徵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

一談到法律,總會給人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

正是由於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法是劃分好與壞、對與錯、善與惡的準繩,是衡量公民道德的重要標準。

我曾聽過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孩子到別人家去玩,看到別人家有一個非常精緻美麗的小玩具,臨走時,他把玩具偷偷放入自己的口袋。回家後,媽媽只說了他幾句,就沒深管了。他也沒有意識到這個錯誤的嚴重。到了後來,他的野心越來越大,總想不勞而獲,偷的東西也越來越貴重,越多樣,以至最後發展到無惡不作的地步。在一次搶劫中,被警察現場逮捕,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時的他是傷心不已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是不可能再挽回的了,等待他的是漫長的鐵窗生涯。“小時偷針,大時偷金”,說得一點也沒錯。

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自我保護能力也是生存所需要的重要能力,而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就是我們成長中的守護天使。因爲從我們出生那一刻開始,法律就與我們同行。

法律是導航儀,引領我們在無邊的海岸中找到正確的方向;法律是明燈,照亮內心的黑暗,指向光明的地方。

有這麼一個例子,某市一小學二年級數學教師馬某,因該班學生劉某未完成家庭作業,非常生氣,把學生劉某叫到辦公室訓話,他越說越着急,順手拿起在其旁邊的熱爐鉤子將劉某臉部燙傷有三處之多。馬某體罰學生的惡劣行爲,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教師馬某後來被學校開除,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維護了學生作爲未成年人的權利。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同學們,從今天開始,讓我們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2

今天,我從書上看到了《別讓人民幣再受傷害》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紙幣是這樣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還在錢包裏做夢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幾個同伴被放到了一隻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麼大勁幹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掙扎,拼命地叫喊,可憐我整潔的衣服一下就變得皺巴巴的啦!漸漸地小主人的腳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機會來了,我急切挪動我那“嬌貴”的身軀,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遞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沒看見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們一張張被遞出去了,有的進入了豆漿老闆的口袋,有的到了賣糠人的手中,有的進入了玩具店的錢盒裏……

唯獨我,仍舊被我的主人緊緊攥在他那逐漸變髒的手中,不知過了多久,小主人鬆開了手,我扭曲的身軀逐漸被展開,一陣悉索聲之後我舒展的眉頭馬上又皺起來了,哎呀!疼!我的臉上被主人用圓珠筆寫出了“帥哥的飛機”,轉瞬間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飛機,在他的歡呼聲中無奈地上下飛舞起來……終於他累了,我被他丟進了他的書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彈珠、彩色筆都擠在一塊呢!倒黴的我呀,在小主人的書包裏經過一天的“磨練”,已經變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傷痛,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默默祈禱這位“帥哥“能儘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這篇文章,我的臉微微有點發燙。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給我的一張紅色的百元鈔票折成一艘輪船,讓它在湖裏航行,把它搞得渾身溼漉漉的,然後把它撈上來曬乾……

我又看了其他的書懂得了,人民幣是“國家名片”,自覺愛護人民幣,維護人民幣的尊嚴,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護人民幣宣傳月。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3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纔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爲當代小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年代。親眼目睹了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法制進程的突飛猛進,“依法治國”被寫進憲法,多麼令人振奮!然而我們就應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

有統計證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而在我國學生羣體中也存在着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現象。如:強要同學錢財,參與搶劫,更有甚者結幫犯罪。據報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來,青少年結幫犯罪現象也呈上升勢頭,加入犯罪的一般是18歲以下的在校學生

如果你認爲“此刻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請你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吧!“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此刻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此刻只有從一名合格的中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羣衆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總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範自己行爲的社會準則。因爲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同學們,從這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齊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4

在大多數孩子的眼睛裏面,“法律”這個字眼總透着一股神祕和威嚴。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未成年人的權利才能得到應有的保障。

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就開始關注法律,那時的我還是一個幼稚而天真的小孩。可是不知怎麼,一看到那些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關注起了這個那時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詞——“法律”。那時我們小孩子最喜歡的是少兒頻道的動畫片,而我是個例外,偏偏喜歡中央電視臺的法制節目——《今日說法》。我幾乎每天都會收看這個節目,近乎到了癡迷的程度,每天中午,節目一開始,我便一手捧着飯碗,一邊目不轉睛地盯着屏幕,生怕會錯過每一個精彩的鏡頭。時光飛逝,轉眼間法律已經陪伴我度過了幾個春夏秋冬,現在的我已經是一個六年級學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說法》依舊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飯,它已經成爲了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糧。觀看《今日說法》,不但可以瞭解這些年來祖國法制的變遷,而且可以增加許多法律知識,有許多法制故事令我記憶猶新,其中有兩個故事最讓我記憶深刻:一個女孩,父母離異後,與父親和繼母生活在一起,繼母一直虐待她,最後將女孩的胳膊打殘了,繼母因此而被判刑。這個法律事件引起我的深思,雖然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就因爲繼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違法的行爲,才導致了事件的發生。這件事告訴我們:不學法就很容易觸犯法律;我還在《今日說法》看到過這樣悲慘的一幕:廣西田東縣一位司機駕駛大貨車行至國道323線,將橫穿馬路的一名6歲男童碾壓致死,一名僅6歲的兒童就這樣被奪去了寶貴的生命。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違反交通規則,橫穿馬路。“不可翻躍防護設施”是交通規則中明確規定的,可是,人們總是這樣想:沒事,我心裏有譜,絕對不會發生事故,再說了,這樣不就可以少走幾步路了麼。他們就是因爲這種僥倖心理,而送了性命,幾步路難道還不如人生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麼?這種走捷徑丟性命的事故數不勝數,這難道還喚不醒人們遵守交通法規的心嗎?

隨着我國法制建設步伐的加快,各種法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兒童保護法》、《勞動法》等相繼出臺,然而我覺得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可能會說: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就約束不到我們。我說: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規範人的行爲的社會準則。作爲小學生,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我們千萬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爲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爲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更要堅定崇尚科學、追求真知的信念;樹立遠大理想,確立人生的奮鬥目標,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勤學苦練,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用黨的方針路線指引自己,用優秀思想文化影響自己,激勵自己;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知法、用法、守法和護法的.水平,讓法律一直隨着我們成長。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5

我國有句古話叫“無規矩不成方圓”,而蘇澈的這句“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時刻提醒着我們要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法律像一把大傘,保護着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法律像堅強的戰士,時刻爲光明戰鬥;法律像一把利劍,捅破黑暗的犯罪組織。對國家、對社會來說,規矩就是法。作爲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爲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更應該學法、知法、守法,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

我從學校每週的普法教育上學到了不少法律常識,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也知道了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在校內,遵守學校和課堂紀律;在校外,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不僅守法,更要時刻做一個講道德的青少年。

“勿以惡小而爲之”,大的惡行往往從小惡引起。在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出現意見不同、出現矛盾時,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這樣小小的摩擦就變成了故意傷害罪。學校裏還有一個不好的現象就是偷竊。這種現象,很多學校時有發生,隔三差五,便有丟鋼筆的,丟橡皮擦的,丟書的……俗話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以後成年了,偷竊了別人貴重的東西,那就構成了偷竊罪。

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我們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辨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後悔莫及。在新的學期裏,大家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讓我們共同努力吧,讓守法成爲一種修養、一種品格、一種文化,成爲我們每個人的一種習慣!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6

“家”在每個人心中,都是非常溫馨的字眼。可曾經在我的家庭裏,就時常是磕磕碰碰。有時甚至是大吵大鬧。我就像一隻既被人冷落,又受傷的小鳥,徘徊在大人們之間。也正是因爲我這個五年級的學生。學了法,懂了法,讓原本“硝煙瀰漫”的家變得溫馨起來。

在我的家庭裏,經常鬥嘴的就是奶奶和媽媽。爸爸夾在她們之間應該是最無耐的角色。我覺得因爲前段時間的“積怨”,媽媽就根本不知道贍養老人的義務。

一次,奶奶拿了些東西給我吃。媽媽看見了,氣得暴跳如雷,立刻把東西扔在了家門口!奶奶不動聲色。媽媽不但不知道錯,還要罵奶奶!我有點兒按捺不住了,悄聲說:“媽,你別這樣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媽媽生氣地回答道。

這時,奶奶已經忍不住了,她和媽媽辯了兩句。媽媽不分青紅皁白就衝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讓步。她一不小心,把媽媽的耳環拉了下來,媽媽的耳朵鮮血直流,當時的情景真是慘不忍睹。

這次的戰爭已昇華到了白熱化的程度。我的淚已流到了面頰!爸爸帶着媽媽去了醫院,家裏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這時奶奶的心裏會怎麼想呢?

媽媽和奶奶的仇恨已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但我沒有放棄。我知道,平時是奶奶最疼我了。於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邊,跟她說:“奶奶,我知道這件事是媽媽不對,可您再仔細想想。您跟媽媽這麼一鬧,就更加疏遠了我和您。以後,誰陪您說話,誰陪您解悶呀!媽媽那邊我自有辦法,只要您答應,她以後跟您吵,您就別理她。奶奶那慈愛的目光注視了我一會兒,才勉強答應了。

我前腳剛到家,媽媽後腳就回來了。這時,我試着對媽媽說:“媽,您知道贍養老人是你們的義務嗎?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罵,難道就不覺得累嗎?吵了以後,不僅您心情不好,就連我和爸爸也很難過呀!要是我長大了這麼對待您,您的心裏會怎麼想呀?”

接下來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計地用各種渠道找了些關於贍養老人方面的文章,並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媽媽的牀頭。

媽媽似乎看到了我放在牀頭的文章,她沒有任何的話語。但從那以後,媽媽對待奶奶比以前客氣多了。有時甚至還能主動幫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經慢慢達到了。

現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這都是因爲我在平時的生活中學習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識。我想,雖然我們還小,但法律的知識卻不能淺薄,學習它可以解決我們生活中的很多困難。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7

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着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溼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牀就會氾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絡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

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着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小學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爲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爲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親愛的同學們,我想大家已經清楚了,法律是一柄雙刃劍,他既懲治壞人,也約束自己,他既賦予你權利,也讓你肩負責任,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8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矩對於一個國家,一個家庭、一個學校來說是十分重要的。談到“法”大家都不會覺得陌生,因爲我們都生活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然而作爲21世紀的我們就要“知法、學法、遵法、用法”。

像我們這些中學生就有《未成年保護法》,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老師有《教師法》,我們只有做好自己應遵守的法律才能快樂地生活。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與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觸犯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正在成長,也是世界觀,人生觀形成的時候,我們在面對世界時,有美好有難過有陽光有黑暗有競爭有壓力,同時也在面對着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在生活中,最常見的不守法則的現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搶劫等。舉一個例子:曾有一篇報道說過,一個16歲的中學生,因爲長期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長學校說,終於惱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將一個人刺死,這個中學生就這樣毀了自己的前途,如果這個中學生能在被勒索時會用“法”,也許就不會釀成今天的大錯。

鄧小平爺爺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而現在正在處於青少年的我們,正在懵懵懂懂,對於所謂的“法制”還只是略懂一二。我們是祖國的未來,爲了祖國的繁華穩定,我們必須選擇一條正確的路,然後我們就必須懂法,必須知法,這樣我們才能邁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們的人生道路中,可能會有無數個誘惑在等待着我們,但是我們必須無時無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擇之時,都要想着“法”,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成爲一個好公民。

只有學好法律,我們才能用好法律。當我們遇到一些危險時,我們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甚至也可以維護到他人的利益。祖國未來的事業都由我們這一代的青少年繼承,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管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聖使命,這都關於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們現代生活中是多麼重要。

“法”就在我們的身邊,我們是21世紀的青少年,我們必須做到“知法、學法、遵法、用法”當一個真正的好公民。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9

是什麼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個又一個黑深的陷阱,讓青少年無法脫離犯罪的魔爪。這裏就有兩個真實的故事,值得我們思考。

在某中學內有一名高中學生小華,平時爸爸媽媽對他很嚴格,一分零花錢也不給他,並且每次考試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親不給他零花錢,又抱怨父親對他太嚴格。

於是,小華就開始了犯罪行爲。在一個夜深人靜的晚上,百導教育,在學校裏學生的居住區,小華悄悄偷了某位同學200元錢。父親知道了這件事後大發雷霆,決定要狠狠懲罰他。可沒想到,兒子被父親逼的離家出走,開始大膽的到居民家去偷錢。最後,小華在一次偷竊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實,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爲金錢的緣故。

某初中同學明明,平時在父親的溺愛下花錢大手大腳。最近花錢如流水的他迷戀上了網絡,還經常請客帶同學們去網吧。在他眼裏,家裏有錢。因此,當父母知道他迷戀上網,控制了他的經濟來源後,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個綁架自己的鬧劇來嚇父母,向父母開口索要金額十萬元之多。

從這兩位同學的犯罪過程中可以看出,他們對於法律知識非常無知。確實,青少年爲何犯罪呢?無非是爲了金錢,爲了報復,或爲了其它利益。

著名詩人但丁說過:“人不能像走獸那樣活着,應該追求知識和美德。而法律是人類一切知識的結晶。”我想作爲新世紀的少年,我們應該多學習法律知識,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關係的法律知識。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這些法律對我們青少年起着時時保護和監督的作用。

同學們,“不以規矩,不成方圓”讓我們抵住一切誘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過日子,相信我們的國家會越來越強大的。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0

人一生下來就開始受法律的保護,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動是自由的。但超過這個船的底線,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復名譽,使我們受到關懷和愛護;法律是嚴厲的,超過他的範圍所作的事是不允許的,凡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爲,他絲毫不留情的予以嚴厲的懲罰。法律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爲。

我們還是一名手無寸鐵的學生,正處於長身體、長智力的時候,各個方面還未成熟,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的一片沃土,在這片沃土上,孕育着優良的種子,哺育着嫩綠的幼苗,保護着還未長高的大樹……未成年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爲未滿十八週歲的兒童制定的一項法律。定這個法,就是要讓父母不重男輕女,不虐待孩子,不遺棄或體罰孩子。所以,我們從小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前不久,我聽說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級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學校是個笨鳥先飛的差生,他媽媽望子成龍心切,經常對他責罵,體罰。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可他的媽媽卻毫不在乎。最後,他忍受不了媽媽的體罰與責罵,起訴了他的媽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法官。經過法院的審理,小力的媽媽被罰了幾千元款。從此,他的媽媽再也不敢體罰他了,他過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來“兇惡”的媽媽也變得溫柔可親了。從這個案例中可見,它——《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像一位保護神,時時刻刻保護着風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們成長爲一棵棵蒼翠的大樹。

作爲一名小學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爲創造安定、和諧的法制社會共同努力吧!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1

“真討厭,整天就知道法律,法律,還樹立什麼法制觀念,真煩人。”剛剛結束一天的課程的我,此刻正在路邊發牢騷,唉,班主任一天不停的給我們講什麼法律,打了下課鈴十多分鐘後,才依依不捨地離開教室,臨走還不忘說句:放學要遵守交通規則。想一想就火冒三丈,一腳把路邊的石子兒踢飛了。“唉喲!”不好,準是踢着別人了,我跑過去一看,嘿,這不是我們班有名的“韓非子”嘛,我笑着說:“韓非子”今天怎麼不在家背書了?怎麼和我這個愛偷懶的傢伙一樣四處溜達?

“我還不瞭解你,準是書店又進新書了,否則你怎麼放棄看電視的美好時光而溜出來?”這個“韓非子”心思果然縝密,只好和她一起去了。唉,真不想帶她去,她這個人什麼都好,就只有一樣—十分熱愛法律,總是動不動就給我上課。

書店離這還有些距離,我們回家騎自行車一起去。雖然本人極愛看書,但從不看關於法律的書,我壓根就認爲我和地法律根本沒關係,到了下班的時間,加上週圍路口又多,性急的我當然沒有耐心。我正飛速急馳在馬路上,聽見耳旁風聲呼嘯,當然還有心中的喜悅,讓我心曠神怡。這時,一陣刺耳的喇叭聲穿過我的耳朵,這小司機可真狂,怒火三丈的我,與那司機開始進行激烈的角逐,至於“韓非子”早不知道讓我“扔”哪兒去了。

我一會兒“漂移”一會“加速”,玩得不亦樂乎,可人家小司機卻根本沒把我當回事兒。經過一個路口,人家一拐彎,跑了。而我卻直接撲倒在地,好好地擁抱了一下大地母親。接着就聽見“韓非子”響徹雲天的叫喊。

把我扶起來之後,當然在她扶我的時候我就意識到了,“韓非子”果不其然的對我進行長篇大論式的攻擊:“你這麼大的人,怎麼不長記性,老師說過多少次了,在馬路上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逞一時之勇。平時讓你多看些法律書籍你從來不看,現在吃虧吧。還有上一次,那張你撿得一百塊,是假鈔,被人家警察批評了一頓你還不長記性。還有上次,也是和別人賽車,你怎麼這麼沒有法律意識,你再不看重法律,我看你還不一定惹出什麼事……”

雖然,我不喜歡“韓非子”長篇大論的教育我,但我也明白了她的真正意圖。希望我以積極的心態去看待法律。我現在才正直髮現法律其實體現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滲透着我們的生活,正是有法律的存在,纔有如此和諧美好的社會,纔是我們的健康成長。

感謝你,“韓非子”是你讓我對法律有了新的更深的理解。感謝你,法律,是你讓我的生活更美好。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2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爲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

因爲重要,所以學法

我們從初中開始便開設了法制教育課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見一斑。通過學法,我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們懂得了在法律範圍內什麼事該幫,什麼事禁止做。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後果就必定嚴重了,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爲或不懂法的人數佔總數的一半以上。所以,學習法律是我們立足於法律社會的基礎,是創造美好未來的重要保證。

因爲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有云:“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爲了社會的安定,更是爲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着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在我們身邊,同齡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勝枚舉,而爲了燦爛的明天,我們能不守法嗎?

因爲需要,所以用法

我們都曾做過這樣的一道題目:當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該怎麼辦?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我們是這樣說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當我們真正遇到類似的事時,經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從而放棄了行使權利。殊不知,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是不明智的,是縱容他人的錯誤行爲。既然我們學習了法律,就要善於運用,以法律之矛,攻違法之盾,敢於與黑暗勢力作鬥爭,爲社會盡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讓我們一起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在我們心間長駐!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3

生活中處處有法律,公民生活離不開法律。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尤其是要靠國家強制力的,於此,國家制定了一個在它面前人人平等的規則——法律。法律無時不刻體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小的盜竊案,它也會相應地告誡着我們的不良道德行爲,並給予相應的懲罰。

就拿學生生活裏的打架鬥毆事件來說吧,這種行爲是一種肉體上傷害自己,傷害他人,心靈上傷害雙方父母的惡劣行爲,它反映了學生素質的差、極差!我曾經看到過一次學生打羣架的場面,回家後差點沒把我嚇半死。當然,這也包括我膽子小的緣故,不過我覺得大部分還是因爲學生打架不要命,太過“激烈”的方面!兩方面人都拿着粗糙的木棍,使着生硬的拳頭,毫不留情地雙腳,混在一起,不管是誰,只要逮着就打,當時打架的人還有可能會覺得“很爽”,很“過癮”,不過,他們想到了事後的嚴重性嗎?我覺得事情的結果打都是一個樣,輕微的受點皮外傷,嚴重的頭破血流,甚至導致生命的終結。這種行爲嚴重違反了法律。當有人身亡後,其父母又將怎樣接受這個現實呢?所以,這些人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相應的懲罰。千萬不要拿法律當做虛空,等真讓你得到的時候再怎麼後悔也都來不及了。

生活中的法律還往往體現在一些家庭事務中。比如:父母在兒女小時候不理不顧,使用家庭暴力,沒有盡到父母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那麼兒女可以向法院起訴,要靠法律來改變自己的人生。也有父母老了以後,兒女不盡孝,不贍養父母,父母也依然可以靠法律撐腰,給不孝子女以理應得到的懲罰,並從兒女那裏獲得贍養費。這些都體現了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無處不在,法律是我們最公正的審批官,最鐵面無私地包青天。

盜竊在古代是一種十分令人厭惡的罪行,而如今一樣,但是盜竊之人也非常多,盜竊的方法也是千變萬化,常常令警察頭痛不已,但只要是案子就一定能查出真相,盜竊者們最終一定會被法律制裁,還被盜者以最大的安慰。

法律是我們生活中的依靠,制裁者,最公正的人類法則,維護人類安寧,清掃一切罪惡。令正義的曙光庇護着我們。但歪曲的事實在法律的面前是不會瞞天過海的,我們千萬不要有想依靠着法律而歪曲事實來陷害別人的想法,因爲這種想法是決不會實現的,法律的那無數隻眼睛將會永遠俯看着這個世界,直至星球最終的滅亡。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4

陽光不能擺脫影子獨行,人類必須靠嚴格的法治來束縛感性。從巴比倫時代升起在天際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雲蒼狗,風雲變遷,它的軌道在時間的蜿蜒中無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個高中生,也可以在紙上淺談自己心中的法制。

髮質也許不是一個以我那微薄的閱歷可以信手拈來的話題,但在我曾有幸探尋的書海一隅中,也許有法制的一個側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羣來自古巴比倫宮廷的奴隸在烈日下磨平一塊即將創造歷史的石頭的棱角,他們用粗糙的手指緊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個個昭示着人類歷史裏程碑,卻也昭示着他們悲慘命運的微凹符號。如今,它靜靜地立在大英博物館的玻璃展櫥裏,柔和的彩燈下,它還留存着兩河流域陽光炙烤的痕跡,但石面不再剝落嗆鼻的石灰,奴隸滾燙的汗水也已經風乾,唯一留下的,是它肅穆的黑,以及講解員口中它身負的早已不是祕密的文字。《漢謨拉比法典》幾千年後,人們這樣稱呼它,不是以那將它扛出高山,將它打磨成現在模樣的人們,而是以那個遙居宮廷,早已陌生了兩河的陽光的王來命名。在法制出現的最初一段時期裏,人們說:“仁義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無論是仁厚,或者是嚴酷,那時的法治都只做、是統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離真正生活着的人們那麼遠,離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遙不可及了。

歷史在前進,社會在發展,人心在覺醒,法制的完善與延續還真是沒有盡頭。幾千年後,包龍圖打坐在開封府上,一張令箭,擲地有聲,我未曾親睹包公風采,但我相信,那一刻這個流芳百世的英傑黝黑的面孔必然是嚴肅的,沉靜的,滿是對法制的敬畏,敬仰。親侄兒的血濺在公堂的牌匾上,長嫂在啼血。大義滅親的故事之所以能被傳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爲人們的法制觀念發生了極大的轉變:“法治不議,則民不相私。”正義是唯一的信條。然而,從小受最主流的傳統教育薰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剛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評家,那些詬病包拯的人一樣遲疑了。

不是每個人都有包拯一樣的抱負和胸襟,人畢竟是感性的動物,法制的最終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絕對公正的法制,卻在違揹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倫常,在逼迫着人們在良心和正義之間抉擇。這就是真正的法制嗎?

我聽說近些年來,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許了“親親相隱”,這是何等的創舉。

我很慶幸自己是活在當下的,在這個法制逐步健全的社會裏,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滲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對待恪守道德與法規的人們,在以更強硬的態度捍衛着正義和底線,在以更合理的條款制裁着心存惡念的兇徒。

但願每一個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長日久的民族進步和社會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啓明星,永耀中華!

法制宣傳日的徵文15

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從而法律變誕生了。它告誡我們不準破壞森林,要維護國家的環境;告誡我們不要闖紅燈,不能酒後駕車,消除了一場場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誡了我們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使人們成爲了一個個品德高尚、行爲端莊的小公民……

“法律”,這個神聖的稱呼,它像古時候的包拯一樣“大公無私”;像正義的化生一樣,爲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樣,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正氣凜然的它,肩負着維護和平的重任,爲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時刻扮演着當一個守護神的角色,伴隨在我們身邊,保護着我們;像一張無形的大網,指引着無知的人們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孫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纔有好的秩序。”我們小學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壞它。如果我們尊重法律,那麼法律也會尊重我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法律賜予我們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的。但是,如果我們不能正確地使用這個武器來保護我們,那麼,它給我們帶來的將是嚴肅的懲罰!今天,我們作爲一個小學生,祖國的花朵,將來的棟樑,應該從小就要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是神聖的,沒有了法律,我們就不能公平公正地處理一些糾紛和矛盾;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不會如此美好幸福;沒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會一次次重演;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就沒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種修養,一種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則。我們每位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讓我們捧着一顆真摯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國交朋友,和未來交朋友,讓法律伴隨我們每個人的心田,使每個人都爲擁有法律而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