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詩詞歌賦 > 詩人 > 宋祁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宋祁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1.92W 次

導語: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選郎。祖籍安州安陸(今湖北省安陸市),高祖父宋紳徙居開封府雍丘縣 ,遂爲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權縣)人。以下是小編整理宋祁是哪個朝代的詩人的資料,歡迎閱讀參考。

宋祁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宋祁是哪個朝代的詩人

北宋時期

人物生平

宋祁的祖先是周武王所封的宋國君主微子,到了晚唐唐昭宗之時,時任御史中丞的高祖宋紳,因其言語不當而獲罪,被罷免其官,遂舉家遷於雍丘縣雙塔鄉(今河南商丘民權縣)。

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本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於是定宋庠爲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小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宋祁初爲復州軍事推官,後經孫奭(shì)推薦升任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殿試之後授予直史館,再升任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又升遷爲尚書工部員外郎,修撰《起居注》。

寶元二年(1039年)宋祁改擔任鹽鐵句院,知制誥,升遷爲天章閣侍制,判太常禮院,至國子監。在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他寫下了關於“三冗三費“的上疏。

慶曆元年(1040年),因其兄宋庠與宰相呂夷簡不合被罷相之事,被貶爲知壽州(今安微省鳳臺縣),後至陳州(今河南淮陽縣)。

慶曆三年(1043年)回朝,擔任龍圖閣學士、史館修撰,奉皇帝的詔令同歐陽修合修《唐書》,前後歷時十七年。

慶曆六年(1046年),宋祁升爲右諫議大夫,出任羣牧使。

慶曆八年(1048年),再次擔任翰林學士。

皇祐元年(1049年),宋祁因張貴妃冊封之事被貶知許州(今河南省許昌市)。數月後又被召回,爲侍讀學士,史館修撰,升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貶知亳州(今屬安徽省)兼集賢殿修撰。

皇祐五年(1053年),又調知成德軍(河北省正定縣)升爲禮部侍郎。又調到定州(河北省定縣)。皇帝加封他爲端明殿學士,特地升爲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從益州回京後被授於三司使,後因包拯等上書說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沒能上任。之後皇帝加封他爲龍圖閣學士,知鄭州。

嘉佑五年(1060年),《唐書》修撰完畢,宋祁被升爲左丞、工部尚書。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學士承旨,復任羣牧使。

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於東京,卒後諡號景文。

人物成就

直陳時政

寶元二年(1024年),西北邊境戰事財政都吃緊的情況下,宋祁寫下了關於“三冗三費”(“三冗三費”,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費是道場齋醮、多建寺觀、靡費公用)的上疏,直言朝庭應該精兵簡政,節約財政。在皇佑年間,他連續上書直陳鞏固邊防的策略,著《御戎論》七篇。

修編史書

宋仁宗的時候,宋三館(昭文館、集賢院、史館)所藏圖籍,有錯誤、雜亂、殘缺不全的書,於是命宋祁和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等人,審查定勘館閣正副樣本,定其存廢,有錯誤重複的地方則刪去,裏面有殘缺不全的地方,予以補寫校正,仿唐《開元四部書目》的書體,著爲目錄名《崇文總目》。宋祁又與歐陽修合撰《新唐書》(原名《唐書》,爲區別五代後晉時官修的《舊唐書》,故稱《新唐書》),加錄唐代學者自著之書,有28469卷。《新唐書》修訂對研究唐代學術文化多有幫助。

軼事典故

詞結姻緣

有一天,宋祁宴罷回府,路過繁臺街,正巧迎面遇上皇家的'車隊,宋祁連忙讓到一邊。這時只聽車內有人輕輕叫了一聲:“小宋。”待宋祁擡頭看時,只看見車簾輕放,一個妙齡宮女對他粲然一笑。車隊過去了,而美人一笑卻令宋祁心旌搖盪,久久不能平靜。回去後,宋祁便寫了一首《鷓鴣天》(詞爲:“畫轂(gǔ)雕鞍狹路逢。一聲腸斷繡簾中。身無綵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金作屋,玉爲籠。車如流水馬游龍。劉郎已恨蓬山遠,更隔蓬山幾萬重。”),記述這段如夢的經歷,表達自己不得再見美人的悵然之情。

詞中“身無綵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一句,活化了唐朝詩人李商隱的詩句,卻與詞意境渾然一體。新詞一出,立刻在京師傳唱開去,後來傳到了宋仁宗的耳朵裏。皇帝便追問當時的人說:“是第幾車上誰叫的小宋?”最後有個宮女站了出來,羞澀地說:“當時我們去侍宴,見宣翰林學士,左右大臣說:這就是小宋。我在車子裏,也是偶然看到他,就叫了一聲。”皇帝一聽哈哈大笑,不久就召宋祁上殿,說起這件事,宋祁誠惶誠恐,羞愧難當。仁宗笑着打趣說:“蓬山並不遠呀。”說完,就把那個宮女賞賜給了他。宋祁不僅官運順暢,而且因佳曲而得一段姻緣,令時人豔羨不已。

臨終遺誡

宋祁後因病去世,臨終前自己撰寫了墓誌銘,並親自撰就一篇“遺戒”,教兒子們照他的話去做。

“遺戒”中,宋祁交代了自己的後事:“三日殮,三日葬,慎無爲流俗陰陽拘忌也。”叫兒子們喪事從簡,不要被當時風俗所左右,也不必按當時習俗請陰陽地理先生看風水。並且告誡自己的兒子,下葬用一口簡陋的棺木,只要能保遺體一段時間即可。這在當時,應該說是一種相當達觀的思想觀念。在“遺戒”的後半部分,他又具體交代了其他方面的事宜:“吾學不名家(意思是學問尚未成爲一家),文章僅及中人,不足垂後(意思是所作文章非常一般,不值得傳諸後世)。爲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請諡,勿受贈。”甚至連“冢上植五株柏,墳高三尺,石翁仲(舊時守墳的石人像)、他獸不得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他還怕兒子們不照自己的話去做,在“遺戒”最後,特意囑咐:“若等不可違命。”

從這份“遺戒”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宋祁教兒子不要追逐名利,不要隨世俗行事,也不要追求奢華,要移風易俗,崇尚節儉,表現了高尚的思想情操。宋祁的“遺戒”,實是家教的好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