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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恪·明史·列傳第七十三 文言文閱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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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完成4~7題。

徐恪·明史·列傳第七十三 文言文閱讀題

徐恪,字公肅,常熟人。成化二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中官欲出領抽分廠,恪等疏爭。中官怒,請即遣恪等,將摭其罪,無所得乃已。出爲湖廣左參議,遷河南右參政。陝西飢,當轉粟數萬石。恪以道遠請輸直,上下稱便。

弘治初,歷遷左、右布政使。徽王府承奉司違制置吏,恪革之。王奏恪侵侮,帝賜書誡王。河徙逼開封,有議遷籓府三司於許州者,恪言非便,遂寢。四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

故事,王府有大喪,遣中官致祭,所過擾民。成化末,始就遣王府承奉。及帝即位,又復之。恪請如先帝制,並條上汰冗官、清賦稅、禁科擾、定贖例、革抽分數事,多議行。戶部督逋急,恪以災變請緩其事。御史李興請於鄖陽別設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寧、夔州隸之。恪陳五不可,乃止。

恪素剛正。所至,抑豪右,祛奸弊。及爲巡撫,以所部多王府,持法尤嚴,宗人多不悅。平樂、義寧二王遂訐恪減祿米、改校尉諸事。勘無驗,坐恪入王府誤行端禮門,欲以平二王忿。帝知恪無他,而以二王幼,降敕切責,命湖廣巡撫韓文與恪易任。吏民罷市,泣送數十里不絕。屬吏以羨金贐,揮之去。至則值岐王之國,中使攜鹽數百艘,抑賣於民,爲恪所持阻不行。其黨密構於帝。居一歲,中旨改南京工部右侍郎。恪上疏曰:“大臣進用,宜出廷推,未聞有傳奉得者。臣生平不敢由他途進,請賜罷黜。”帝慰留,乃拜命。勢要家濫索工匠者,悉執不予。十一年考績入都,得疾,遂致仕,卒。

《明史·列傳第七十三》

4。 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的兩個句子的斷句,只有一項是正確的。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河徙逼開封 / 有議遷籓府三司於許州者 / 恪言非 / 便遂寢。

B.河徙逼開封有議遷籓府 / 三司於許州者 / 恪言非便 / 遂寢。

C.及爲巡撫 / 以所部多 / 王府持法尤嚴 / 宗人多不悅。

D.及爲巡撫 / 以所部多王府 / 持法尤嚴 / 宗人多不悅。

5下列對文中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故事:舊日的制度;例行的事。如“奉行故事”“虛應故事”。《六國論》中“苟以天下之大,而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國之下矣”中的“故事”即此意。

B.中官:中官在古代含義較多。最初是古官名,後來還可指宮內、朝內之官。本文的.“中官”指宦官,又稱奄人,內官,內臣等。

C.“出爲湖廣左參議”中的“出”指京官外調。《琵琶行》中的“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覺有遷謫意”中的“出官”也是這個意思。

D.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成化末年,王府有大喪,朝廷派中官致祭,經過之處騷擾百姓。皇帝即位,恢復過去的做法,就地派王府承辦。

B.徐恪上奏,請求汰除冗官、清查賦稅、禁止科擾、制定贖例、革除抽分等幾件事,這些事經過討論大多得以施行。

C.御史李興請求在鄖陽分別設置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寧、夔州隸屬它。徐恪陳述五點理由反對,此時最終被罷止了。

D.徐恪被調任南京工部右侍郎。他以“大臣晉升任用,應出於朝廷推薦”爲理由請賜罷黜。皇帝寬慰挽留,他才接受任命。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請即遣恪等,將摭其罪,無所得乃已。(3分)

(2)降敕切責,命湖廣巡撫韓文與恪易任。(3分)

(3)中使攜鹽數百艘,抑賣於民,爲恪所持阻不行。(4分)

答案:

4。 D

5.A(《六國論》中的“故事”是“舊事,先例”的意思。)

6.A(3分。應爲“成化末年,開始就地派王府承辦。到皇帝即位,又恢復過去派中官致祭的做法”。)

7. ①請求立即驅遣徐恪等,想要蒐集他的罪證,無所得才作罷(“停止”、“結束”、“罷休”也可)。(3分。“遣”“摭”“已”三個得分點。)

②下達敕令(或“頒佈詔書”)嚴厲斥責,命令湖廣巡撫韓文與徐恪交換任地。(3分。“降”“切”“易”三個得分點。)

③中使攜帶幾百艘船的私鹽,降低價格賣給百姓,被徐恪阻止不能施行。(4分。“攜”“抑”“爲……所”“行”四個得分點。)

參考譯文:

徐恪,字公肅,常熟人。成化二年考取進士。授官工科給事中。中官想出掌收稅的部門,徐恪等上疏規勸。中官惱怒,請求立即驅遣徐恪等,想要蒐集他的罪證,無所得才作罷。調離京城,任湖廣左參議,晉升河南右參政。陝西饑荒,應當轉運幾萬石糧食。徐恪以路遠爲由請求撥給與糧食等值的錢款,上下稱便利。

弘治初年,歷次升任左、右布政使。徽王府承奉司違反定製設置官吏,徐恪革除了它。徽王上奏徐恪侵犯侮辱,皇帝賜書告誡徽王。黃河改道逼迫開封,有人建議遷藩府三司到許州,徐恪說不便,於是停止。四年,任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

舊例,王府有大喪,派中官致祭,經過之處騷擾百姓。成化末年,開始就地派王府承辦。到皇帝即位,又恢復過去的做法。徐恪請求按先帝舊制,逐一列出問題,上奏汰除冗官、清查賦稅、禁止科擾、制定贖例、革除抽分等幾件事,大多經討論而得以施行。戶部督責拖欠賦稅很急,徐恪以災變爲由請求寬緩其事。御史李興請求在鄖陽分別設置三司,割南陽、荊州、襄陽、漢中、保寧、夔州隸屬它。徐恪陳述“五不可”,於是罷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