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成語解釋
【成語原文】:供認不諱
【標準發音】:gng rèn bù huì
【繁體寫法】:供認不諱
【供認不諱是什麼意思】:供認: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認同
【供認不諱成語接龍】:求過於供 → 供認不諱 → 諱兵畏刑
【用法分析】:作謂語;指認罪
【讀音預警】:注意多音字:供 ① gōng 供給 供銷;② gng 口供 上供。
【出處說明】:王朔《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我對所犯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
【對應反義詞】:矢口抵賴
【供認不諱的造句示例】:
他對此供認不諱
1、他對挪用銀行資金的指控供認不諱。
2、他對此罪行供認不諱。
3、她的犯罪手段很殘忍,但她的供認不諱還是可以認可的。
4、最終他被迫供認不諱,並面臨判刑,感到他要無愧於心,其代價再昂貴也是值得的。
5、她面對罪證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