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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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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天人合一”的自然觀,簡單質實的消費方式和整體、協調、循環、自生的生態調節手段,在當代都是十分珍貴的生態價值觀的基礎。天人合一文化價值觀的要義是尊重自然,同時也尊重人。

古代“天人合一”思想的意義

道家主張“道法自然”(《老子》)[14](P51)(二十五章),在肯定人與自然統一的同時,又區分了自然超越人的倫理標準的一面。“天地不仁”[15](P14) (五章)、“天道無親”[16](P197) (七十九章),肯定自然規律的'客觀性,主張按自然規律辦事,“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在探索自然的同時尊重和熱愛自然。儒家講“天人合德”,《乾卦文言》說:“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17](P670)大自然是“生生”、“日新”,不斷地產生和更新萬物,這是天道之仁。聖人遵循天道,與天地合德,所以能夠“崇德廣業”。張載說:“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18](P62)(正蒙乾稱)大自然造就了我的形體與精神,整個人類是我的兄弟姐妹,自然萬物也都是我的夥伴。

剔去其落後於時代的封建意識,則這種“天人合一”論體現的世界一體性,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思維方式的非線性,在當代是極富理論與實踐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