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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劾鼠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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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劾鼠的典故1

張湯劾鼠的典故

張湯劾鼠

張湯,西漢著名酷吏。酷吏指用法嚴酷的官吏,對待犯人不講情面,嚴施刑罰,是受法家思想影響的結果,與儒生迥然有別。

在西漢酷吏中,張湯是十分突出的一位,他自幼就表現出治獄理刑的特殊才能。其父在京師長安任官,一次,其父因有公務外出,臨行前交待張湯在家看管屋舍。其父回家後,發現竈間的肉被老鼠偷吃了,非常惱怒,嚴厲斥責張湯。

張湯遭父親斥責後覺得十分委屈,下決心將老鼠及所盜的`肉找出來,於是他把房前屋後的鼠洞徹底地掘了一遍,將鼠全部活捉關閉起來。然後,張湯設立公堂,傳喚文書,審訊判決,將老鼠一一歸罪,處死在大堂之下。

其父回來後,見張湯判案文書寫得老練周到,就像治案多年的老獄吏一樣,於是讓他辦理刑獄文書。張湯後來做到廷尉(主管刑獄的官)。

後來,“張湯劾鼠”這一典故,用來形容官吏治獄,嚴厲老練。

張湯劾鼠的典故2

典源出處

《史記 ·酷吏列傳》:“張湯者,杜人也。其父爲長安丞,出,湯爲兒守舍。還而鼠盜肉,其父怒,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 《漢書·張湯傳》亦載。

釋義用法

張湯是漢代有名的酷吏,執法嚴酷。他在少年時,看家而鼠盜肉,父親責打了他,他抓住老鼠,像審訊犯人一般審問老鼠,並處以刑罰,其父見他作的文書像老獄吏作的一樣,很驚奇。後用此典形容執法官吏嚴厲,精於治獄。

用典形式

【鼠獄】 清 ·錢謙益:“鼠獄雞碑不鬥工,恰宜石室從文翁。”

【廷尉怒】 宋·蘇軾:“既興丞相嘆,又發廷尉怒。”

【張湯怒】 清·宋琬:“讞決惟增王甫歡,累囚難解張湯怒。”

【張湯械】 明·高啓:“難求許邁符,莫具張湯械。”

【掘鼠詢】 明 ·徐渭:“黃霸知烏攫,張湯掘鼠詢。”

【鼠猶拘】 清·黃鷟來:“彎弓猿欲泣,斷獄鼠猶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