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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語文綜合能力評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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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問題提出

中學學生語文綜合能力評價方案

目前的語文教學評估只有一種形式,就是用語文基礎、閱讀、作文組合成的一張張試卷來考學生,教學評價的單一、靜止、絕對已經成爲語文教學的桎梏,束縛了語文教師的創造性教學和學生學習的創新性思維。語文學習具有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爲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要突出語文課程的整體性和綜合性,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幾方面進行評價。所以,我們希望通過語文教學過程性評價來體現以人爲本的思想,關注個體的處境和需要,尊重和體現個體的差異,激發個體的主體精神,以促使每個個體最大可能地實現其自身價值。

  二、 理論的來由與發展

依據國家對中學教育的要求,在教學過程中充分體現國家對高中語文教育的期待。把學習個體的和諧進步放在首位,培養有覺悟、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在知識和能力、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等方面得到發展。因此,高中語文過程性總體評價目標可以表述爲:受教育者在德、智、美諸方面健康的發展。知識和能力,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在已有水平上獲得長足的進步。具有科學精神、創新意識、創造能力和實踐能力,能夠文明地交際,有良好的團隊素質。具體有如下三個方面目標:

1.知識和能力目標。語文基礎知識、社會文化常識、思想方法論。良好的聽說讀寫習慣,較強的.聽說讀寫能力,有探究學習、自主學習與合作學習的能力,收集、整理信息的能力。文明交際,思維品質好,有批判精神。

2.過程和方法目標,主動、積極地參與教學活動,具有個人的學習體驗,有正確、良好的學習方法,有正確的方法論思想。

3.情感態度目標。積極地爲人生,孜孜不倦地學習,富有責任感。愛國、忠誠、高尚、尊老愛幼,富有同情心與犧牲精神。

  三、評價的基本原則

1. 評價內容綜合化,注重整體性

2. 評價形式多樣化,注重生動性

3. 評價主體多元化,注重互動性

4. 評價處理賞識化,注重激勵性

高中語文多元化評價的出發點與歸宿是與教育的最高追求相一致的,那就是對人的關注。《語文課程標準》(試驗稿)也強調指出,評價是爲了“完善教學過程,從而有效地促進學生的發展”。基於上述認識,語文過程性評價的方式與手段要起到催化智育、淨化心靈、提升品質、學會反思、發現自我、欣賞別人的作用。因此,我們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 ,建立激勵機制 、鼓勵獨創性、培育成就感、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方式。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在過程性評價中,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都是重要的評價方式。用數字精確地描述被評價的對象,是定量評價的特點。而定性描述則是對被評價對象的性質、特點、狀態的描述,具有模糊性。而語文恰恰具有模糊性。整合其效能,無疑會強化語文教學的效能。

  四、評價的方法與手段

除了常規的測試之外,我們把閱讀、寫作和口語交際能分別作爲一種獨立的能力來考查。我們將四方面的成績綜合起來作爲學生一學期語文學習的結果性評定。測試(包括單元、期中、期末)與三大塊的分數比例爲5:2:2:1。

  (一)閱讀能力考查

學生語文閱讀能力成績佔總成績的20%(學生每學期的語文總成績=期末考試成績*30%+平時測試平均成績*20%+語文綜合能力成績*50%),語文綜合能力成績中包括寫作能力佔20%、閱讀能力佔20%、聽說能力佔10%。

語文閱讀能力採用百分制來評估,即每學期共100分,另外有關語文閱讀的競賽獲獎者可以附加分的形式給予加分。具體評估情況如下:

1.高一階段:以完成閱讀卡爲主,輔以閱讀能力測試。

① 學生每學期必須完成16張閱讀卡(約每週1張),每張總分爲5分,共80分。每週評估1次,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沒寫五檔,各檔對應的分數分別爲5分、4分、3分、2分、0分,期末累計分數,作爲總評的成績。

② 每學期對學生的閱讀能力進行2次測試,時間分別在期中考和期末考之前,成績各佔閱讀能力成績的10%,每次測試的成績*10%計入閱讀能力總分。

③ 附加分:對參加閱讀競賽得獎者進行加分,獲校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給予10分、8分、6分的加分,縣市級得獎者依照校級的分數加倍給分。

2.高二階段:以背誦和默寫古詩詞爲主,輔以詩詞賞析。

① 學生背誦大綱中要求背誦的詩詞佔50分,每次背誦的成績分爲優秀(背得流利)、良好(基本流利)、合格(基本會背)、不合格(部分會背)、差(完全不會背)五等,分數分別記爲5分、4 分、3分、2分、0分,每學期約10次(多於10次按10次計算),平時作好登記,期末累計分數,計入總分。

② 每學期對學生進行2次的古詩詞默寫測試,試卷採用百分制,每次成績各按10%計入總分。

③ 期中考和期末考之前,各對學生的詩詞賞析進行測試,試卷也採用百分制,每次的成績各按15%計入總分。

④ 附加分:參加古詩詞閱讀競賽得獲者,以附加分的形式給予加分,獲校級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給予10分、8分、6分的加分,縣市級得獎者依照校級的分數加倍給分。會背《唐詩三百首》或超額完成背誦任務者,也給予相應的附加分。

3.高三階段:以鑑賞文學作品爲主。

① 學生每學期必須寫10篇讀後感,每次總分爲5分,共50分,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沒寫五檔,各檔對應的分數分別爲5分、4分、3分、2分、0分,期末累計分數,作爲總評的成績。

② 每學期對學生的閱讀知識和能力測試1次,試卷採用百分制,按測試成績的10%計入總分。

③ 每學期期末要求每位學生寫一篇閱讀總彙報或課題小論文,總分爲40分計入閱讀總成績。

  (二)寫作能力考查

作文評估佔學期總評估分值的20%。它由三大部分構成:每四周一次作文,隔週一次隨筆,每學期一次手抄報編寫,該三部分預計總分爲100%。學生參加校級以上作文比賽獲獎或在校級以上報刊發表作品,均以附加分計入總分。最後把本體分乘以20%與附加分相加,,便是該學期作文成績評估分。具體分值及要求以下:

1.大作文每二週一次,學期總計八次,每次分爲ABCDE五檔,E檔不得分,D到A檔分別得2至5分。檔次標準參照單元寫作要求及會考,高考有關標準。該部分滿分25分。

2.週記隔週一次,學期總計爲十次,每次分爲五檔,不交者不得分,E至A檔分別得1至5分。隨筆要求不同於大作文,提倡學生寫出真情實感,鼓勵學生進行文學創作,題材、體裁、字數均不予限制。該部分滿分50分。

3.手抄報編寫一學期一次,重在訓練學生寫作綜合能力。總分爲25分,高一至高三學年要求有所不同,高一學年以班爲單位評出A級者,約佔全班20%,計滿分。B爲50%,計20分。C爲20%,計15分。D爲10%,計10分。未完成者計0分。

4.附加分

①在校級刊物發表一次計1分。鎮級刊物發表一次計2分。瑞安市、浙江省級刊物發表一次分別計3、4、5分。

②徵文比賽獲獎: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3、2、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6、5、4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7、6、5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計8、7、6分

  (三)語交際能力的考查

爲了能促進學生積極發言,鍛鍊他們的口頭表達能力交際能力,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與人文素養。我們建構學生評價機制與獎勵加分制來評價。其具體內容如下:

1.學生評價機制。它由教師評價、同學評價、家長評價三塊組成。其分數比例爲2:2:1。在學期期末時,通過問卷形式來進行。

2.獎勵加分制

①能夠完成在語文活動課上發言任務的學生加6分。表達流暢者加8分、講得生動形象者加10分。

②一個學期每參加一次校級集會、演講比賽、國旗下講話等語言類的活動得12分。獲獎者加20分。

③一個學期中每參加一次市級語言類比賽或活動者的18分,並獲獎者加30分。

3.口語最終得分:(評價得分х50%+獎勵得分50%)х10%=總分

過程性評價強調在“過程中”完成教育教學目標,在“過程中”養成語文能力及其情感、態度,強調評價方式的多元化。它始終把學生與教師的活動看成是一個互動的過程,始終把學生視爲獨立的生命個體,而不是抽象層面上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