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生產手抄報設計內容及精美圖片
2017年安全生產手抄報設計內容及精美圖片01
2017年安全生產手抄報設計內容及精美圖片02
2017年安全生產手抄報設計內容及精美圖片03
安全生產基礎知識
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設置安全、防火等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
l、企業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滅火管理制度以及實施細則並公佈上牆告知職工。
2、企業建築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要求。建築工程和內裝修防火設計,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覈批准後組織實施,且不得私自改動。施工完成後,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3、企業施工應落實安全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滅火器具,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
4、企業內下列場所應設置疏散、指示標誌、緊急照明裝置和必要的消防設施:
1)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生產房、儲存場地;
2)高層建築、地下人防工程、原材料及成品倉庫;
3)車隊、油庫(加油站)、液化氣站、變電站、發電機房等;
4)醫務所、子弟學校、招待所、飯店;
5)臨時搭建的房屋、商店、農貿市場、展銷會場。
5、企業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具和設備必須是有國家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認證證書的產品。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規定,並定期檢修。
6、禁止在火災危險場所擅自動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應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安保部批准後予以使用。
7、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對電焊、氣割、砂輪切割、煤氣燃燒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必須依照有關安全要求操作。
8、不在辦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購電爐取暖或飲事。
9、劃定禁菸區,員工不得在禁菸區、集體宿舍等場地吸菸。
10、企業根據現有安全設施狀況和財力狀況,合理配置安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並定期檢查和更換。
11、員工自行車、摩托車、企業車輛按指定區域、地點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廢舊物品及時處理。
12、企業下列人員須接受安全生產和消防知識培訓:
1)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分管負責人;
2)企業安全管理人員;
3)危險性較大設備的安裝、操作、維修人員(特種作業人員);
4)易燃易爆品倉庫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