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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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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簡 胡證 崔元略(子鉉 鉉子沆 元略弟元受 元式 元儒) 杜元穎 崔弘禮 李虞仲 王質 盧簡辭(兄簡能 弟弘正 簡求 簡能 子知猷簡求子嗣業 汝弼)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孟簡,字幾道,平昌人。天后時同州刺史詵之孫。工詩有名。擢進士第,登宏辭科,累官至倉部員外郎。户部侍郎王叔文竊政,簡為子司,多不附之;叔文惡之雖甚,亦不至擯斥。尋遷司封郎中。元和四年,超拜諫議大夫,知匭事。簡明於內典。六年,詔與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同就醴泉佛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簡最擅其理。

王承宗叛,詔以吐突承璀為招討使。簡抗疏論之,坐語訐,出為常州刺史。八年,就加金紫光祿大夫。簡始到郡,開古孟瀆,長四十一里,灌溉沃壤四千餘頃,為廉使舉其課績,是有就加之命。是歲,徵拜為給事中。九年,出為越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浙東觀察使。承李遜抑遏士族、恣縱編户之後,及簡為政,一皆反之,而農估多受其弊,當時以為兩未可也。十二年,入為户部侍郎。十三年,代崔元略為御史中丞,仍兼户部侍郎。是歲,出為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十四年,敕於谷城縣置羣牧,命曰"臨漢監",令簡充使。簡奏請均州鄖鄉縣鎮遏使趙潔充本縣令,台司奏有虧刑典,罰一月俸。是歲,改授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十五年,穆宗即位,貶吉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初,簡在襄陽,以腹心吏陸翰知上都進奏,委以關通中貴。翰持簡陰事,漸不可制。簡怒,追至州,以土囊殺之,且欲滅口。翰子弟詣闕,進狀訴冤,且告簡贓狀。御史台按驗,獲簡賂吐突承璀錢帛等共計七千餘貫匹,事狀明白,故再貶之。長慶元年大赦,量移睦州刺史。二年,移常州刺史。三年,入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其年十二月卒。

簡性俊拔尚義。早歲交友先歿者,視其孤,每厚於周恤,議者以為有前輩風。然溺於浮圖之教,為儒曹所誚。

胡證,字啟中,河東人。父瑱,伯父玫,登進士第。證,貞元中繼登科,咸寧王渾瑊闢為河中從事。自殿中侍御史拜韶州刺史,以母年高不可適遠,改授太子舍人。襄陽節度使於頔請為掌書記,檢校祠部員外郎。

元和四年,由侍御史歷左司員外郎、長安縣令、户部郎中。田弘正以魏博內屬,請除副貳,乃兼御史中丞,充魏博節度副使,仍兼左庶子。入遷左諫議大夫。

九年,以党項寇邊,以證有安邊才略,乃授單于都護、御史大夫、振武軍節度使。前任將帥非統馭之才,邊事曠廢,朝廷故特用證以鎮。十三年,徵為金吾大將軍,依前兼御史大夫。十四年,充京西、京北巡邊使,訪其利害以聞。

長慶元年,太和公主出降回紇,詔以本官檢校工部尚書充和親使。舊制,以使車出境,有行人私覿之禮,官不能給,召富家子納貲於使者而命之官。及證將行,首請釐革,儉受省費,以絕鬻官之門。行及漠南,虜騎繼至,狼心犬態,一日千狀,欲以戎服變革華服,又欲以王姬疾驅徑路。證抗志不拔,守漢儀,黜夷法,竟不辱君命。使還,拜工部侍郎。

敬宗即位之初,檢校户部尚書,守京兆尹。數月,遷左散騎常侍。寶曆初,拜户部尚書、判度支,上表乞免,願效藩服。二年,檢校兵部尚書、廣州刺史,充嶺南節度使。太和二年,以疾上表求還京師。是歲十月卒於嶺南,時年七十一,廢朝一日,贈左僕射。

廣州有海之利,貨貝狎至。證善蓄積,務華侈,厚自奉養,童奴數百,於京城修行裏起第,連亙閭巷。嶺表奇貨,道途不絕,京邑推為富家。證素與賈餗善,及李訓事敗,禁軍利其財,稱證子溵匿餗,乃破其家。一日之內,家財並盡。軍人執溵入左軍,仇士良命斬之以徇。時溵弟湘為太原從事,忽白晝見綠衣人無首,血流被地,入於室,湘惡之。翌日,溵兇問至,而湘獲免。

崔元略,博陵人。祖渾之。父儆,貞元中官至尚書左丞。元略舉進士,歷佐使府。元和八年,拜殿中侍御史。十二年,遷刑部郎中、知台雜事,擢拜御史中丞。元和十三年,以李夷簡自西川徵拜御史大夫,乃命元略留司東台。尋除京兆少尹,知府事,仍加金紫。數月,真拜京兆尹。明年,改左散騎常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