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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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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曾說過“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作爲祖國的未來,學生應該遵紀守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

  【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1】

社會上有這樣一羣少年,整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靠着勒索、敲詐過日子,這種日子的盡頭就是在鐵柵欄、大牆內度過幾年青春。這是一個發生在我身邊的故事:一個就讀於五年級的劉某由於種種原因,厭學、逃學甚至徹夜不歸,時常在學校附近欺詐低年級同學,後來竟入室行竊,最後經警察,學校檢舉,被送往工讀學校再教育。

其實他們和我們一樣,從一個天真爛漫的孩子成長爲一個多愁善感的少年,從一個頑皮淘氣的孩子成長爲一個穩重懂事的少年,也和我們一樣應該擁有一個五彩繽紛的未來,一個錦繡前程。可就是一時迷失方向,邁出錯誤的第一步,而離開了青少年應該遵循的正道,走上了另一條泥濘曲折的道路。

而這錯誤的第一步多數是因爲“以惡小而爲之”。,從周圍同學那裏“順手牽羊”,一開始是5元、10元,到後來膽子漸漸大了,偷取數額也增長了好幾倍,有的甚至發展到了向低年級同學勒索、敲詐的地步,到最後等待他們的只有那冰冷的鐵窗生活。

曾經在報紙上看到這樣一則出自少管所一位犯罪少年的真情告白:徐某從小家境貧寒。有一陣子,校園颳起“四驅車”熱,徐某羨慕得不得了,他偷了同班同學的10元錢買了一輛四驅車。因爲只有10元錢,那位同學也沒報告老師,這一風波就如此草草收尾。這給徐某帶來很大震撼,他認爲這樣“賺錢”倒是很容易,於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終由於偷竊數額較大而被送進了少管所。

由於他的盲目攀比.,同學的不檢舉使他們慢慢走向罪惡的深淵,執迷不悟又把他們一步步推向罪惡的深淵。家長的勸導,老師的教誨,對這些少年起不到任何作用。缺乏判斷力、辨別力的他們把錯的認爲對的,把壞的認爲對的。一直等到有一天,他們醒悟了,覺醒了,知道事態的嚴重性,可是一切已經晚了,再也沒有挽回的餘地了。因爲世上是沒有後悔藥的,他們要爲自己當初的行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古人也早已告誡過我們:“勿以惡小而爲之 勿以善小而不爲”。

而錯誤的第二步就是法律意識的淡薄。像上文所提到的偷了10元錢,也許在許多同學眼裏,10元錢根本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萬的數額纔算是偷。這是對法律知識的一種誤解。偷是一種行爲,而偷取的數額則是判決時的一項依據。

據有關機構估算,青少年犯罪案例年年呈上升趨勢。可見青少年對法律知識的瞭解實在是太膚淺了。爲此,我們的社會應對少年兒童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少年兒童的是非觀與處世觀。而處於身心正在發生轉變階段的我們,更應學習有關法律知識。不要因爲一時的貪念或是一時衝動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時後悔莫及。

朋友們,看看這一例例令人髮指的事實吧,看看那些生活在牢獄中的同齡人吧,也該爲我們幼稚的心靈敲一下警鐘吧!大家要從我做起,做一個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讓黑色的魔爪永遠從我們繽紛五彩的生活中驅逐出去!

  【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2】

孟子曾說過“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作爲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該遵紀守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這點在我們班可早就深入人心了!你問我爲什麼?那當然是高老師發明的“君子蘭”模擬法庭的功勞啦!在我們“君子蘭”班,每個同學都是法庭的工作人員,都是法庭的監督者。當然你一不小心“違法”了,那你可就會光榮地登 上法庭“被告席”哦!

這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同學們正在聚精會神地聽仇老師講五線譜,可突然教室後排發生了一場“戰亂”,陸思帆與周聖博居然一言不和就在音樂課上打起了架。這還得了,仇老師立即彙報給了高老師,高老師二話沒說,就把二個鬥雞一樣的“嫌疑人”請出了課堂,可即使是這樣那兩人的態度還絕對算得上囂張啊。怎麼才能讓他們心服口服呢?高老師靈機一動,何不在班級開一次“君子蘭”模擬法庭。公開審判呀?想想都很激動,教室裏的溫度立即升高了好幾度!當然那兩“嫌疑人”除外。我偷偷回頭看了一眼,周聖博和陸思帆的臉都漲得發紅了,周聖博的手還緊緊抓着自己的褲腿,看起來挺緊張。同桌小聲嘀咕:“現在他們怎麼不牛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呀!

很快,“君子蘭”模擬法庭開庭啦!各位法官各就各位,兩位“被告”也被推上了法庭的“被告席”。高老師主動要求做原告。只聽他大聲控訴:“我狀告陸思帆與周聖博,這2個人只想着自己,但忽略了班級,我向法庭提出訴訟,要求法庭根據個人的悔過情況作出判決,如果反思不到位,提議請他們2位離開這班級!

話音剛落,陸思帆就嚇得一哆嗦,教室裏一片肅靜,估計連一根頭髮掉在地上都可以清晰地聽見。接下來,被告者,陸思帆一邊擦汗,一邊結結巴巴開始爲自己辯護。翻來覆去都是誰先動手、誰罵人、誰欺負誰,說來說去,估計他自己都意識到自己“犯法”了,所以最後索性放棄辯護了。

而周聖博則從頭到尾都紅着臉,斷斷續續地說着自己的錯誤,態度和打架時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看來,法庭的震懾力還是挺強的。之後班級其他目擊者也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談了自己的感受或評價。真的是高潮迭起,精彩紛呈呀!

最激動人心的當屬大法官進行最後的陳述了,她不偏不倚、娓娓道來,並對二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陸思帆與周聖博都觸犯了“君子蘭”班的“法規”。故判處本月閱讀5本課外書(厚的)。

“退庭!”一時掌聲雷動,連二位“被告”都情不自禁鼓起了掌。

這就是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它不僅幫助我們解決了班級的各種糾紛,還爲我們普及了很多法律法規,所以“君子蘭”班的孩子可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哦!

小朋友們,我們可以,相信你們一定也可以。就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於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遵紀守法的小公民吧!

  【2016關於法制在我心中徵文範文3】

“橫過馬路禁止闖紅燈”、“禁止酒後駕車”……這都是《交通法》中的規定,我們理應去遵守,可是現在,人仍有一小部分人不遵守交通法則,這帶來的是什麼呢?是頻繁的車禍、事故,讓交警們忙得疲憊不堪。

造成這種現狀的主要原因就是那些人都抱着一種僥倖的心理:上次闖紅燈沒有出事,這次應該也不會有事吧?他們的這種行爲是非常愚蠢的,闖紅燈不就是爲了趕時間嗎?那短短的一分鐘爲什麼就不能等一等呢?他們爲什麼就不想想如果闖了紅燈,寶貴的生命就有可能在那短短的60秒失去呢?是的,時間是很寶貴,但是用生命作爲賭注是不是太過分了呢?這是一種對生命的藐視,是不能容忍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主人公保爾.柯察金在四肢癱瘓、雙目失明的情況下,他依然想爲黨做點力所能及的事,可是現實是殘酷的,他傷心過、絕望過,但是他從沒有放棄過,因爲他始終堅定着一個信念: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於我們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該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的時候,不會因爲碌碌無爲而羞愧,也不會因爲虛度年華而悔恨……時間誠可貴,生命價更高,我們應當去珍惜生命,不能因爲心存僥倖而輕易地失去了他!

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能做到的就是在上學、回家的路上不闖紅燈,不在過馬路的時候與同學嬉戲打鬧,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要走斑馬線。雖然這看起來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我們所有的小學生都從我做起,遵守法規,那該有多好啊!我想,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規的人看到我們這些小學生都在遵紀守法,怎能不羞愧呢?他們一定會改過自新。這樣良性循環,不就能構建成一個和諧美滿的馬鞍山嗎?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學生、小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