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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範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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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爲。正是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纔得到應有的保障。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範文1000字,歡迎大家閱讀借鑑!

2016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範文1000字

  【2016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範文1000字1】

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的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還沒有添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夠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須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以恆!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人們常說:小學時光如一個孩子的嬰兒期,我們都是在那學會知識,懂得人生道理,這是人生的第一個起跑線。“萬幢高樓從地起”形象的說明了小學教育的重要性。在我看來這段時光,我們自身該做到好好學習,和同學處好關係。僅是如此。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孩子們變了,同學們變了,他們不再純潔,白紙不潔白,都是社會的引導,促使他們走向黑暗。在我們班也是如此,也會存在類似的問題:一些男同學抽菸、喝酒、打架、說髒話、早戀、去網吧遊戲廳。在這時我們需要的是法律無聲無息的來到我們身邊,向他們伸出援手,使他們不再迷茫。這時,我們的華老師就做得很好,不在班中說,給他們留面子,不使他們的自尊心受到打擊。與他們傾心交談,用溫柔、簡潔的話語來向同學傾訴自己的觀點。我很認可,相信即使換一個人也會是這樣一個高評價,我很感謝老師對學生滲透法律意識的重要性,還有對同學的不離不棄,不放棄每一個同學。老師總是說我們還小,只不過是一時糊塗而已,她永遠不會相信自己的“孩子們”會變壞。可見,老師對孩子的影響是多麼重要。在我們社會中也會有類似的隱患,有些未成年的孩子因同學說了幾句氣話,罵了他幾句就大打出手,把對方打傷,就只爲了出氣而把自己推向犯罪。還有些同學沒錢花,就去偷,搶。

法律就是秩序,沒有了法律,那麼人們的生活就像垃圾一樣骯髒。《未成年保護法》法律賜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的。那些少年犯們,他們用自己犯的過錯來警示我們——這些正處於美好青春年華的少男少女們,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與自由的可貴的我們,告訴我們要從小樹立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公民.同時還告訴我們要慎重交友並無論處於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這是一個處於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發自內心的悔恨和領悟.他想把這些道理傳達給擁有自由的我們.這對於我們來說是有很大的啓發,甚至可以產生心靈的震撼。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礎。

非常希望法律永遠留在校園,不只是因爲“六五”普法工作而一時做做樣子,那還不如不做。謹記:法律不是做樣子,而是道德底線。

我們的未來充滿誘惑,一不小心就會墜入萬丈深淵,這可不是危言聳聽。我們就像羽翼未豐的小鳥,還不能展翅高飛,但我們有清醒的頭腦,我們應時刻提高警惕,拒絕外來一切誘惑,遇到危險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讓自己的翅膀更加堅硬,能夠經得起風吹雨打,能夠自由自在遨遊於藍天之中!

  【2016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徵文範文1000字2】

誠信即真實、真誠、可靠與守信,這對自己和別人都是一種尊重。中國向來被稱爲禮儀之邦,而誠信正是“禮儀”的最重要的內涵之一。誠信是一種個人修養,也是一種道德行爲。誠信是古人推崇的一種人格境界,它要求誠守無欺,因爲只有內誠於心,才能外信於人。大到民族國家,小到個人修養,誠信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基石,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

我們身爲中學生,在學習中,我們應該從小事做起,不撒謊,不作弊,是我們每個學生應該做到的誠信準則。

曾在報紙上看到過有關“誠信”的事件,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政府供職,公務員考試時,試卷背面附有答案,答完題,考生就能估算出成績。這時,我心想:那他們一定都考滿分了。沒想到上面卻寫着並沒有人抄答案,考生們都嚴格按照考試的規定,在前兩個小時裏只做題,之後十分鐘對答案,無論能者對錯都不能塗改。原來是這樣,這樣就可以讓考生評估分數,發現考砸了,就可以自學補習、補考,直到合格。

我感慨萬千,多年來,芬蘭公務員的廉潔聞名世界,在一些評比中一直名列前茅。他們拒絕通過不合規矩的手段達到目的。誠實守信,守法自律已成爲芬蘭的社會風氣。

生活在現代社會的大圈子中,我們無時無刻不在與法律打交道。參與民主競爭,進行民主管理,學會自我保護,增強自律意識……這都是我們成長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課。作爲新時代的中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學會自我保護,誠信守法,尤顯重要。因此,我們要學生認知,學會做事,學會生存,學會服務,學會創造,做新時期的“自學、自理、自護、自強、自律”的一代先鋒。

在學校的生活中,也發生過打架鬥毆的違法亂紀行爲。

有的同學因聽見另一個同學說了自己壞話,教訓了另一個同學,而另一個同學心中憤憤不平,於是叫了幾個“好兄弟”在趁受害人不備的情況下暴打了受害人,在這個受害人告訴學校老師後,老師們重重地處罰了那位同學,並記大過,警告了那個人。可是由於心中不甘,那位同學又叫了一幫人再次打傷了那位同學,導致兩敗俱傷,受害人因身體各處受害,住進了醫院,而另一位同學也付了錢,並且學校處罰了回家反省一陣子。

在此,我想,這是何必呢?以和爲貴纔是最好的處理方法,並且在學校學習也應當遵紀守法,其實這件事也被受害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未滿18週歲,其法定代理人已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醫藥費,且被害人也有過錯,酌情從輕處罰免予刑責。對於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被害人應當給予被害人賠償,同時學校也應承擔部分責任,予以適當賠償。

這件事情也關於守法,告訴我們:不要意氣用事,應採用適形式反駁別人,不要認爲武力解決纔是最好的。

最後,讓我們待人誠信,做事光明磊落,遵紀守法,做一個誠信守法的好少年,爲復興中華獻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