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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時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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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範語法結構的、能爲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爲了讓您在寫作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品味時尚作文

品味時尚作文1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爲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衆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着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着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纔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衆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爲了衆多觀衆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大學不上,因爲那個大學裏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爲?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着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污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爲礦物質活性水!

品味時尚作文2

兩代人的時尚距離彷彿有一光年。起碼我媽的時尚在我眼裏是“老掉牙”,我的時尚在媽眼裏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車上,我撫摸了我好不容易長出的頭髮。唉,茂密的草原要夷爲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頂頭。

這是我住宿後第一次回家。

到了門口,我就聽到家中放的鄧麗君《甜蜜蜜》的旋律。但當我的鑰匙插在孔裏時,我聽到曲調變成了一個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調。我打開門後,媽很驚異地說:“兒子,比你說的到家時間早一刻鐘啊!”我此時無心回我媽話,因爲我發現電視上竟放着我的最愛———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難怪曲子這麼熟,我在同學的手機裏聽過一次。我詫異地問媽媽:“你怎麼會買他的CD?”我媽竟然吐了吐舌頭說:“我最近漸漸迷上他了。嘿,歌還不錯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過四十的老媽居然會愛上我的偶像。

我和媽媽坐下來,邊聽歌邊聊最近的事。我發現媽媽知道的“八卦”新聞竟然比我還多!我媽真的“返老還童”了?

下午,我媽帶我到一個髮型設計店,我聽到媽對師傅說:“留點短的劉海”時,我差點暈倒。

晚上,我撫摸着帥氣的新發型,想着:媽怎麼變得這麼時尚?難道她對時尚換口味了?她不是喜歡那種清靜平淡的類型嗎?但是現在……

“裝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麼還陪兒子玩時尚!”“值了,你沒發現兒子離我越來越近了嗎?一天突擊娛樂新聞換我兒子快樂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裝下去嗎?”“兒子樂意有我這個時尚老媽的話……”

我心中的感動凝成一種晶瑩的液體在眼眶中泛起、滾動。媽媽,你對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媽媽在客廳看着我。因爲我正在放鄧麗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沒事吧!”媽媽用手碰碰我的額頭,又摸了摸自己的。

“這叫品味時尚!你不知道現在流行復古風嗎?”

嘿,其實仔細聽聽,鄧麗君唱得真的也很好聽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爲有這樣的“時尚老媽”而甜蜜。

品味時尚作文3

當沾染暮色的晚風湮沒最後一聲蟲鳴,西天的最後一朵雲彩也溫柔地臥進了遠山,黃昏的晚鐘又如期響起,悠悠向遠……

喧騰了一天,靜默的時光易惹遐思:爲了一個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張古銅色的老臉慌轉過去;爲了一羣縱情歡歌的紅男綠女,一個菸袋鍋子圈着微弱的嘆息瀰漫,似乎又聽見何處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時尚,在新舊的衝突中逐漸變了味。誰會花時間去認識那個風華絕代美豔絕倫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來了,“國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動腰肢,聲稱是多少代儒學傳人。一個一生都克己復禮的偉人培養出如此時尚的後輩!林妹妹化一縷香魂歸逝了,悼念着“何處有香丘”;唉,都雲你太癡,誰知你心衷!

喧騰是短命的別名,餘秋雨如是說。在覬覦輝煌、走紅的時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壯志面前,別忘了,時尚也代表着一種幼稚。新生的力量無論好壞,終是脆弱。人們在用電子郵件代替問候的同時,也失去了那妝樓禺頁望的淚眼;失去了再別康橋的悽美;更不會體味那離別後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離愁。一封別書,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動,刻骨銘心。

不知何時,人們又開始熱衷買雕牌洗衣粉,穿NLKE運動鞋,用拉芬洗髮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時,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氣味。時尚應學會包容,卻不能縱容泥沙俱下。學會在交錯雜陳的時刻堅持原則,我們可以讓塞北的朔風吹出一部《狼圖騰》,也可以讓江南的柔波滋養出《妻妾成羣》,可以高唱“大江東去,浪淘盡”,亦可低吟“楊柳岸,曉風殘月”。和諧共榮,纔是傳統與時尚的平穩過渡。看看那黃梅戲,聽聽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間,在厚重與輕盈之間,馳騁、感悟。時尚,從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幾鬥,月一彎,夢裏依稀,我變成持戟的勇士,搖着鞭絲,挺着長槍,征衫劃過籲喘的前胸,讓劍鋒似霜花般飛舞,賺取紅襟翠袖。誰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紗的新娘!原來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過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綠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機呢!時尚,無處不在,隨時可爲。

品味時尚作文4

提起時尚,人們往往會把它與眼下正流行的網絡歌曲、80年代後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繫起來。而說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白毛女》《紅樓夢》這些昔日的流行。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用簡潔的文字提出問題)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甜點,下午茶也就成爲英國民衆普遍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鄉間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着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爲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

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資最多的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更是屢見不鮮。如今整整十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爲電影史上的.經典。(時尚經過了時間的考驗後,照樣可成爲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依舊能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當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爲時尚,就必然有它的優點。比如網絡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衆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着網絡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樂評人認爲它缺乏深刻的內涵以及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爲“過往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的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爲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爲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爲芭蕾舞劇的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予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着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5

如今的世界,是一個多元的時代。繽紛的色彩,不斷刷新我們的眼球;喧囂的聲響,不停撞擊我們的耳膜。時尚服飾,一層層將我們緊緊包裹;時尚音樂,一陣陣將我們深深掩埋;時尚文化,一浪浪將我們嚴嚴覆蓋。時尚風正以鋪天蓋地之勢向我們襲來,攪得我們暈頭轉向,不免出現迷亂,時常產生彷徨:在時尚與經典之間,我們是隨波逐流,還是磐石無轉?

其實,時尚的未必不經典,經典的會永遠時尚。

時尚常常是率性而爲,只有耐得住理性的打磨,才能鑄就經典。就拿旗袍來說吧,由一襲柔軟閃亮的綢緞製作而成,尊貴典雅,成爲我國二三十年代的時尚服飾,從上世紀至今,無數少女與美婦對它鍾愛有加,無法釋懷。這樣的時尚潛藏着咱們民族的氣韻,它能不成爲經典嗎?相反,曾幾何時,忽如一夜春風來,當我們一覺醒來,滿大街都是染黃的頭髮,但今天我們仍是黃皮膚、黑頭髮的種族!

時尚每每是瞬時而發,只要經得起時間的淘洗,終會積澱爲經典。唐三彩和宋瓷是兩個具有獨特的社會風貌的不同時代的人們對美的追求而創造出的不同的美:唐三彩色彩絢麗、斑斕,烘托出富有浪漫色彩的盛唐氣象;而宋瓷則有另一番情韻,它典雅、精緻而又素淨,反映出一種超凡脫俗、纖塵不染的審美情趣。它們流行於各自的時代,卻絲毫不影響它們共同成爲中華民族藝術寶庫中的經典。

時尚往往是順勢而爲,只有挺得過潮流的沖刷,才能成爲經典。在今天這個迅猛發達的信息時代,生活節奏日益加快,加之青少年充滿好奇與夢幻、極易爲新鮮事物所動的心理特徵,快餐文化鋪天蓋地,更有哈韓哈日之風席捲而來,這種充滿刺激、激情與快感的文化生活符合爭分奪秒一族的審美需求。有人因此擔心漢語質樸雋永的詩意將會離我們越來越遠,文學的精神家園將會日漸荒蕪。我認爲,我們沒必要杞人憂天,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大浪淘沙,只有富有厚重質感的東西纔有生命力。

時尚有時是經典的自然外現,經典應該是時尚的終結追求。

品味時尚作文6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捨棄那些爲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爲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通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臺。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爲一把二胡嘆息,爲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爲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爲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品味時尚作文7

鄧麗君的歌聲如碎玉空靈,經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記憶;網絡歌手的嘶吼在兩個月後便銷聲匿跡。

紅樓裏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夢裏的笙歌,時興的愛情小說在一場雨後化爲子虛烏有先生的輕咳。

它們都是曾經的時尚,卻有的轉眼成了明日黃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恆的經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餘獨愛以紅書者。當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誠的內容,才能化爲時尚經典。創新而出的作品總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讓這生命力長久,仍需要不斷地爲其注入新的源頭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誰”而橫行於世。于丹的《莊子》,易中天的《三國》,都是新樹立而起的文化牆,然而只是將老莊的話、劉備的語水煮一番,何可長留於大衆心靈深處呢?

一切實踐活動,倘若沒有精神目標爲動力,沒有精神價值爲追求,無論其表面多麼轟轟烈烈,其實質還是空洞、乏味的。我以爲周國平此語正道出了時尚的關鍵。時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點,時尚的要有存活於世的資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價值。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無論搬出哪一角的磚,哪一塊不是時尚化爲的經典?三閭大夫的行吟澤畔,柳屯田的淺吟低唱,李白的唐詩典章,數不盡的珍寶,說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時尚,難道不該向它們看齊?所以讓時代的弄潮兒們不可忽視自己的價值追求,不能只滿足於讓大衆瞭解那些燈紅酒綠的繁華墟場裏的瑣事。

時尚的仍需不斷創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屬於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風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問,它究竟能夠走多遠?如今的它,的確是衆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誰的手裏都炙熱如火燒,可誰能夠保證它在那舞臺上永遠豐華絕代。所以,它仍需不斷向前跑,找出自己的優勢,利用科技知識武裝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讓時尚成爲永遠的時尚,讓歲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後,依舊光亮如初,美麗,動人。

時尚,它踏着現代的步子走在舞臺上,舉手投足間朝氣蓬勃。

經典,是洗去鉛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卻依舊不減當年的風采。

我希望,所有的時尚都能成爲明日的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8

要品味時尚,首先要弄明白時尚是什麼意思,時,一時之意也;尚,風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時尚便是一時的風尚。

要成爲時尚,首先得抓住這個“尚”字。尚原義是喜歡,只有喜歡的人多了才能成爲一種潮流,纔有可能成爲時尚。

但除了這個尚字,還需抓住一個時字,一種潮流只有在一段時間內以風捲殘雲之勢席捲全國乃至全球,才能稱之爲時尚。

可現在看來,諸多時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這個時字上,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就比如說,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講壇》吧。易中天、劉心武等一批學者的講座在全國範圍內迅速升騰起一股讀《三國》讀《紅樓》的時尚,街頭巷尾隨處可見手捧叢書仔細研究的老幼婦孺。可現如今呢,只能說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了。這股時尚降溫之快與其升溫之快一樣令人咋舌,這不禁讓人費解,難道就沒有永恆的時尚嗎?

答案是當然有。還是舉個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詞的柳三變一改北宋詞壇當時文風浮華的局面,將市井俗語引用到詞作之中,一時成爲風尚,按照當時的說法是“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不得不承認在那時,柳永的詞已風尚一時,但是千年以後,柳詞卻未因時代久遠而失其魁力,這又是爲何呢?

思前想後,或許想不出頭緒。但原因很簡單,這便是創新與模仿的區別。創新是時尚的生命。

柳永敢於創新,爲前人之不敢爲,所以他建立的時尚歷久彌新;而現在的學者陳襲舊章,按圖索驥,美其名曰“獨特見解”的也只不過爲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虛罷了,所以他們的時尚便是過眼煙雲。

真正的時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卻能夠讓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東西,而暫時的時尚,卻是用光怪陸離的色彩掩蓋住的一杯普通的鹽水而已。

時尚就如同歷史,是創新和重複永不停歇地互動,敢於創新的時尚成爲經典流傳萬代,因循守舊的時尚只能湮沒在時光的無情中。

品味時尚,品味重複的單調,品味創新的魅力。

品味時尚作文9

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就像飛鳥劃過整個頭頂,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長的笛,就像整個山坡開滿了鮮豔的花卻又迅速枯萎.我知道憂傷與寂寞又一次佔領了我的心房.

自從於偏僻的小村考到這個繁華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爲開了花就會結出碩大的果,本以爲下過雨就會有彩虹,本以爲走出小村前路就會平坦無阻.這麼多的本以爲蘊含着我對於未來生活的無限希冀,就像火紅的鐵塊經現實的冷水一淬又變爲了冷色.我在這個城市的學習並不很順利.

同學們都很好,只是我總是感覺自己像個異類.時尚的他們光鮮動人,風風火火,而我?呵,還屬於八九十年代未經造化的呢!我開始冷靜地觀察着,時尚原來如此:

這裏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學說,“真時尚!”

這裏的青年,有些人的頭髮比家裏老母雞的顏色還要黃.同學說,“時尚,帥!”

這裏的蔬菜,小瓜比村裏的肉還貴,同學說,“綠色食品,時尚健康!”

……

呦,時尚原來如此,趕明兒回去讓媽媽補丁別補了,這裏有個洞才時尚呢!說這話,我心裏有點酸,同學們有些話又現了出來,什麼“菜鳥”、“蝦米”之類的我不甚瞭解.

說“菜鳥”是時尚,那我告訴你,想當年我在村裏上樹掏鳥蛋、下河摸河蚌別提多“酷”了!

可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們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聽到他們談論什麼遊戲球賽之類的,我都靜靜地跑開.他們的“時尚”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

也許就不該憂傷,這些時尚又與學習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靈時尚就夠了.

想到這裏,我又釋然起來.時尚不過如此,經過我細細品味,還是咱們原先農村好啊!

“農村生態遊”已成時尚,我估計我以後也就成時尚了.所以品味時尚,毋須憂傷嘛.

作爲一個少年,我相信未來也許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時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時尚,頗有收穫.

品味時尚作文10

古往今來,無論在什麼地方,時尚都是人們討論的主題。縱使時尚的內容不斷翻新,人們對時尚的追求之心也從未變過。但是,時尚也千差萬別,不一定凡是人們追求的時尚就是好的時尚,真正的時尚應是美的,有內涵的。

古代絲綢之路的開通,古中國的商品被駱駝載往歐洲。一時間,歐洲人被中國的“玩意兒”給迷住了,人們使用中國的瓷器、香料等與中國有關的物品都成爲了一種時尚。其中最耀眼的時尚東西,就是絲綢了。歐洲人將其視爲異寶,是高貴身份的象徵,它的價格甚至比黃金還要貴。這種時尚,它表現出了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盛況,這種時尚是對美的推崇,是對先進生產技術的充分認可。它促進着社會的開化和發展,是一種真正的時尚。

類似的時尚還有很多。上個世紀的法國女人香奈兒,打破人們的認識常規,在巴黎開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種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轟動。但還不僅如此,隨後她又自己設計了一款簡單輕便而又有別於當時那種撐着沉重的鐵箍的緊腰闊擺裙的裙子,還極力宣揚女性應有表現美的自由與權力,鼓勵女性大膽解放自己。一時間她更是名聲大噪,成爲了歐洲時尚的風向標。再後來,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對時尚的理解打破了傳統,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錮,以合乎人性的美爲核心,增添了時尚的內涵,沉澱爲了永恆的經典。

不過世界上也有着許多別樣的“時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隨潮流,不分辨好壞,着奇裝異服,弄打眼的髮型,寫另類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氾濫的流行歌曲,這些人們定義的時尚,與其說是時尚,還不如說是“僞時尚”更加貼切些。表面上看着覺得很酷,很拉風,感覺與別人不同,實際上不過是流於形式,只爲迎合膚淺的娛樂,沒有真正的內涵,更別提什麼高雅格調了。

真正的時尚應該既能給人審美上的愉悅,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蘊,從中人們能聽到一種思想的吶喊,能感覺到一種精神的力量。願你我都成爲真正的時尚達人!

品味時尚作文11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