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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時尚》(十一)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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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時尚,讓我們從“頭”說起。 小時候,最時尚的髮型是平頭,那種髮型讓人看起來精幹、聰明。到了理髮店,跟理髮師傅說一聲:“就剃那個最時尚的!”理髮師傅二話不說,在你頭上操傢伙推來推去那麼幾下,一個清爽爽的平頭就“新鮮出爐”了。走在大街上別提多瀟灑。

《品味時尚》(十一)

時尚如同七彩屏,轉瞬間,就變成了它的色彩。 平頭漸漸退隱,分頭則一下子涌現出來。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時尚一族”,他們走着走着就突然那麼一甩頭,讓那時尚的'分頭分明出來,炫耀着。這功勞恐怕還得蓋於當時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馳、劉德華、亦或周潤發時不時一甩頭,亦或時時一陣風吹來,分頭前的髮梢飛揚,映射着一張張帥氣的臉龐。嘖嘖,那個帥呀,那個時尚呀!於是衆多“平頭”蓄髮認明“分頭”之志。

等我上高中時,平頭、分頭早就被時尚給辭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頭”。

我記得初次隨同學一起去理了個毛毛頭回家後,我奶奶生氣。倒不是生我的氣,而是生理髮師的氣,她認爲那個理髮師可能剛剛出山,不會理髮,她一定要去評評理…… 我問同學,你的不也是毛毛頭嗎?又有什麼區別?他指出了細微之處。原來他的頭髮時豎着的毛毛頭,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線”。

高三了,一團亂糟糟的頭髮很是讓人煩惱,常常時幾個星期沒好好洗頭,一摸,頭屑紛飛,我們美其名曰:“下雪了”。 時尚,在高三這枯燥的日子裏。繼續煥發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長剃了個平頭,我們覺得他做作業時撓着平頭的樣子很酷,而且一撓那個“平頭”頓時停滯的筆又飛快起來,而且不用常洗頭。

於是,畢業照上,我們班男生全是平頭。 “頭”的時尚還在繼續,翻着以前的照片時,想着那時追求時尚的心,會不禁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