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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三 本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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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三

《明史》卷三 本紀第三

十五年春正月辛巳,宴羣臣於謹身殿,始用九奏樂。景川侯曹震、定遠侯王弼下威楚路。壬午,元曲靖宣慰司及中慶、澄江、武定諸路俱降,雲南平。己丑,減大辟囚。乙未,大祀天地於南郊。庚戌,命天下朝覲官各舉所知一人。二月壬子。河決河南,命駙馬都尉李祺振之。甲寅,以雲南平,詔天下。閏月癸卯,藍玉、沐英克大理,分兵徇鶴慶、麗江、金齒,俱下。三月庚午,河決朝邑。

夏四月甲申,遷元樑王把匝剌瓦兒密及威順王子伯伯等家屬於耽羅。丙戌,詔天下通祀孔子。壬辰,免畿內、浙江、江西、河南、山東稅糧。五月乙丑,太學成,釋奠於先師孔子。丙子,廣平府吏王允道請開磁州鐵冶。帝曰:“朕聞王者使天下無遺賢,不聞無遺利。今軍器不乏,而民業已定,無益於國,且重擾民。”杖之,流嶺南。丁丑,遣行人訪經明行修之士。

秋七月乙卯,河決滎澤、陽武。辛酉,罷四輔官。乙亥,傅友德、沐英擊烏撒蠻,大敗之。八月丁丑,復設科取士,三年一行,爲定製。丙戌,皇后崩。己丑,延安侯唐勝宗、長興侯耿炳文屯田陝西。丁酉,擢秀才曾泰爲戶部尚書。辛丑,命徵至秀才分六科試用。九月己酉,吏部以經明行修之士鄭韜等三千七百餘人入見,令舉所知,復遣使徵之。賜韜等鈔,尋各授布政使、參政等官有差。庚午,葬孝慈皇后於孝陵。

冬十月丙子,置都察院。丙申,錄囚。甲辰,徐達還。是月,廣東羣盜平,詔趙庸班師。十一月戊午,置殿閣大學士,以邵質、吳伯宗、宋訥、吳沉爲之。十二月辛卯,振北平被災屯田士卒。乙亥,永城侯薛顯理山西軍務。

是年,爪哇、琉球、烏斯藏、占城入貢。

十六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於南郊。戊午,徐達鎮北平。二月丙申,初命天下學校歲貢士於京師。三月甲辰,召徵南師還,沐英留鎮雲南。丙寅,復鳳陽、臨淮二縣民徭賦,世世無所與。

夏五月庚申,免畿內各府田租。六月辛卯,免畿內十二州縣養馬戶田租一年,滁州免二年。

秋七月,分遣御史錄囚。八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九月癸亥,申國公鄧鎮爲徵南將軍,討龍泉山寇,平之。

冬十月丁丑,召徐達等還。十二月甲午,刑部尚書開濟有罪誅。

是年,琉球、占城、西番、打箭爐、暹羅、須文達那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丁未,太祀天地於南郊。戊申,徐達鎮北平。壬戌,湯和巡視沿海諸城防倭。三月戊戌朔,頒科舉取士式。曹國公李文忠卒。甲子,大赦天下。

夏四月壬午,論平雲南功,進封傅友德潁國公,陳桓恆等侯者四人,大賚將士。庚寅,收陣亡遺骸。增築國子學舍。五月丙寅,涼州指揮宋晟討西番於亦集乃,敗之。

秋七月戊戌,禁內官預外事,敕諸司毋通內官監文移。癸丑,詔百官迎養父母者,官給舟車。丁巳,免畿內今年田租之半。庚申,錄囚。壬戌,盱貽人獻天書,斬之。八月丙寅,河決開封。壬申,決杞縣,遣官塞之。己丑,蠲河南諸省逋賦。

冬十月丙子,河南、北平大水,分遣駙馬都尉李祺等振之。閏月癸丑,詔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詳議,大理寺覆讞後奏決。是月,召徐達還。十二月壬子,蠲雲南逋賦。

是年,琉球、暹羅、安南、占城入貢。

十八年春正月辛未,大祀天地於南郊。癸酉,朝覲官分五等考績,黜陟有差。二月甲辰,以久陰雨雷雹,詔臣民極言得失。己未,魏國公徐達卒。三月壬戌,賜丁顯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詔中外官父母歿任所者,有司給舟車歸其喪,著爲令。乙亥,免畿內今年田租。命天下郡縣瘞暴骨。丙子,初選進士爲翰林院、承敕監、六科庶吉士。己丑,戶部侍郎郭桓坐盜官糧誅。

夏四月丁酉,吏部尚書餘熂以罪誅。丙辰,思州蠻叛,湯和爲徵虜將軍,周德興爲副將軍,帥師從楚王楨討之。六月戊申,定外官三年一朝,著爲令。

秋七月甲戌,封王禑爲高麗國王。庚辰,五開蠻叛。八月庚戌,馮勝、傅友德、藍玉備邊北平。是月,振河南水災。

冬十月己丑,頒《大誥》於天下。癸卯,召馮勝還。甲辰,詔曰:“孟子傳道,有功名教。歷年既久,子孫甚微。近有以罪輸作者,豈禮先賢之意哉。其加意詢訪,凡聖賢后裔輸作者,皆免之。”是月,楚王楨、信國公湯和討平五開蠻。十一月乙亥,蠲河南、山東、北平田租。十二月丙午,詔有司舉孝廉。癸丑,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反,都督馮誠敗績,千戶王升死之。

是年,高麗、琉球、安南、暹羅入貢。

十九年春正月辛酉,振大名及江浦水災。甲子,大祀天地於南郊。是月,徵蠻師還。二月丙申,耕耤田,癸丑,振河南飢。

夏四月甲辰,詔贖河南饑民所鬻子女。六月甲辰,詔有司存問高年。貧民年八十以上,月給米五斗,酒三鬥,肉五斤;九十以上,歲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產者罷給米。應天、鳳陽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社士,九十以上鄉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裏士,九十以上社士。皆與縣官均祀,復其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歲給米六石。士卒戰傷除其籍,賜復三年。將校陣亡,其子世襲加一秩。巖穴之士,以禮聘遣。丁未,振青州及鄭州飢。

秋七月癸未,詔舉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年六十以上者,置翰林備顧問,六十以下,於六部、布按二司用之。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葬德祖以下帝后冕服。九月庚申,屯田雲南。

冬十月,命官軍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者皆給全俸,著爲令。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是月,命宋國公馮勝分兵防邊。發北平、山東、山西、河南民運糧於大寧。

是年,高麗、琉球、暹羅、占城、安南入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