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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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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一

《宋史》卷十四 本紀第十四

神宗紹天法古運德建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諱頊,英宗長子,母曰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慶曆八年四月戊寅生於濮王宮,祥光照室,羣鼠吐五色氣成雲。八月,賜名仲鍼。授率府副率,三遷至右千牛衛將軍。嘉祐八年,侍英宗入居慶寧宮,嘗夢神人捧之登天。英宗即位,授安州觀察使,封光國公。是年五月壬戌,受經於東宮。帝隆準龍顏,動止皆有常度。而天性好學,請問至日晏忘食,英宗常遣內侍止之。帝正衣冠拱手,雖大暑,未嘗用扇。侍講王陶入侍,帝率弟顥拜之。九月,加忠武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淮陽郡王,改今諱。治平元年六月,進封潁王。三年三月,納故相向敏中孫女爲夫人。十月,英宗不豫,帝引仁宗故事,請兩日一御邇英閣講讀,以安人心。十二月壬寅,立爲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英廟崩,帝即皇帝位。戊午,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遣馮行己告哀於遼。己未,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命宰相韓琦爲山陵使。辛酉,遣孫坦等告即位於遼,以大行皇帝詔賜夏國主及西蕃唃廝囉。丙寅,羣臣表三上,始御迎陽門幄殿聽政。內醫侍先帝疾者,皆坐不謹貶之。詔東平郡王允弼、襄陽郡王允良朝朔望。以吳奎終喪,復授樞密副使。戊辰,以韓琦守司空兼侍中,曾公亮行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進封英國公,文彥博行尚書左僕射、檢校司徒兼中書令,富弼改武寧軍節度使、進封鄭國公,曹佾改昭慶軍節度使、檢校太傅,張昪改河陽三城節度使,宗諤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集慶軍節度使、檢校尚書左僕射,歐陽修、趙概並加尚書左丞,仍參知政事,陳昇之爲戶部侍郎,呂公弼爲刑部侍郎,允弼、允良並加守太保,弟東陽郡王顥進封昌王,鄠國公頵進封樂安郡王。羣臣進秩有差。

二月乙酉,初御紫宸殿。立向氏爲皇后。丁亥,詔入內內侍省、皇城司合覆奏事並執條覆奏。戊子,進封交阯郡王李日尊爲南平王。加邈川首領董氈檢校太保。詔山陵所須,應委三司、轉運司計置,毋輒擾民。詔提舉醫官院試堪診御脈者六人。庚寅,以四月十日爲同天節。辛卯,白虹貫日。壬辰,詔公主下嫁者行見舅姑禮。甲辰,西蕃首領拽羅鉢、鳩令結二人誘蕃部三百餘帳投夏國,捕獲,斬之以徇。

三月壬子,曹佾加檢校太尉兼侍中。賜禮部進士及第、出身四百六十一人。甲寅,陝西宣撫使郭逵討蕃部黨令徵等,平之。賜昌王顥公使錢歲萬緡,半給之。丙辰,昌王顥、樂安郡王頵乞解官行服,不許。癸亥,詔入內內侍省官已經壽聖節任子者,同天節權罷奏薦。壬申,歐陽修罷知亳州。癸酉,吳奎參知政事。乙亥,允良薨。

閏月癸未,太白晝見。甲申,夏國主諒祚遣使謝罪。辛卯,詔齊、密、登、華、邠、耀、鄜、絳、潤、婺、海、宿、饒、歙、吉、建、汀、潮等十八州知州,慶、渭、秦、延四州通判,其選並從中書,毋以恩例奏授。乙未,張昪以太子太師致仕。庚子,詔求直言。御史中丞王陶乞許舉知縣資序人爲御史裏行,從之。癸卯,王安石出知江寧府。甲辰,詔諸路帥臣及副總管或有移易,依慶曆故事。乙巳,詔以孟夏農勞之時,令監司戒飭州縣省事,勸民力田,民有艱食者振之。

夏四月庚戌,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辛酉,詔內外所上封事,令張方平、司馬光詳定以聞。丙寅,錄囚。御史中丞王陶、侍御史吳申、呂景以過毀大臣,陶出知陳州,申、景各罰銅二十斤。吳奎罷知青州。遣使循行陝西、河北、京東、京西路,體量安撫。壬申,奎復位。罷州郡歲貢飲食果藥。癸酉,詔陝西、河東經略、轉運司察主兵臣僚怯懦老病者以聞。

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禱雨。乙巳,寶文閣成,置學士、直學士、待制官。

六月己酉,遼遣蕭餘慶等來弔祭。己未,振河北流民。辛未,詔天下官吏有能知徭役利病可議寬減者以聞。乙亥,詔中書、樞密細務歸之有司。

秋七月庚辰,詔察富民與妃嬪家婚姻夤緣得官者。甲申,石蕃來貢。己丑,命尚書戶部郎中趙抃、刑部郎中陳薦同詳定中外封事。辛卯,告英宗憲文肅武宣孝皇帝諡於天地、宗廟、社稷。壬辰,上寶冊於福寧殿。丙午,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邵上書指陳得失。

八月丁未朔,太白晝見。戊午,復西夏和市。己巳,京師地震。癸酉,葬英宗於永厚陵。

九月丁丑,詔減諸路逃田稅額。壬午,祧僖祖及文懿皇后。乙酉,祔英宗神主於太廟,樂曰《大英之舞》。戊子,減兩京、畿內、鄭、孟州囚罪一等,民役山陵者蠲其賦。辛卯,徙封顥爲岐王,頵爲高密郡王。富弼爲尚書左僕射。遣孫思恭等報謝於遼,且賀生辰、正旦。壬辰,錄周世宗從曾孫貽廓爲三班奉職。甲午,遼遣耶律好謀等來賀即位。戊戌,以王安石爲翰林學士。辛丑,韓琦罷爲司徒、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判相州。吳奎、陳昇之罷。樞密副使呂公弼爲樞密使,張方平、趙抃並參知政事,邵亢爲樞密副使。壬寅,以曾公亮爲尚書左僕射,文彥博爲司空。潮州地震。癸卯,以權御史中丞司馬光爲翰林學士。

冬十月丙午,漳、泉諸州地震。丁未,富弼罷判河陽。戊申,建州、邵武、興化軍地震。己酉,初御邇英閣,召侍臣講讀經史。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滕甫考諸路監司課績。張方平以父憂去位。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谷振霜旱州縣。癸丑,詔翰林學士、御史中丞、侍御史知雜事舉材堪御史者各二人。詔將作監主簿常秩赴闕。甲寅,制《資治通鑑序》賜司馬光。癸酉,知青澗城種諤復綏州。

十一月丁丑,詔近臣各舉才行可任使者一人。戊寅,詔求直言。丙戌,詔二府各舉所知。丁亥,令考課院詳定諸州所上縣令治狀。戊子,分命宰臣祈雪。置馬監於河東交城縣。庚寅,詔近臣以舉官不當,經三劾者,中書別奏取旨。乙未,詔令內外文武官各舉有材德行能者。十二月丙辰,西南龍蕃來貢。辛酉,以來歲日食正旦,自乙丑避殿、減膳、罷朝賀。壬戌,詔起居日增轉對官二人。丙寅,詔州縣吏並緣爲奸,致獄多瘐死,歲終會死者多寡,以制其罪。著爲令。己巳,遼遣蕭傑等來賀正旦。

熙寧元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詔改元。丁丑,以旱,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午,令州縣掩暴骸。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極言闕失。庚寅,御殿復膳。壬辰,幸寺觀祈雨。丙申,趙概罷知徐州,三司使唐介參知政事。丁酉,詔修《英宗實錄》。壬寅,增太學生百人。

二月辛亥,令諸路每季上雨雪。乙卯,孔若蒙襲封衍聖公。壬戌,貸河東饑民粟。

三月庚辰,夏主諒詐卒,遣使來告哀。丙戌,詔恤刑。戊子,作太皇太后慶壽宮、皇太后寶慈宮。丁酉,簡州木連理,潭州雨毛。

夏四月乙巳,詔翰林學士王安石越次入對。戊申,命宰臣禱雨。以樞密直學士李參爲尚書右丞、判西京留守司御史臺。辛亥,同天節,羣臣及遼使初上壽於紫宸殿。

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庚辰,詔兩制及國子監舉諸王宮學官。戊戌,廢慶成軍。

六月癸卯,錄唐魏徵、狄仁傑後。丁未,占城來貢。辛亥,詔諸路興水利。乙亥,河決棗強縣。丙寅,命司馬光、滕甫裁定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