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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課《夜頌》課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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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頌

第15課《夜頌》課文原文

 魯迅

愛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獨者,有閒者,不能戰鬥者,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燈前,常常顯得兩樣。夜是造化所織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們溫暖,安心,不知不覺的自己漸漸脫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條條地裹在這無邊際的黑絮似的大塊裏。

雖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見掌,有漆黑一團糟。愛夜的人要有聽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們從電燈下走入暗室中,伸開了他的懶腰;愛侶們從月光下走進樹陰裏,突變了他的眼色。夜的降臨,抹殺了一切文人學士們當光天化日之下,寫在耀眼的白紙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憐,討好,撒謊,騙人,吹牛,搗鬼的夜氣,形成一個燦爛的金色的光圈,像見於佛畫上面似的,籠罩在學識不凡的頭腦上。

愛夜的人於是領受了夜所給與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馬路邊的電光燈下,閣閣的走得很起勁,但鼻尖也閃爍着一點油汗,在證明她是初學的時髦,假如長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將使她碰着“沒落”的命運。一大排關着的店鋪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緩開足的馬力,吐一口氣,這時之覺得沁人心脾的夜裏的拂拂的涼風。

愛夜的人和摩登女郎,於是同時領受了夜所給與的恩惠。

一夜已盡,人們又小心翼翼的起來,出來了;便是夫婦們,面目和五六點鐘之前也何其兩樣。從此就是熱鬧,喧囂。而高牆後面,大廈中間,深閨裏,黑獄裏,客室裏,祕密機關裏,卻依然瀰漫着驚人的真的大黑暗。

現在的光天化日,熙來攘往,就是這黑暗的裝飾,是人肉醬缸上的金蓋,是鬼臉上的雪花膏。只有夜還算是誠實的。我愛夜,在夜間作《夜頌》。

六月八日。

〔1〕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六月十日《申報·自由談》。

 附賞析:

《夜頌》是雜文,立意在譏諷與批判現實,卻能超越具體的問題,具體的人與事,選擇了“夜”這樣具有象徵性意味的意象,在對於“夜”的描寫和頌讚中,傳達出作者幽深憤激的思緒。國爲表現的隱曲,就需要在閱讀中進入作者的思路,才能領略文章的妙處。

文章首先講到自己是一個“愛夜的人”。但與那些孤獨者、有閒者、不戰鬥者、怕光明者不同,自己的愛夜是因爲有清醒的戰鬥者的情懷,是一個愛夜的“另類”。接着講愛夜的原因:人的言行,在白天和黑夜,日下和燈前,常常顯得兩樣,而夜的造化所織成的“幽玄的天衣”,能夠覆蓋一切人,使其脫去白日的面具和衣裳,“赤條條地裹在這無邊際的黑絮似的大塊裏”,可以讓人看出他們的本來面目。進一步是構想的文章主要部分,即自己更深層的愛夜的原因。“雖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見掌,有漆黑一團。愛夜的人要有聽夜的眼睛,自在黑暗中,看見一切暗。”畫龍點睛的一句說,這個“愛夜的人”,是一個夜的清醒者,反抗黑暗的戰鬥者,也就是魯迅自己。他靠這“聽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聽見了和看見了黑夜裏發生的一切君子的虛僞,愛侶的纏綿,特別是一切“文人學士”的醜惡:他們撒謊,騙人、吹牛,搗鬼的夜氣,也“形成一個燦爛的金色的光圈”,籠罩在那些學識不凡者的頭上,像見於佛面上畫似的。夜給了作者以看清一切文人學士虛僞醜惡的嘴臉的機會上,這是比夜還黑暗的白天所不能得到的。至此,作者才說,“愛夜的人於是領受了夜所給予的光明。”這“光明”,應爲反語,即指“自在黑暗中,看見一切暗”,眼睛更加明亮的意思。下面,文章通過夜色街頭一個摩登女郎由緊張而放鬆的心情變化過程,說明自己這個戰鬥的愛夜者,也由於夜色的到來,可以排卻一天由於政治空氣壓迫可能磁到的“沒落”命運的緊張,得到暫時的休憩,鬆一口氣,享受一下“沁人心脾的夜裏的拂拂的涼風”,即所謂“愛夜的人”同樣也領受了“夜的給予的恩惠”。

夜色過去,黎明到來,又會怎樣呢?魯迅說,人們又“小心翼翼起來”,換上了另一番“面目”,從此熱鬧、喧囂。但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仍有大的暗夜在;“而高牆後面,大廈中間,黑獄裏,客室裏,祕密機關裏,卻依然瀰漫着驚人的真的大黑暗。”對於現實的黑暗,殘酷,充滿勾心鬥角的罪行,文章作了象徵性的暗示。

作者到文章末尾,任思緒進行哲理性的昇華,把全文的批判鋒芒引向整體性的高度:“現在的光天化日,熙來攘往,就是這黑暗的裝飾,是人肉醬缸上的金蓋,是鬼臉上的雪花膏。只有夜還是誠實的。我愛夜,在夜間作《夜頌》。”文章至此戛然而止。

魯迅是一位富有詩人氣質的人。他雜文的“措辭也時常彎彎曲曲”。(《華蓋集》題記)他的雜文作品裏,也多曲折而富有詩意之作。這篇《夜頌》,就注意選擇和開掘意象的詩意,善用隱喻,文筆多閃爍,隱藏,婉曲,能融抒情、議論、哲理於一爐;日常生活的場景,事物,人情,經過提煉,凝聚,頗有深意而引人聯想,不僅傳達諷刺鞭撻的命意,且可給人以美的體味。有時概括急促,如風馳電掣,用意清晰,如寫“文人學士”在光天化日之下的虛僞和夜氣之下的真相畢露;有時款款道來,如油畫的細部,含義悠遠,令你猜想,如描寫關於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馬路邊的電燈下,由初學時髦到昏暗中放緩腳步,領略夜的涼風的吹拂心理變化過程,就寓意頗豐,譬比恰切,透出魯迅筆下特有的詩意和機智來。

魯迅的雜文的一個特徵,是“貶錮弊常取類型”,也就是說,諷刺批判社會或人性的弊病,雖然講的是具體的個別的人物,事件,但常常由此生髮,提煉,發掘出它所代表的更爲寬廣的本質的東西。“夜”是“造化所織的幽玄的天衣”,覆蓋一切人,使他們隱藏真相,但也使戰鬥者具有“聽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得到更多洞察的清醒和暫得喘息的愉悅。與“夜”相對的“光天化日”的白天,卻充滿了虛僞與罪惡,“瀰漫着驚人的真的大黑暗。”這裏的“夜”和“白天”,已經成爲一種或“誠實”或“虛僞”的象徵,被賦予了某種類型的意義。魯迅將一些彼此距離很遠,但又離生活很近的事物,有意聯結在一起,善於創造新穎的比喻,如“光天化日”的“熙來攘往”,就是“黑暗的裝飾”,“是人肉醬缸上的金蓋,是鬼臉上的雪花膏”,這樣一連串近乎怪誕而又十分奇警的比喻,把當時“大夜彌天”一般社會的黑暗,殘酷,無情,醜惡,僞善,刻畫得淋漓盡致,入木三分,寧靜中藏着越,溫和中透出憤火,達到了只靠一般的敘述或描寫所不可能有的批判效果和審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