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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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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

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1

爲全面推動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暨“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xx〕xx號)和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關於全面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暨“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實施方案》(x建發〔20xx〕xx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提高整體人居環境質量爲目標,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爲路徑,以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業主自治,着眼長遠、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全面推進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着力完善小區功能,解決老舊小區建設標準不高、設施設備陳舊、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努力爲居民打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井然、舒適宜居的美好生活環境。

二、目標任務

老舊小區改造按照科學規劃、逐步實施的總體思路,結合房屋建設年限、小區環境等基本條件,以改造和管理並重爲基本原則,充分聽取居民代表、社區的意見和建議,科學合理確定改造重點和內容,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20xx年,全市計劃實施老舊小區改造50個,涉及建築面積約31萬平方米,惠及3664戶居民。到“十四五”末,計劃完成老舊小區改造105個,惠及1。1萬餘戶居民,形成環境整潔、設施完善、綠色生態、安全有序、管理規範、和諧宜居的“美好幸福小區”。

三、改造範圍及條件

城市規劃區、xx試驗區20xx年前(重點改造20xx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區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小區土地權屬須爲城鎮建成區國有土地,且未列入我市近10年棚戶區改造或重大項目建設徵收拆遷計劃;

(二)小區須爲多層以上單元樓且主體結構安全、建築基本完好,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

(三)居民改造意願強烈,至少有2/3以上的業主同意,且物業費收繳率達50%以上;

(四)主要對老舊小區及相關區域的建築、環境、配套設施等進行改造、完善和提升(不含危舊房改造和住宅拆除新建)。

四、改造內容

(一)基礎設施改造

1、清除違章建築。小區內搭建的一切違章建築在項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自佔有用於種菜、養家禽等公共用地,居民在項目實施前自行恢復原狀。

2、修整、翻建小區道路。小區道路達到城市居住區道路建設規範標準,做到道路暢通,路面平整無坑窪,路牙整齊無缺損,有條件的小區應符合無障礙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網。更換破損窖井蓋,清理、整修、補建化糞池,改造老舊管網,實現雨污分流,保證排水通暢。

4、改造三表(水、電、氣)出戶管網。根據實際情況對老舊小區內水、電、氣三表未出戶的住戶實行出戶管網改造,確保水、電、氣收費直收到戶。

5、修整、規範杆管線設施。完善和規範水、暖、電、氣、通信和消防等管線及設施設備,有條件的小區做到管線入地入網,條件不具備的小區要統一高度和線路走向,杜絕亂拉亂接。

(二)配套設施完善

1、整治、新建停車設施。新建、改擴建和整修公共非機動車位(棚),儘量滿足小區內居民非機動車停放及充電需求,整頓機動車庫(位)使用秩序,恢復車庫停車功能。增設交通標誌,劃設機動車停放位置,有條件的小區可改建、補建機動車停車位。

2、更新、規範環衛設施。增設標準化垃圾桶,保障小區居民生活垃圾傾倒和堆放。

3、修補、美化屋面。在不影響相鄰住戶採光、房屋結構、抗震設防要求的前提下,將隔熱、防漏功能較差的平頂屋面進行合理改造,對破損、陳舊、風化嚴重的房屋外牆進行防滲、粉刷、保溫處理,達到防漏和美觀效果,整修、更換破損落水管道。

4、清理、修繕樓道。整治樓道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刷白樓道內牆,整修樓梯扶手、欄杆、樓道窗,修繕破損臺階,添置公共照明、郵政設施、樓宇門禁系統。

(三)提升環境質量

1、提升綠化效果。優化綠化佈局,拆除佔綠、毀綠的違章建(構)築物,恢復綠化功能,儘可能增加綠地面積、提升綠化檔次。

2、配套休閒設施。維修改造原有休閒場地,配置健身器材等文體設施。

3、配置文化宣傳設施。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設置小區平面示意圖,合理配置宣傳欄、公示牌等設施,力求美觀整潔。

4、整治配套用房。對被佔用或閒置的公建配套用房進行清理、清退和調整,恢復原有使用功能。

5、規範設置公共服務設施。結合小區規模,補建和完善社區服務及居民文化活動等公共服務設施。

6、實行封閉管理。對尚未實施封閉管理的小區,要實施封閉管理,合理確定小區大門的位置和數量,設立門衛室、警務室、治安報警點,零星住宅樓儘量併入臨近小區進行統一管理。

7、添置電子防護系統。對規模較大的小區出入口設置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根據小區規模設置視頻監控節點、巡查裝置、報警系統。

8、完善樓宇安全系統。修繕、添置單元樓宇門禁系統。

(四)完善消防設施

1、改善疏通小區原有消防通道和登高車操作場地,保障消防車輛順利通行和操作。

2、按規定設置室外消防栓。

3、對已損壞或癱瘓公共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4、按相關標準在樓道等公共部位和場所配置移動式滅火器材。

(五)其他內容。居民反映比較強烈、確需整治改造的其他設施。

五、工作方式

(一)工作流程

堅持政府引導,遵循以下流程:開展摸底排查—居民意願調查—設計方案審查—制定實施方案—初步方案公示(居民決策)—申報確定實施方案—制定改造標準及建立改造項目庫—組織實施—竣工驗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二)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市住建局會同市發改科技局、財政局、xx試驗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梳理羣衆改造意願及羣衆對改造項目的意見建議。通過摸底調查擬改造項目的具體情況,梳理小區改造項目庫,制定年度改造計劃,優先對居民改造意願強、參與積極性高的小區實施改造。養老、文化、教育、衛生、托育、體育、郵政快遞、社會治安等有關方面涉及城鎮老舊小區的各類設施增設或改造計劃,以及電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氣、供熱等專業經營單位的相關管線改造計劃,應主動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有效對接,同步推進實施。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所屬城鎮老舊小區按屬地原則納入地方改造。按照統一設計、統一改造、統一管理,進行集中連片改造的原則,由市住建局組織編制老舊小區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現狀調研、改造內容、施工圖文件、工程量清單、投資估算、資金來源、物業管理模式、社會經濟效益分析以及招投標工作等內容。應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單獨設計改造方案,並在小區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後,嚴格按照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工程的相關要求進行審查批准,並辦理立項、用地、規劃等前期手續。

2、全面實施。由市住建局組織實施改造施工,並做好施工過程監督檢查,強化對隱蔽工程全過程監管,杜絕施工擾民等現象。施工單位制定科學的施工組織設計,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要公佈投訴熱線電話,接受居民諮詢及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要全程介入,設計、施工、管線等單位和技術團隊要全過程現場開展跟蹤技術服務,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或變更設計,及時解決現場技術問題,並就調整或者變更設計的技術合理性和經濟性向建設單位書面說明。涉及重大內容、投資改變的,履行報批手續後要在小區進行公示,從開工到竣工驗收,做到層層把關,確保工程質量。

3、竣工驗收。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竣工後,由市住建局牽頭,組織相關鎮街(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進行初驗。同時,要組織小區居民對改造實效進行評價和反饋,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初驗和整改完成後進行竣工驗收,驗收通過後,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做好竣工項目的資料整理(特別是隱蔽工程的資料)、歸檔和移交工作。並組織評選“市民滿意改造工程”,通報表揚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居民滿意度調查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建議,總結改造經驗。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將有條件的小區或相鄰的老舊小區捆綁打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引導業主委員會自主選擇專業化物業管理,對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老舊小區,引導業主補交專項維修基金。對已完成改造的“三無”小區(無產權單位、無物業管理、無人防物防)可採取引入物業管理、業主自治等多種模式。改造完成小區可通過公共房屋出租、停車計時收費等形式,盤活小區資源,增加小區“造血功能”,爲後期維護管理提供資金保障。

六、工作措施

(一)優化項目審批。各部門要結合審批制度改革,精簡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審批事項和環節,構建快速審批流程,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改造方案,通過後由相關部門直接辦理立項、用地、規劃審批。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項目,可用已有的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爲土地證明文件,無需再辦理用地手續,簡化相關審批手續。不涉及建築主體結構變動的低風險項目,實行項目建設單位告知承諾制,不再進行施工圖審查,鼓勵相關各方進行聯合驗收。

(二)完善標準體系。依據《xx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導則》,由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我市老舊小區改造方案,逐項明確改造內容,合理確定設計方案及施工工藝,明確智能安防建設要求,鼓勵綜合運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滿足安全需要。及時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間新建、改建各類設施涉及影響日照間距、佔用綠化空間的,可在廣泛徵求居民意見的基礎上一事一議予以解決。

(三)整合存量資源。在廣泛徵求居民意見的`基礎上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推進相鄰小區及周邊地區聯動改造,加強服務設施、公共空間共建共享。深入挖掘、統籌利用既有資源空間,增加小區停車位(場)及充電設施供給,在不違反規劃且徵得居民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小區及周邊存量土地建設各類配套設施。其中,對利用小區內空地、荒地、綠地及拆除違法建設騰空土地等加裝電梯和建設各類設施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整合社區服務投入和資源,通過統籌利用公有住房、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閒置鍋爐房等存量房屋資源,增設各類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租賃住宅樓底層商業用房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房屋發展社區服務。

(四)明確土地支持政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涉及利用閒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設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可在一定期限內暫不辦理變更用地主體和土地使用性質的手續。增設服務設施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依法積極予以辦理。

七、工作機制

(一)健全動員居民參與機制。充分發揮鎮街、社區組織作用,組織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參與改造。統籌協調社區居民委員會、小區業主委員會、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共同推進改造。將社區治理能力建設融入改造過程,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發動居民積極參與改造項目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參與監督和後續管理、評價等,實現決策共謀、問題共找、方案共定、資金共籌、改造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二)建立改造項目推進機制。鼓勵企業作爲實施主體承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持有實力的國有企業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建設。鼓勵採用工程總承包(EPC)、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等推進項目建設。積極推動設計師、工程師、法律顧問以及志願者進社區,輔導居民有效參與改造,禁止收取不合理費用。鼓勵選用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技術、工藝、材料、產品。改造項目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應嚴格落實相關保護修繕要求,注重維護城市傳統風貌特色、地域特徵和傳統街區肌理,在改善居住條件、提高環境品質的同時,展現城市特色,延續歷史文脈。

(三)強化改造過程質量安全監督機制。要把老舊小區改造質量安全管理作爲重點工作,切實健全責任主體、實施單位等各方的監督管理制度,細化分工,明確責任,督導責任主體和實施單位按照質量安全標準和規範要求,嚴把質量安全關,杜絕不合格建材進場,在開復工前對施工現場重要環節、重點部位進行全面徹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各類腳手架、起重設備等安全使用情況,以及危大工程、臨時用電、消防等安全管理情況,消除安全生產隱患。要落實全過程留痕要求,特別是隱蔽工程應錄製影像資料。要防止不合理趕工期、搶進度現象,嚴防超定員、超強度加班帶來的安全風險,嚴防高濃度酒精等消毒製劑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誘發火災。

(四)完善改造項目事中事後監管機制。按照下達的項目計劃,對施工具體內容、投資額、資金來源、計劃施工時間等信息進行公開公示,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保障居民在小區改造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最大限度滿足居民需求,真正做到把好事辦好,把老舊小區改造作爲“民心工程”。審計部門要主動介入,加強對改造項目的審計監督,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

(五)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結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鎮街、社區居民委員會配合,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參與的聯席會議機制,引導小區居民制定改造後小區的管理模式、管理辦法及業主議事規則。建立健全城鎮老舊小區全過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續籌機制,促進小區改造後維護更新進入良性軌道。

八、資金籌措和管理

(一)居民合理出資。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積極推動居民出資參與改造,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支持小區居民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改造。鼓勵居民通過捐資捐物、投工投勞等支持改造。

(二)政府的財政支持。市發改科技局、財政局、住建局等部門積極爭取中省市資金支持,並統籌財政補助資金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爭取資金主要用於基礎類改造,可適當用於完善類、提升類部分項目的改造。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級資金配套力度,結合實際,將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納入國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資金使用範圍。同時要加大統籌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用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金融力量參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合規加大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信貸支持力度,各商業銀行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依法合規對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企業和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各發展銀行可根據省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總行簽訂的《開發性金融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戰略合作協議》,參與我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規劃及項目篩選,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國家開發銀行內部授信政策的前提下開展授信工作,加大對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金融服務力度,提供優惠信貸資金支持。支持各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探索公司及項目融資模式,爲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四)專營單位投入。鼓勵原產權單位對已實行房改的原職工住宅小區改造給予資金等支持。公房產權單位應出資參與改造。引導專業經營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出資參與小區改造中相關管線設施設備的改造提升。專營設施改造前產權屬於專業經營單位的,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改造,產權不屬於專業經營單位的,改造後專營設施設備的產權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專業經營單位,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後續維護管理。通過政府採購、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各類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投資參與各類需改造設施的設計、改造、運營。對具備市場化運作條件的社區養老、托幼、醫療、助餐、超市、保潔、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採取各運營主體與小區業主利益捆綁開發、商業捆綁開發等方式,運用市場化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支持規範各類企業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參與改造。支持以“平臺+創業單元”方式發展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服務新業態。

(五)落實稅費減免。專業經營單位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對其取得所有權的設施設備等配套資產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可以作爲該設施設備的計稅基礎,按規定計提折舊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所發生的維護管理費用,可按規定計入企業當期費用稅前扣除。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爲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提供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並減按90%計入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可按現行規定免徵契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不動產登記費等。

九、組織保障

(一)統籌推進工作。各相關單位要以“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爲契機,將老舊小區改造作爲當前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和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內容,同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和“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

(二)層層夯實責任。成立神木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爲,履行各自職責,審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年度申報計劃和項目內容清單,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多方籌措老舊小區改造資金,做好轄區內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鎮街(社區)要統籌協調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公司等,做好老舊小區改造宣傳發動、羣衆意願徵集、化解處理矛盾糾紛等工作。市住建局會同市發改科技局、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督導檢查,統籌推進全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三)做好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讓羣衆知曉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對象、條件、標準和範圍。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媒體平臺以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組織宣傳,着力引導羣衆轉變觀念,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羣衆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不斷增強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奮力譜寫黃河“幾”字彎城市羣高質量發展示範市新篇章。

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2

按照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在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中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實施方案》(x建發〔20xx〕xxx號)的要求,現就在我市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中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示範、幫扶”共同締造活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羣衆身邊、房前屋後的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爲切入點,廣泛深入開展“共同締造”活動,建設“整治、舒適、安全、美麗”的城鄉人居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使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體、更加充實、更可持續。

二、目標措施

(一)工作目標

縣(市、區)政府發揮引導和激勵作用,在每村建立1個幫扶團隊發揮參謀作用,村黨組織發揮核心作用,引導村民成立各種自治組織,調動羣衆發揮其主體作用,通過“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的方法發動村民共同建設家園,以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爲抓手,同時培育特色產業實現村集體和村民收入可持續增長,達到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目標。20xx年每縣選取1個示範村進行創建;20xx年將示範擴大到每鎮1個示範村;通過示範引導,到20xx年基本實現行政村(自然村)或城市社區人居環境“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目標,初步建立“共同締造”的長效機制。

(二)基本措施

把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區作爲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基本空間單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打造宜居的城鄉空間環境,營造持久穩定的歸屬感、認同感,增強城鄉社區凝聚力。踐行“一切爲了羣衆、一切依靠羣衆,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羣衆路線,發揮羣衆的首創精神,尊重羣衆意願,從羣衆關心的事情做起,從讓羣衆滿意的事情做起,激發羣衆參與,凝聚羣衆共識。以改善羣衆身邊、房前屋後人居環境的實事、小事爲切入點,以建立和完善全覆蓋的社區基層黨組織爲核心,以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商共治”的城鄉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爲路徑,發動羣衆“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羣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改善人居環境,凝聚社區共識,塑造共同精神,提升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過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推進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由政府爲主向社會多方參與轉變,打造新時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務

(一)因地制宜確定實施載體。以行政村(自然村)和城市社區爲基本空間單元,充分發揮村民、社區居民的主體作用,根據不同類型村莊和社區人居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因地制宜確定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的重點。在行政村(自然村),可結合正在推進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從危房改造、改水、改廚、改廁、改圈、美化村容村貌等房前屋後的實事、小事做起。在城市社區,可在正在開展的公租房小區“和諧社區、幸福家園”達標、老舊小區改造、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的基礎上,解決改善小區綠化和道路環境、房前屋後環境整治、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和增加停車設施、建築節能改造等問題。

(二)決策共謀。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拓寬政府與村民、居民交流的渠道,搭建村民、居民溝通平臺。通過座談走訪、入戶調研、工作訪談等方式,瞭解村民、居民需求,發動羣衆廣泛參與。開展多種形式的基層協商,充分發揮村民、居民的主體作用,共同確定村莊、社區需要解決的人居環境突出問題,共同研究解決方案,激發村民、居民參與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工作的熱情,使村民、居民從“要我幹”轉變爲“我要幹”,使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從傳統的決策者、包辦者轉變爲引導者、輔導者和激勵者。

(三)發展共建。充分激發村民、居民的“主人翁”意識,發動村民、居民積極投工投勞整治房前屋後的環境,主動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生活垃圾分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及公共空間的建設和改造,主動配合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珍惜用心用力共建的勞動成果,持續保持社區美好環境。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工作,鼓勵黨政機關、羣團組織、社會組織、社區志願者隊伍、駐區企事業單位、專業社工機構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和財力支持,大力推動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進社區,組織在職黨員開展共產黨員社區奉獻日、在職黨員義務服務周等活動,共同爲人居環境建設貢獻力量。

(四)建設共管。鼓勵村民、居民針對村莊、社區環境衛生、公共空間管理、停車管理、生活垃圾分類等內容,通過村委會、居委會或居民自治組織,共同商議擬訂村民公約並監督執行,加強對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成果的管理。建立健全綠地認領、公共空間認領、公共設施等維護認領的“愛心積分機制”及志願者積分機制,以積分評比獎勵的形式,激勵社區居民、企業、社會組織積極參與人居環境建設成果的維護管理。

(五)效果共評。建立健全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項目及“共同締造”活動開展情況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組織社區居民對活動實效進行評價和反饋,持續推動各項工作改進。組織評選“共同締造”典範社區、先進組織和先進個人,激發各方參與“共同締造”活動的積極性。建立“以獎代補”機制,對社區居民與社區組織參與面廣、效果好的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項目,通過獎勵的形式予以補貼,推動“共同締造”活動不斷向縱深發展。

(六)成果共享。通過發動羣衆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實現城鄉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工作人人蔘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建設“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的社區環境,形成和睦的鄰里關係和融洽的社區氛圍,積極塑造“勤勉自律、互信互助、開放包容、共建共享”的共同精神,讓社區居民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下大力氣抓好推進工作,成立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掛帥,主管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參與的“共同締造”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指導行政區域內開展“共同締造”活動。20xx年5月20日前,各縣(市、區)要將本年度的實施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主要目標、責任分工、時間安排等)、工作計劃報送市住建局備案。從20xx年起,每年1月底前要將年度工作計劃報市住建局備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主動支持,督促主管部門與相關組織、民政、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將政府的公共服務、社會管理資源和平臺下沉到村莊、社區,深入羣衆,要求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羣團組織主動合作,形成開展“共同締造”活動的合力,共同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商共治”的城鄉治理體系。

(三)加大培訓力度。市級從科研設計院組織一批整治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瞭解鄉村、熱愛鄉村、致力於服務鄉村的專家教授作爲幫扶專家團隊,採取多種形式對縣(市、區)主管幹部及鄉村(社區)幹部進行培訓,幫助他們儘快掌握、靈活運用“共同締造”的理念和方法。各縣(市、區)要着力在農村和城市社區黨員、鄉賢、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師、老模範、老幹部等羣體中發掘和培養一批“共同締造”工作骨幹,努力打造一支素質高、能力強、多元化的工作隊伍。

(四)強化督促指導。各縣(市、區)“共同締造”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縣市區活動開展情況的跟蹤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市級將以活動覆蓋面、各方參與度、羣衆滿意度等爲重點,對各縣(市、區)“共同締造”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評估評價,並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委、市政府報告。

(五)做好宣傳引導。市級將利用渭南日報、渭南電視臺等網絡媒體等形式加大對“共同締造”活動的宣傳力度。各縣(市、區)要採取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大對“共同締造”活動的宣傳力度,及時發現、總結和宣傳“共同締造”活動中涌現出來的鮮活經驗以及行政村(社區)黨組織、黨員幹部和帶頭人的典型,讓“共同締造”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活動的範圍。優選挖掘示範案例,及時總結上報,爭取在省市乃至全國宣傳推廣。

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方案3

一、背景

當前我國進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階段,紮實推動共同富裕,關鍵要落實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質上。“十四五”期間,各級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區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作爲提升民生福祉的具體舉措,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安排,確保取得實質性進展。要全面彰顯共同締造理念,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辦法”組合拳,真正解決居住羣體“急難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區成爲共同締造的“和諧社區·幸福家園”。

二、目的

按照“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體育局、省供銷社13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區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擴大範圍、提升創建標準,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區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以黨建引領爲核心,以發動羣衆共建、共謀、共管、共評爲重點,以形成“環境我來管,實事我來辦,有難我來幫,歪風我來治”的良好氛圍爲目標,進一步健全完善社區管理服務體系,切實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區後續管理水平,確保保障對象的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有效提升。

三、舉措

成立xx縣保障性住房小區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分管同志任組長,縣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縣發改局、教體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文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供銷社和xx街道辦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負責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辦、考覈等相關工作,保證創建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工作重點

一是以水、電、氣、暖、通訊、有線電視等爲重點,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合理建設無障礙設施,確保小區道路與城鎮道路充分街接,滿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區管理、醫療、教育、養老、社區服務、文體、商業、金融等爲重點,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滿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園林綠化爲重點,完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和現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困難戶、優撫對象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失業人員、困難羣體、新生勞動力離退休人員的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爲重點,健全保障房小區社區化管理體系,實現社會化物業管理,完善公共服務體系,開展社區公益服務、志願者服務、羣衆性互助服務活動,實現政府公共服務向小區全覆蓋。

五、目標任務

到20xx年底,在我縣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區範圍內開展創建活動。創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省級共同締造“和諧社區·幸福家園”小區。

六、創建標準

(一)市政設施完善

(二)服務設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達標(1、社區美化要求。2、社區淨化要求。3、社區綠化要求。4、社區亮化要求)

(四)服務功能完備

(五)管理隊伍健全

(六)服務對象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