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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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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涉農資金點多面廣,資金來源渠道多,資金鍊條粗而長;涉農單位複雜衆多,不僅涉及到各行業各領域,且涉及到千家萬戶,因此在涉農資金管理過程中,出現管理不規範、專項資金滯留、資金“撒胡椒麪”分配分散、監管難度大、績效發揮不明顯等,有的甚至擠佔挪用、貪污、私分涉農資金等違紀違規問題,嚴重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自查報告

  【2017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自查報告1】

近年來,中央、省、市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各級政府涉農資金投入持續大幅增加,有力促進了農業農村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同時,涉農資金在管理使用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違規違紀違法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涉農資金效益和政策效果。

爲摸清涉農資金存在的問題,完善涉農資金管理長效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廣大人民羣衆利益。根據《湖南省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湘財農[2015]16號)文件要求,在省級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汝城縣財政局組織相關人員分四個檢查小組,於2015年5月13日至24日,對該縣所涉及的各類涉農資金,按照一查、二談、三看、四訪的方法,對涉農資金的申報、審批、分配、撥付、使用、實施等各個環節全方位進行了檢查。現筆者就以此次檢查爲例,對涉農資金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並就有關問題提出建議和解決的對策。

一、基本情況

隨着各級“涉農”投入不斷加大,爲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改善農村生態環境、村容村貌和村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強農業抵禦災害的能力、提高糧食單產和增加農民收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各項公益事業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縣財政以及相關部門,能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涉農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將管理使用好各項涉農資金作爲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了涉農專項資金在加快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資金投入穩步增長。近年來,上級財政和縣級兩財政對農業改革和發展中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健全支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不斷加大投入力度。2016年該縣鄉財政投入各類涉農資金13829萬元,其中:林業類3720.77萬,水利類1726.06萬,扶貧651.10萬,農村綜合開發359.47萬,其他農林水事務100萬;上級涉農專項資金14700萬元,其中:農業扶持和開發4560萬元,林業類2250萬元,水利類2700萬元,扶貧類3430萬元,其他1760萬元。2014年縣鄉財政投入各類涉農資金17963.97萬元,其中:農業類7930.81萬,林業類6886.03萬,水利類1956.01萬,扶貧類679.07萬,農業綜合開發412.04萬,其他農林水事務100萬。上級涉農專項資金15500萬元,按類型分主要有:農業扶持和開發類6580萬元,林業類2550萬元,水利類1700萬元,扶貧類2420萬元,其他2250萬元。同比,縣鄉兩級涉農投入增長29.9%;上級涉農專項增長5.4%。縣鄉兩級財政以及上級財政部門對涉農資金的持續大副投入,有力的促進了該縣農村農業各項事業大發展。

(二)惠農政策收效明顯。一是重點支持了涉農項目建設。支持了土橋鎮黃家村千畝優質稻、永豐鄉旭豐米業等糧食生產基地建設,支持文明鄉黃土村、良田村、土橋寬良村等小水果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支持硒山、松溪、金潤、汝蓮等茶葉產業;支持金豐禽業、龍豐禽業等龍頭企業發展;發展形成了高山無公害反季節瓜菜、雜交制種、特種養殖、優質稻、農特產品六大特色產業。二是着重改善了農村生活生態環境。2015年,啓動小康新村建設23個,計劃完成投資123922萬元,已完成投資53785萬元。如投入新農村建設資金10000萬元,着重打造成大坪鎮譚屋村、土橋鎮黃家村,兩個新農村示範村建設,農民居住條件和農村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投入3000萬元着重解決了農村垃圾集中處理和環境整治;投入1200萬元實施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解決了全縣多數羣衆的飲水問題;投入8000萬元,着重搞好了縣城周邊、公路兩旁、水庫周邊、宜林荒山的生態綠化建設,實現了“山更綠、水更清”生態建設目標。三是積極加大了財政扶貧投入。該縣系國家級扶貧縣,多年來各級對扶貧投入的力度持續增長,現基本實現了308個行政村和自然村“路通、水通、電通”的工作目標,完善了貧困村水、電、路的提質改造,極大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加快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步伐。

(三)資金管理更加規範。縣財政部門會同相關涉農資金管理部門依據上級有關管理辦法,制定了《汝城縣涉農資金使用與監督管理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惠農“一卡通”發放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規章制度,明確了涉農補貼資金的管理辦法、公示暫行辦法、規範完善了涉農資金管理工作流程,嚴格執行四個規定:一是涉農資金必須按規定用於經批准的項目,任何人不得擠佔、挪用、截留。二是所有涉農資金撥付都必須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實行轉賬覈算,專人管理。三是對於專項資金基建工程預決算項目,投資額度達到規定數額以上的項目先送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進行評審通過後,纔開展工程招標和辦理預決算。四是成立涉農資金專項檢查小組,不定期對涉農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對於涉及的違紀違法行爲進行了堅決查處,確保涉農資金規範有序運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些年來,各級對“涉農”資金的投入,優化了支出結構,加強資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全面促進了農業農村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但從此次涉農資金檢查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有:

(一)監督管理層級多,監管效率低下。

1.統籌協調困難大,不能形成合力。目前,涉農資金實行分塊管理,資金主管部門與實施單位之間溝通不足,整體協調不夠,使資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實施範圍、建設內容、項目安排等方面有相當程度的重複和交叉,導致一些項目多頭申報,重複撥款。如勞動力培訓既有農業局的也有人社局和扶貧辦的,小水利建設項目既有水利局也有扶貧辦和代賑辦的。此外,項目主管部門之間缺乏制度化的協調機制,同一項目多頭管理,資金分散,形不成合力,既增加了資金管理成本,又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各渠道下達的資金難以捆綁整合使用,責任不清、投資效益不佳的現象在涉農專項資金分配使用中表現較爲突出。

2.項目審批不科學,資金安排不合理。有的鄉鎮、部門申報的項目所需資金數額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當年全縣財政全部用於支農也遠遠不夠,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佔比重也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門在組織評審中,存在着較普遍的走過場現象,致使一些項目立項草率,缺乏科學性和效益性。一些鄉鎮還受利益驅使,積極跑項目,爭資金,更使項目立項中出現“人情項目”,個別項目重複立項,造成資金安排不合理。

3.項目監管不嚴格、竣工驗收不及時。從抽查的多個基本建設項目情況來看,對項目實施過程沒有進行嚴格監管,導致一些項目未按照立項要求和標準來實施,使項目達不到設計要求,影響項目質量。有些項目計劃調整報批不及時,有“先斬後奏”、先實施後補調整批覆的現象;有些工程項目初步設計編制粗糙,必要工程未列入預算,且未履行變更程序;有些不履行招投標和財政評審程序,不進行預決算;有些項目已經完工,但是不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有些施工單位不出具正式發票,項目單位僅以預付工程款收據作支出處理,也不結轉固定資產,導致固定資產底數不清。此外,資金撥付單位監管不力、資金分散投入等也是問題存在不可忽視的因素。資金撥付單位在項目考察、資金撥付、工程驗收、項目效益等環節監督不到位,重撥款輕監管。

(二)政策落實難到位,惠農效果不理想。

1.資金撥付環節多,資金到位不及時。目前資金撥付的基本程序是,縣財政→主管部門→鄉鎮→村→農戶。這種撥付流程中的環節比較多,資金在每個環節都需要時間流轉,影響了資金的時效性,而上級財政在資金安排時間上又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達文件,往往撥付到受援單位或農戶時,都已是下半年。這既影響了相關工程項目建設進度,又降低了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益,且增加了資金管理難度。

2.資金髮放不規範,存在冒領、騙補現象。 有些鄉鎮基層辦事工作人員對政策理解不到位,財務會計知識缺乏,導致在項目和資金申報、發放上審覈把關不嚴,形成虛報冒領和抵扣上交款等現象:如有的冒充低保戶領取危房改造資金,有的虛報多補,有的幹部以權謀私貪涉農專項資金,還有的支付方式不合規,本應轉賬支付的項目採取現金支付等等。這些資金的撥付由於缺乏規範,存在着較多的漏洞。

(三)資金缺口大,使項目達不到預期效益。一是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一些單位只依賴上級補助實施項目,資金缺口大,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資金損失浪費;二是資金投入分散,形不成合力,影響資金效益發揮。檢查發現,一些行政村多部門爭取資金,一個村上十多個項目,一些項目資金村村都有。由於這些村無集體收入,僅依靠上級下達的專款啓動項目,資金分散投入使項目達不到預期效益,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國家惠農政策得不到體現,村民得不到實惠。四是一些用款單位爭取專項資金的動機不純,表面上以項目名義要款,實爲彌補單位經費缺口,存在資金被擠佔挪用現象。五是長效管護機制落實不及時。有的項目建成後,被人爲破壞,不能及時修復,而形成事實上的損失浪費。

(四)監管欠到位,問題處理難度大。

1.思想認識難統一。少數鄉鎮和有關涉農部門對“三項制度”的學習不夠深入,理解不夠透徹。加之,涉農資金管理部門廣、來源渠道多,資金又分散,各部門之間又沒有建立統一的監管協調機制,思想認識難統一。

2.監督管理不到位。有關涉農職能部門思想認識參差不齊,導致對涉農資金範圍認識不清、把握不準,有監管不到位甚至缺失的現象。對涉農資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跟蹤監督,即使監督也是停留在對個人貪污等方面,對於地方政府行爲的擅自降低補助標準、挪用、擠佔、不按規定招投標等違規行爲沒有一套好的監督管理辦法。有些項目明顯存在問題,照樣通過驗收,資金安排照樣足額安排到位。

3.問題處理難度大。有的涉農資金由於上報項目不科學,造成批覆項目與實施項目不符,有的鄉鎮把項目資金實行拼盤建設,造成問題處理難定性;有的部門在查處涉農違紀違法問題時怕影響到上級主管部門,在項目安排、資金分配上受到“制裁”,不得不實行“自我保護”,在處理上明顯偏輕,沒有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有的在涉及處理村級集體涉農違規問題時由於考慮村財力往往從輕處理,老百姓也對這種走過場的處理方式只能是無可奈何的默許態度。

三、原因分析

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是政府職權重疊,審覈把關不嚴。當前,上下級政府間事權財權劃分尚不完善,有的職責重疊、財權交叉,共同管理的事項較多,造成專項資金名目過多,部分專項資金性質和用途雷同。

二是資金統籌困難,沒有形成合力。許多涉農專項資金上級直接指定分配到具體的單位和項目,縣級在資金分配以及項目確定等方面沒有自主權,整合統籌專項資金的難度非常大。

三是信息溝通不暢,影響使用效率。涉農專項資金運行環節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各主管部門之間、甚至同一部門的不同業務處室之間信息資源不互通,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呈封閉運行狀態,缺乏社會公衆和同行業的公開監督機制,容易造成項目重複申報併成功獲取財政補助。

四是政策引領失衡,缺乏約束機制。上級對縣的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還比較低,各地普遍反映財政補貼政策的數量看似很多,但部分政策的定位不準,漏洞較多,可操作性不強,有些補貼補在市場可以自行調節的環節,有些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項目又未獲得相應的補貼。許多省級項目要求基層有相應的配套資金,而一些地方積極爭取來的項目在資金上實際難以配套,導致有的項目延期,有的在竣工驗收時弄虛作假,還有的爲此借貸負擔了較重的融資成本。


1.2017涉農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自查報告

2.2017涉農資金使用情況自查報告

3.2017涉農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