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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支部考覈制度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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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支部考覈制度 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嚴肅紀律,規範團支部成員行爲,保障團支部各項工作有序、有效、規範開展,充分調動團員工作積極主動性,使之能持之以恆、學有所獲、不斷進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團支部在上級團委的領導下開展各項活動,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第三條團支部宗旨“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成長”
  第四條團支部口號:團結奮進凝聚
  第二章團支部考覈制度
  第一條考覈方式
  (一)團支部考覈採取積分制,基礎分爲10分,在每次活動後團支部團幹給予相應的同學評優加分,每次活動後小結一次,由班委與團幹共同進行評分;每學年結束後進行總結,優秀者給予獎勵,總評不及格的給予適當懲罰。
  (二)打分細則:活動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者5分,表現優異的同學記3分,參與者記1分。無特殊理由擅自缺席活動者,扣3分,遲到者扣1分,煽動同學無理由拒參加活動者扣5分。
  (三)評優細則
  1、平時在活動中表現活躍,積極帶動周圍同學參加的
  2、在活動中積極參與並出色完成活動組織相關任務
  3、在活動中無特殊情況滿勤者
  4、爲團支部工作以及活動提出建設性建議或有突出貢獻者
  第二條處罰制度
  (一)團支部團幹有不服從團支部組織安排、工作態度散漫、應付了事的情況,由團支部其他團幹給予批評、警醒,第二次給予警告並在團支部成員面前做深刻檢討,屢次不改者由團成員討論給予定量處罰(情節嚴重者經班委、團干與導員協商後勒令革職)。
  (二)團支部有成員基礎分10分被扣除不足3分時,需自我檢討並保證不再違例。
  (三)團支部成員每學年累計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活動無故不參與者,將取消該評優資格。
  第三章團支部各自工作職責
  第一條團幹需做好班級團員信息的統計,團組織關係的轉接,按時收繳團費,及時傳達上級團部信息。
  第二條團幹需認真指定團日活動實施計劃,並積極組織好班級團日活動開展,務求有序、有趣、有意義。
  第三條團幹需負責好團支部內部評優及獎懲的實施與落實
  第四條團幹需協調好團支部內部關係的和諧,內部的穩定,鼓勵互幫互助,形成一個團結有序的集體。
  第五條團幹需協調與其他團支部的關係,積極組織團支部間聯誼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團幹需認真落實上級團委下發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各團員需認真配合團幹工作,樂於幫助其他團員,積極參與團組織建設。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北航北海學院09國貿二班團支部全體成員。
  第二條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提出並討論通過方可有效。
  第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09國貿二班團支部所有,並由其監督實行。
  第四條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