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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白居易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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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通過詩歌創作、吟詠抒發激情,通過詩歌謳歌祖國的大好河山,通過詩歌傳頌人間真善美。 以下是小編提供的詩人白居易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詩人白居易介紹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主要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僕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爲道,言而發明之則爲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閒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着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爲時而著,歌詩合爲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採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樑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豔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採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裏的“質而徑”、“直而切”、 “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纔算達到了極致。

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着說:“總而言之,爲君、爲臣、爲民、爲物、爲事而作,不爲文而作也。” (《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爲時而著,歌詩合爲事而作。”爲時爲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爲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並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爲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纔會趨向休明。

《琵琶行》與《長恨歌》是白居易寫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藝術表現上的突出特點是抒情因素的強化。與此前的敘事詩相比,這兩篇作品雖也用敘述、描寫來表現事件,但卻把事件簡到不能再簡,只用一箇中心事件和兩三個主要人物來結構全篇,諸如頗具戲劇性的馬嵬事變,作者寥寥數筆即將之帶過,而在最便於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寫和環境氣氛渲染上,則潑墨如雨,務求盡情,即使《琵琶行》這種在樂聲摹寫和人物遭遇敘述上着墨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聲和事緊緊聯結在一起,聲隨情起,情隨事遷,使詩的進程始終伴隨着動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這兩篇作品的抒情性還表現在以精選的意象來營造恰當的氛圍、烘托詩歌的意境上。如《長恨歌》中“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琵琶行》中 “楓葉荻花秋瑟瑟”“別時茫茫江浸月”等類詩句,或將淒冷的月色、淅瀝的夜雨、斷腸的鈴聲組合成令人銷魂的場景,或以瑟瑟作響的楓葉、荻花和茫茫江月構成哀涼孤寂的畫面,其中透露的悽楚、感傷、悵惘意緒爲詩中人物、事件統統染色,也使讀者面對如此意境、氛圍而心靈搖盪,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