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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我的高一作文八篇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08W 次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我的高一作文八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我的爺爺離開我們已經半年多了。當新年的爆竹聲響起的時候,當大家圍坐在年夜飯的飯桌前的時候,我們是多麼想念爺爺啊!窗臺上的水仙花開了,那是爺爺最喜歡的花。每個農曆新年,爺爺都會早早就買好了水仙花,把它種在好看的小水盤中,看它們發芽,長大,開花……

今年,媽媽也買回了水仙花,雖然今年的冬天特別冷,可它依然盛開着,房間裏常飄動那淡淡的花香,而爺爺已經再也聞不到了!

當醫生告訴爸爸,爺爺得的是胰腺癌的時候,爸爸媽媽都驚呆了,他們不敢告訴爺爺奶奶。那段時間,他們回家前總是先在外面哭過之後纔打起精神,回家安慰爺爺和奶奶,裝做沒事的樣子。爸爸和媽媽都特別孝敬爺爺和奶奶,天冷了,總是買新的羽絨服、羊毛衫和新鞋子。奶奶常說,爸爸、媽媽給她和爺爺買的衣服一輩子都穿不完。爺爺住醫院,爸爸媽媽跟醫生說,要用最好的藥。鄰牀的那位爺爺,因爲家裏沒錢給他安那種方便打吊針的針頭,吃了很多苦,手都打青了、腫了。而爺爺不必受這樣的罪,因爲爺爺用的是最先進的針頭,埋在皮下,可以儘量免除皮肉之苦。爺爺常常跟病友說,兒子和媳婦真孝順。爲了怕爺爺在醫院太悶,爸爸去買了小電視機,讓爺爺可以常常看電視。爺爺難受時,爸爸會讓爺爺靠在他身上,幫爺爺輕輕地拍背。爸爸媽媽還去了好幾次杭州的靈隱寺,爲爺爺祈福……

這一切,我都看在眼裏,我也在心裏爲爺爺祈禱。雖然最後病魔還是奪去了爺爺的生命,可爺爺臨終時是安詳的。不知是不是上天聽到了我們的祈禱,爺爺比醫生所說的只有三個月時間多活了一年半,而且,至去世都不像其他胰腺癌患者那樣痛苦。

爸爸說,爺爺從小就是個孤兒,在伯伯家長大,十一歲隻身去上海前,爺爺是個江蘇海門鄉下的放牛娃。到了上海,舉目無親,爺爺寄人籬下當了學徒工,從早到晚地幹活,夜裏只能睡在別人的牀底下。可是,爺爺認真幹活,不怕苦不怕累,還用一點點休息時間自己看報,學習。後來競去讀了中學,高中畢業進而考上了大學,最後成爲上海輕工設計院的工程師。

工作上爺爺任勞任怨,在家裏,爺爺是好丈夫、好父親、好爺爺。鄰居也常常誇爺爺,當看到孤寡老人不便出門,爺爺總是幫他們買菜、做家務。

爺爺那一代人的經歷是我們這代人無法想象的。可是,爺爺的奮鬥精神,爺爺對工作的認真,爺爺的刻苦學習,爺爺對家人、對朋友、對鄰居的關愛卻讓我看到了一個正直的人美好的品行。

爺爺在時,我和爸爸、媽媽一樣愛爺爺,孝敬爺爺。爺爺走了之後,我會好好孝敬奶奶,也會好好孝敬父母。百善孝爲先,我知道,爺爺最後能安詳而去,也是因爲我們大家對爺爺的愛給了爺爺很大的勇氣和安慰。而現在,我看到爸爸、媽媽那樣孝順奶奶,陪奶奶散心、去旅行,我就知道以後應該如何孝敬他們了。

我也知道,對於已經離開我們的爺爺來說,我對爸媽和奶奶的孝敬,也就是對爺爺的孝敬。

爺爺去世後,我轉學到了新學校。雖然我在澳門出生,但這是我第一次在這個城市真正紮根,在這裏學習和生活。學校的老師、同學都對我很好,我很快習慣了這裏的校園生活。我知道,看到我這麼快就融入了澳門的生活,爺爺一定會在天國對着我微笑的。

年年春天,我們都會在案上擺上爺爺喜愛的水仙花。爺爺永遠是我最敬愛的人,我把對爺爺的愛和想念寫下來,希望爺爺能知道,我會努力的!孫女會以學業上的進步來告慰爺爺在天之靈,一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考上爺爺希望我讀的那所大學。爺爺,您安息吧!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瞧瞧鏡子裏那個小女孩:一張稚嫩的娃娃臉,柳葉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長了一個塌鼻子。玉蘭花似的花瓣脣組成了一張能說會道的嘴。這個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個與衆不同的女孩兒,我和班上所有同學都不一樣,他們每天都在談論鹿晗、楊穎等明星的事,而我,卻整天沉浸於我的漫畫製作;他們每天一下課就玩得不亦樂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幾頁散文,用媽媽的話說,我是隻長心不長個兒。我七八歲的個子,卻擁有了十幾歲的心智。

我的愛好很廣泛。下棋、畫畫、唱歌跳舞……但我最愛的業餘愛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從小就愛收藏各種各樣的小物品,什麼小剪子、小貝殼、彈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歡欣。

媽媽說,我兩三歲的時候不論見到誰的手上有一點兒好玩的東西,我都會像一隻瘋狂的野貓,掙脫媽媽,搖搖晃晃地衝上前去,搶奪人家手裏的東西,要是誰不給,我就張牙舞爪,將人家抓的滿臉是血。總之,就是不得東西誓不罷休。

長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沒減,反而越加強烈了。走在路上,我總是左顧右盼,看看別人有沒有什麼可愛的小玩意兒,我還總是低着頭走路,因爲我要注意自己腳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寶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寶的最好時機,周圍沒有多少人,我瞅見一個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過去撿起來,放進口袋裏;看見一個閃光的鐵環,我也忙不迭跑過去丟進口嗲;一把老鷹形狀的鑰匙,我更是喜愛得不得了……(原創投稿 )

記得有一次,同學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愛的小熊項鍊,我問她在那裏買的,他回答說是撿來的哦,於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兩元錢,可憐巴巴地說:“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歡收藏,你就把你的項鍊賣給我吧,我給你錢!”我厚臉皮地死纏爛打,終於把項鍊得到手了,別提我有多開心了,就是這樣的愛收藏的我,百寶箱裏全是我的珍藏品,什麼小白兔玩偶、小手鐲、生鏽的機器人啊,統統都是我的心肝寶貝。

除此之外,我還是個勤勞的怪孩子,爲什麼怪呢?聽我細細道來吧。

在學校,老師佈置了作業,大家都唉聲嘆氣,一下課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細細地將作業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題目的時候,扔沙包、跳繩等誘惑都不能吸引我。

這天,老師帶來一份習題,問誰願意做,大家都把頭搖得像撥浪鼓,只有我激動地舉起手,大聲說:“老師,我願意做!”平常做完作業,如果有空閒的時間,我還會請老師給我佈置幾道難題呢!所以,同學們都說,我是個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課,我也不會立刻跑出去玩,我還拿出書來,仔仔細細地看幾遍,寫上一片讀後感主動教給媽媽批閱。臨近期末,我還自己上網把題目抄下來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說我是個可愛又勤奮的小機靈!

這就是我,一個可愛、自信、愛好收藏又勤奮的我,一個多姿多彩的我,你願意和我交個朋友嗎?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說學好物理是男生的強項,我只是笑而不答。因爲我喜歡物理課,物理也是我的強項。

首先,我喜歡物理課,因爲物理貼近生活。有時候在課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種老師把生活搬進課堂,又帶領我們從課堂走入社會的感覺。另外,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了應付升學考試,;有的同學覺得學好物理是爲將來進一步學習相關專業打好基礎,因此強迫自己必須學好物理,因爲物理對自己的以後很重要。我認爲,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和感興趣,纔是動力的源泉,加油站。人們常說,處處留心皆學問。不錯的,我發現,物理特別貼近生活,生活中處處有物理,學習它很有用。有時會有這樣的感覺:其實這個道理我很小的時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沒有總結,上升到理論而已。因此,有種迫不及待地求知慾望,所以我喜歡物理課。

其次,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很小的時候,老師、家長都經常說,課前預習很重要。因此在寫完作業後,我也主動預習過,可是老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惱,又沒有人指引。時間久了,也就放棄了這個習慣。但是現在不同了,我喜歡預習,因爲預習前,老師會給我發導學案。導學案引導我該複習哪些舊知識,然後跟隨老師設計的巧妙的問題一步一步的思考、學習,步步深入,直到主題,而且後面還跟有練習,加以鞏固所學的新知識。我喜歡預習,因爲我每次預習後都有很大收穫。預習後,有時能基本領會這節課的主要內容,有時會有一兩個問題弄不明白,我就及時做出標記,第二天,課堂上我就有明確的目標,會非常關注其他同學對這些問題做出的回答和解釋。我喜歡預習,因爲每次預習後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爲這是我自己獨立思考、學習得到的收穫,是自我能力的見證。我更加堅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見長了,我越來越厲害了,與此同時我也越來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課前預習有老師給我們準備的導學案。

第三,我喜歡課堂上的自主學習模式。

小時候我是一個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聽老師講課。現在不同了,改成我們先學習、討論,之後給大家講,講得好,老師給予肯定、表揚;講的`不夠完整,同學們互相補充,實在不行,老師再指點、講解,而且不忘鼓勵大家繼續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學習,而不是被動接受知識,我體驗了學習的整個過程,我知道了該如何學習,也就是學習的方法。再也不會因爲課堂上沒意思而走神或睡覺,我學到的不僅是知識,更是學習知識的方法。所以我喜歡物理課,我喜歡自己主動思考、小組合作學習的自主學習模式,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知識。

第四,我喜歡實驗,愛追根問底。

我雖然是女生,而且是一個很文靜的女生,但是我很認真,什麼事我都愛弄個清楚、明白,不弄出個水落石出,決不罷休。物理課都是先總結道理,再運用到社會,很深奧。而物理實驗恰恰解決了這個難題,讓我好像不怎麼會說但心理很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喜歡實驗。有時候,實驗還會和書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樣。我想:科學家都認定了,就應該是那樣了。結果被老師批評了:盡信書則不如無書。老師還給我舉例說,曾經有一個物理學家總是抱着懷疑的態度,刻苦鑽研,一遍又一遍地實驗,竟然推翻了認定幾千年的一個定律,在歷史上有很大反響。我很受啓發,並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個物理學家。從此以後,我不禁更加喜歡實驗,還更理直氣壯的愛追根問底,弄得有幾次讓老師哭笑不得,說:小心點,可別是鑽了牛角尖。我雖然不太明白,可我還是喜歡我的認真勁,喜歡實驗,喜歡追根問底,喜歡物理課。

這就是我喜歡物理課的理由,我喜歡物理課,並且希望有更多的人來喜歡物理課。

教師評語: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真正的喜歡,學起來會事半而功倍;被動的強迫,甚至會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生活瑣碎事情中、無意的言語中等等,默默的收穫着。看了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經意的言語很可能影響孩子的思想,改變孩子的觀念,甚至改變孩子的人生,伴隨孩子一輩子。因此,做老師的,一定要先思而後行,爲祖國培養出更多的、喜歡學習的、會學習的好孩子。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20xx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媽媽去玩,玩得很開心。媽媽的心情很好,就讓我買一個冰淇淋吃。

媽媽讓我在華榕超市買冰淇淋,她去辦點事。我在華榕超市挑了一個,看看媽媽沒來,又挑了一個;還沒來,再挑一個;挑呀挑呀,我都挑了五六個了。

我的媽媽辦完事情了,讓我把冰淇淋拿來付錢。我又挑了很久,有兩個非常想要。可是媽媽只能讓我拿一個,我依依不捨地把其中的一個放回冰箱。

我比了比,啊!冰箱的更大些,我把冰箱的拿出來,把手上的放回去。我又比了比,看看手上的,看看冰箱的,嗯!還是剛纔的那個大一些,我又把剛纔的那個拿出來。

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冰箱的大些,手上的大些……我一直挑,一直對比。媽媽等不急了,問:“怎麼拿個冰淇淋要拿這麼久呀?”意思讓我快快拿去付錢。

我兩個都想要,就拿了兩個。媽媽有點生氣了,說:“不是叫你拿一個的嗎?怎麼拿兩個?買兩個又吃掉,家裏又沒有冰箱,不要買這麼多!”我說:“一點也不多嘛!不會吃不掉的,我要買兩個!”媽媽生氣了:“不行!只能拿一個!”我說:“我就要嘛!”我哭了起來。媽媽更生氣了,說:“回家!不要吃!”我在華榕超市門口又哭又鬧的。媽媽生氣極了,把我硬拉回家。一回到家,就把我關在房間裏,打了我一頓,一個冰淇淋也沒吃着。

這件事人給我的啓發是:人要知足,要不然什麼也得不到。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我現在可是越來越不講究了。在食堂吃完飯,要是身上沒帶紙,我會找個“人煙稀少”的地方用“拉弓射箭”法通過衣袖解決嘴上的油和飯。當然,這種情況一般只限於星期五,快要回家換感覺衣服了嘛!

曾經買過一本書,叫《假裝的藝術》,顧名思義,它的大概內容就是教你如何假裝,如何假裝成一個很有品的人,比如教授給你書皮學,讓你背上幾個格調很高知名度卻不怎樣的葡萄酒名,這樣你就可以再衆人面前侃侃而談,儼然一個大學究,讓人敬佩。

大概因爲我是一個正直的人吧,這本書沒翻幾頁就果斷送人了。這是第一本讓我極度憎惡的書,我的觀念是:品味是裝不出來的,哪怕上身古奇下身阿瑪拉,倘若從嘴裏吐出的不是有用的話而是痰,那麼這還是一個下里巴人。

記憶中,我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打扮過自己,甚至沒有刻意整理過頭髮,如果哪天早上一覺醒來發現頭髮翹得實在是不對稱了,我纔會打溼手捋一捋。正是如此,我也十分不習慣在我面前過分打扮的人。

新教材後面不都是配了一張光碟嗎?有的人找到了用處,把它當鏡子使。我旁邊有一公,做起事說起話來大大咧咧風風火火,可沒想到卻也有一顆愛美之心。上一些課時,他便對着光碟,帶着少年維特式的煩惱去擠臉上的青春痘。我在心裏很不好意思地笑:“就這張臉,上邊多一顆痘少一顆痘還真看不出差別咧。”

寫這篇週記的時候,我腳上穿的是印有NIKE的毛絨拖鞋,身上穿的是實在不好意思穿到學校裏面的幾年前買的童裝,可是我卻不以爲然,因爲什麼?因爲不欺少年窮嘛!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直到現在,我還是覺得自己有太多的思想,無法放下,至少是徹底的放下。

他嗎聽着沙漠駱駝,他們聽着盜將行,他們聽着繁花,可是我卻喜歡一個人,坐在這裏,安安靜靜地,一動不動。

他們選擇了通識選修課,是韓語入門課。

我知道,我自己學語言是很笨的,雖然說挑戰自己是一個很積極向上的行動,可是我暫時還不想給自己找太多的麻煩。我知道,他們喜歡的樣子,也只不過是一時的衝動。

我喜歡看的,都是關於大漠的小說,大漠的電視劇,我喜歡看那些人們經歷過世事之後的瞭然和滄桑,雖然可能遍佈皺紋,但是那確實我非常喜歡的樣子。

我們沒有必要,因爲任何人而感到難受,沒有必要跟他們說太多的話,只是一次又一次的練習,也會讓我們懂得更多。

我們未必真的需要,所有的事情都和大家一直都一樣,他們喜歡的風景,他們喜歡的人們,都是可愛的。

如同當年,他們第一眼見到的。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愛國、創新、包容、厚德”,簡簡單單八個字,卻能夠反映出北京的精神和涵養。作爲一名正在爲奮鬥的“新北京人”,我不僅要認真思考一下我眼中的北京精神。

  精神之核心——愛國

北京,中國的首都。62年前,在這裏舉辦了開國大典——從此,新中國站起來了。見證着中國重新騰飛的北京,也被定格在了中外記者的相機裏——天安門城樓上主席的笑臉、廣場上廣大勞動人民的歡欣、將士們浴血之後的泰然… …無不在北京,無不在宣告着他們對這個國家的熱愛。歲月流逝,到了今天。今天的北京,依然在一步步見證着祖國的發展。愛國精神是北京的核心,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精髓——創新

我印象中的北京,燈火通明、川流不息,處處充滿現代化的氣息——事實卻也如此。中國的硅谷在這裏,中國幾大名校在這裏,世界人才的精英在這裏… …精神中的“創新”二字,不就是針對發展中的北京而言的嗎?是啊!我們時刻都要懷揣着創新的精神,建設北京,建設中國!讓中國自主的產業越來越多!創新精神是北京的精髓,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特徵——包容

走在北京,你會覺得這裏色彩繽紛——既有新城的現代化、國際化,又有古城的古色古香、文化底蘊。是的,北京是包容的。她包容着文化——新與舊,中與西;她包容着人才——五湖四海,世界各地。她的包容,甚至從一草一木都能覺察,她包容着一羣有一羣有夢想的人在奮鬥。包容精神是北京的特徵,北京在向前。

  精神之品質——厚德

“德”是中國人最看重的品質,而北京人卻把這個字全是得很好——帶着皇城根兒下的大氣與悠然,北京人重德、厚德。那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向他們學習,慢慢“厚德”呢?厚德精神是北京的品質,北京在向前。

北京,這許多人爲之傾倒、奮鬥的地方,正在以“北京精神”爲信仰而邁進着。讓我們一同拼搏、一同成長吧!

北京在向前,中國,在向前!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叮鈴鈴……”上課鈴聲響起,早讀已經過去。老師邁着輕快的步伐來到講臺上了。

“上課!”老師喊道。同學們緩緩站起,然後有氣無力地道:“老師好!”問候語同時也在門口響起,原來是同桌。只見他直挺挺地站在那裏,揹着一個看起來空癟癟的書包,頭髮亂得像個鳥巢,英俊的臉上有着一雙炯炯的眼睛。

當同桌走進教室,來到最後一排,找到自己的座位,放下書包,在書桌上取出一本課本,打開來,然後迅速進入“釣魚”狀態。我靜靜地坐在一旁,不敢去打擾他,生怕他發起火來。

就這樣,一堂課過去了。同桌已不再犯困,但卻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臨近上課時,同桌被放出來了,沮喪着臉對我說:“又要寫檢討,沒點新花樣。”

很快,幾百字的檢討被同桌“秒殺”了。在枯燥無味的課堂上,同桌再也忍不住了,開始哼唱起歌曲來。聲音雖然很小,但不得不說很好聽。

放學了,同桌早已收拾好書包,當老師宣佈下課時,同桌馬上抱起籃球,然後在我肩膀上重重一拍,說:“看我籃球場上大發揮!” 我和幾個同學來到籃球場,看着同桌在場上邁着矯健的步伐,把籃球往對方球框裏不停地投,大長己方士氣時,我真爲我有個籃球高手的同桌而感到自豪。

但同桌也有個令我討厭的地方。每次他都會習慣地從我的書桌上拿作業去抄,但抄完後卻不把它放回原位,而是直接扔在我桌子上。每次和他提起這事,他會訕訕地笑道:“下次不會了。”

記得有一次元旦晚會,同桌辛辛苦苦地練了一星期的歌,準備在元旦晚會上大放異彩。結果元旦晚會上,同桌果真如願地大放異彩,贏得了臺下所有師生的掌聲。

這就是我的同桌,一位陽剛、帥氣、勇敢的男生,一個我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