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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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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七十五 列傳第六十三

趙煚,字通賢,天水西人也。祖超宗,魏河東太守。父仲懿,尚書左丞。

煚少孤,養母至孝。年十四,有人盜伐其父墓中樹者,煚對之號慟,因執送官。見魏右僕射周惠達,長揖不拜,自述孤苦,涕淚交集,惠達爲之隕涕嘆息者久之。及長,沈深有器局,略涉書記。周文帝引爲相府參軍事。從破洛陽。及班師,煚請留撫納亡叛,從之。煚於是帥所領與齊人前後五戰,斬獲甚衆,以功封平定縣男。累轉中書侍郎。

周閔帝受禪,遷硤州刺史。蠻酋向天王以兵攻信陵、秭歸,煚襲擊破之,二郡獲全。時周人於江南岸置安蜀城以御陳,屬霖雨數旬,城頹者百餘步。蠻酋鄭南鄉叛,引陳將吳明徹欲掩安蜀。議者皆勸煚益修守禦,煚不從,乃遣使說誘江外生蠻向武陽,令乘虛掩襲南鄉所居,獲其父母妻子。南鄉聞之,其黨各散,陳兵亦遁。明年,吳明徹屢爲寇患,煚與前後十六戰,每挫其鋒。以功授開府儀同三司,再遷戶部中大夫。周武帝欲收齊河南地,煚諫曰:"河南洛陽,四面受敵,縱得不可以守。請從河北直指太原,傾其巢穴,可一舉以定。"帝不納,師竟無功。尋從上柱國於翼自三鴉道伐陳,克十九城而還。以讒毀,功不見錄。累遷御正上大夫。

煚與宗伯斛斯徵素不協,徵後出爲齊州刺史,坐事下獄,自知罪重,遂逾獄走。帝大怒,購之甚急。煚密奏曰:"徵自以罪重,懼死遁逃,若不北走匈奴,則南奔吳越。徵雖愚陋,久歷清顯,奔彼敵國,無益聖朝。今炎旱爲災,可因茲大赦。"帝從之。徵賴而免,煚卒不言。

隋文帝爲丞相,加上開府,再遷大宗伯。及踐阼,煚授璽紱。進位大將軍,賜爵金城郡公,拜相州刺史。朝廷以煚習故事,徵拜尚書右僕射。未幾,以忤旨出爲陝州刺史,轉冀州刺史,甚有威惠。煚嘗有疾,百姓奔馳,爭爲祈禱,其得人情如此。冀州市多奸詐,煚爲銅鬥鐵尺。置於肆,百姓便之。帝聞而嘉焉,頒之天下,以爲常法。嘗有人盜煚田中蒿,爲吏所執。煚曰:"此乃刺史不能宣風化,彼何罪也?"慰諭遣之,令人載蒿一車賜盜者,盜愧過於重刑。帝幸洛陽,煚來朝,帝勞之。卒於官。

子義臣嗣,位至太子洗馬。後同楊諒反,誅。

趙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父諒,周秦州刺史。芬少有辯智,頗涉經史。周引爲相府鎧曹參軍。歷記室,累遷開府儀同三司。性強濟,所居之職,皆有聲績。周武帝親總萬機,拜內史下大夫,轉小御正。明習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議,衆不能決者,芬輒爲評斷,莫不稱善。後爲司會。及申國公李穆討齊,引爲行軍長史,封淮安縣男。再遷東京小宗伯,鎮洛陽。隋文帝爲丞相,尉遲迥與司馬消難陰謀往來,芬察知之,密白帝。由是深見親委,遷東京左僕射,進爵郡公。開皇初,罷東京官,拜尚書右僕射,與郢公王誼修律令。俄兼內史令,甚見信任。未幾,以老病出爲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祿大夫,仍領關東運漕,賜錢百萬、粟五千石而遣之。後數年,上表乞骸骨,徵還京師。賜以三驥軺車,几杖被褥,歸於家。皇太子又致巾帔。後數年,卒,帝遣使致祭,鴻臚監護喪事。

子元恪嗣,位揚州總管司馬,左遷候衛長史。

少子元楷,與元恪皆明幹世事。元楷,大業中爲歷陽郡丞,與廬江郡丞徐仲宗俱竭百姓之產,以貢於帝。仲宗遷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丞,兼領江都宮監。

王韶,字子相,自雲太原晉陽人也,世居京兆。祖諧,原州刺史。父諒,早卒。韶幼而方雅,頗好奇節,有識者異之。在周,累以軍功,官至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復轉軍正。周武帝既拔晉州,意欲旋師,韶諫曰:"取亂侮亡,正在今日。方欲釋之而去,臣愚深所未解。"帝大悅。及齊平,進位開府,封晉陽縣公,賜口馬雜畜萬計。遷內史中大夫。宣帝即位,拜豐州刺史,改封昌樂縣公。

隋文帝受禪,進爵項城郡公,轉靈州刺史,加位大將軍。晉王廣之鎮幷州,除行臺右僕射,賜彩五百匹。韶性剛直,王甚憚之,每事諮詢,不敢違法度。韶嘗奉使檢行長城,后王穿池,起三山,韶既還,自鎖而諫,王謝而罷之。帝聞而嘉嘆,賜金百兩,並後宮四人。平陳之役,以本官爲元帥府司馬。及克金陵,韶即鎮焉。晉王廣班師,留韶於石頭防遏,委以後事。歲餘,徵還。帝謂公卿曰:"晉王以幼出藩,遂能克平吳、越,王子相之力也。"於是進位柱國,賜奴婢三百口,錦絹五千段。及上幸幷州,以其稱職,特加勞勉。後上謂曰:"自朕至此,公須鬢漸白,無乃憂勞所致?柱石之望,唯在於公,努力勉之!"韶辭謝,上勞而遣之。

秦王俊爲幷州總管,仍爲長史。歲餘,馳驛入京,勞弊而卒。帝甚傷惜之,謂秦王使者曰:"語爾王,我前令子相緩來,如何乃遣馳驛?殺我子相,豈不由汝!"言甚冫妻愴。使有司爲立宅,曰:"往者何用宅爲?但以表我深心耳!"又曰:"子相受我委寄,十有餘年,終始不易。寵章未極,舍我而死乎!"發言流涕。因命取子相封事數十紙,傳示羣臣曰:"其真言匡正,裨益甚多,吾每披尋,未嘗釋手。"煬帝即位,追贈司徒、尚書令、靈豳等十州刺史、魏公。子士隆嗣。

士隆略知書計,尤便弓馬,慷慨有父風。大業世,頗見親重,位備身將軍,改封耿國公。越王侗稱帝,士隆率數千兵自江淮而至。會王世充僣號,甚禮重之,署尚書右僕射。憂憤,疽發背卒。

元巖,字君山,河南洛陽人也。父禎,魏敷州刺史。巖好讀書,不守章名,剛鯁有器局,以名節自許,少與勃海高熲、太原王韶同志友善。仕周,爲武賁給事。大冢宰宇文護見而器之,以爲中外記室。累遷內史中大夫,封昌國縣伯。周宣帝嗣位,爲政昏暴,京兆郡丞樂運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言甚切至。帝大怒,將戮之,朝臣莫有救者。巖謂人曰:"臧洪同日,尚可俱死,其況比干乎?若樂運不免,吾將與之俱斃。"詣閤請見,言於帝曰:"樂運知書奏必死,所以不顧身命者,欲取後世名。陛下若殺之,乃成其名,落其術內。不如勞而遣之,以廣聖度。"運因獲免。后帝將誅烏丸軌,巖不肯署詔。御正顏之儀切諫不入,巖進繼之,脫巾頓顙,三拜三進。帝曰:"汝欲黨烏丸軌耶?"巖曰:"臣非黨軌,正恐濫誅,失天下望。"帝怒,使閹豎搏其面,遂廢於家。

隋文帝爲丞相,加開府、戶部中大夫。及受禪,拜兵部尚書,進爵平昌郡公。巖性嚴重,明達世務,每有奏議,侃然正色,廷爭面折,無所迴避,上及公卿皆敬憚之。時帝懲周代諸侯微弱,以致滅亡,由是分王諸子,權侔王室,以爲盤石之固。遣晉王廣鎮幷州,蜀王秀鎮益州。二王年並幼,選貞良有重望者爲之僚佐。時嚴與王韶爲河北道行臺右僕射,帝謂曰:"公宰相大器,今屈輔我兒,亦如曹參相齊之意。"及巖到官,法令明肅,吏人稱焉。蜀王好奢,嘗欲取獠口爲閹人,又欲生剖死囚,取膽爲樂。巖皆不奉教,排閣切諫,王輒謝而止。憚巖爲人,每循法度。蜀中獄訟,巖所裁斷,莫不悅服。有得罪者,謂曰:"平昌公與罪,吾何怨焉?"上甚嘉之,賞賜優洽。卒於官,上悼惜久之。益州父老莫不隕涕,於今思之。

巖卒後,蜀王爲非法,造渾天儀,又共妃出獵,以彈彈人,多捕山獠充宦者,僚佐無能諫止。及秀得罪,上曰:"元巖若在,吾兒豈有是乎!"

子弘嗣。歷給事郎、司朝謁者、北平通守。

宇文弼,字公輔,河南洛陽人也,其先與周同出。祖直力勤,魏鉅鹿太守。父珍,周宕州刺史。弼慷慨有大節,博學多通。仕周,嘗奉使鄧至國及黑水、龍涸諸羌,前後降附三十餘部。及還,奉詔修定五禮,書成奏之,賜田二頃、粟百石。累遷小吏部,擢八人爲縣令,皆有異績,世以爲知人。轉內史都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