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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高帝十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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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十九男:昭皇后生武帝、豫章文獻王嶷;謝貴嬪生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羅太妃生武陵昭王曄;任太妃生安成恭王暠;陸修儀生鄱陽王鏘、晉熙王銶;袁修容生桂陽王鑠;何太妃生始興簡王鑑、宜都王鏗;區貴人生衡陽王鈞;張淑妃生江夏王鋒、河東王鉉;李美人生南平王銳;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早亡。衡陽王鈞出繼元王后

《南齊書》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高帝十二王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太祖第三子也。宋元徽四年,解褐著作佐郎,遷撫軍行參軍,南陽王文學。沈攸之事難,太祖時領南徐州,以映爲寧朔將軍,鎮京口。事寧,除中軍諮議、從事中郎、輔國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並不拜。仍爲假節、督南兗兗徐青冀五州諸軍事、行南兗州刺史,將軍如故。尋除給事黃門侍郎,領前軍將軍,仍復爲冠軍將軍、南兗州刺史,假節督,復爲監軍,督五州如故。

齊臺建,宋帝詔封映及弟晃、曄、暠、鏘、鑠、鑑併爲開國縣公,各千五百戶,未及定土宇,而太祖踐阼。以映爲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樑寧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封臨川王,食邑例二千戶。又領湘州刺史。豫章王嶷既留鎮陝西,映亦不行。改授散騎常侍、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前將軍、揚州刺史,持節如故。國家初創,映以年少臨神州,吏治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出爲都督荊湘雍益樑巴寧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荊州刺史,持節、常侍如故。給鼓吹一部。以國憂解散騎常侍,進號徵西。永明元年入爲侍中,驃騎將軍。二年,給油絡車。五年,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美,朝野莫不惋惜焉。時年三十二。詔賜東園祕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司空。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歷東陽、吳興二郡太守,祕書監,領後軍將軍。永元初,爲侍中,遷左民尚書。坐從妹祖日不拜,爲有司所奏,事留中,子晉遂不復拜。樑王定京邑,猶服侍中服。入樑爲輔國將軍、高平太守。第二子子游,州陵侯。解褐員外郎,太子洗馬,歷琅邪、晉陵二郡太守,黃門侍郎。好音樂,解絲竹雜藝。樑初坐閨門淫穢及殺人,爲有司所奏,請議禁錮。子晉謀反,兄弟並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太祖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爲太祖所愛。宋世解褐祕書郎邵陵王友,不拜。升明二年,代兄映爲寧朔將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初,沈攸之事起,晃便弓馬,多從武容,燻赫都街,時人爲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其年,遷爲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將、豫州刺史。

太祖踐祚,晃欲陳政事,輒爲典籤所裁,晃執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尋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後將軍、南徐州刺史。世祖爲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鬥隊,使晃御馬軍,上聞之,又不悅。入爲侍中、護軍將軍,以國憂,解侍中,加中軍將軍。太祖臨崩,以晃屬世祖,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永明元年,上遷南徐州刺史竟陵王子良爲南兗州,以晃爲使持節、都督南徐兗二州諸軍事、鎮軍將軍、南徐州刺史。入爲散騎常侍,中書監。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爲禁司所覺,投之江水。世祖禁諸王畜私仗,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於御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唸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太祖大漸時,誡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故世祖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世祖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尋加晃鎮軍將軍,轉丹陽尹,常侍、將軍如故。又爲侍中、護軍將軍,鎮軍如故。尋進號車騎將軍,侍中如故。給油絡車,鼓吹一部。八年,薨,年三十一。賜東園祕器,朝服一具,衣一襲。即本號,贈開府儀同三司。

世祖嘗幸鐘山,晃從駕,以馬槊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槊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於華林中調試之。太祖常曰:"此我家任城也。"世祖緣此意,故諡曰威。

武陵昭王曄,字宣照,太祖第五子也。母羅氏,從太祖在淮陰,以罪誅,曄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故每見愛。初除冠軍將軍,轉徵虜將軍。曄剛穎俊出,工弈棋,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上,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爲優者。但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建元三年,出爲持節、都督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軍事、會稽太守,將軍如故。上遣儒士劉瓛往郡,爲曄講《五經》。

世祖即位,進號左將軍,入爲中書令,將軍如故。轉散騎常侍,太常卿。又爲中書令,遷祠部尚書,常侍並如故。

曄無寵於世祖,未嘗處方岳,數以語言忤旨。世祖幸豫章王嶷東田宴諸王,獨不召曄。嶷曰:"風景殊美,今日甚憶武陵。"上乃呼之。曄善射,屢發命中,顧謂四坐曰:"手如何?"上神色甚怪。嶷曰:"阿五常日不爾,今可謂仰藉天威。"帝意乃釋。後於華林賭射,上敕曄疊破,凡放六箭,五破一皮,賜錢五萬。又於御席上舉酒勸曄,曄曰:"陛下嘗不以此處許臣。"上回面不答。

久之,出爲江州刺史,常侍如故。上以曄方出外鎮,求曄宅給諸皇子。曄曰:"先帝賜臣此宅,使臣歌哭有所。陛下欲以州易宅,臣請不以宅易州。"至鎮百餘日,典籤趙渥之啓曄得失,於是徵還爲左民尚書。俄轉前將軍,太常卿,累不得志。冬節問訊,諸王皆出,曄獨後來,上已還便殿,聞曄至,引見問之。曄稱牛羸,不能取路。上敕車府給副御牛一頭。敕主客:"自今諸王來不隨例者,不得復爲通。"

以公事還過竟陵王子良宅,冬月道逢乞人,脫襦與之。子良見曄衣單,薦襦於曄。曄曰:"我與向人亦復何異!"尚書令王儉詣曄,曄留儉設食,柈中菘菜〈魚邑〉魚而已。又名後堂山爲"首陽",蓋怨貧薄也。

尋爲丹陽尹,常侍、將軍如故。始不復置行事,得自親政。轉侍中,護軍將軍。給油絡車。又給扶二人。世祖臨崩,遺詔爲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給鼓吹一部。

大行在殯,竟陵王子良在殿內,太孫未立,衆論喧疑。曄衆中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在太孫。"鬱林即立,甚見憑賴。隆昌元年,年二十八,薨。賜東園祕器,朝服。贈司空,侍中如故。給節,班劍二十人。

安成恭王暠,字宣曜,太祖第六子也。建元二年,除冠軍將軍,鎮石頭戍,領軍事。四年,出爲使持節、督江州豫州之晉熙諸軍事、南中郎將、江州刺史。永明元年,進號徵虜將軍。明年,爲左衛將軍。尋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中書令。五年,遷祠部尚書,領驍騎將軍。六年,出爲南徐州刺史。九年,遷散騎常侍,祕書監,領石頭戍事。暠性清和多疾,其夏薨,年二十四。贈撫軍將軍,常侍如故。

鄱陽王鏘,字宣韶,太祖第七子也。建元四年,世祖即位,以鏘爲使持節、督雍樑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軍事、北中郎將、寧蠻校尉、雍州刺史。永明二年,進號徵虜將軍。四年,爲左衛將軍,遷侍中,領步兵校尉。七年,轉徵虜將軍,丹陽尹。尋加散騎常侍,進號撫軍。出爲江州刺史,常侍如故。九年,始親府、州事。加使持節、督江州諸軍事、安南將軍,置佐史,常侍如故。先是二年省江州府,至是乃復。十一年,爲領軍,常侍如故。

鏘和悌美令,有寵於世祖,領軍之授,齊室諸王所未爲。鏘在官理事無壅,當時稱之。車駕遊幸,常甲仗衛從,恩待次豫章王嶷。其年,給油絡車。隆昌元年,轉尚書右僕射,常侍如故。俄遷侍中、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

鏘雍容得物情,爲鬱林王所依信。鬱林心疑高宗,諸王問訊,獨留鏘謂之曰:"公聞鸞於法身何如?"鏘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年皆尚少,朝廷之幹,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爲慮。"鬱林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及鬱林廢,鏘竟不知。

延興元年,進位司徒,侍中、驃騎如故。高宗鎮東府,權勢稍異,鏘每往,高宗常屣履至車迎鏘。語及家國,言淚俱下,鏘以此推信之。而宮臺內皆屬意於鏘,勸鏘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殿下但乘油壁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二王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東城人政共縛送蕭令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臺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事難捷,意甚猶豫。馬隊主劉巨,世祖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回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數日,高宗遣二千人圍鏘宅害鏘,謝粲等皆見殺。鏘時年二十六。凡諸王被害,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關排牆叫噪而入,家財皆見封籍焉。

桂陽王鑠,字宣朗,太祖第八子也。永明二年,出爲南徐州刺史,鎮京口。歷代鎮府,鑠出蕃,始省軍府。四年,加散騎常侍。六年,遷中書令,度支尚書。七年,轉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時鄱陽王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爲"鄱桂。"十年,遷太常,常侍如故。鑠清羸有冷疾,常枕臥。世祖臨視,賜牀帳衾褥。隆昌元年,加前將軍。給油絡車,並給扶侍二人。海陵立,轉侍中、撫軍將軍,領兵置佐。

鄱陽王見害,鑠遷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鑠不自安,至東府詣高宗還,謂左右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貌有慚色,此必欲殺我。"三更中,兵至見害。時年二十五。

始興簡王鑑,字宣徹,太祖第十子也。初封廣興王,後國隨郡改名。永明二年,世祖始以鑑爲持節、都督益寧二州軍事、前將軍、益州刺史。廣漢什邡民段祖以錞於獻鑑,古禮器也。高三尺六寸六分,圍二尺四寸,圓如筒,銅色黑如漆,甚薄。上有銅馬,以繩縣馬,令去地尺餘,灌之以水,又以器盛水於下,以芒莖當心跪注錞於,以手振芒,則其聲如雷,清響良久乃絕。古所以節樂也。五年,鑑獻龍角一枚,長九尺三寸,色紅,有文。八年,進號安西將軍。

明年,爲散騎常侍,祕書監,領石頭戍事。上以與鑑久別,車駕幸石頭宴會賞賜。尋遷左衛將軍,未拜,遇疾。上爲南康王子琳起青陽巷第新成,車駕與後宮幸第樂飲,其日鑑疾甚,上遣騎問疾相繼,爲之詔止樂。薨,年二十一。遣贈中軍將軍,本官新除悉如故。

江夏王鋒,字宣穎,太祖第十二子。永明五年,爲輔國將軍,南彭城、平昌二郡太守。轉散騎常侍。七年,遷左衛將軍,仍轉侍中,領石頭戍事。九年,出爲徐州刺史。鬱林即位,加散騎常侍。隆昌元年,入爲侍中,領驍騎將軍,尋加祕書監。

鋒好琴書,有武力。高宗殺諸王,鋒遺書誚責,左右不爲通,高宗深憚之。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慾上車防勒,鋒以手擊卻數人,皆應時倒地,於是敢近者遂逼害之。時年二十。

南平王銳,字宣毅,太祖第十五子也。永明七年,爲散騎常侍,尋領驍騎將軍。明年,爲左民尚書。朝直勤謹,未嘗屬疾,上嘉之。十年,出爲持節、都督湘州諸軍事、南中郎將、湘州刺史,以此賞銳。鬱林即位,進號前將軍。

延興元年,害諸王,遣裴叔業平尋陽,仍進湘州。銳防閣周伯玉勸銳拒叔業,而府州力弱不敢動,銳見害,年十九。伯玉下獄誅。

宜都王鏗,字宣嚴,太祖第十六子也。初除遊擊將軍。永明十年,遷左民尚書。十一年,爲持節、都督南豫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南豫州刺史,鎮姑熟。時有盜發晉大司馬桓溫女冢,得金蠶銀繭及圭璧等物。鏗使長史蔡約自往修復,纖毫不犯。鬱林即位,進號徵虜將軍。延興元年見害,年十八。

晉熙王銶,字宣攸,太祖第十八子也。永明十一年,除驍騎將軍。隆昌元年,出爲持節、督郢司二州軍事、冠軍將軍、郢州刺史。延興元年,進號徵虜將軍。尋見害,年十六。

河東王鉉,字宣胤,太祖第十九子也。隆昌元年,爲驍騎將軍。出爲徐州刺史,遷中書令。高宗誅諸王,以鉉年少才弱,故不加害。建武元年,轉爲散騎常侍,鎮軍將軍,置兵佐。

建武之世,高、武子孫憂危,鉉每朝見,常鞠躬俯僂,不敢平行直視。尋遷侍中、衛將軍。鉉年稍長。四年,誅王晏,以謀立鉉爲名,免鉉官,以王還第,禁不得與外人交通。永泰元年,上疾暴甚,遂害鉉,時年十九。二子在孩抱,亦見殺。太祖諸王,鉉獨無後,衆竊冤之。乃使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臨川王子晉、竟陵王昭胄、太尉陳顯達、尚書令徐孝嗣、右僕射沈文季、尚書沈淵、沈約、王亮奏論鉉,帝答不許,再奏,乃從之。

史臣曰:陳思王表雲:"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若夫六代之興亡,曹冏論之當矣。分圭命社,實寄宗城。就國之典,既隨世革,卿士入朝,作貴蕃輔。皇王託體,同稟尊極,仕無常資,秩有恆數,禮地兼隆,易生猜疑。世祖顧命,情深尊嫡,淵圖遠算,意在無遺。豈不以羣王少弱,未更多難,高宗清謹,同起布衣,故韜末命於近親,寄重權於疏戚,子弟佈列,外有強大之勢,疏親中立,可息覬覦之謀,表裏相維,足固家國。曾不慮機能運衡,權可制衆,宗族殲滅,一至於斯。曹植之言信之矣。

贊曰:高十二王,始建封植。獻、昭機警,威、江才力。恭、簡恬和,鄱、桂清識。四王少盛,同規謹敕。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