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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七·本紀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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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祖一

《新元史》卷七·本紀第七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諱忽必烈,睿宗第四子,憲宗同母弟也。以太祖十年乙亥秋八月乙卯生。

太祖十九年春,自西域班師,至乃蠻境阿拉馬克委之地,帝與皇弟旭烈兀來迎,帝射一兔,旭烈兀射一山羊。國俗:童子初獵禽獸,以血染長者拇指。旭烈兀持太祖手,用力重。太祖曰:“爾用力如此,吾爲爾恥之。”帝則捧太祖之手,輕拭之。太祖甚悅。及長,仁明英睿,事莊聖皇后以孝聞。

在潛邸,徵名儒竇默、姚樞、許衡等,詢以治道,思大有爲於天下。蒙古興垂六十年,至帝始延攬文學之士,待以殊禮焉。

憲宗即位,詔漠南、漢地軍國之事,悉聽帝裁決,開府於金蓮川得專封拜。邢州爲帝分地,後又分二千戶爲功臣食邑,民不堪命,詣王府訴之。劉秉忠、張文謙言於帝曰:“邢州戶本萬餘,軍興以來,不滿數百,得良吏撫之,責以成效,使四方取法,則天下皆受王之賜矣。”帝從之,以脫兀脫、張耕爲邢州安撫使,劉肅爲商榷使,輕徭薄賦,期年戶增數倍。自是帝益以儒者爲阿用。

二年,帝移駐桓、撫二州,時牙剌窪赤、布智兒等行燕京中書省事,一曰殺二十八人。其一人,已杖而釋之,有獻環刀者,復追還,折其人以試刃。帝聞其事,召布智兒責之曰,“凡死罪宜詳讞而後行刑,今一日殺二十八人,必多冤濫;況既杖而後折之,此何刑世?”布智兒惶恐謝罪。帝請置經略司於汴京以圖宋,置都轉運司於新衛,以濟軍儲。憲宗並從之。夏六月,覲憲宗於曲先腦兒,奉命徵雲南。秋七月丙午,禡開出師。

三年,憲宗大封同姓,敕帝河南、京兆自擇其一,帝願受京兆分地。奏割河東解州鹽池供軍餉,令民受鹽入粟,轉漕嘉陵。又奏置宣撫司於京兆,以孛蘭奚、楊惟中爲使,關、隴大治。

秋八月帝自六盤山次臨洮。

九月壬寅,帝次忒剌,分三追以進:大將兀良合臺出西道,諸王抄合、也只烈出東道,帝自將大軍出中道,留輜重於滿陀城。

冬十月,經西香界至金沙江,乘革囊以濟,摩娑二部酋,唆火脫因、塔裏馬迎降。

十一月辛卯,遣玉律術、王君侯、王鑑等諭大理。辛丑,白蠻酋阿塔剌降。

十二月丙辰,圍大理城。初,大理酋段興智微弱,國事皆決於高祥。是夜,祥率所部遁去。帝入城,謂左古曰:“城破,而玉律術等不出,其人必死矣。”諸將以大理殺使者,欲屠城。張文謙言於帝曰:“此高祥所爲,非民之罪,請宥之。”帝乃使姚樞裂帛爲旗,書止殺之令,由是一城獲免。辛酉,分兵攻龍首關,次趙臉。癸亥,獲高祥。祥不屈,折之。時白日當午,雲起雷震。帝曰:“忠臣也。”命以禮葬之。帝承製以劉時中爲大理金齒等處宣撫使,留兀良合臺討魯魯廝、阿伯諸部,自率諸將班師。

四年夏五月,帝闢署於六盤山。秋八月,駐桓、撫二州,冬,駐金蓮川。

五年冬駐奉聖州。

六年春三月,命劉秉忠建城郭於桓州東、灤水北,後名爲開平府。冬,移駐合剌八剌合孫之地。

七年春,憲宗命名阿藍答兒、劉太平釣考京兆、河南財賦,推驗經略,宣撫兩司官吏。帝聞之,不悅,用姚樞言,率妃主以下入朝。冬十二月,覲憲宗於也可迭烈孫之地,憲宗與帝皆泣下,不令帝有所白而止。遂議分道伐宋。

八年冬十一月戊午,帝禡牙於開平。

九年春二月,會諸王於邢州。

夏五月,次小濮州,徵宋子貞、李昶,訪問得失。

秋七月甲宣,次汝州,以大將拔都兒爲前鋒,戒勿妄殺。以楊椎中、郝經宣撫江淮,烏古論貞督餉蔡州。兵有犯法者,貞縛送有司,帝即軒之。由是將士肅然,無敢違命者。

八月丙戌,渡淮。辛卯,入大勝關,分遣張柔入虎頭關。壬辰,帝次黃陂。時淮民被俘者衆,帝悉宥之。庚子,諸將茶忽□得宋沿江制置司榜,有云:今夏諜者聞北兵會議,取黃陂民船,由陽邏堡濟江會於鄂州。帝曰:“吾前無此意,能如其言吾所願也。”辛丑,帝次於江北。

九月壬寅,諸王穆哥自合州遣使,以憲宗兇問告,且請北歸。帝曰:“吾奉命南征,豈可無功而返。”甲辰,登香爐山,俯大江,江北爲陽邏堡,其南岸曰許黃洲,宋人嚴兵守之,列戰船江中,軍容甚盛。董文炳率死士鼓掉疾趨,諸將分三道繼之,宋兵敗遁。文炳麾衆登南岸,使其弟文用輕舟報捷。帝問戰勝狀,因舉鞭仰指曰:“天也。”丁未,帝濟江,駐許黃洲。己酉,次鄂州。庚戌,圍城。帝謂張柔曰:“吾猶獵者,不能禽圈中豕野獵以供汝食,汝破圈取之可也。”柔作鵝車洞火其城,別遣勇士先登,城垂克。會宋將高達來援,引兵入,復堅守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