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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里仁篇讀後感優秀範文(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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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里仁篇讀後感優秀範文(精選3篇)

論語里仁篇讀後感優秀範文(精選3篇)

細細品味一本名著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爲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可是讀後感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論語里仁篇讀後感優秀範文(精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論語里仁篇讀後感1

首先、《里仁》第十八章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本章旨在講子女與父母的家庭關係。幾諫是關鍵詞,《說文解字》雲:“幾,微也,殆也”。《易·繫辭》有語:“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又云:“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說文解字》解釋:“諫,證也。”《楚辭·七諫序》有語:“諫者,正也。”《周禮·司諫》注:“諫,猶正也。以道正人行”。事父母幾諫就是侍奉父母要孝敬,如果父母有錯,則要委婉地勸說父母,即使父母不聽勸諫,也要保持對父母的孝敬,不要違背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禮儀,實實在在地侍奉父母不要心生埋怨。

錢時曰:《融堂四書管見》卷二:“迎其未形,便當救止。既形則過,已顯無及矣。微察其不然,便不敢拂。才拂則意已傷,難再進矣。既能如此委曲,又須勞而不怨。所謂怨者,非必形之辭色也。心之隱微稍有不足,便不可爲人子者,所宜深體。”

《朱子語類》卷二十七“問幾,微也。微諫者,下氣、怡色、柔聲以諫也。見得孝子深愛其親,雖當諫過之時,亦不敢伸己之直,而辭色皆婉順也。‘見志不從,又敬不違’才見父母心中不從所諫,便又起敬起孝,使父母歡悅。不待父母有難從之辭色,而後起敬起孝也。若或父母堅不從所諫,甚至怒而撻之流血,可謂勞苦。亦不敢疾怨,愈當起敬起孝。此聖人教天下之爲人子者,不惟平時有愉色、婉容,雖遇諫過之時,亦當如此。甚至勞而不怨,乃是深愛其親也。曰‘推得也好’又云‘又敬不違’者,上不違微諫之意,切恐唐突以觸父母之怒;下不違欲諫之心,務欲置父母於無過之地。其心心念念,只在於此。若見父母之不從,恐觸其怒,遂止而不諫者,非也。欲必諫遂至觸其怒亦非也。南升”

可能當下的社會,夫子關係、母子關係最難把握,父慈子孝的儒家倫理也很難被現代人所接受,如果拿朱夫子的標準去約束現代人,許多人會認爲是強人所難、迂腐之至。其實,無論是春秋戰國時代,還是宋明時期,儒家在把握父子、母子的關係時無非是一個敬字。無論是父子、母女關係,還是父母子女關係,都是一面鏡子,照在不同的角色身上,自有不同的倫理價值在那裏。當一個人脫離家庭,心中不再有家庭的觀念時,家庭成員的那面鏡子便不復存在了,家中那份敬也就沒有了,或許變成了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但是無論如何都不如那份敬來得親切。正因如此,我們的文化纔有了一份從容、一份深沉、一份歷史的使命。

  論語里仁篇讀後感2

《里仁》第二十章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本章表明孔子對孝的理解。《論語·學而》章有語:“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直譯爲:父親在世時,人們可以審視孩子的志向如何,父親不在世要看孩子的所作所爲,並且三年不改變父親的處事之道,可以說他是守孝的。

比較正確的理解是孔夫子生活的時代屬於以家族血緣紐帶爲核心家天下的社會。由家臣到氏族,由氏族到諸侯國,再到周天下的農耕樹根狀社會組織結構。由此可見,春秋時代的家是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一家之主就是父親,父親即家長。父親不僅擔負着養家盡忠的責任,還有培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再考察“孝”時,“孝”爲上下結構,上爲半“老”,下爲“子”,“子”承“父”業,“子”撐“父”命即爲“孝”,而孝字結構的頭又從土,土是根。由此可以說孔子之語實則說明了春秋時代的父子之間的天倫之義,自然之則。

或許有人問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如果父之道保守、落後、邪惡呢?還需要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嗎?那麼這個問題實質是問什麼是爲子之道?看來夫子之道不僅在於“父慈子孝”的現實倫理之道,還在於子承父業,爲人子向爲人父的角色轉換、身份認同的做人之道。如果進一步考察孔夫子時代的教育現實,就會發現孔夫子是第一個辦私學的教師,是絕對的少數派。而公辦學校是掌握在諸侯貴族手裏的,而貴族身份是繼承製的,屬於大多數,讀書者也是貴族子弟。禮崩樂壞的時代,庶族子弟就有了上學的`機會。無論是私學,還是公學,讀書人是少數,因此,子女的教育大都落在父母身上了,孔夫子時代的教育還多屬於家庭教育。由此可推斷,父對子有引導作用,子對父也有繼承學習的自然關係。而父而子、子而孫的傳承模式就成了那個時代最自然的家庭、社會組織傳承模式了。而這種模式也是春秋時代的一種傳承禮制,而這種禮制在孔子看來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大概這纔是夫子所謂的“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的緣由吧。

然而,孔夫子並非是一個絕對保守落後的人,對歷史傳承損益的規律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把握的。“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後來多有解讀,正解就是:父之道善則終生守之,若不善,又何待三年改之呢?如是而已。善與不善的原則就是中庸之道、也就是智仁勇之義。

  論語里仁篇讀後感3

《里仁篇》是《論語》的第四章,是論語核心思想“仁”的重點闡述,在《論語》中佔據着重要位置。其闡述了仁的最基本的存在範圍,如何去做一個有仁德的人,君子與小人之別,都是圍繞“仁”這一是非辨別標準進行的。

開篇,孔子便提到, “里仁爲美。擇不處仁,焉得知?”孔子說:“住的地方,要有仁德這纔好。選擇住處,沒有仁德,怎麼能是聰明呢?”裏,爲動詞,居住也。仁,並非只能存在大道理中,也是存在生活瑣事之中的。居住的地方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居住地人們的修養,都可以上升爲仁。人與人之間形成社會,社會之風氣來自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之道,這便是仁最本初意思。因而,要提升到仁的地位,必須要有一個良好的氛圍。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孔子說:“沒有仁德的人是不能長期安於貧困的,也不能長期處在安樂之中。有仁德的人安心在生活中,處處講究實行仁德之道,聰明的人知道實行仁道對己對人對社會都有好處。”沒有仁德修養的人,在逆境中只會失意忘形,在順境中得意忘形。而有仁德修養的人則會安貧樂道,富貴不淫。真正的智慧,修養達到“仁”的境界,無論處於貧富之際,得意失意之間,都會樂天知命,安之若素。此種仁的修養,是要成爲堅持不懈的信念纔可達成。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孔子說:“君子關心道德,小人關心田地;君子關心刑律法制,小人貪圖財利實惠。”君子是對於違背道德事情堅決反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而小人對於物質利益可以不擇手段,不考慮法律的制裁。這也可以聯繫到個人修養,對於眼界的問題,也是對自制力的一種沉澱。很多人犯罪,並非不擔心法律懲罰的後果,而是被利益所矇蔽雙眼,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