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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鄉鎮公務用車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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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於公車私用還有沒完善、統一的懲戒制度。因此,在處理公車私用行爲時,必須先充分考慮這種行爲所造成的後果和不良影響來定性,並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鄉鎮公務用車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2016鄉鎮公務用車自查報告

  【2016鄉鎮公務用車自查報告1】

根據《嶽池縣違規借車和公車私用問題整治工作小組關於印發嶽池縣開展違規借用車輛和公車私用問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嶽車治〔2016〕1號文件精神,我鎮認真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鎮現有公務用車1臺,臨聘司機1名。

  二、整治情況

經自查,我鎮機關無超編車、超標車、違規借車、換車等違規配備車輛情況。購車審批文件、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完整。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範領導幹部用車行爲,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也是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的迫切要求。我鎮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有關廉潔自律要求的基礎上,對照通知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公車管理的同時,要求領導幹部帶頭執行好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爲幹部職工做好榜樣。

(二)領導重視,明確任務

我鎮成立了違規借用車輛和公車私用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吳開兵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王鵬、黨委委員、副鎮長兼財政所所長馮昌勇爲副組長,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董善林、黨政辦主任賀寧,紀委委員江承俊,財政所工作人員孫軍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馮昌勇兼任,張聯虎、林才元、趙健、鄧利華爲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整治工作日常事務。

(三)加強管理,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用公款擅自購買公務用車。不向企業調換、借用車輛或攤派資金購買車輛,對公務用車不搞豪華裝修,特別是不搞高於原車配置設計進行裝修,增改與汽車行駛無關的設備。在公務用車管理方面,制訂“車輛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公車定點停放、定點加油、定點維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專人負責、領導審批、統一派車、明確線路等制度。嚴格執行車輛派遣、駕駛、檢查等規定,堅決杜絕公車私用參與旅遊、婚喪嫁娶、接送學生和學開車等與公務無關事宜。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決不允許酒後開車,不準違章駕駛,不帶故障行車,不準以車謀私。在車輛維修方面,履行節約,採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節省車輛費用開支。

我鎮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由於領導重視,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發生任何紕漏。今後,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繼續加大公務用車管理力度。

  【2016鄉鎮公務用車自查報告2】

根據縣紀委《關於印發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五個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山紀辦發[2016]1號)文件精神,局黨委及時召開了黨委會進行研究,制定了衡山縣交通運輸局《關於印發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山交字〔2016〕2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全體幹部職工進行學習,開展了自查並進行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以來,我局成立了超標配備公車及公車私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黨委書記、局長周定德任組長,袁湘麥、趙軍、劉軍輝、王倩、周建國、曹冬雲任副組長,王嶽新、向紅平、屈平軍、曹建中、李純、劉朝霞、劉東方爲成員。局辦公室負責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具體工作。

  二、認真開展自查活動

經自查,我局現有公務用車13臺(含4個二級單位),

其中湘Dxxx、湘Dxxx、湘Dxxxx分別由南嶽高速公路協調辦、潭衡西高速公路協調辦及港航所購買並供其使用。無超編車、超標車、違規借車、換車等違規配備車輛情況,購車審批文件、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完整。但存在公車管理不嚴,管理不到位的情況。

  三、切實制定整改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教育

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範領導幹部用車行爲,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我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有關廉潔自律,並對照通知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公車管理的同時,帶頭執行好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爲幹部職工做好榜樣。

2、加強管理,嚴格紀律

(1)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不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用公款擅自購買公務用車。不調換、借用車輛或攤派資金購買車輛,對公務用車不搞豪華裝修,不增改與汽車行駛無關的設備。

(2)在公務用車管理方面,制訂《衡山縣交通運輸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要求車輛必須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單制度;所有車輛除因公出差必須到外面過夜外,晚上一律要停放在局機關大院內;節假日、星期六、星期日無公事不得動用車輛,有公事必須由辦公室安排;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安排,進行定點維修、保養,經費從嚴控制;油卡由辦公室管理,統一衝卡、加油;不設專職專車司機,只暫時指定4名同志爲公車駕駛員。

(3)嚴格執行車輛駕駛、檢查等規定,堅決杜絕公車私用參與旅遊、婚喪嫁娶、接送學生和學開車等與公務無關事宜。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不允許酒後開車,不準違章駕駛,不帶故障行車,不準以車謀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