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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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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特殊的商品,它有一個合理使用問題,否則不僅浪費藥品資源,還會給消費者帶來許多不良反應,甚至危及生命。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6年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參考閱讀!

2016年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自查報告

  【2016年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自查報告1】

爲了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整頓和規範藥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根據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南平市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部署,狠抓落實,達到預期效果。現將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總體情況

我縣共有藥品批發企業1家,零售企業28家。整治行動以來,我縣成立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分組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前後共出動執法人員112人次,車輛28臺次,檢查藥品批發企業5家次,覆蓋率100%,檢查藥品零售企業94家次,覆蓋率100%。共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4份,查處違法案件5起,目前均已結案。罰沒款共計13950.25元(案件詳見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部署。爲保證轄區內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有序開展,我局高度重視,及時招開局務會,成立以局長爲組長、其他局領導爲副組長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對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局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光澤縣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對集中整治行動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確保了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廣泛宣傳動員,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在整治行動中,我局堅持廣泛宣傳、全面動員,發動羣衆和社會羣體的關注和參與熱情,發揮涉藥單位市場主體的作用,組織藥品經營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爲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奠定了紮實基礎。一是召開管理相對人會議,宣傳全國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我局對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要求企業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二是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加強對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公衆藥品安全知識,報道工作動態。三是以“‘3.15’消費者權益保障日活動”爲契機開展宣傳活動,爲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四是督促藥品經營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措施,通過自查自糾,藥品經營企業更加重視藥品質量工作,各項質量管理制度也逐步健全並得到落實。

(三)突出整治重點,有效開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力求做到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專項檢查相結合,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突出整治重點。如:批發企業是否存在“走票”、“掛靠”、出租、轉讓證照等違法行爲,造成假劣藥品流入合法渠道;零售企業是否不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規定,造成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等特殊藥品流入非法渠道以及是否存在進貨把關不嚴,銷售去向不明,造成假劣藥品暢通無阻,嚴重危害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等違法行爲。

  三、整治評估

經過近四個月的集中整治,整治工作正紮實有序向縱深推進,“企業是藥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進一步得到強化,全縣藥品市場秩序有了更進一步好轉,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全縣藥品安全狀況穩中趨好,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我們也應清醒地認識到,我縣藥品經營企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藥品經營企業未能嚴格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經營藥品。如購進藥品時,把關意識不嚴,只進行形式審查,不審覈其內容,入庫驗收流於形式,個別企業甚至無驗收結論,驗收人員未簽字;少數企業溫溼度未按時監測等。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局將在鞏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時,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企業整改後跟蹤檢查力度,加大對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嚴厲查處藥品流通領域的違法行爲,努力使全縣藥品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

  【2016年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自查報告2】

全面整頓和規範藥品經營企業購銷行爲,堅決打擊購銷假劣藥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查處藥品經營企業各種違法違規行爲,規範藥品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根據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轉發省局辦公室關於開展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檢查的通知》(攀食藥監市〔201x〕1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從201x年9月11日到10月底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了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現將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爲保證專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召開了工作會議進行安排,確立了“以維護廣大人民羣衆健康權益爲目標,切實履行藥品監管職責,全面規範藥品經營秩序,使藥品企業增強企業是承擔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自覺依法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嚴防 gsp 認證後反彈,確保新修訂 gsp 有效運行,確保藥品安全隱患得到全面排查,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杜絕假劣藥品流入合法渠道,確保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不發生藥品安全重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的指導思想,確定了工作目標明確了整治的對象和重點內容及工作方法及步驟,成立了以局長張先學爲組長,副局長李正國、副局長曾三、紀檢組長李朝蘭、稽查隊長鄂桂鬆爲副組長,辦公室、稽查隊、藥化科、各片區所爲成員的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四個副組長分別帶隊分片區對我轄區進行監督檢查。

 二、認真組織,營造氛圍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我局靈活機動地在網絡平臺對藥品經營企業進行了信息發佈,動員各企業提高企業對開展本次專項檢查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企業的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自覺規範經營行爲。各藥品零售企業按照我局整治方案要求,圍繞藥品gsp有關規定和本次整治的重點內容積極進行了自查自糾,並於9月30日前向我局上交了自查報告和《藥品生產流通領域經營企業承諾書》。

  三、明確重點,大力整頓藥品流通領域秩序

(一)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我局結合實際情況,綜合藥品和醫療器械日常檢查工作、gsp 認證和跟蹤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節假日專項檢查等工作一併進行,以城鄉結合部、農村集貿市場、車站、旅遊景點的藥品零售企業爲重點檢查對象,重點打擊非法回收藥品、非法渠道購進藥品、製售假藥、劣藥、違反gsp規範的行爲以及過期醫療器械使用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分組包片,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確保圓滿完成本次專項檢查任務。

(二)開展專項整治以來,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70人次,車輛23臺次,監督檢查藥品經營企業103家次,發送監督檢查意見書50餘份。

(三)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加強門店與公司粘滯度。專項期間,我局邀請惠康、時濟堂、好仁堂等連鎖公司企業負責人,採取不預先告知的形式對上述公司在我轄區的連鎖門店進行了隨機抽查。此種形式一是發現了gsp認證時不能發現的真實存在的問題,二是讓企業管理層認識到所屬門店的真實情況,切實加強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三是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門店和公司共同面對並改進存在的困難,增強零售門店與公司的“粘滯度”,造成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良性局面。此次活動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四、檢查情況和存在的問題藥品管理總體向好,管理相對人法律意識和業務能力明顯增強,檢查至今未發現有銷售(使用)假藥的違法行爲,購進渠道較爲規範,未發現有違法違規銷售國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藥品的案例。基礎設施總體改善。所有藥店均已配備了空調進行溫溼度控制,多數藥店已配備了計算機進行藥品銷售管理。截止目前,我區已有超過80%的藥店已經通過了藥品gsp認證,但是通過前期檢查,各個連鎖公司的加盟店和“直營店”均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回潮”。各藥店計算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多數藥店能夠完成正常的購銷存操作。但仍有相當數量藥店尚不能使用計算機按照要求進行完整的質量控制管理。這與我區部分藥品從業人員文化素質水平低下有關。部分藥店仍心存僥倖,以爲gsp認證過了即萬事大吉,進貨渠道混亂,計算機管理系統形同虛設,不能完整的進行藥品質量控制和銷售管理,藥品安全存在一定風險。此外,部分連鎖公司的計算機藥品管理系統存在操作不便、不支持中藥飲片配方下賬等缺陷,給零售門店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使用困難。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增添措施、加大力度,切實做好藥械監管工作,探索藥品流通領域監管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羣衆用藥安全。

(一)強化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監管。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僞劣藥品、醫療器械行爲。加強特殊藥品的監管。加強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的管理。做好藥品抽驗快檢工作。大力整頓和規範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二)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圍繞關係羣衆切身利益和社會反映強烈的藥品安全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大藥品安全重點薄弱環節的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爲。

(三)強化宣傳教育,倡導全民參與監管。加強法律法規政策、用藥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經營企業和涉藥單位的安全意識、質量意識和誠信意識及全民用藥安全意識,優化市場環境。

(四)深化監管隊伍建設。整合各種資源加強培訓,有效提升監管隊伍在藥品流通監管、醫療器械監管、稽查辦案、法制工作、信息化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五)繼續強化連鎖公司與零售門店關係,確保加盟店和“直營店”的藥品安全風險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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