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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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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1

教師作爲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教師法》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我也認識到作爲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爲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

學習了教師法認識到,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爲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激的行爲,如體罰學生等是不對的。《教師法》給出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

我認識到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我接受這個班以來,轉化了10多名學生的學習態度,語文考試成績的及格率由80%提高到97%,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大幅提高。

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2

作爲一名教師,必須自覺地加強自身的職業道德修養,既要以學問教人,又要以道德範人。學高爲師,學是師之骨。我認爲,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高師能的人。

1。我們要做終身學習的楷模。知識社會的顯著特徵就是知識像滾雪球一樣急劇膨脹並快速陳舊。面對“生有涯,而知無涯”的現實,教師必須不斷地學習方能勝任教師工作。一個好的學習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選擇力,學習對自己有用的知識。21世紀的教師應該是終身學習的示範者,是學生終身學習的楷模。

2。我們要做學生的心理輔導者。由於家庭問題、社會問題的共同作用產生了許多問題兒童,表現爲行爲異常,心理上有障礙。教師需要了解孩子們異常行爲背後的原因,運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導解決。

3。我們教師應該加強團隊合作。教師職業的一個特點就是集體性,要求教師彼此協調,相互寬容,發揮集體的教育力量。教師還要面對學生團體,因爲這種團體的活動指導可以提高教師的工作效率。但是衆多個性鮮明的孩子組成的團體必然產生摩擦,所以教師必須是團隊工作的專家,必須具備處理團體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來社會的勞動分工將更加細緻,生產過程的技術含量更高,人與人之間的聯繫途徑日趨多樣。教師必須教學生學會寬容,發現別人的長處,學會與別人一起工作。

作爲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要學習和努力的地方還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斷地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提升自己,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爲人師表,爲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3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辱罵、誹*教師、拖欠工資等等的事情發生,而教師迫於時代和社會的壓力,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說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爲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爲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認爲教師就是爲社會爲學生服務的,吃點虧是可以吞下去,那現在我不會再怎麼認爲了,因爲,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說說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爲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爲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一.爲人師表,言傳身教

教師的人格力量來自於學術水平與道德情操的完善統一,不僅要在自己講授的課程中學識淵博,循循善誘,更要通過言傳身教,通過榜樣,無言的力量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學生樹立堅定的信念和遠大理想。在學生的眼中,教師具有無可懷疑的威信,教師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樣,教師的一言一行,都通過這樣那樣的方式,對學生的各個方面產生影響。

二. 將做人的教育寓於教學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傳道”是三大任務中的首要。告訴學生科學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養百折不撓的克服困難的堅強意志。老師應該努力學習做這種潛移默化、“潤物細無聲”的教育。

三.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

“一日爲師,終身爲父”是學生對老師的尊敬之言。對於老師則不可以“家長”自居,應該與學生平等相待,虛心向學生學習,做到教學相長。愛學生就要尊重他們的人格和創造精神,與他們平等相處,用自己的信任與關切激發他們的求知慾和創造欲。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是主導,學生是主體,教與學,互爲關聯,互爲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一個好老師會將學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們,尊重他們,視他們爲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夥伴。

四.視學生爲己出,處處關愛學生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那麼如何用愛心去打開學生心靈的窗戶?首先就要了解他們。瞭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只有瞭解了每個學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導他們成爲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蘇霍姆休斯基說得好,不瞭解學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思維、興趣、愛好、才能,就談不上教育。

爲了實現“爲人師表,以德立身”。我決心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第一,要從開始嚴格要求自己。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作爲一名教師,要一身正氣,要突出“爲人師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堅持學習與實踐。教師的基本職能是“傳道、授業、解惑”。因此,作爲一名教師,首先要學識淵博,品德高尚,還要富有教學經驗。而要做到這些要求,就應該做到堅持學習與實踐。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第三,要愛教育事業。只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爲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只有熱忱的愛每個孩子,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爲教育事業做出貢獻。

第四,熱愛每一個孩子,不只教給孩子知識,還要教會他做人,還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集體的溫暖。讓每個孩子都能在這個集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

教師法學習的心得體會4

爲提高自己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認真學習了《教師法》。通過學習,我感覺受益非淺,對依法執教、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等概念的內涵有了更深層次的詮釋。下面,我就具體談一談學習的感想: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明確了要持之以恆、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教育理論的學習。逐步加深對“教育即服務”、“一切爲了孩子,爲了孩子的一切”、“學高爲師,德高爲範”等重要思想的理解。並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加強自己的依法執教意識。這不僅要求我們教師發揚蠟燭的精神,還要求教師自覺服從組織的安排,甘爲人梯,做辛勤的園丁。只有這樣才能一心撲在教育事業上,終生獻身教育,並用自己智慧的鑰匙,打開學業生踏入科學知識的大門。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學生美好的心靈。

通過學習《教師法》,讓我更加熱愛學生。熱愛學生是教師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動力,一個教師只有具備了這種道德情感,才能產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強烈願望。千方百計的去教好學生,孔子說的:“愛之,能勿勞乎?言之,能勿誨乎?”就是這個道理。

通過學習《教師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鑽研業務知識,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識修養。新形勢下新的理論知識層出不窮,業務知識學習不能僅停留在學過、看過、聽過即可,如果鑽研不深不透,特別是在理論和實踐相結合上做得不到位,就會對工作產生不可預知的影響。我們應該時刻記住,只有不斷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加強業務進修,才能滿足新時期對教師要求的“從經驗型向知識型研究型的轉變”,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務於教育教學這項本職工作。

通過學習《教師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則。教師從事的是培養人的工作,教師勞動最有影響力的就是“言傳身教”,也就是說教師是用自己的學識、思想品質和人格魅力來對學生進行教育的,無論哪一層的學生都自覺或不自覺的把教師當成自己的榜樣。教師是學生學習做人的參照對象,所以人們常說“教師是鏡子,學生是教師的影子。”以身作則要求了教師做事要言行一致,表裏如一,還要求我們儀表端莊,大方得體。否則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給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

另外,通過學習使我懂得了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師在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且,當教師享有的權利越多時,對其素質的要求就會越高,相應地,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會更重、更多。

因此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教師法中規定的義務。具體的說就是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應當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以上是我這段時間學習的感想,如果說,理論學習只是手段,融入實際纔是目的,那麼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呢?

首先,師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誘惑不斷。在琳琅滿目的大千世界中,我們的心或許容易浮躁,時至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求“富”尋“逸”或許是大多數人的夢想。物質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總是幸福的嗎?未必!鑑於教師職業的特殊性,我們有着比其他職業更高的人格要求。師者的傳道、授業、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純知識的學習,相反,它更多的作用於對學生人格的塑造上。

第二,行之以“法”。教師不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還要將這種人格置於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爲核心,以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爲人師表爲重點,目的在於進一步引導廣大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教師教書育人、以身立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的活動。近幾年來,學生、家長把學校和教師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屢見不鮮。在“管”與“不管”之間徘徊的教師們疑惑不斷,到底如何纔是可行的?我們說按照法律行事纔是合理的。我們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行之以“法”。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們一定要牢記《教師法》,用《教師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