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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廉政手抄報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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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手抄報的辦報素材:中國傳統文化中廉政思想之以德治國的思想

2015年廉政手抄報的素材

德治思想想最早源於西周。周文王敬德、修德,周公提出“明德慎罰”的治國思想。即首先要求統治者自己注重修德,做出表率;其次要用“德教”的辦法來治理國家,用“忠”、“孝”等道德觀念教育百姓,使之形成預防犯罪的精神堤壩,從而有效遏制犯罪。慎罰就是要求在制定法律、實施刑罰時應當寬緩、謹慎,而不應一味地用嚴刑峻罰來迫使臣民服從。

到了春秋時期,子產提出了“寬”、“猛”兼施的統治方法主張。所謂“寬”就是指“修德”懷柔的一手,“猛”則是指暴力鎮壓的一手。子產說“爲政必以德”、“德,國家之基地,有德無懷,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他認爲“德”是國家的根基,國君及官吏只有修德,才能確保國運長久。

孔子提出了“仁禮”學說,表現在治國方式上就是德治。在德、禮、刑的關係上,孔子主張“齊之以禮”、“先德後刑”。強調德優於刑、先教後刑。在《論語&S226;爲政》裏,孔子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所謂“導之以德”,就是指統治者必須推行德治,表現爲寬惠使民,輕徭薄賦,省法輕刑。同時要爲人民樹立道德榜樣,啓發民衆的心理自覺。所謂“齊之以禮”,就是統治者要模範遵守禮的規範,從而感化和影響羣衆,所有的人都應該用禮來規範自己,用禮來約束自己,這樣道德教化和禮教的結合就能防止犯罪和反叛。刑罰手段只是一種外加的強制和威懾,可以使人畏懼、服從,免陷於犯罪,但卻不能以犯罪爲恥,達不到至善的境界。孔子還提出以德去刑的觀點,反對不教而誅。他還強調把禮作爲立法、司法的指導原則,在道德與法律相矛盾時,主張促舍法取德。孔子所主張的德治,必須由人來實現、來執行,所以他很強調人的作用,認爲有了人才能制定良法,執行良法,使社會安定。他十分重視人才的選拔,認爲要把那些德才兼備的人才選出來爲官。至於賢才的標準,孔子說“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即既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又要有一技之長,也就是德才兼備。

廉政手抄報圖

西漢時的董仲舒主張用儒家學說統一思想,在治國方略上強調“德主刑輔”,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被漢武帝採納。

唐太宗李世民十分重視德治。他從治國安邦的角度,闡述了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德禮爲政教之本,刑罰爲政教之用。

宋元明時期,治國方略基本是延續儒家的政治主張,最爲典型的代表是朱熹。朱熹以儒家正統自命,主張“爲政以德”。所謂“爲政以德”,就是仁德之心見諸於政,就是行仁政。

通過對歷史上“德治”思想的回顧,可以得出如下幾點結論:一是“德治”包含兩方面含義,首先對統治者及其官吏而言是一種約束,要求其具有高尚的人格和操守,廉潔自律,克己奉公,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其次對老百姓而言,強調道德教化,通過教育感化作用,使老百姓自覺地遵守典章制度和禮義習俗,歸順統治階段的統治。二是在“德、禮、刑”三者的關係上,強調“以德爲主”,以“德”爲先,以“德”服人,以“德”化民。三是在實施策略上,許多朝代的統治者都採取了“寬猛相濟”,“德禮政刑”相輔相成,交相爲用,“德治”與“法治”兩手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