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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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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武字君公,蜀郡郫縣人也。宣帝時,天下和平,四夷賓服,神爵、五鳳之間婁蒙瑞應。而益州刺史王襄使辯士王褒頌漢德,作《中和》、《樂職》、《宣佈》詩三篇。武年十四五,與成都楊覆衆等共習歌之。是時,宣帝循武帝故事,求通達茂異士,召見武等於宣室。上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當之哉”以褒爲待詔,武等賜帛罷。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武詣博士受業,治《易》。以射策甲科爲郎,與翟方進交志相友。光祿勳舉四行,遷爲鄠令,坐法免歸。

武兄弟五人,皆爲郡吏,郡縣敬憚之。武弟顯家有市籍,租常不入,縣數負其課。市嗇夫求商捕辱顯家,顯怒,欲以吏事中商。武曰“以吾家租賦繇役不爲衆先,奉公吏不亦宜乎”武卒白太守,召商爲卒吏,州里聞之皆服焉。

久之,太僕王音舉武賢良方正,徵對策,拜爲諫大夫,遷揚州刺史。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章,服罪者爲虧除,免之而已。不服,極法奏之,抵罪或至死。

九江太守戴聖,《禮經》號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及武爲刺史,行部隸囚徒,有所舉以屬郡。聖曰“後進生何知,乃欲亂人治”皆無所決。武使從事廉得其罪,聖懼,自免,後爲博士,毀武於朝廷。武聞之,終不揚其惡。而聖子賓客爲羣盜,得,系廬江,聖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自是後,聖慚服。武每奏事至京師,聖未嘗不造門謝恩。

武爲刺史,二千石有罪,應時舉奏,其餘賢與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國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學宮見諸生,試其誦論,問以得失,然後入傳舍,出記問墾田頃畝、五穀美惡,已乃見二千石,以爲常。

初,武爲郡吏時,事太守何壽。壽知武有宰相器,以其同姓故厚之。後壽爲大司農,其兄子爲廬江長史。時,武奏事在邸,壽兄子適在長安,壽爲具召武弟顯及故人楊覆衆等,酒酣,見其兄子,曰“此子揚州長史,材能駕下,未嘗省見”顯等甚慚,退以謂武,武曰“刺史古之方伯,上所委任,一州表率也,職在進善退惡。吏治行有茂異,民有隱逸,乃當召見,不可有所私問”顯、覆衆強之,不得已召見,賜卮酒。歲中,廬江太守舉之。其守法見憚如此。

爲刺史五歲,入爲丞相司直,丞相薛宣敬重之。出爲清河太守,數歲,坐郡中被災害什四以上免。久之,大司馬曲陽侯王根薦武,徵爲諫大夫。遷兗州刺史,入爲司隸校尉,徙京兆尹。二歲,坐舉方正所舉者召見槃闢雅拜,有司以爲詭衆虛僞。武坐左遷楚內史,遷沛郡太守,復入爲廷尉。綏和元年,御史大夫孔光左遷廷尉,武爲御史大夫。成帝欲修辟雍,通三公官,即改御史大夫爲大司空。武更爲大司空,封汜鄉侯,食邑千戶。汜鄉在琅邪不其,哀帝初即位,褒賞大臣,更以南陽犨之博望鄉爲汜鄉侯國,增吧千戶。

武爲人仁厚,好進士,將稱人之善。爲楚內史厚兩龔,在沛郡厚兩唐,及爲公卿,薦之朝廷。此人顯於世者,何侯力也,世以此多焉。然疾朋黨,問文吏必於儒者,問儒者必於文吏,以相參檢。欲除吏,先爲科例以防請託。其所居亦無赫赫名,去後常見思。

及爲御史大夫司空,與丞相方進共奏言“往者諸侯王斷獄治政,內史典獄事,相總綱紀輔王,中尉備盜賊。今王不斷獄與政,中尉官罷,職並內史,郡國守相委任,所以一統信,安百姓也。今內史位卑而權重,威職相逾,不統尊者,難以爲治。臣請相如太守,內史如都尉,以順尊卑之序,平輕重之權”制曰“可”以內史爲中尉。初,武爲九卿時,奏言宜置三公官,又與方進共奏罷刺史,更置州牧,後皆複復故,語在《朱博傳》。唯內史事施行。

多所舉奏,號爲煩碎,不稱賢公。功名略比薛宣,其材不及也,而經術正直過之。武后母在郡,遣吏歸迎,會成帝崩,吏恐道路有盜賊,後母留止,左右或譏武事親不篤。哀帝亦欲改易大臣,遂策免武曰“君舉錯煩苛,不合衆心,孝聲不聞,惡名流行,無以率示四方,其上大司空印綬,罷歸就國。後五歲,諫大夫鮑宣數稱冤之,天子感丞相王嘉之對,而高安侯董賢亦薦武,武由是復徵爲御史大夫,月餘,徙爲前將軍。

先是,新都侯王莽就國,數年,上以太皇太后故徵莽還京師。莽從弟成都侯王邑爲侍中,矯稱太皇太后指白哀帝,爲莽求特進給事中。哀帝復請之,事發覺。太后爲謝,上以太后故不忍誅之,左遷邑爲西河屬國都尉,削千戶。後有詔舉大常,莽私從武求舉,武不敢舉。後數月,哀帝崩,太后即日引莽入,收大司馬董賢印綬,詔有司舉可大司馬者。莽故大司馬,辭位闢丁、傅,衆庶稱以爲賢,又太后近親,自大司徒孔光以下舉朝皆舉莽。武爲前將軍,素與左將軍公孫祿相善,二人獨謀,以爲往時孝惠、孝昭少主之世,外戚呂、霍、上官持權,幾危社稷,今孝成、孝哀比世無嗣,方當選立親近輔幼主,不宜令異姓大臣持權,親疏相錯,爲國計便。於是武舉公孫祿可大司馬,而祿亦舉武。太后竟自用莽爲大司馬。莽風有司劾奏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