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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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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史記》卷三十七 衛康叔世家第七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爲武庚未集,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爲衛君,居河、淇間故商墟。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爲梓材,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說。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爲周司寇,賜衛寶祭器,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廣疌>伯立。<廣疌>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爲侯。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奔於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爲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自殺。衛人因葬之釐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爲衛侯,是爲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爲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爲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爲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立爲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籲。十八年,州籲長,好兵,莊公使將。石碏諫莊公曰:“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爲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籲驕奢,桓公絀之,州籲出奔。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籲求與之友。十六年,州籲收聚衛亡人以襲殺桓公,州籲自立爲衛君。爲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籲。州籲新立,好兵,弒桓公,衛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爲善州籲。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籲於濮,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是爲宣公。

宣公七年,魯弒其君隱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爲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爲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爲太子婦者好,說而自取之,更爲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並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爲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爲惠公。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爲君,惠公奔齊。

衛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衛,納衛惠公,誅左右公子。衛君黔牟奔於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與燕伐周。周惠王奔溫,衛、燕立惠王弟穨爲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鶴,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衛,衛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鸖,鸖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爲君,是爲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衛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爲衛築楚丘,立戴公弟燬爲衛君,是爲文公。文公以亂故奔齊,齊人入之。

初,翟殺懿公也,衛人憐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爲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爲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燬爲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衛民。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衛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救宋。徵師於衛,衛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晉文公重耳伐衛,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衛成公遂出奔陳。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衛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已而周爲請晉文公,卒入之衛,而誅元咺,衛君瑕出奔。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三十五年,成公卒,子穆公遫立。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公不釋射服與之言。二子怒,如宿。孫文子子數侍公飲,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衛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衛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爲衛君,是爲殤公。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奔晉,復求入故衛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衛獻公如晉求入。晉爲伐衛,誘與盟。衛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衛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