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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十三·本紀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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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宗本紀四

《清史稿》卷十三·本紀十三

三十一年春正月壬申朔,詔以御宇三十年,函夏謐寧,寰宇式闢,自本年始,普免各省漕糧一次。甲戌,免甘肅靖遠等十四廳州縣、陝西延安等三府州屬積年逋賦。丙戌,雲南官軍剿莽匪於猛住,失利。調楊應琚爲雲貴總督,吳達善爲陝甘總督,以和其衷護之。調劉藻爲湖廣總督,湯聘署陝西巡撫。癸巳,刑部尚書莊有恭以讞段成功劾案不實,褫職下獄,籍產。調李侍堯爲刑部尚書,以張泰開爲禮部尚書,範時綬爲左都御史。

二月壬寅,劉藻降湖北巡撫,仍與雲南提督達啓下部嚴議。以定長爲湖廣總督,調李因培爲福建巡撫,常鈞爲湖南巡撫,湯聘爲雲南巡撫。庚戌,上謁東陵。辛亥,和其衷以彌補段成功虧空,褫職逮問。以舒赫德署陝甘總督。命四達赴陝西會彰寶審辦段成功虧空一案。調明山爲陝西巡撫,以吳紹詩爲江西巡撫。庚申,上還京師。辛酉,莊有恭論斬。壬戌,上謁泰陵。癸亥,劉藻褫職,留滇效力。甲子,以鄂寧爲湖北巡撫。戊辰,上還京師。

三月丁亥,劉藻畏罪自殺。己丑,楊應琚以復猛籠等土司內附奏聞。

夏四月辛丑,楊應琚奏大猛養頭人內附,官軍進取整欠、孟艮。壬寅,以莽匪整欠平,宣諭中外。丙午,和其衷論斬,段成功處斬。丁未,免雲南普藤等十三土司本年額賦及猛籠逋賦。甲子,賜張書勳等二百一十三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五月甲戌,上詣黑龍潭祈雨。戊寅,命正一真人視三品秩。丙戌,上詣黑龍潭祈雨。

六月丙午,楊應琚奏猛勇頭目召齋及猛龍沙頭目叭護猛等內附。戊申,予故三品銜西洋人郎世寧侍郎銜。

秋七月丙子,上奉皇太后秋獮木蘭。己卯,以阿里袞、於敏中扈從,命舒赫德兼署戶部尚書。壬午,上奉皇太后駐蹕避暑山莊。是日,皇后崩。癸未,諭以皇后上年從幸江、浙,不能恪盡孝道,喪儀照皇貴妃例。癸巳,御史李玉鳴奏皇后喪儀未能如例,忤旨,戍伊犁。丁酉,楊應琚奏補哈大頭目噶第牙翁、猛撒頭目喇鮓細利內附。

八月己亥,賑湖南湘陰等十三縣衛水災。癸丑,上幸木蘭行圍。宥莊有恭罪,起爲福建巡撫。甲寅,伊犁蝗。乙卯,江蘇銅山縣韓家堂河決。癸亥,裁察哈爾副都統,留一員駐張家口。

九月壬申,免甘肅靖遠等九縣,紅水、東樂二縣被旱額賦。己卯,賑山東歷城等五十五縣、東昌等五衛所水災,並蠲新舊額賦。乙未,楊應琚赴永昌受木邦降。

冬十月己亥,上奉皇太后還京師。戊申,楊應琚奏整賣、景線、景海各部頭人內附。辛亥,韓家堂決口合龍。兵部尚書彭啓豐降補侍郎。甲寅,以陸宗楷爲兵部尚書。壬戌,增設雲南迤南道。

十一月乙亥,楊應琚奏,緬甸大山、猛育、猛答各部頭人內附。戊寅,以楊應琚病,命楊廷璋赴永昌接辦緬匪。癸巳,命侍衛福靈安帶御醫往視楊應琚病。

十二月乙巳,調鄂寧爲湖南巡撫,以鄂寶爲湖北巡撫。癸丑,以巴祿爲綏遠城將軍。是歲,朝鮮、琉球入貢。

三十二年春正月乙亥,雲南官軍剿緬匪於新街,失利,諭楊廷璋回廣東。

二月乙未,以楊應琚病,命其子江蘇按察使楊重英赴永昌襄理軍務。丙午,雲南官軍與緬匪戰於底麻江,失利,逮提督李時升下獄。戊申,調鄂寧爲雲南巡撫。甲寅,莊親王允祿卒。丙辰,上臨奠。己未,上巡幸天津。癸亥,賑奉天承德等五州縣及興京鳳凰城災民。

三月乙丑朔,上閱子牙河堤。召楊應琚入閣辦事,以明瑞爲雲貴總督。丙寅,調託庸爲工部尚書,以明瑞爲兵部尚書。己巳,免直隸全省逋賦。庚午,上閱天津駐防滿洲兵。以阿桂爲伊犁將軍。壬申,上閱綠營兵。庚辰,上還京師。辛巳,大學士楊應琚褫職。壬午,以緬匪入寇盞達、隴川,宣示楊應琚貽誤罪狀。癸未,命鄂寧赴普洱辦軍務。庚寅,以李侍堯爲兩廣總督,召楊廷璋爲刑部尚書。癸巳,以鄂寧署雲貴總督。

夏四月己酉,上詣黑龍潭祈雨。庚戌,以雲南邊境瘴盛,命暫停進兵。庚申,命張泰開以禮部尚書管左都御史事,嵇璜署禮部尚書。

五月己巳,以鄂寶爲貴州巡撫,定長兼署湖北巡撫。庚午,以範時綬爲湖北巡撫。調張泰開爲左都御史,嵇璜爲禮部尚書。壬申,命陳宏謀管工部。丙子,雲南官軍失利於木邦,楊寧等退師龍陵。庚寅,李時升、朱侖處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