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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範文(精選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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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範文(精選12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範文(精選12篇)

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範文(精選12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

生命與文明的最終奧義——題記

閱讀了《自私的基因》一書,我受益匪淺。該書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風趣的語言和別具一格的觀點不動聲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質,回答了人類存在的意義。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個顛覆我們習慣認知的觀點——所有的生物包括人類都是基因爲了延續自身所利用的機器。最初,我帶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態度讀了下去,最後才覺得震撼與驚奇。我折服於作者強大的聯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釋。

道金斯認爲,父母對子女的愛事實上是一種親代投資,是基因爲了延續自身,控制親代對子代進行撫養。而兩性之愛,則是生物爲了用有限的親代投資撫養更多的子女,以保證基因的延續,所以利用異性的親代投資,撫養現有子代。

但是,人類恰恰是自然中標新立異的羣體,我們由於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於基因。我們會收養與我們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會不顧一切地愛一個人,會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覺得,也許正因爲文化,人類才能夠約束自私的本性,人類纔有了七情六慾,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變得與衆不同。

這本書帶我深入瞭解了生物的行爲動機,基因的強大控制力,人類的生而不凡。我驚歎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驚歎人類的偉大。它是我生物學習的啓蒙書,讓我終生難忘,終生受益。

人類是自然進化的奇蹟。我們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進步。這兩者推動着我們人類從過去走向未來,從平原走向頂峯,從當下走向未知的終點……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2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書,作者嘗試用基因的自私來解釋世界的種種。

基因是遺傳密碼,是對過去進化的總結和未來進化的起點。基因是核苷酸構成的信息序列,這個序列神奇的決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從受精卵開始,不斷分裂複製,複製到所有細胞,根據基因信息,複製你的心肝脾胃細胞,複製你的腦細胞,複製你的皮膚細胞,二十三對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時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級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嗎?純粹靠自然進化,能出現如此繁雜精妙的系統?

基因不只是遺傳密碼,它還控制了我們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個體意義的生存,書中把生物稱之爲基因機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複製到更多個體,是信息意義的生存。就是說當基因通過各種方式複製將當前基因機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機器,比如子代或者孫代,那麼即使當前這個基因機器消亡了,基因卻沒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機器中繼續繁衍。

那麼基因複製的單位是什麼呢?這是我以前沒有想通的一部分。對人來說,二十三對基因序列,一半來自於父親,一般來自於母親。那這一般是怎麼挑選出來的呢,也就是性細胞的基因怎麼來的?基因的遺傳單位是染色體片段,在形成性細胞的時候,並不是將父母中的某一條染色體完全複製,而是在一對染色體中隨機提取片段,重新組序,這種方式提取的二十三個染色體都來自於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體卻有不一樣。所以基因的生存單位並不是個體染色體,而是染色體片段。這樣保證基因的變化。假設世界上有個基因庫,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麼遺傳過程中基因序列會重新組織,但信息總和還是保持不變,這當然不合適,所以基因會變異,也就是說,整體的基因庫中,總是會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產生。

那麼什麼樣的基因會被選擇呢?就在雌性選擇交尾對象的時候決定,未被選擇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複製的機會,如果終身得不到機會,那麼這個雄性的特異基因就消亡了。當然這個雄性的兄弟姐妹還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還有機會繼續複製。問題是雌性如何選擇呢?選擇有利於雌性基因複製能力的雄性,也就是這個雄性要強壯,要有能力獲取更多資源,這樣的基因培養的後代可以在環境中繼續獲得基因複製的機會。

在進化過程中,性細胞出現兩種不同的變化,有些性細胞個體變小,靈活機動,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細胞爲了保證後代的發育的營養,體積越來越大,這就是卵子。卵子由於體積大,雌性需要很大代價形成,因此數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麼多營養,所以數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時間生成百萬級量級精子。這樣就導致雄性和磁性兩種完全不同的基因複製策略。雄性的目標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複製更多的基因到後代。而雌性複製的機會難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價還有培養後代的代價。因此雌性在選擇雄性的時候會非常審慎,選擇最適合基因拷貝的雄性,同時要求雄性共同撫養後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選擇策略最終會達到一種平衡,書中寫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誠,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概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書中最後一段更有意思,從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遺傳,並創造了一個名字覓母,就是文化遺傳單位。基因創造了大腦,大腦爲覓母的遺傳提供了基礎。覓母的遺傳跟基因類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遺傳依賴代記差距,而文化的傳遞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傳播。當然文化的遺傳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來說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卻能長久遺傳。

在科技要什麼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於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沉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實,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許纔是真正決定人類發展的主線。

總之,自私的基因好書,強烈推薦!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3

今天讀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這書第一版於1976年問世,逐漸獲得了很高的關注,有人盛讚,也有人對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擊,傳聞是一本會顛覆讀者基本觀念,給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觀念已重創的書。對我而言,由於有心理預期,所以沒有特別大的衝擊,但是也觸發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認真讀完這本書,並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統計基礎的人,是不會過分地批評它的。我讀的是三十週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補的內容,作者一再強調,“自私”、“目的”、“競爭”這些擬人化的描述,並不是說基因真的像人一樣擁有這些信念,而是從結果和單純的行爲上看,對於不存在人類社會這般複雜文化的生物而言,兩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類,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進化史上的前人類時期。儘管我認爲這樣過於科普的寫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這不妨礙作者的“洞見”。

自達爾文以後,關於自然選擇作用的對象有很多競爭的觀點,而基因的維度之所以如此關鍵,因爲它幾乎是唯一代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結構,不同基因之間通過其宿主或者說“表現型”進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競爭”這個詞)。也就是說,在特定的背景條件下,哪個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機率產生更多適應性強的後代,那麼通過一代代統計學效應的累加,它就會繁榮。這就好像傳銷的擴散一樣。限制它的則是與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況下它們會形成平衡。這個過程如果擬人化地表述就是:這些基因爲了自身更多的存續,而影響甚至操縱着宿主的行爲。(是不是聽起來有些驚悚?)

閱讀過程中偶爾會陷入沉思——這種擬人化與其客觀行爲的重疊,究竟只是一種巧合,還是說所謂“意圖”這種心理現象不過是一種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說的這種觀點,必須放在由代際遺傳而產生的統計上的累計效應來理解,如果要用來解釋人類的行爲,還要加上所謂“文化基因”(Meme)的維度,但即使這樣,生物性基因在人類行爲中依然效果顯著。而這一切,在將來很可能會改變。Crisper這種高效的基因剪輯技術的出現,預示着未來,人類將全面進入基因編輯的時代——一方面是修復成年人的生理損傷,另一方面是編輯嬰兒的基因以實現“超人類”。有人會說,現在這個技術只是嬰兒期,有一大堆技術瓶頸,還有繁雜的倫理問題,今天不是連轉基因作物都有數不清的人在批判嗎?但是要知道,它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從根治各種絕症、遺傳病到改善基因,中間只需要跨過一小步。而且人類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進行動植物育種,這就是不自覺地在改變基因了,而現在盛行的產前預檢,其實就是篩查並提前清除遺傳病。

表面上看,人類如果不意外滅亡(諸種存在性災難果只是導演的臆想,在今後的幾百年中出現的概率不見得很高),那麼人類終將贏來一個“基因”時代,而我認爲這似乎恰恰是基因時代的終結。藉助道金斯的工具來分析,首先,在一個“超人類”已經很普及的社會,生殖遺傳對於基因的延續來說已經不再必須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從父母處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話,那父母和子女間的天然聯繫,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長壽,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價值;其次,很可能一個精子加一個卵子的組合模式也不是必須的了,可以從幾個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乾脆從基因庫裏抽調大量基因加入進去。這就導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遺傳給我的後代,對於這些基因本身的繁榮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次大規模的編輯,完全可以瞬間扭轉基因庫中的排行榜;最後,甚至那種原始的遺傳衝動也可能從基因庫中被抹除。

在這種時候,基因庫、遺傳這樣的概念已經過時,那基因的時代也就結束了,那時如果還存在“競爭”,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層級、更抽象的層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邊界。我不願意簡單地用今天的思維和道德去判斷那樣一個社會,因爲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不斷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

“這本書寓意深厚,機敏流露,是在寫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諾貝爾生理醫學獲獎者梅達華如是評價《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爲“年輕人的書”,值得我們一看。的確,作者道金斯,作爲一位行爲生態學家和生物學家,當然這本書的主題是動物行爲。但這本書的重點是講述利他主義。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也在於,把根據自然選擇的社會學說的這一重要部分,用簡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橫生的語言介紹給大家。

作者並沒有將我們人類看作是一個特殊的整體,而是放在了生物這個大整體中,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爲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爲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們人類這種固有的特性,是我們在社會中作出選擇時,都是充滿利他主義的。通過閱讀這本書,作者驚世駭俗地讓我們知道: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使我們人類更全面地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將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

儘管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學說是研究社會行爲的關鍵所繫(特別是同孟德爾的遺傳學相結合時),但卻一直爲許多人所忽視。但道金斯對社會學說中這一嶄新工作的主要論題逐一作了介紹:利他和利己行爲的概念,遺傳學上的自私的定義,進犯行爲的進化,親族學說(包括親子關係和羣居昆蟲的進化),性比率學說;相互利他主義,欺騙行爲和性差別的自然選擇。道金斯精通這一基本理論,他胸有成竹,以令人欽佩的清晰文體展示了這一嶄新的工作。

我們可以用書中的原理解釋社會生活中的現象。例如生活中爲何有無數的騙子?知道一點進化論的人會想,既然進化是由低級到高級,那我們的生活也應該會一天天的進步,可事實上,人類進化了上百萬年,騙子卻從未消失,而且現代社會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理查德·道金斯曾舉例在一個物種中有鴿派和鷹派兩種情況,利用數學分析的結果是,在正常的羣體中,兩中派是並存的。生活中騙子和好人也是一樣。基因是自私的,其實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個都是騙子的社會是不穩定的,因爲大家都不幹活,都想騙別人,但一個全是好人的社會一樣是不穩定。因爲人性自私的一面會驅使一些人變成騙子,而因爲周圍都是好人,所以行騙是很容易的事情,結果是騙子得到更多的利益,從而驅動更多的人去變成騙子,直到整個社會很警惕,當騙子變的越來越困難,最後當騙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更多的人再去當騙子,最後好人和騙子形成一個比例,達到穩定狀態。當然具體分析很複雜,而且這裏我們只把人當成利益的動物,實際上人的行爲受到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結論卻是正確的,就是騙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觀,其實我們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騙子的數量,前面說過,當騙子的原因是收益大於付出,如果我們改變環境,加大懲罰力度,這樣就能減少騙子的數量,比如外國發達國家騙子相對比較少,原因就是他們的環境讓當騙子代價很高。從這個分析我們也能看出,改善社會環境實際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遠不可靠。

本人讀完第一遍後,最大的感受是這本書涉及太多生物、科學的知識,對於我這個文科生來講,太多不明,有許多地方都是囫圇吞棗,必須通過了解其他資料來搞明白,但這樣耗費的時間也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點研究這本書涉及社會這方面,說白了,就是給我們人類的啓示,以及對我們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導,並希望通過我們這個讀書演示,不僅能激發其他人閱讀這本書的慾望,還能影響到他們生活中的思考行爲,讓這本書更好領導我們認識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5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爲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着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爲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爲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爲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爲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爲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爲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6

爲什麼西歐人能輕而易舉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進而征服非洲乃至亞洲,難道是人種的原因?如果這個命題成立了,那麼爲什麼日本人同樣是亞洲人卻能征服亞洲進而打敗俄羅斯,並且敢於挑戰美國?什麼樣的社會管理體系和政治制度更適合人類發展?爲什麼有的人天生就聰明?爲什麼有的病能遺傳?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決定一個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的?因素各佔多少?帶着這些問題,我認真閱讀了由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撰寫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

在現實社會裏,我們感覺人和人之間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決定的。基因是人類遺傳的基本單位,人體是基因的載體,是基因機器。人類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爲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類生存的社會目的,就是爲了人類文化的延續。基因和文化都能遺傳的,但方式不同,對人行爲的影響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遺傳方式是通過基因複製進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體作爲寄生載體代代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種羣傳遞。而文化的傳遞則是通過人們後天的學習教化,形成共識認同而傳遞下去的,主要依靠個體傳遞。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遺傳因素大約佔50%,在後天中,家庭環境影響大約佔20%,其他的影響,如在子宮環境中的影響和後天學習教化以及朋友影響大約佔30%。

從生物的遺傳進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爲都是由基因間接控制的,基因通過支配生物機器和它的神經系統的建造方式而對其行爲施加最終的影響。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腦是執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決定了個體的自私本能。這裏說的個體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觀存在性,不是說的是主觀意識方面。從這一點可知,聰明的人所生的後代天生就會聰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後代就會高大勇猛。有遺傳基因疾病的後代就會遺傳疾病。同時,通過科學家破譯人體基因,就會找到改變基因排序,達到治療疾病,攻克癌症,杜絕遺傳疾病的傳遞。也會通過改變遺傳基因使人們變得更加健康更加美麗的夢想,這些完全是可以實現的。

但從人類文化的影響看,人體作爲基因的載體,雖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響,但是人作爲有意識有思想的動物,在基因面前並不是無所作爲,相反,人們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響至大。人只有擺脫自然慾望的控制,以自己設定的行爲規則來立身處世,才能實現真正的自由。社會秩序的構建,本質上是用社會意義上的人來約束生物意義上的人,讓社會意義上的人實現真正自由,於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過教育來實現的,民主法治則是通過人和人之間建立契約來實現的。人們的行爲是受文化的影響和引領的。當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時,它智慧的視野和維度就會超越其他國家和民族。這就解釋了爲什麼西歐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亞洲,他們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從承認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認人的自私性,是事實求是的態度。只有我們真正認識自己,瞭解自己,纔會知道怎麼約束自己的行爲,纔會以科學的態度對待世上所發生的事情。思考問題纔會更加理性和符合邏輯,纔會正確處理理性和現實之間的矛盾,纔會使人更加陽光、鮮活、充滿朝氣地渡過美好的一生。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7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裏自私的人,那麼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麼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爲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裏引起了軒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麼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裏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於,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爲的個體,甚至是類羣。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後着重筆墨攻擊的對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瞭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持類羣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採取了什麼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羣體道德,羣體約束,羣體利益等概念強加於生物的進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發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羣體利益爲終極追求的集體中,所以個體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爲,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爲,它在這個羣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論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機會,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後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於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己,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羣體裏多了許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通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在這裏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羣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爲,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爲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羣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通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

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爲便於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通過一個羣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着乾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則爲橘,生淮北則爲枳。一個種羣或多個種羣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複雜多變的,但是回顧歷史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爲二,要麼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麼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於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倖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着矯健靈活的基因,隨着獅子羣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飢挨餓,就是有着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周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的影響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達到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

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作者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發達的人類社會羣體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麼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己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己該如何定位自己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通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分析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比如出軌,比如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爲複雜的情形比如同性戀,獨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發展纔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8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倖存並不是因爲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纔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己必須得做什麼,必須得擁有什麼條件,得適應什麼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己敗在哪裏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倖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爲什麼偏偏是自己得以倖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己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裏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着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所以,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着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麼。不過相信以後會有機會的。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9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爲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羣,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爲都可以歸結爲基因的自私行爲,即爲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爲,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爲。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爲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爲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爲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爲,但作爲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爲和利他行爲。當然,最好是同時懷着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0

老實說,讀這本書,乾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彷彿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並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麼,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唸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纔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爲不矛盾。

怎麼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後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於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麼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麼?不是鹹吃蘿蔔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麼富有,多麼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爲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裏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麼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麼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於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於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爲了後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爲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爲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爲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纔有精力顧及別人。聖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爲並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複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複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着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苟苟,在人性的私慾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後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後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1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學家。2001年當選爲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的暢銷書中,於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爲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觀念,顛覆了我們對自身的幻覺,深刻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爲什麼會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作者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爲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爲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爲: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序預先編制好的行爲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羣衆的行爲皆會受到懲罰。基因被選擇,不是因爲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於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並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羣體也看成是作爲單位來進行選擇。基因庫是由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爲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部分因突變、重新組合或來自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佈開來。然後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採用的辦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並進行繁殖的程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爲,那麼不管它情願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合乎情理的辦法“識別”存在於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拷貝呢?回答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爲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內存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爲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爲自己人,並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計劃生育》。撫養只有作爲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如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後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計劃生育,爲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機會(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爲代價。“幼兒應該欺騙”這樣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裏處於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麼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鑑,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爲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裏有利他主義的成分。

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並努力保證我們的後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讚美,達到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並讓其傳播,達到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12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纔看完的書,在最開始看的時候,更多的關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時對於作者比較感興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達爾文進化論的支持者,且反對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論述的。

“那麼,自然選擇是否像我在這裏強調的那樣,在基因間進行選擇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便不會驚訝於個體生物“爲了基因的利益”,表現出諸如餵養與保護親屬等利他行爲,因爲親屬更有可能與其共享相同的基因。這種親屬利他行爲只是基因自私性在個體利他主義上的一種表現形式。

怎麼說呢?作者的世界觀還是蠻宏大的,從動物世界到人類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爲一個行爲生態學家,作者更多的還是把重心放在動物行爲的論述上,同時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來對一些深奧的內容來進行論述。

作者在引言中說,本文的自私用的並不是很好,不應該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別好的替代詞彙,因此還是選用了自私。

在書的前一段,還是能看到自私的一點影子的,比如說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爲了他的更多的遺傳,而人類或者動物其實都是一種生存機器,最終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獨立的DNA複製因子如羚羊般靈活,他們自由奔放的隨世代相傳,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臨時組合,而不朽的雙螺旋則不停改組演替,在形成終將腐朽的肉體時磨鍊,最終走向各自的永恆。

如果用科幻電影來進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話,更多的是像電影情節中那些通過遠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們無法直接去佔領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過預先在電腦中的指令來控制,更類似於一種根植於深處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對我們的生活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但是實際上卻是在最深處控制着我們的選擇與生活。

但是對於基因而言,一個個體其實並不能指望通過生育將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傳下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人的傳宗接代其實是蠻可笑的,因爲你所希望遺傳下去的基因組合其實是僅僅存在於你一個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經是不同的基因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組合卻只是短暫而臨時的。

任何一個個體基因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時間可能是短暫的,但基因本身卻能夠生存很久。它們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續不斷的世代中一個基因可以被視爲一個單位,它通過一系列個體的延續生存下去。

不過從基因遺傳的角度來看,中國古代的一夫多妻與偏好兒子還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條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將自己的50%的基因通過精子傳給自己的後代,如果孩子越多,那麼有越多的人擁有他的基因。雖然男孩與女孩其實繼承了一樣多的來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後代,從而可以將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傳下去。但是也僅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說的那樣,每個人的基因組合是無法遺傳下去的。因此,期望通過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將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續下去,本就是無稽之談。

但是,雖然基因組合是臨時的,但是人類社會的基因—文化卻是不朽的,因此作爲基因生存機器的人類確實無法通過基因獲得不朽的,但是確實可以通過人類自己建造的“基因庫”——文化,獲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謂人或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不過對於大部分人而言,最終其實都是歸於無而已。

那麼進一步聯想到現在的社交媒體,所謂自媒體其實就是爲我們留下我們來過的印記提供了便利,比如說之前聽過的一個段子,如果我死了,請不要關閉我的Facebook,麻煩繼續幫我推送。社交媒體的發展某種意義上,也是爲了人類傳播文化在起作用,每個人都有可能通過這種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國,成爲主宰,被記住,從而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