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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關於三農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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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2015關於三農的調研報告

爲全面瞭解我縣金融與“三農”資金供需矛盾,剖析當前面臨的困難及原因,探索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有效途徑,近期,縣金融辦牽頭,組織人民銀行、各農業主管部門和縣轄涉農金融機構,深入鄉鎮、新型農業經濟組織和農戶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發現,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潛力巨大,但仍面臨着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困難,金融支持的方式方法、額度力度、效能效果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一、我縣“三農”融資需求分析

我縣是農業生產大縣,常年農業產值佔地區總產值的30%以上。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堅持以農業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爲發展方向,按照“縣級抓龍頭、鄉鎮抓專合、村級抓大戶”的思路,在穩定傳統糧棉油的基礎上,積極發展高效特色產業,着力培育市場主體,各類農業經濟組織異軍突起,農產品購銷和深加工發展迅速,有效鞏固了農業基礎地位,促進了農民增收。

在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三農”資金瓶頸也日益突出,據各農業主管部門統計,我縣“三農”發展的融資需求量較大,在支農項目上,主要集中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機械化發展、農業科技應用、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新農村建設等五個方面。在支持主體上,主要集中在以下四類:即一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特別是糧棉油購銷深加工企業,短期需資較大,按每個龍頭企業平均融資500 萬元左右計算,共需融資近2億元;二是農村專合組織,目前大批專業合作社還處於起步階段,在基礎設施、農田改造、設備(農機)購置、流動資金等方面急需投入,按每個合作社每年融資30萬元計算,共需資金近2億元;三是水產養殖業,全縣10畝以上水面的養殖戶約2800戶,按戶平最低需資4萬元計算,共需資金1.12億元,另還有近1200戶主養黃顙魚、黃鱔等名特品種的農戶需要貸款1.2億元,兩項合計需2.32億元;四是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土地租賃、改造、農機購置等需資金3.3億元。以上四項合計就需資金9.62億元,而實際上,除涉農企業和水產養殖戶貸款滿足率較高(達70%)外,種養大戶滿足率僅爲30%,合作社及家庭農場的貸款幾近空白。

二、金融支持“三農”現狀

近年來,我縣縣轄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機構,如農行、農合行、郵儲行、農發行、村鎮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等,都把支持“三農”發展作爲主攻方向和經營重點,積極克服體制機制和客觀環境的負面影響,穩步加大金融支農力度,對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好的支撐作用。總體呈現五個特點:

(一)支農體系逐步健全,但扎堆縣城。近年來,在上級相關政策的指引下,我縣從三個方面加強了金融支農體系建設:一是改革強化已有銀行機構的支農功能,如:農行開展“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農信社改制成農合行,郵政儲蓄銀行調整信貸支持方向;二是引入或組建以服務“三農”爲主導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如引入湖北銀行(原荊州市城市商業銀行),組建中銀富登村鎮銀行;三是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先後設立了宏泰、衆和、萬祥3家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金都在1億元以上。截止去年底,全縣已有工、農、中、建、農發行、農合行、郵儲行、湖北銀行、中銀富登村鎮銀行等9家銀行機構、82個銀行網點,另有1家外資貸款公司花旗信貸、3家小額貸款公司、18家保險公司、1家民營擔保公司,初步建立起了針對“三農”的專業化、多樣化並存的金融服務體系。不過,功能齊全的金融機構大都聚集在縣城,如3家小額貸款公司都在縣城內辦公,只有縣農行、農合行、郵儲行鄉鎮網點較多,但網點服務功能和審貸權有限。

(二)金融服務方式多樣,但應用偏低。我縣金融機構除對“三農”發展給予貸款支持外,還提供金融基礎知識宣傳普及、支付結算、銀行卡助農取款、人民幣反假和殘損幣兌換等服務。在支付結算上,目前在各鄉鎮共設轉賬電話2678部、ATM機106臺、POS機693部;在銀行卡助農取款上,農行採取整村推進策略,共發行惠農卡100多萬張,農合行福卡也達到了全覆蓋,各種惠農補貼、農村養老保險和外出農民工資金匯劃已實現了一卡通;在人民幣管理上,加強了反假幣知識宣傳,開展了殘損幣鑑定,推行了屬地兌換,極大地方便了農民朋友。2013年,按照“政府主導、人行推動,一家商業銀行主辦、其他涉農金融機構參與、職能部門協調支持、鄉鎮村組配合”的工作模式,共建設村級惠農服務聯繫點327個,覆蓋全縣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有牌子、有專人、有宣傳資料、有驗鈔機、有轉賬電話,並依託惠農服務點開展小額取現、轉賬匯款、小額零輔幣調劑、人民幣反假、金融知識宣傳等銀行基礎金融服務。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惠農服務點的功能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三)涉農貸款逐年遞增,但比例失衡。據統計,縣轄農行、農合行、郵儲行、中銀富登村鎮銀行4家機構近3年來涉農貸款呈逐年增長態勢(見圖一),涉農貸款佔比也逐年提高。2011年涉農貸款餘額18.1億元,佔全部貸款的58.67%;2012年佔比爲62.15%;2013年涉農貸款餘額上升到28.94億元,佔比達65.09%,全年涉農貸款累放額達到33億元,佔全部累放額的60%。

從貸款投向分佈來看,主要側重於農業企業,傳統小額信用農貸份額明顯減少。涉農企業的貸款佔全部涉農貸款的比例逐年增加,2011年爲73%,2012年爲77%,2013年爲80.5%。與此相反,對農業生產主體(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小額農貸)的支持額度及佔比則逐年減少,其中,對合作社及家庭農場的貸款佔比幾近於零,對普通農戶的小額貸款由2011年的22.58%下降到了2013年的12.3%,兩年下降了10個百分點。

(四)貸款期限日趨靈活,但利率偏高。從貸款期限上看,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均能根據“三農”主體的生產、經營週期,靈活確定貸款期限,主要有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和一年以上,最長期限達十年,一年期貸款居主導地位,佔60%左右。近三年來,貸款期限逐步延長,2011年一年期貸款佔比(佔涉農貸款總量)爲65%,一年以上的佔13%,2013年一年期貸款佔比下降到58%,而一年以上的貸款佔比則增加到21%,一年以下的貸款基本沒有變化。

在貸款利率上,各行均遵循風險定價原則,綜合考慮資金成本、風險水平、綜合回報率等因素後確定利率的浮動範圍,與央行基準利率相比,銀行機構最高上浮比例控制在2倍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在4倍以內。目前一年期銀行機構涉農企業貸款平均利率在8%左右,農村種養大戶和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在9%-10%之間,實際貸款利率普遍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0%-60%。

(五)信貸產品日漸豐富,但管理滯後。近幾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貸產品上以引進、借鑑、推廣爲主,適當自主創新,支農信貸產品日漸豐富,如涉農企業供應鏈融資、速貸通、融貨達、助保貸等,農戶貸款有欣農貸(牲豬、蛋雞、葡萄、水產等)、好樂貸、定存貸、多享貸、富民貸、助業貸、“金梧桐”創業貸款等信貸產品。今年縣農行主推集約擔保貸款,中銀富登針對新農村建設創新推出了“宜居貸”(單戶最高額度2萬至10萬元,期限3至10年)。在擔保方式上,一是擔保(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龍頭企業擔保、自然人擔保、聯保);二是抵押 (房屋、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存貨);三是質押(存單、國債、保單、理財產品)。還款方式主要有:利隨本清(主要運用於農戶小額貸款)、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等額本息和等本遞減還款方式。在貸款審批上,各行積極優化審批程序,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農戶貸款一般在3-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涉農企業類客戶在10個工作日至1個月內辦理完畢。但是我們也發現,各金融機構在貸款營銷與管理上創新不足,沒有針對基層網點和從業人員少的實際,出臺嚴謹高效的前期審貸方法和貸後管理措施,還是沿用以前的“五包”(包放、包管、包收、包賠、包利)管理責任制,涉農不良貸款由2011年的3428萬元增加到2013年的7267萬元,兩年內增長112%,進一步加劇了信貸人員對“三農”的慎貸、懼(或拒)貸和惜貸心理。

三、金融支持“三農”的阻滯因素

面對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現狀,從政府、金融機構和“三農”三個層面追根溯源,發現存在“五不五難”現象:

(一)基本條件不達標,信貸融資准入難。銀行機構對“三農”客戶的審覈標準爲:個人客戶的人品及信用記錄、農業生產經營規模(種養面積、產量、產值、基礎設施投入等)、生產經營時長、連續利潤狀況(一般3年盈利)及潛力,法人類客戶還要考察是否有規範的治理結構、完整的財務制度、資產負債比例不超過70%、現金流、還款來源等。而新型農業經濟組織由於起步晚,很難達到銀行貸款標準。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爲例:一是組織架構不規範,普遍存在組織架構流於形式、規模小、制度不健全、成員權利義務不明晰、一人掌控情況;二是業務經營不規範,沒有形成產、供、銷一體化,社員與合作社之間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緊密型聯接機制尚未建立;三是財務管理不規範;四是避險機制不規範,未計提公積、公益、風險“三金”,抵禦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的能力明顯不足,遭遇風險損失的機率大,很難達到銀行貸款的准入條件,故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濟組織貸款只佔很小的比例。

(二)金融產品不適配,信貸供求對接難。主要表現爲五個不適配:一是小額農貸不適配。小額農貸最高額度爲5萬元,一般農戶因耕作面積小,加上國家惠農補貼,基本能夠自給自足,很少需要貸款。部分農戶因子女上學、建房、第三產業等非農業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又不符合農戶小額貸款准入要求。農村經營大戶由於承包經營規模大,小額信用貸款資金難以滿足。二是抵、質押方式不適配。在形式上農村雖有五權(房屋產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抵押,但由於缺少產權登記交易平臺,實際無法流轉變現,形同信用貸款。三是貸款期限不適配。金融機構純農業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從表面上看農業生產一年一茬或一年幾茬有其固定的生產週期,但受市場價格因素影響,農產品不可能即收穫即進入市場出售,從而造成不能按期還款,對個人信用及銀行收益帶來負面效應。四是還款方式不適配。對一些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採取“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還貸模式,而種植、養殖業與加工企業有所不同,不是每月都能產生現金流,無法按月付息。五是貸後監管不適配。現行的貸後管理方式難以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實施有效監管,不能動態掌握貸戶情況,易產生信貸風險。受此影響,銀行信貸很難與“三農”實現有效對接。

(三)銀農溝通不緊密,信貸主體甄別難。從金融機構來看,一方面總是以“支持者”自居,視“三農”爲“被支持者”,未以支持“三農”和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爲己任,很少主動了解他們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對金融基礎知識和自身信貸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普及不夠,未對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等潛在的信貸主體進行定向指導培植,未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機制,對其經營情況知之甚少,無法對其風險進行審覈甄別。從農業主體來看,如果不缺資金,一般很少與銀行聯繫,加之缺少必要的財務收支報表,銀行很難象審查企業那樣來審查農業主體的資信狀況。一個高高在上、不願俯下身子,一個固步自封、害怕麻煩,這種老死不相往來的現象,致使銀行與農戶心存隔閡,缺乏信任,漸行漸遠。這些問題直接損害了銀農關係,既影響銀行的放貸信心,也影響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信用環境不優越,信貸風險防範難。農業貸款風險來自四個方面,即自然風險--天災(農產品欠收),農民健康風險--傷病,產品市場風險--價格,農戶道德風險--信用。信用風險表現爲:一是農村誠信意識不強。現階段,農村信用觀念養成主要靠一個地方的民風自然形成,有的地方民風純樸,則誠信意識強,有的地方崇尚個人收益,爲達眼前利益無所不用其極,惡意拖欠銀行貸款的事件時有發生。二是農村市場缺乏誠信教育制度和信用培養評價機制,農村誠信教育和徵信知識宣傳仍停留在面上,不深入、不繫統,誠信教育體系不完善,未開展信用培育,未建立信用評級檔案。三是農戶對個人信用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部分有借款資格的農戶出於人情,隱瞞借款用途爲他人用款立據(即冒名貸款),一旦出現風險不能歸還,一方面使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記錄,被銀行列入貸款黑名單,另一方面影響到金融機構支農熱情,加劇了“懼貸、惜貸”心理。以縣農合行爲例,2013年該行不良貸款爲6794萬元,其中“三農”不良貸款佔到81%,農戶貸款成了風險形成的重災區,某鎮營業網點因“三農”不良貸款居高不下,連續換了3任負責人,撤換人員專職負責貸款清收,嚴重挫傷了信貸人員支農扶農的積極性,也影響了該行的經營戰略。

(五)分擔機制不健全,信貸資產保全難。農業及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天生具有弱質性,一旦遇到經營風險,銀行信貸資產難以保全。一是自有資產少,抵押不足,加之未建立農村抵貸資產流轉、交易平臺,抵押品變現難度大,銀行債權難落實;二是區域擔保公司缺乏,銀行貸款難以通過擔保公司來抵償;三是農村保險市場缺位,不能分擔銀行資金風險;四是政府補償力度不夠,正向激勵政策落實不夠。由於地方財政資金不夠寬裕,不能實現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鑑此,金融支持“三農”需要承擔較高的風險代價。

四、金融支持“三農”的對策建議

(一)新型農業經濟組織應加強自身建設,增強資本積累和信息溝通。合作社應嚴格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加強社務管理的民主決策。建立成員賬戶制度,明晰成員在合作社中的經濟權益。規範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盈餘分配製度和會計賬簿,確保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生產資料與產品交易、盈餘分配等產權資料記錄準確無誤。建立資本補充機制,每年從可分配盈餘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補充資本金。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防範機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要注重擴大生產規模,廣泛推廣應用農業科技,穩步提高機械化水平,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強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此外,各農業經濟主體還應注重提升在銀行的信用,尤其是在不缺錢時建立信譽,注重信用記錄、積累擔保條件,主動和銀行建立長期密切業務關係,提早進行融資準備,讓銀行了解自己。

(二)銀行應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主動與“三農”對接。轄內金融機構應針對農業的生產特點,根據不同的生產組織模式,實行不同形式的信用合作,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一是推廣土地流轉等多種經營權質押信貸產品。二是對龍頭企業帶動型可推廣“公司+合作社+社員”的信貸模式,提供企業爲社員擔保、訂單質押和倉單質押等組合貸款。三是對專業大戶和科技人員帶動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推廣以大戶和帶頭人爲核心的聯保貸款和組合擔保貸款。同時根據農時和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每年在“三農”資金需求高峯時,深入涉農企業、基層鄉鎮、村組、農戶瞭解信貸需求,宣傳信貸產品,主動爲“三農”發展排憂解難。

(三)政府應主導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保全銀行信貸資產。一是發展農村綜合保險業務,加大對個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濟組織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建立健全農村保險機構的營銷機制,加強對農村保險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農村保險機構對農業生產的覆蓋程度,分散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信貸風險。二是研究建立“三農”擔保專項基金或者由地方財政、龍頭企業等共同出資建立擔保公司,切實解決“三農”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三是出臺對新型農業經濟組織貸款貼息、稅收優惠政策,在用電、用水、用地、綠色通道、人才支持等方面,儘快落實扶持優惠政策,促進我縣農業快速發展,不斷壯大基礎實力。四是可由政府出面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對因災造成貸款損失的金融機構給予補償。

(四)全社會應共同整治金融生態,優化農村信用環境。一方面加強農村誠信教育和徵信知識宣傳,將農村誠信建設作爲新農村建設倡導“鄉風文明”的重要內容,提高農戶對個人信用認知水平,努力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另一方面大力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特別是“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的評定活動,建立健全農村各類經濟主體信用檔案,對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農業經濟主體,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手續簡化”的信用激勵政策,使廣大農民切身體驗到“誠信”二字所蘊含的價值,讓“守信得益、失信受損”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動農村信貸環境逐步改善。

(五)建立完善農村各類產權交易平臺,提升農村資產價值。比如進一步規範完善農村“三資”交易管理服務平臺,規範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抵押,建立農用土地評估、登記、抵押管理機構和配套措施,指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工作,規範操作行爲;建立農村房屋、宅基地、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等登記交易平臺,在市場上實現流轉,激活農村資產,提高農村資產市場化程度,提升農村資產價值,滿足“三農”發展的貸款需求。

  篇2: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現代化松江的大局,在全區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松江浦南地區的“三農”工作情況,基本反映了全區“三農”工作的現狀。按照年初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調研小組在20**年第三季度就松江浦南地區的“三農”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形成了調研情況報告。

一、松江浦南地區的基本情況和“三農”工作的現狀

松江浦南地區包含松江區葉榭鎮、泖港鎮、新浜鎮、石湖蕩鎮,土地面積218.24平方公里,約佔全區面積的36.09%;耕地面積15.19萬畝,佔全區59.2%;戶籍人口14.24萬,佔全區戶籍人口的26.25%;農業戶籍人口8.44萬,佔全區農業人口的69.5%;20**年上半年浦南農業總產值4.45億元,佔全區農業總產值的62.5%。

近年來,在區委區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支持下,松江浦南地區結合區域特點,做好黃浦江上游水源的保護工作和松江基本農田的保護工作,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完善農村基礎設施,落實支農措施,促進農民增收,把浦南基本建成了松江地區糧食、蔬菜、水產、花卉、瓜果的重要生產基地。五厙農業示範區被認定爲全國農業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新浜鎮成爲上海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九個試點鎮之一。

1、加強農業專業化建設,培養新型農民開始起步

松江浦南地區現已建成設施糧田8.45萬畝、設施菜田1.05萬畝,分別佔全區9.68萬畝設施糧田和1.56萬畝設施菜田的87.3%和67.3%。已流轉土地12.3萬畝,佔農戶承包地面積13.14萬畝的93.6%。已培育100畝以上糧食家庭農場453戶,經營面積6.71萬畝,分別佔全區家庭農場597戶,經營面積9.05萬畝的75.9%和74.1%。已有合作社63家(全區111家),經營面積10.61萬畝,佔浦南地區耕地面積的69.8%。農業15畝以上規模經營面積13.62萬畝(全區20.8萬畝),佔浦南耕地面積89.7%。

加快農業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建立植保服務體系。加強現代農業的服務體系建設,深化浦江農資連鎖超市和農邦農機合作社爲農服務深度。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成五個農業服務信息平臺,浦南地區建成村級信息服務站53個(全區90個)。大力開展專業農民培訓、國家職業資格培訓和創業農民培訓,先後開設了糧食、蔬菜、花卉等29個培訓項目。已有89名、294名“專業農民”(全區167名、800名)分別獲得國家職業資格高級、中級證書。

2、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培育品牌化農產品

推進綠色家園建設,農田防護林建設7萬畝(控制面積)佔浦南耕地46.1%,繼續實施化肥農藥雙減行動,鼓勵施用有機肥。種植業耕地全部通過無公害產地認定、基本農田土壤環境質量全部達到國家一級標準。松林茹塘、曙光種養結合基地已成功實現種養循環生產。

加強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安全監控信息平臺,對農產品產前、產中、產後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完善上市前檢測檢疫、整治監管制度,加強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並做到100%強制免疫,確保了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可靠。強化農業品牌化建設,浦南地區已有近20只農產品分別通過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形成了“雲間大自然”、“家綠”等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綠色、有機品牌。

3、拓展農民增收渠道,逐步提高農民保障

大力推進非農就業,提高農民收入,加強農民的社會保障建設。農村8.46萬勞動力(全區19.66萬人)中非農就業達到7.48萬人(全區17.75萬人)佔88.4%,直接從事農業的勞動力減少到5289人(全區1.25萬人)。近年來,農民人均年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持續遞增,20**年人均年收入7782元(全區9382元),20**年達到8603元(全區10367元),其中工資性收入4984元、財產性219元、經營性2330元、轉移性1070元。

累計解決農村鎮保人口4.05萬人,佔全區解決農村鎮保人口17.23萬人的23.5%。農村養老保險投保率99.4%,農村合作醫療參保率達到100%。老年農民最低養老金已提高到200元/月。建立了合作醫療補助、大病統籌和困難羣衆大病救助三條保障線,大病報銷限額提高到6萬元。

4、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改善農民生活環境

區財政對村級財政轉移支付每年增加到5000萬元,使浦南各村可支配財力達到80萬元以上,對全區農業投入和農村河道、道路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每年超過5個多億,重點推進浦南農村路、橋、河道等設施建設,近三年累計完成農村危橋改造160座(全區470座),完成村級河道疏浚454.1公里(全區1133公里),完成了浦南地區所有渡口改造任務,農村道路、供水管網等設施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改觀。

推進自然村落改造,20**年完成浦南地區2045戶農戶、20個自然村落的綜合整治,通過“村落綠化、牆壁白化、道路硬化、河道淨化、環境潔化、路燈亮化”建設,形成了水清岸綠、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農村新氣象,農村生態環境、農業生產環境和農民生活環境得到了有效改善。近三年累計完成了33箇中心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全區63個)、26個村衛生室改建(全區101個)和14個村級綜合文體活動室改造(全區68個),實現有線電視全覆蓋,推進村級連鎖超市建設、實施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在全市率先實現鄉村醫生社會保障。購置流動體檢服務車,下社區、進農村開展醫療健康檢查服務。建成了一批文化廣場、活動中心、健身點等文體公共設施,豐富了廣大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5、建設農業生態環境,發展休閒旅遊產業

通過近幾年對黃浦江上游水源的保護工作,建成了上海地區獨有的沿黃浦江兩側40多公里近2萬畝的水源涵養林,森林覆蓋率已達13.5%,形成城市的“綠肺”,對於改善城市空氣和環境有積極的作用,同時,與已建成的番茄農莊、格林葡萄園、雲間大自然基地等近20個農業旅遊景點,成爲浦南田園風光的重要組成部分。20**年接待遊客12多萬人次,爲當地農民提供就業崗位850個,並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二、當前松江浦南地區在“三農”工作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認識尚有差距,政策聚焦不夠

“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實踐中,也存在認識不到位和職責不明確的情況。如,有些部門認爲,新農村建設是農業部門的事,與自己無關。也有的認爲,上海地區的農業在工農業產值中所佔的比例小,對於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相對較小,從而對“三農”工作的關注度和工作力度相對減弱。在調研中一些農村基層幹部反映,對中央提出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是明確的,但在具體工作操作上,存在方向和職責不明、措施不力的狀況,對新農村建設缺乏完整、正確的認識,各部門各行其是,沒有形成有效的合力。由於認識尚不到位、職責尚不明確,造成政策難以聚焦,市政府20**年度工作報告中提到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將支農資金向基本農田保護區傾斜,加大對爲全市作出貢獻的生態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純農業地區和遠郊地區的扶持力度”至今尚未兌現和落實。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機制和途徑還未真正形成。

2、鎮、村經濟基礎薄弱,缺乏發展後勁和財力支撐

從統計的情況看,截止20**年底,浦南地區的鎮級財政收入爲58081.41萬元,佔松江11個鎮級財政收入210110.62萬元的27.64%。全區115個村中,村可支配收入在80萬元以下的有15個,全部集中在泖港鎮。浦南地區處於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區和松江基本農田的保護區,使浦南經濟發展受到許多限制,存在“一產只能種、二產不能動、三產空對空” 的現狀。目前,鎮級經濟發展主要依靠私營開發區的招商引資,加強稅源培育和財政收入,隨着稅收政策屬地化的推進,對鎮級經濟和財政收入帶來較大的壓力,且各鎮爲經濟開發區的建設向銀行借貸投入了大量資金,因宏觀調控政策實行而停止開發,各鎮揹負歸還資金、利息的沉重負擔。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鎮、村的剛性財政支出也隨之增加。在調研中,部分基層村幹部反映,村級年支出一般費用在150萬元左右。20**年度松江區對教育、衛生經費區級統籌,區財政對村級財政轉移支付增加,使浦南各村可支配財力達到80萬元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減輕了鎮、村支出壓力,但這只是一定條件下的“輸血”機制,“造血”機制仍然沒有形成,缺乏長久之策。經濟發展緩慢,對浦南地區農民的就業、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造成嚴重影響。近幾年來,浦南地區逐步形成了獨特的田園風光爲休閒觀光的產業,並將黃浦江上游水源涵養林等資源進行開發,還爲今後浦江溯源的旅遊開發創造了空間。但是,現行嚴格的土地政策又限制了農業生態休閒產業的發展。

3、農民生活保障水平較低,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矛盾仍然突出

從縱向比較,近年來浦南農民人均年收入以10%以上的速度持續遞增,20**年浦南農民人均年收入7782元(全區9382元),20**年達到8604元,但與全區農民人均年收入10367元以及浦北農民人均年收入14630元的橫向比較,還是存在較大差距的。根據20**年度統計,全區11個鎮中最低的新浜鎮農民人均年收入7580元,與全區最高的九亭鎮農民人均年收入14792元相比,將近差一半,主要差距在非經營性收入上。在調研座談中瞭解到,今年承包10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扣除農資、土地流轉費、勞動力成本等費用,加上政府各類補貼400餘元每畝和收購糧價有上漲等因素,實際每畝純收入400餘元。如果沒有政府各類補貼,那麼種糧大戶幾乎是沒有收入的。此外,浦南地區累計解決農村鎮保人口4.05萬人,佔全區解決農村鎮保人口的比例仍然較低,浦南老年農民最低養老金雖提高到每月200元,但要求提高鎮保比例和農保基數的呼聲仍然很高,需要建立相應的機制予以保障。浦南農民中因病致貧的情況還比較普遍。根據統計,截止20**年底,浦南地區享受最底生活保障的人數爲2727人,佔全區115個村享受最底生活保障的人數的70.78%。

4、農村基礎設施薄弱,農業生產設施配套缺位

長期以來,浦南地區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相對較少,影響和制約了經濟社會發展。近幾年來,堅持以鎮爲主,積極推進#from 本文來自高考資源網 end#經濟薄弱村道路危橋改造,不斷改善農村基礎設施,逐步提高了農村公共資源配置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但在污水處理、河道整治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採取紮實措施,加以改進。在推廣家庭農場的經營模式後,農業配套設施建設還有欠缺,大量稻穀收割後,沒有相應的曬場和倉庫,遇到連續下雨天氣,這將使家庭農場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5、現代農業基礎不穩定,農業生產後繼乏人

目前浦南地區通過土地流轉,基本實現了規模化經營生產。但由於土地的流轉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簽,致使種植大戶在農田基礎設施的投入上存在顧慮,隨着政府對種糧補貼增加和農業豐收、農民增收,一些流轉出土地的農民希望自己種糧或增加土地流轉費用,在平衡兩者利益之間存在較大難度,農業規模經營也缺乏穩定的制度保證。根據座談反映,現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絕大多數是年齡在50歲以上的農民,因農業生產週期長、收益低、勞動量大、風險高,年輕農民對農業生產缺乏興趣和熱情,農業生產後繼乏人。

三、推進松江浦南地區“三農”工作的建議

1、切實提高認識,適應農村改革發展新形勢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農業是安天下、穩民心的戰略產業,沒有農業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現代化,沒有農村繁榮穩定就沒有全國繁榮穩定,沒有農民全面小康就沒有全國人民全面小康”。“我國總體上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進入加快改造傳統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時刻,進入着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重要時期”。我們必須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和當前發展的階段性特徵,適應農村改革發展新形勢,順應廣大農民過上美好生活新期待。從松江實際情況看,農村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極大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極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極大改善了農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但是,“三農”問題至今仍是推進松江全面發展的一大問題。農民最窮、農業最弱、農村最苦的局面在松江浦南地區尚未得到根本改變。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面對不少困難和挑戰,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的深層次矛盾突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國家農業支持保護體系不健全,構建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尚未真正形成;農業發展專業化程度不高,農業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落後,耕田大量減少,人口資源環境約束增強;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水平較低,區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改變農村落後面貌任務艱鉅。因此,農業基礎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仍然滯後,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仍然困難,最需要加快。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農村發展難題,採取紮實措施,真抓實幹,推進區域發展、和諧發展,不斷鞏固和發展農村好形勢。

2、整合優勢資源,明確長遠發展規劃目標

浦南的土地面積和人口,均佔松江區的三分之一左右。浦南地區水淨、土淨、氣淨,農業生產歷史悠久,已經形成松江地區糧食、疏菜、水產、花卉、瓜果的重要生產基地,生產的糧食作物、蔬菜、生豬、家禽、淡水魚等,分別佔全區總量的49.41%至68.16%,造林面積佔全區的47.85%,這些基本物品承載着松江人民賴以生存的基礎,同時還具有上海地區獨有的黃浦江上游水資源涵養林的資源優勢。如何發揮這些優勢,需要通盤考慮,加強整合,使這些資源效應更具有特色。根據松江新城建設的經驗,首先應加強對浦南地區高起點的整體規劃,做到規劃在先。應站在全市“三農”工作和生態建設的高度,由區政府牽頭,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與浦南地區共同參與,在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在充分考慮現實條件基礎上,制定出松江浦南地區黃浦江兩岸整體開發的2020年遠景規劃,以及浦南地區“三農”發展長遠規劃,並建立相關的區級領導機構,加強對浦南地區開發建設的領導。遠景規劃涵蓋組織領導、指導思想、總體思路、開發步驟、功能定位、集鎮建設、產業發展、資金來源、職能分工等內容。通過規劃進一步加強對浦南地區黃浦江兩岸整體開發和“三農”發展的宏觀指導,避免在今後的發展中出現重複投資、無序競爭、資源浪費的現象,避免浦南地區的“三農”工作各自爲政、重心不一的現象,力求達到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特色明顯、共同發展的目的。同時,有了一個切實可行的規劃,可以使全體人民統一認識,凝聚人心,按照明確的奮鬥目標努力。

3、加強政策聚焦,完善“三農”發展制度性保障

浦南地區由於是黃浦江上游水源保護和松江基本農田保護的區域,在二、三產業發展上受到政策和條件的限制,只能以發展農業爲主。在現有農副產品的價格總體水平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如何確保浦南農民到2020年人均純收入比20**年翻一翻的目標,這就需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強政策聚焦,儘快建立和完善保障“三農”發展的體制和機制。一是在水資源保護上,要儘快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將支農資金向基本農田保護區傾斜,使扶持生態保護區、水源保護區、純農業地區和遠郊地區的政策及早落實。二是針對浦南的基本農田保護面廣量大的特點,出臺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和獎勵辦法,如在全區範圍內合理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反饋給基本農田保護的區域,使“水資源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的保護者有誰來保護”的呼聲得到迴應,讓守望水資源和基本農田的廣大農民得到應得的經濟補償。三是建立和完善農民增收的機制,提高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支持糧食生產,加大對產糧大戶的財政獎勵,不斷提高對糧食生產的補貼,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基金,培育新品種和運用新技術。建立相關基金,進一步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培育和保護農產品品牌。

4、堅持發展現代農業,着力解決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

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發展現代農業就是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提高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提高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針對浦南地區的特殊現狀,市、區在產業安排上要向浦南地區傾斜,將一些符合浦南地區開發的項目首先落戶在浦南,通過產業帶動浦南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並在政策上對這些項目、產業和龍頭企業給予一定的扶持,使浦南地區的一二三產業更加科學合理,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要充分利用黃浦江水資源、涵養林、農村田園風光等資源,加快農業生態休閒旅遊開發。要進一步加強農產品開發,培育農產品的品牌,形成有影響力的產業和產品系列,提升農產品的附加值,營造農產品產、供、銷一體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農場在糧食收割和銷售中遇到的問題。

要建立確保土地承包方和經營方兩者利益的機制,使規模農業健康發展有堅實的基礎。探索老年農民退休政策,對自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60歲以上的農民,在每人每月200元基礎上提高農保基數,並逐步使農保與鎮保相銜接,讓農民真正共享改革成果,促進社會和諧。嘗試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交易平臺,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承包經營權,使土地相對集中,確保農業規模化、專業化的發展。要在保證基本農田總量不變和確保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實現宅基地的平移置換,對部分已有多處住房的農民,鼓勵其將一些破舊的農民住宅和宅基地,通過贖買等方式轉讓出來,進行土地復墾,盤活存量的土地資源,既有利於土地資源整合,又有利於加強有特色的集鎮和自然村落建設,優化農民居住環境。

5、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切實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發展互動互促。加強對農村鄉村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預算支出,提高農村義務教育水平,增強農村基本醫療服務能力,繁榮農村公共文化,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繼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有序推進村莊治理,繼續實施鄉村清潔工程,進一步推進創建“綠色家園”行動。

結合浦南地區的實際,當前在加強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基礎設施的同時,尤其要注重不斷提高浦南地區的教育衛生文化的質量,方便農民就近享受高質量的教育衛生文化,同時減輕因公共資源配置不均衡,給城區公共資源帶來的壓力。要保障和改善農村教師工資待遇和工作條件,健全農村教師培養培訓制度,提高教師素質。健全城鄉教師交流機制,選派城市教師下鄉支教。加強村衛生室建設,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定向免費培養培訓農村衛生人才,妥善解決鄉村醫生待遇,完善城市醫師支援農村制度。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設、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穩定的農村文化投入保障機制,儘快形成完備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污水納管建設,不斷加強農村道路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衛生條件和人居環境。

6、堅持以人爲本,促進農民全面發展

農民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和諧社會構建的主力軍,是“三農”工作的參與者和受益者。新農村建設需要科技和人才的支撐,需要有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要加強對專業農民的科技普及和技能培訓,對非專業農民則在就業觀念上加以教育引導,提高整體素質,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和適應能力,使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得到教育、得到全面發展。要加強農業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在人才培育上,尤其是要加強對新農村建設的領軍人才的培養,形成一個人才輩出的氛圍,使新農村建設有足夠的人才儲備。要充分發揮松江大學城的優勢,增強高校爲農輸送人才和服務的能力,鼓勵大學生到農村第一線工作,並給予一定的待遇和保障。

要在新農村建設中依法保障農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充分聽取廣大農民的意見建議,集中民智,充分發揮農民羣衆在村級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加強和發展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健全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爲重點,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擴大村民自治範圍,保障農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使廣大農民以飽滿的熱情積極投身到新農村建設中去,不斷加強新農村建設的羣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