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語文知識點總結:修辭
修辭就是就是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利用多種語言手段以收到儘可能好的表達效果的一種語言活動。
常見的修辭方法如下:
(一)比喻。
它是用某一具體的、淺顯、熟悉的事物或情境來說明另一種抽象的、深奧、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種修辭方法。比喻主要分明喻、暗喻等幾種形式。
1、明喻
A(像、似、若、猶、好像、彷彿)B。
例:太陽像一個大火球。
2、暗喻
A(成、變成、成爲、當作、化作)B。
例:霎時間,長安街成了喧騰的大海。
(二)擬人
把物當人來寫的一種修辭方法。
例:小鳥在枝頭唱歌。
(三)誇張
對事物的.形象、特徵、作用、程度等作擴大或縮小描繪的一種修辭方法。
例:白髮三千丈,緣愁似個長。
(四)排比
把內容相關、結構相同或相似、語氣一致的幾個(一般要三個或三個以上)短語或句子連用的方法。
例:時間就是生命,時間就是速度,時間就是力量。
(五)對偶
用結構相同或相近,字數相等的一對短語或句子對稱排列起來表達相對或相近的意思。
例: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
(六)對比
是把兩種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並舉加以比較的方法。
例: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七)反覆
根據表達需要,使同一個詞語或句子一再出現的方法。
例:冒着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
(八)反問
是用疑問的形式來表達確定的意思,並加強語氣,因此,反問句不需要回答。反問句可以改成意思相同的陳述句。
例:小明難道不是一個好學生嗎?
(九)設問
爲了突出所說的內容,把它用問話的形式表示出來。設問是自問自答的。
例:這個人是誰?不是別人,正是周總理。